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杜甫五

杜甫過新安縣,發現小孩兒也被官府拉去當兵。他發出疑問:「中男絕短小,何以守王城?」中男指十六歲以下的男孩兒,王城指洛陽。全縣的男孩兒被集中起來,連夜送上前線,其中不乏十二、三歲的肥男或瘦男。「肥男有母送,瘦男獨伶俜。」一片哭聲中,杜甫安慰幾個瘦男說:「莫使眼底枯,收汝淚縱橫。眼枯即見骨,天地終無情。我軍取相州,日夕望其平…況乃王師順,撫養甚分明。」

撫養分明之類,即使明知是謊話,杜甫也只能這麼說。兒童上前線,哭死也沒用,除了安慰,他還能說啥呢?

從新安到潼關的路上,杜甫碰上一幕,更是觸目驚心,於是寫下《石壕吏》。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牆走,老婦出看門。

吏呼一何怒,婦啼一何苦!聽婦前致詞:三男鄴城戌,

一男附書至,二男新戰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長已矣。

室中更無人,惟有乳下孫。有孫母未去,出入無完裙。

老嫗力雖衰,請從吏夜歸。急應河陽役,猶得備晨炊。

夜久語聲絕,如聞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獨與老翁別。

鄴城即是相州。河陽,今河南安陽市。唐軍敗於相州戰役,退至河陽拒敵。

杜甫寫實,一向洗鍊,畫面逼真。老翁急切跳牆,老婦慌張出門。官吏捉人,老翁逃走了,以為躲過一劫,殊不知老婦也被帶走。「吏呼一何怒,婦啼一何苦!」十個字,寫盡情態。這老婆婆,勇氣令人生敬意,這敬意卻飽含苦悲。她的三個兒子,兩個剛剛戰死,為老伴她挺身而出,到軍中去做飯,庶幾可免一死。中國傳統女性,真足以用偉大來形容。老杜只是寫實,甚至有點不動聲色。老婦跟官吏走了,乾癟的身影沒入茫茫夜色。這情景,凸顯官吏猙獰、老婆婆昂首挺胸的無盡辛酸。跳牆老翁回家的情形,杜甫不著一字,卻盡在字裡行間。

詩人天明登前途,獨與老翁別……

太陽出來,太陽落下,杜甫從一個村落走到另一個村落。村落凋零,詩人憔悴。

按唐代頒布的律令:「六十為老。」杜甫後來未能活到六十歲,是因為他心中苦難太多。——為抵禦苦難,調動了太多的生命能量。

他又看見白髮蒼蒼的老頭上前線了:四郊未寧靜,垂老不得安。子孫陣亡盡,焉用獨身完?投杖出門去,同行為辛酸。所幸牙齒存,所悲骨髓干。男兒既介胄,長揖別上官!老妻卧路啼,歲暮衣裳單…

詩名《垂老別》。身完:身軀完整,意為活著。介胄:戰衣,此處用作動詞。

子孫都死光了,老頭活著還有什麼意思?事實上,他為老妻活,躲不過兵役才出此豪言壯語。投杖出門去,拐杖沒用了,他將拿起刀槍。他穿上了厚厚的甲胄,拱手別上官,卻突然意識到,天冷了,寒風刺骨,哭倒在路旁的老妻衣裳單薄。官在上妻在下,老頭在中間慷慨激昂。

他越激昂,我們越是辛酸。

筆者行文至此,心裡翻波涌浪。

《新婚別》,又是別樣一番凄涼:

兔絲附蓬麻,引蔓故不長。嫁女與征夫,不如棄路旁。

結髮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別,無乃太匆忙!

…父母養我時,日夜將我藏。生女有所歸,雞狗亦得將。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腸!誓欲隨君去,形勢反倉皇。

勿為新婚念,努力事戍行。婦人在軍中,兵氣恐不揚。

自嗟貧家女,久致羅襦裳。羅襦不復施,對君洗紅妝…

兔絲:蔓生植物,依附別的植物生長,喻婦女出嫁依附丈夫。蓬與麻俱為低矮的草本植物,兔絲附生其上,自然長不高。久致羅襦裳:很長時間才置辦成絲綢的嫁衣。

新婚的丈夫赴死地,新娘脫下嫁衣,洗去紅妝,其堅決,透出天地為之低昂的悲愴。

讀這樣的詩,才知道什麼叫生離死別,什麼叫蕩氣迴腸。

杜甫寫苦難,筆底往往有豪氣。豪氣貫穿苦難,方有沉鬱頓挫。豪氣來自他的性格,他的遭遇,來自文化賦予他的非凡力量。讀杜詩,不宜囿於形式,如格律之類。不懂他的內心,他的生命特質,一切都無從談起。

白居易讀懂了他,蘇東坡讀懂了他,所以才千方百計為庶民小民細民謀幸福。他們承先啟後一路走來,竭盡全力,拓展良知與美感的空間,構建堂堂正正的中華文明。

何謂精神家園?這就是我們的精神家園。但願今日,不要讓它荒蕪才好。

杜甫不唱高調,不避苦難,不走過場。他手中,既有望遠鏡,又有顯微鏡,更有透視鏡。他沒有觀音菩薩救民於水火的無邊法力,其大慈大悲,卻如出一轍。

杜甫從河南走到陝西,悲憫人世間,他自己,也即將開始一生中最為遙遠的大遷徙。

乾元二年(759),關中大旱,杜甫辭去了華州的職務,拖著一家人遠走秦州(甘肅天水)。災年物價高,他在華州那點俸祿,不足以養活六、七口人。儘管他工作出色,但華州姓郭的刺史總是挑他的毛病,不漲工資還扣錢。朝廷又是那樣,小人囂張,新皇帝斗老皇帝……杜甫感到一種從未有過的失望。這一年他四十八歲。辭官意味著,他不復留戀仕途。他有個從弟在秦州,聽說那邊雨水豐沛,莊稼長勢不錯,他就舉家遷徙。此舉帶有逃難的性質,他可能打算從此務農。秦州是邊陲重鎮,位於六盤山支脈隴山的西側,漢族與少數族雜居,人口眾多,聽上去像個世外桃源。杜甫是這麼盤算的:他能採藥,宗文、宗武能下地,豐收了,不用上皇糧。楊氏善持家,一家人抱團,亂世活下去。杜甫想到了諸葛亮和陶淵明,寫詩讚美這兩位亂世高人。

在秦州住了三個月,築居卻不成,溫飽難測。杜甫又聽說同谷(甘肅成縣)的土地更肥沃,盛產薯芋,填滿全家人的肚子沒問題,還有拔不完的鮮竹筍,采不盡的野蜂蜜……於是再遷二百里之外的同谷。豈知到了同谷,才發現不是那回事兒。天寒地凍,山裡沒吃的,全家拾橡子充饑,拚命挖一種叫黃獨的野生芋。寫信邀請杜甫到同谷的什麼縣令,見過一面就躲起來了,和秦州那個從弟一樣。

杜甫貿然走他鄉,過於相信親朋,全家陷入困境。零下十幾度,他穿不暖睡不暖,每天凌晨出發,帶著二十歲的大兒子,進山挖黃獨。苦苦捱了一個月,眼看有人要餓死,杜甫和妻子緊張商議,決定長途跋涉,到天府之國成都。

他寫詩感嘆說:「無食問樂土,無衣思南州。」

一家老小又上路了。時在十二月,最寒冷的日子。

他沿途寫詩,一直寫到劍閣。

這一年裡,杜甫從洛陽返華州,從華州到秦州,從秦州到同谷,從同谷向遙遠的成都進發,幾千里折騰,受凍挨餓,卻是寫詩最多的年份。秦州三個月,他寫了八十多首詩。他輾轉飄泊,遣興抒懷,詳細記錄邊塞風物、羌胡習俗,每到一地必寫詩。我們不禁想問:究竟是什麼東西支撐著他?換成其他人,愁都愁死了。也許是因為他見識過了天南地北的各種苦難,所以對自己的遭遇並不在乎。他的精神承受力異乎尋常。他是皺著眉頭的樂天派,對後世讀書人影響不小。自己居無定所,還牽掛散落各地的兄弟們:

露從今夜白,月是故鄉明。有弟皆分散,無家問死生。

——《月夜憶舍弟》

杜甫一連三夜夢見李白,於是懷疑李白死了,寫《夢李白二首》:「死別已吞聲,生別常惻惻。江南瘴癘地,逐客無消息。」

杜甫想念李白,一如念叨親人。此人是個利他主義者,並且毫不勉強。為什麼這樣?研究他,應當刨根問底。

杜甫一家人,走了整整一年才走到成都。當時的成都,號稱十萬戶,實際人口在二十萬左右。繁華僅次於揚州,民間有「揚一益二」的說法。成都又稱益州。安史之亂,揚州也遭到破壞,而成都遠離戰火。唐玄宗曾經往那兒跑,現在杜甫對它寄予莫大希望。

次年春,成都西郊浣花溪畔的草堂落成,這就是著名的杜甫草堂,眼下在成都,與紀念諸葛亮的武侯祠齊名。

有個表弟叫王十五的,在蜀中做官,他資助杜甫。高適在離成都不遠的彭州做刺史,也常來草堂走動。杜甫有了一些朋友,朋友們贈樹送花,草堂收拾得很舒服,一派勃勃生機。杜甫這個人,一旦有了喘息之機,快樂就來照面,詩心隨之萌動。且看他描繪春雨: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曉看紅濕處,花重錦官城。

陶淵明懂得植物的「朦朧的欣悅」,杜甫也懂。詩人總像是自然的情人,細膩地欣賞她體會她,不會去算計她掠奪她蹂躪她。漢語的自然二字,深藏祖先智慧,它的源頭性的含義為:是它本來所是的那個樣子。這在當下的重要性、緊迫性不言而喻。

草堂鄰近鄉村,杜甫寫道:

清江一曲抱村流,長夏江村事事幽。自來自去堂上燕,

相親相近水中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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