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解決方法 第一章 哲學

1834年在德國漢堡市,英俊的年輕軍官馮·特勞特曼斯多夫男爵向一起服役的另外一個軍官,馮·羅普男爵提出決鬥的挑戰,其原因是馮·羅普寫了一首關於馮·特勞特曼斯多夫鬍鬚的詩,詩中說他的鬍鬚纖細疲軟,而且暗示馮·特勞特曼斯多夫具有這種特徵的身體部位絕不僅限於此。這首詩結果在朋友之間流傳甚廣。兩個男爵之間的不和源自於對同一個女人的狂熱追求,她是洛多斯卡伯爵夫人,長著灰綠色的眼睛,是一位波蘭將軍的遺孀。由於無法和平解決兩人之間的矛盾,兩人在3月的一個凌晨在漢堡郊區約定見面。兩人都帶著劍,都不足30歲,都在接下來的決鬥中死去。

這次事件絕非個別現象。從文藝復興時期在義大利的出現,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結束,決鬥奪走了數十萬計的歐洲人的生命。在17世紀,僅僅在西班牙一個國家因決鬥而死的人就達5,000之多。凡是來到這個國家的外地人都得到警告,在同當地人打招呼的時候一定要當心,否則會傷害到他們的尊嚴,從而招來殺身之禍。「在西班牙每天都在發生決鬥,」卡爾德隆 一部戲劇中的一個人物這樣說道。1608年在法國,謝伯里的赫伯特勛爵寫道:「任何一個沒有在決鬥中殺死過他人的人,別人都會對他不屑一顧,」而在英國,人們普遍認為除非能夠「拿起手中的劍進行決鬥」,否則永遠都成不了一個紳士。

雖然決鬥有時候是由重大事件引發,但大多數決鬥都是由瑣碎細小的有關尊嚴的問題引起的。1678年在巴黎,一個人殺了另外一個人,原因是後者說前者的住宅沒有品位。1702年在佛羅倫薩,一個文學人士終結了他的侄子的生命,因為他的侄子說他不懂但丁。在法國菲利普·多萊昂攝政時期,兩個衛隊軍官在杜伊勒利宮為了爭奪一隻安哥拉貓的所有權而進行了決鬥。

決鬥現象體現了人們嚴重缺乏一種信心,那就是認為自己的身份是我們自己的事,我們自己能夠對它進行決定,無需隨他人評價的轉變而做出調整。對決鬥者而言,他在別人心目中的形象是能夠幫助他建立他在自己心目中形象的惟一因素。如果周圍的人認為他邪惡或卑鄙,認為他是一個膽小鬼或一個失敗者,一個蠢蛋或一個女人氣的男人,那麼他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也變得無法接受。由於他的自我形象嚴重依賴他人的觀點,因此他寧可死於槍彈或刀傷,也不能允許不利於他的想法在公眾心目中繼續存在。

整個社會把維護身份,或更確切地說,維護「尊嚴」變成了每一個成年男性的首要任務。在傳統的希臘村鎮社會中,尊嚴叫做「」;在穆斯林社會中,尊嚴叫做「」;在印度社會中,尊嚴叫做「」——在上述任何一種社會中,人們都認為尊嚴需要通過暴力才能得以維護。在傳統的西班牙社會,一個 男人必須健壯勇猛、長於床笫之歡,婚前善於在女人之間廝混,婚後保持忠貞不貳,並能夠掙下足夠的錢來養家,對妻子有足夠的權威,能夠保證她不會跟別人說一些調情的言辭或跟其他男人睡到一起。對尊嚴的玷污不僅源於他自己對原則的違反,而且也源於他沒有以足夠的暴力去應對來自他人的 。如果一個人在市場上被人當面羞辱,或在大街上被人滿懷惡意地瞪了一眼,只要他沒有向對方提出決鬥的挑戰,那麼就相當於證實了別人對他進行冒犯的理由。

雖然我們可能會不以為然地看待這些訴諸於暴力來解決尊嚴問題的人,但我們和他們在思維模式的關鍵方面具有相同之處:在他人的輕蔑之下非常容易受到傷害。如同絕大多數決鬥者一樣,我們的自尊心是由他人賦予我們的價值所決定的。決鬥雖然看起來與我們相去甚遠,已經消失在歷史的煙塵當中,但這一現象依然有助於揭示一種更為普遍的、在面對身份問題時人們容易受傷的感情傾向。

希望他人看重自己的強烈需要在歷史長河中並沒有絲毫減弱,依然佔據著我們心理關注的首要位置。我們都害怕成為西班牙語所稱的「」或「蒙羞之人」,這一種類的人在當前的語言表達中可以通過「失敗者」一詞來完美地代表,我們對此的恐懼絲毫不亞於卡爾德隆或洛佩·德·維加 悲劇中的人物對此的恐懼。

如果因為我們沒有達到某一職業目標或沒有能力養家糊口,我們就會喪失自己應有的身份。這種情況對我們造成的痛苦跟傳統社會中的人們在遭受尊嚴的損失之後感受到的痛苦並無二致,不管他們把尊嚴稱為還是。

「他人的頭腦太過惡毒,不能作為我們自己真正幸福的棲身之所。」

——叔本華《附錄與補遺》(1851)

「大自然從來沒有命令我:『要擺脫貧窮。』大自然也從來沒有命令我:『要儘力致富。』她只是請求我:『你一定要自立。』」

——尚福爾

「決定我幸福的不是我的社會地位,而是我的判斷;這些判斷是我能夠隨身攜帶的東西……只有這些東西才是我自己的,別人無法從我身邊拿走。」

——愛比克泰德

在公元前5世紀的希臘半島,湧現出這樣一群人:他們中的好多人都蓄有鬍鬚,他們特立獨行,絲毫不受困擾當時民眾的身份焦慮所影響。這些哲學家對卑賤的社會地位所導致的心理結果和物質結果漠不關心,他們在面臨侮辱、譴責和貧窮的時候安之若素。蘇格拉底在雅典的大街上看見一群人手捧金銀珠寶依次走過,他驚呼:「看,這麼多我不想要的東西。」亞歷山大大帝在途經科林斯時,拜訪了哲學家第歐根尼,發現他正坐在樹下,衣衫襤褸,身無分文。亞歷山大,這個在當時世界上權力最大的人,問是否可以幫他什麼。「是的,」哲學家說,「如果你能從我面前走開的話。你擋住了太陽。」亞歷山大的士兵驚呆了,他們認為他們的指揮官肯定又會大發雷霆,而亞歷山大的發怒是舉世聞名的。但亞歷山大只是笑了笑,然後說如果他不是亞歷山大,他肯定會想成為第歐根尼。有人跑來告知安提斯泰尼,說雅典的好多人都開始讚美他。「為什麼,」他回答道,「難道我做錯什麼了?」恩培多克勒對他人的智慧有類似的看法。他曾經在大白天提著燈籠到處走,他說:「我在找一個有智慧的人。」一個過路人看見蘇格拉底在市場上遭人侮辱,便問他:「你難道不在乎別人辱罵你嗎?」「為什麼要在乎呢?難道你認為一頭驢踢了我以後我會恨它嗎?」蘇格拉底回答道。

並非這些哲學家不再關注友好與譏諷、成功與失敗的區分。世上有一種公式認為別人對我們的想法決定我們對自己的想法,而任何侮辱,無論正確與否,都會使我們蒙羞。而上述哲學家只是採取了一種方式,來應對這個公式中與傳統尊嚴原則毫無關係的不良因素。

在與他人觀點的關係中,哲學引入了一個新的因素,這一因素可以形象地描繪成為一個盒子:公眾的觀點,無論積極還是消極,首先納入其中進行分析,然後把正確的觀點賦予新的活力置入自我形象之中,而把那些錯誤的觀點一笑置之,將其摒棄在外,從而不使其產生任何傷害。哲學家把這個盒子稱為「理性」。

根據理性原則,對於一個給定的結論,僅當其源於思想的邏輯序列,而這些思想又建立在合理的前提之上,它才被視為是真的。鑒於數學是嚴密思維的典範,哲學家也開始在倫理生活中尋求一種近似於數學的客觀確定性。哲學家們認為,由於有了理性,我們的身份可以由我們的理智良心來確定,而不再受市場上他人一時的想法和感情的左右。如果理性分析證明我們受到了社會不公正的待遇,哲學家建議我們不要受這些言論的影響,就如同面對一個非要堅持2加2等於5的神志不清的人,我們會對此不加理會一樣。

皇帝兼哲學家馬庫斯·奧勒留一生都在羅馬不穩定的政壇上奮鬥,他提醒自己,把聽到的任何關於他的人品和功績的評價首先訴諸理性分析,然後決定是否讓這些觀點影響他的自我觀念。這一思想貫穿於他的《沉思錄》(公元167年)始終。「〔你的品質〕並不取決於他人對你的評價,」哲學家皇帝堅持認為,他所處的社會深信他人的評價決定一個人的尊嚴,但他對此提出質疑,「難道東西一受到讚揚,它的品質就會提高?難道一塊翡翠如果沒有人讚美它,它的品質就會降低?金子、象牙、鮮花或者一棵小草呢?」馬庫斯沒有像常人那樣,在聽到讚揚的時候欣喜若狂,在聽到誣衊的時候沮喪萬分,他認為他的自我形象應該建立在自己的分析之上:「是否每個人都會輕蔑我?這是他們的事。而我自己的事就是保證沒有做過或說過任何可以遭人輕蔑的事情。」

我們不應該從以上論述中得出結論,認為他人的批評和譴責毫無例外都是站不住腳的。讓理智良心來決定我們的價值,並不是無條件地期待他人的愛。不管我們做過什麼,也不管我們犯過多大的錯誤,父母和戀人依然會看重我們,但哲學家則不同,他們認為即使父母和戀人的愛也可以用一定的標準進行分析,只不過這種標準不同於外部大世界經常陷入其中的飄忽不定、難以把握的標準。的確在有些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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