正文 第二部分:從漢語到英語 我是可怕的Trivium

I』m the Terrible Trivium

我是可怕的Trivium

在我自學英語的那些年,曾有一段時間,每天只學習英語語法,因為我背了很多單詞,卻寫不好一封長信,於是我就寄希望於學習語法了。我想,語法,不就是語言的法則嗎?有一本書上也說,學語言就是學語法規則,就像學數學要記公式一樣。只要背熟了公式,解題就容易多了。所以,我真的以為只要學好了語法,英語就學了一半,甚至可以做到事半功倍。

那段時間,只要縣城裡那個小書店來了英語語法書我都要買來,比如,《英語語法》,《趣味英語語法》,甚至《醫用英語語法》都買來了。我十分認真地學習名詞、動詞、代詞、介詞、形容詞、副詞……然後是主語、謂語、賓語……再後來是簡單句、並列句、複合句……然後又是時態、語態……陳述式、虛擬式、命令式……可是一段時間過去,我卻覺得語法學得越多,分析句子就越繁瑣,有些句子用語法一點點地分析之後,反而讓人糊塗了。

這時,朋友N告訴我,對語法知識要做到「難得糊塗」。你想想,連英語國家的學生都害怕的東西,何況我們中國人呢?過了好多年,當我翻譯的《小米勒旅行記》出版時,我想起在書里那隻令人恐怖的大臟鳥就是用「I』m the terrible Trivium.」來嚇唬小米勒他們的,而這個可怕的trivium 就是中世紀學校里每個學生必讀的「grammar, rhetoric, logic」(語法、修辭、邏輯)。

一般來說學習任何一種語言都要下苦功,古人有「十年磨一劍」的格言,學習語言也如同磨劍,要歷經千錘百鍊,才能製成真正的寶劍,用起來得心應手。我重新梳理了學過的語法知識,想從中理出一條主線。我想,既然語言的最基本單位是詞,只要把詞的知識弄明白了,語法的難度恐怕就減輕了一半。我首先從名詞開始。從簡單的事物,再到複雜和抽象的事物。首先,既然名詞就是代表這些事物的,那麼,名詞也分為abstraouns(抽象名詞)和on nouns(普通名詞)。想一想很有意思,很多表示事物性質和特性的詞都是抽象名詞。比如:

advice (忠告)

care (關心)

color (顏色)

ce (勇氣)

faith (信仰)

headache (頭痛)

kindness (善良)

wealth (財富)

wisdom (智慧)

人名、地名和很多具體事物的名稱都是普通名詞,也是最常見的:

Sir Isaaewton (伊薩克?牛頓勛爵)

basketball (籃球)

i (網際網路)

mobile-phone (行動電話)

另外還有一些是專有名詞(proper names),是一些特定的地方和事物專用的:

The British oh of Nations (英聯邦)

NATO (The North Atlantic Treaty anization)(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APEC (Asia-Pacifiic Cooperation)(亞太經合組織)

中文裡有一群,一對,一列,這些表示群體的詞,英語里也是,這些有下劃線的詞有好幾個是表示一群的,可拼寫卻大不相同:

a crowd of people (一群人)

a flock of sheep (一群羊)

a herd of cattle (一群牛)

a shoal of fish (一群魚)

a swarm of bees (一群蜜蜂)

an English class (一個英語班)

a team of swimmers (一隊游泳者)

我覺得,英語有趣的地方是,英語的名詞還分為可數名詞和不可數名詞,所謂可數名詞,就是可以通過詞尾的變化,變成複數形式的詞。而不可數名詞就沒有這種變化。比如,上面提到的很多抽象名詞,advice,care,ce,faith,headache,health,help,kindness,wealth,wisdom 都是不可數的,此外還有furniture, news, information, 等等。

但是,僅僅記住簡單的規則是不夠的。我曾聽朋友說過這麼一句話:Sheep are always sheep, and deer are deer everywhere. 我聽了以後忍不住笑了。用這樣的方法記憶英語的特殊規則多麼有趣啊!又一次,我翻看一個小學生的英語作業本,發現他寫了一句:Fish and fish are two fish. Swine and swine are two swine. 啊,原來老師是這樣教孩子學習英語名詞的單、複數同形的!看來,並不是只有天才或者語法專家才會有好主意呢。

英語名詞的單數和複數實際上不那麼簡單,有的專家總結說,單複數的變化有二十多種,而且每種形式都有一些例外,我過去一直是用死記硬背的方式來記憶,後來應用起來就很呆板。後來我改變了方法,在閱讀中記憶,在與朋友的交談中和書信往來中熟悉這些變化,慢慢地就變成自己的習慣。但是,有一些詞的變化卻是沒有規律的,比如下面這些名詞的複數要加es:

motto —— mottoes (格言)

potato —— potatoes (土豆)

tomato —— tomatoes (西紅柿)

但是,下面這幾個詞的複數就只加s:

piano —— pianos (鋼琴)

studio —— studios (攝影棚)

tornado —— tornados (龍捲風)

還有的是既可以用-es,也可以用-s,比如:

fresco —— frescoes或:frescos (壁畫法)

gingko —— gingkoes或:gingkos (銀杏)

portico —— porticoes或:porticos (有圓柱的門廊)

同樣是以o結尾的名詞,有的變成複數要用-es,有的卻用-s,還有的既可以用-es,也可以用-s,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例外呢?我曾問過一些英語專家,可他們也說不清,只能說是習慣造成的,人們歷來就是這樣用的。再比如:

ox —— oxen (公牛)

child —— children (兒童)

這完全是古英語的複數形式,卻一直沿用至今,可是很多其他的古英語的複數形式早就變了,那該怎麼辦呢?辦法只有一個——因為它們是常用詞,記住它們就是了。

人們常說,失敗是成功之母,我倒是認為,學習英語,實踐是成功的保證。鍥而不捨地學下去,點點滴滴的積累,不放過一個疑點,不放棄一個新的用法,不忽略一個新的現象,哪怕是冠詞的一個新用法。我說的這種新就是指以前沒有遇到過的用法。

有一次,朋友C送給我一套Brighter Grammar (《趣味英語語法》),它讓我愛不釋手,我經常翻看那本書,也經常做書中的練習。我發現,原來語法知識也可以講得這樣深入淺出,生動活潑,而不是像有些又厚又重,像磚頭一樣的語法工具書,那麼刻板教條,枯燥乏味。比如,在這本Brighter Grammar里有這樣一個練習,要把下面這段短文里用斜體標出的動詞都改成一般過去時:

A London Fog

It is a very foggy day in London. The fog is so thick that it is impossible to see more than a foot or so. Buses, cars and taxis are not able to run and are standing by the side of the road. People are trying to find their way about on foot but are losing their way in the fog. Mr. Smith has a very 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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