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部分:從漢語到英語 在西敏寺大教堂

Iminster Abbey

在西敏寺大教堂

去年,作家出版社再一次邀請我和我先生翻譯一本書,書名是Darwin』s Worms(《達爾文的蚯蚓》)。書的作者是英國人亞當?菲利普斯(Adam Phillips)。開始我曾想,達爾文是一個研究生物進化的人,他研究的重點應該是古生物、古人類,像蚯蚓這種只要有泥土就會有的小東西,他可能只是順便提一下,不會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我拿到原著的時候,首先看到封面的標題下面有一行小字:

A profouation…Philips is one of the fi prose stylists at work in the language, an Emerson for our time.

(這是一種意義深遠的沉思……菲利普斯是正在寫作的最出色的英語文體家之一,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愛默生。)

看了這一行小字,我在想,小小的蚯蚓有什麼地方值得菲利普斯去沉思冥想呢?亞當?菲利普斯是一個什麼人,竟被譽為當代的愛默生呢?我曾讀過愛默生的論文和講演錄,他思想深刻,視野廣闊,獨特的語言有時沉靜如水,有時又激烈如火,他的文字總是讓人久久回味,而亞當?菲利普斯是怎樣一位能與愛默生比肩而立的語言大師呢?

打開書,我想,要認識書的作者,最好的辦法就是讀他的文字。

剛剛翻了兩頁,我的眼睛就離不開這本書了,這是一本論述死亡的哲學著作。亞當?菲利普斯從一張音樂會的節目單引出了有關人世間的苦難到底是多還是少的話題,然後又轉到了關於nature這個詞和它的詞義的討論。有人說,Nature is perhaps the most plex word in the language.(nature也許是這種語言中最複雜的一個詞。)

英語里有很多詞是多義的,根據《英漢大詞典》,nature 大寫時指:

大自然,自然界,自然力

小寫時的意義有:

自然狀態,原始狀態,原始生活;

天性,秉性,性格,性情;

本質,性質,種類,類型;

具有一種特性的人(或事物);

情理,常情;

真實,真切;

生命機能,生命力,生理,生理需求

…………

對於nature這個詞,作者在書里常常交替使用或者同時使用「大自然」和「天性」這兩層含義,於是,正如作者自己所說,我們被引進了概念的泥潭(ceptual muddle):

Nature seem to be at ohe problem and the solution.

(自然似乎同時既成為問題,又是解決問題的答案。)

看到這裡,我好像感受到了一點亞當?菲利普斯語言的巧妙,他之所以要把我們引進這個概念的泥潭,是因為他在這個書里論述的兩個人,一個是研究大自然的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另一個是研究人的本性的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

多麼巧妙的設計啊!可是這個概念上的巧妙卻使翻譯陷入重重困難,我們不得不在每一個用了nature這個詞的地方苦苦思索,揣摩它在這裡的意思是「自然」還是「本性」,或者作者在這裡賦予了它的雙重意義——自然和本性。

我和先生拿起筆,開始了翻譯的日子。我們要用最大的努力向這位語言大師表明,漢語在表述同樣的概念時,比英語毫不遜色,儘管有時候用一句話還表達不清全部含義,需要另加註解,但我們保持了極大的耐心。

達爾文,一個我很熟悉的名字。我一直很崇敬他。我十歲的時候,是一個每天只能躺在病床上的女孩子,我的病讓我痛苦煩躁,但我對世界的新奇感卻與日俱增,我讀各種各樣的書。有一天,媽媽給我找來一本達爾文的書,她告訴我達爾文發現了人是怎樣進化的。我那時不懂得進化這個詞,媽媽就說,達爾文書里寫的是猴子怎麼變成人的。這樣我就懂了,很形象地知道了——在很久很久以前人曾經是猴子。對於一個孩子來說,達爾文的這個發現太有趣了,他也讓我驚奇地生出很多想像——我的祖先多少輩以前曾經是猴子呢?他們那時候是怎樣生活的呢?可我沒能看懂那本厚厚的《人類的由來》(The Dest of Man, Aion iion to Sex)。

青年時代,我又一次翻開《人類的由來》,才知道他開創了人類對自身的由來、對生物形成和進化的嶄新認識,他的觀點使宗教關於上帝造人的神話不攻自破。他對人類認識史和思想史都做出了傑出的貢獻。從那時起,他在我生命的星空里就與馬克思、愛因斯坦、聖雄甘地等排在一起了。

達爾文對蚯蚓發生濃厚的興趣決不是偶然的。他年輕的時候就搭乘比格爾號(Beagle)船進行了越洋考察,他到過美洲和澳洲,到過很多「未開化的」(untamed savages)地區,採集了大量野生動植物標本和化石,「目睹了人在文明和野蠻的界線上的舞蹈」。考察和研究使他解開了生物進化的奧秘,可是,他卻不能把他劃時代的偉大發現公諸於眾,因為在當時的英國和歐洲,教會仍然牢牢地禁錮著人們的思想,而進化論對教會的神創說是致命的打擊。可想而知,達爾文遭到了教會和其他保守勢力多麼瘋狂的攻擊!而他的妻子埃瑪(Emma也是他的表妹)又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他的理論與她的信仰是那樣的水火不相容。還有他的十個孩子,社會將會怎麼對待他們呢?

達爾文猶豫不決。「to be, or not to be」(生存,還是毀滅),作者出人意料地在書里提到了哈姆雷特。此時,一個偉大的發現正靜靜地躺在一個信封里,等待著昭示世界,可是它的發現者卻陷入了哈姆雷特式的焦慮。達爾文在疾病和痛苦的雙重摺磨中把目光轉向了蚯蚓,這隱藏在泥土中的小生命,勤勤懇懇、默默無聞地奉獻著,把荒野重新變成綠色蔥蘢的肥沃土地,把死亡又還原成生命……

不僅如此,適者生存的結論使他自己也陷入了生與死這種觀念的危機。生存競爭太殘酷了,生物生存的目的之一,似乎就是讓自己成為整個食物鏈中的一環,如果食物鏈一旦中斷,隨之而來的就是滅絕(extin)。死亡每時每刻都在發生。達爾文在他的科學考察中,對物種的滅絕做了深入的研究。因此,對於死亡,尤其是對生物個體的消失,是隱藏在他心中的一個解不開的結。他心愛的女兒安娜在十歲時不幸夭折,達爾文遭受的心靈創痛是難以磨滅的,正是安娜的死,促使他決心向世界公布他的進化論。在連續十三個月的瘋狂寫作之後,劃時代的著作in of Species(《物種起源》)完成了。隨後,達爾文來到一個叫Moore Park的地方療養,在他給妻子的信中,有這樣一段耐人尋味的話:

At last I fell fast asleep on the grass, and awoke with a chorus of birds singing around me, and squirrels running up the trees, and some woodpeckers laughing, and it leasant and rural a se as ever I saw, and I did not care one penny how any of the beasts or birds had been formed.

(最後,我在草地上快要睡著了,在我的周圍,一群鳥兒在鳴叫,松鼠吱吱地躥上樹梢,還有幾隻啄木鳥在歡唱。它們的合鳴喚醒了我,這是我從未見過的讓人愉快的鄉村景象,我才不在乎那些獸啊鳥啊是怎麼形成的呢。)

達爾文沉醉在田園詩般的美麗之中,以至於他發出了感慨「我才不在乎那些獸啊鳥啊的是怎麼形成的呢」。我想,one penny在這裡決不是「一個便士」,而是「不值得」,「微不足道」,「毫不在乎」。

偉大的科學家退卻了,不是因為教會和保守勢力的攻擊和辱罵,也不是因為研究工作遇到了不可逾越的困難,而是因為大自然的怡人景色讓他在草地上就要睡著了。

在《物種起源》這本書的最後一節里,達爾文描述了他在植物生長茂盛的河堤上深思的情景,他說,

……with birds singing on the bushes, with various is flitting about,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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