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黑暗深淵 第1631章 魔奴村

頓時,這些種族全部逃走。

他們也不管天黑會不會在這無盡沙漠中迷路。

迷路了也總比留在這裡,被這兩個發瘋了一樣的人類給殺死來得好。

追風拿著一塊臟布,擦拭著手裡的血漬。

「他們都沒事吧?」林曉峰走了回來,向黃寅問道。

黃寅點頭:「恩,好像被嚇到了一樣,但應該都沒有什麼事。」

黃寅說著,也解開了這些人類身上的繩子。

這十幾個人類此時齊齊朝林曉峰跪下:「多謝恩公救命之恩,多謝恩公救命之恩。」

林曉峰掃了一眼跪下的眾人,開口說道:「你們裡面,有誰吃過人肉?」

頓時,全部跪著感謝的人,全部都安靜了下來,一個個臉色難看,吞吞吐吐,都說不出話來。

「沒吃過人的,站起來,走到一旁。」林曉峰淡淡的說:「不要想欺騙我,我這雙眼睛,對於真話還是假話,倒是能分清的。」

剛才林曉峰殺死這些人中,遙不可及的大人物,他們也沒人敢懷疑這些。

此時,那個十五歲的小男孩站了起來,走到了一旁,其他,不管是男女,都繼續跪著。

全部吃過人!

林曉峰臉色,更加難看了。

他拳頭捏得噼里啪啦亂響。

黃寅看到這,臉色也有些慘白。

她沒有想到,自己一伙人救下的這些人類,竟然都吃過人肉。

追風走到林曉峰旁邊,小聲的問:「曉峰,怎麼?要殺了他們?」

林曉峰沒有說話。

此時,一個約七十多歲,白髮蒼蒼的老人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這位大人,請您先別生氣,聽我說幾句。」

「村長。」

其他人皆是看向這老人。

「老人家,你說。」林曉峰皺眉起來。

說實話,能在黑暗深淵中,活到七十多歲,當真是運氣極好的人了。

一般人,能活到三十歲,就算不錯。

這個老人咳嗽著,說:「小老不知道諸位來自何地,不過在黑暗深淵這個地方,吃人,的確是一種常態,不吃,所有人都得死啊。」

林曉峰深吸了一口氣,臉色也緩和了不少。

他只是感覺這些傢伙噁心,但他也並不是什麼聖母。

他也明白,在黑暗深淵這種環境下,被逼無奈,餓得都快死了,誰還管自己吃的是什麼。

而且,餓急的人,會失去理性。

即便是陽間古代,也有易子而食的事情發生。

更何況黑暗深淵這樣更艱難的地方。

「都起來吧。」林曉峰吐了口氣。

「大人,我能和你學本事嗎?」那個十五歲的小男孩看著林曉峰問。

這小男孩穿得破爛,很瘦。

「你學本事做什麼?」一旁的追風問。

這小男孩說道:「我要保護我們村子的人。」

小男孩眼睛都還有些紅,之前畢竟大哭了一場。

「我們不一定能在黑暗深淵待多久。」林曉峰小聲的嘀咕了一聲。

追風卻是笑著走上前,摸了摸這個小男孩的骨頭。

追風的力氣極大,弄得這小男孩很疼。

但小男孩卻是硬著頭皮忍了下來。

「骨子倒算不錯,就是從小吃得差了點,缺乏營養。」追風微微點頭問:「你叫什麼名字?」

「賤生。」小男孩回答。

「怎麼取個賤姓。」追風說。

小男孩說:「父母當時說,賤名,好養活。」

「行,我收你做徒弟了。」追風拍了拍賤生的肩膀。

賤生臉上露出了喜色。

急忙跪下磕頭。

林曉峰見此,對這些人類說:「你們裡面,有沒有熟悉接下來路線的人。」

其他人類都是搖頭,倒是那個老人,說道:「我年輕的時候,倒是走過一次這條路線,再往前走五十里路,就有一個人類村莊,到那裡後,也會有經驗的導遊。」

「大家將這營地中的食物,水整理一下,明天上路。」林曉峰下了命令。

這些人能夠活命,已經極為該高興,對於林曉峰的命令,當然是毫不猶豫的去執行。

「找一輛馬車,好好休息一夜。」林曉峰說道。

他們找到最大,最為豪華的那輛馬車,輪流休息,守夜。

雖然同為人類,但這些人畢竟吃過人類,林曉峰對他們還是有些警惕的。

好在這些人類都很老實,第二天天亮後,他們將三十匹馬都牽來,另外帶上水和食物,便騎馬離開。

當然,並不是策馬奔騰。

一方面,這是沙漠,馬跑不起來。

第二,在黑暗深淵中的這些人,哪裡會騎馬。

甚至在其他種族眼中,這些能馱這麼多貨物的馬匹都比人類金貴。

他們自然是沒有資格騎馬的。

一隊人,在村長拿著地圖的情況下,帶著眾人往村長口中所說的村子趕去。

路途上,就是看不清的荒漠,景色實在是匱乏。

林曉峰騎在最前面,追風此時將賤生抱在懷裡,騎著馬來到林曉峰旁邊:「我問過了,這些人類,都沒有看到穿著我們這樣衣服的人。」

他們所穿的,自然是現代社會的衣服。

和黑暗深淵的衣服有極大的差別。

「照片呢?他們看過沒。」林曉峰問。

追風將手機遞了回來:「也給他們一一看過項誅的照片,但他們依然說沒見過。」

「黑暗深淵這麼大,慢慢找吧。」林曉峰點頭,此時也並不著急。

他們還需要找如何回到陽間的方法。

但也沒有向這些人類詢問。

就算是問了,他們也絕對不清楚。

距離他們馬隊五十里外的一片綠洲。

這片綠洲並不大,不過水源卻很多。

這裡居住著一村人類。

按理說,綠洲這樣的好地方,哪能給人類當做居住的地方?

而且這片綠洲,也是行走商販必經之路,不管是做生意還是什麼,都是絕佳的好地方。

這些人類能有如此地方,是因為一百年前,他們村子有個女子,嫁給了距離最近的黃沙城裡面,一個頗有勢力的魔頭。

而且還是做這個魔頭的正妻。

所以這片好地方,才給了他們村子。

而他們這個村子,也取名叫做魔奴村,算是給魔族表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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