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魅力之本源 1、魅力的魔力

米凱拉·德普林斯4歲的時候,看到了一張改變她一生的照片。那時,她以麥賓迪·班古拉的身份被送進了獅子山的孤兒院;而她的父親則在內戰期間被殺害,母親也飽受飢餓之苦最終去世。即使是在孤兒院里,這個小女孩兒也遭到了排擠,因為她叛逆的性格和白癜風在她黝黑的皮膚上留下的白色印記,而被冠上了「魔鬼之子」的稱號。

一天,一本被丟棄的西方雜誌被大風吹到了孤兒院的柵欄上,這本雜誌上刊登了一張來自西方國度的照片,那個世界對他們來說神秘而遙遠。「那張照片上是一位女士,她穿著粉紅色的蓬蓬裙,一隻腳的腳尖作為支撐,側坐在檯子上看向遠方,」德普林斯回憶道,「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景象,她的那身衣服彷彿煥發著光芒……我從她的身上看到了美、希望、愛和一切我從來不曾擁有的東西。」她想:「這就是我想要成為的樣子。」這個小女孩兒為這張照片而深深著迷,她撕下了這本雜誌的封面,並把它藏在了內衣里。每天晚上她都凝視著它然後進入自己的夢境。這位落落大方、面帶微笑的芭蕾舞演員「象徵著自由,代表著希望,也透出了對於生命的熱愛……這張照片徹徹底底地拯救了我。」她說道。她從內心深處無限地渴望自己「可以成為另一個她」。

德普林斯是幸運的。在她看到這本雜誌後不久,就被一對美國夫婦領養。全家在新澤西州定居後,她將這張已經破爛不堪的照片給新媽媽看,然後就開始了她的芭蕾舞生涯。7歲的時候,她就可以踮起足尖跳舞了,2012年,在她17歲的時候,作為一名專業的芭蕾舞者加盟了哈萊姆舞蹈劇院。「我只是朝著我的夢想快速地前進著,」她說,「因為我非常堅定地想要成為雜誌上的那個人。」

要知道,德普林斯的故事不只是一個暖人心脾的童話,這印證了一個常見又帶著無窮力量的現象。同樣的想像過程,讓一個孤兒從一張照片上看到了理想自我並成就了芭蕾舞者的夢想,也會讓一個國家加入到登月的競爭中,從而改變國情,建立起商業帝國雛形。它讓加利福尼亞州變成黃金州,讓巴黎成為光之城。電影與時尚開始興起,旅遊業和建築業開始發展。閣樓營銷和城市觀光興起,跑車和高跟鞋成為社會的流行,大學教育和總統大選開始植根。它喚起了宗教職業和科研發展,帶來了自殺性恐怖主義,同樣也開啟了娛樂性行業之夢。它帶來了慾望和對物質的追求。

這就是魅力(Glamour)。這個詞本身就充滿了神秘感,即使是在美式英語中也保留了那個帶著異域風情的「U」字母。當我們聽到「魅力」時,我們會聯想到有魅力的電影明星,身著設計考究的禮服,或者會聯想到那些瀟洒的男士駕駛著光彩照人的跑車。在這樣一個時刻,我們將自己投射到他們所代表的世界中,在那裡,我們想像著自己也是如此美麗、惹人愛慕、優雅、勇敢、多才多藝、充滿希望、強大、富足或者平和。對於魅力,著名的時尚作家艾麗西亞·德雷克認為,它是「暗喻一種拒絕平庸的生活承諾」。這會讓我們的日常體驗發生改變,同時也會讓我們覺得願望的實現並非遙不可及。時裝評論家羅賓·吉芙漢曾經在文章中對「魅力」提出了不同的定義:「它讓我們相信生活可以閃耀如星,從而讓我們對自己充滿信心。」

讓我們一起來看兩張表現魅力的圖畫。第一張,是里維埃拉棕櫚泉酒店2008年的廣告大片,這其中包含了很多人們普遍認為的魅力構成的元素。閃閃發光的黑色豪華轎車、白色緞面服裝、珍珠項鏈,很容易讓人聯想起20世紀30年代的黑白電影,喚起我們對於「舊好萊塢魅力」的記憶。黃昏下的沙漠,閃光燈對準的模特,身著高檔禮服,露出香肩,綰著優雅的高髻,笑容燦若繁星,而與之形成對比的是那些在燈光昏暗處穿著牛仔褲的攝影師,彷彿並非來自同一個世界的人。她是特別的——是關注的焦點,是奢華的體現,集萬千寵愛,是名門貴族。即使她對著鏡頭微笑,她仍然是那麼遙不可及;她高傲而富有修養,對那些充滿渴望的照相機拉起了警戒線。她並沒有看向我們,始終蒙著她那神秘的面紗,讓我們為她營造一個影像的世界:用鏡頭把她轉化成永恆的明星,在棕櫚泉構建一個充滿激情和讚譽的生命。

如果里維埃拉的場景所代表的是刻板印象中的「魅力」,那麼托尼·弗里塞爾那張拍攝於1947年的照片,即在本章開頭,我們呈現的那張輕盈的、身著網球服的年輕女子的照片,則讓我們對「魅力」有了別樣的定義,那些紅地毯、豪華轎車或者緞袍都並非是「魅力」一成不變的要素。在這裡,我們看到了一個更為安靜的大漠圖景。圖片上的模特優雅地坐在彎曲的粉刷矮牆上,她並沒有成為閃光燈下的焦點,而是遠眺山丘,閑適悠然。里維埃拉的大明星,顯得是那麼泰然自若而自信;而這個網球女子,似乎顯得有些孤獨。我們追隨她的目光所至,追隨她裸露在陽光下的手臂,想像那份暖陽也照耀在自己身上。我們並不知道她身處何方,我們似乎也並不需要知道這一點。這種神秘感不斷地讓我們深陷於將自我投射於圖片上的場景之中,根據我們自己的慾望填充我們所希望的細節。這張肖像不僅記錄了某個特定的地點或者某個時尚時刻,更喚起了一種永恆的理想。它體現著青春、美、健康、修養、富足、休閑,這張照片發表於《芭莎》的二月刊,讓人們逃離一個沒有盡頭的夏天(沒有汗水,沒有晒傷也沒有脫水)。這張照片,也加劇了讀者對它所代表的生活之嚮往:並非名利和激情,而是寧靜與安逸。這同樣魅力四射。

儘管人們常常將這幾個詞畫等號,但是魅力跟美、時尚、奢侈品、名人或者性感並不是一回事兒。它並不局限於時尚或電影,也不是內在的女人味兒。它並非一個審美標記的集合——某種風格,正如時尚和設計所常用的這個詞。魅力,應該是一種非語言修辭的形式,它之所以動人並具有說服感,並不是通過文字來展現的,而是藉助於圖像、概念和圖騰(即使是圖像文字,你會記住的也是那些迷人的圖像感知和情感共振的圖像式記憶,而並非口頭的描述)。通過具有約束力的形象和渴望,魅力帶給我們很多樂趣,甚至它還會加劇我們渴望的信念。它將會引導我們感受到生活中夢想的存在,並強化我們對這種夢想的追求。

雖然通常情況下,這種快感是短暫的,但這種感覺也可以激發改變生活的行為。從初出茅廬的記者將自己想像為《驚天大秘密》中的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到從《犯罪現場調查》()中獲得靈感的法醫科學學生。大量的年輕人一夜之間湧向這類職業,這些影視作品通過強調這些職業的重要性並淡化其乏味面,給它們帶來了無窮的魅力。小說家李翊雲在20世紀70年代的時候,還是一個生活在中國的孩子,那時美國生活的魅力源自西方化的糖果包裝紙,當然,這也是她收藏的一部分:「那些包裝紙是些金黃色和白銀條紋構成的透明玻璃紙,如果你透過這層玻璃紙來看,你就會看到一個鍍金的世界,這比我們平常那平淡無奇的生活要美妙很多。」關於包裝,她寫道:「那是一個夢想的種子,最終成真:1996年,我離開中國,到美國讀研,此後就一直生活在這裡。」

魅力是一種強大的說服力。然而,因為它依賴於圖像和願望的渠道,因而,它往往會被詬病為碎片化、無聊和膚淺。攝影師委婉地將魅力暗示為「軟核色情」;室內設計雜誌則認為魅力是那些具有光澤或奢華的物品;而很多自詡為「魅力癮君子」的人則將魅力狹義化為時尚、化妝或髮型。那些對這種現象持嚴肅態度的人往往會流於批判,他們將魅力譴責為詐騙手法的基礎。「我們被那些所謂魅力帶來的虛假景象迷惑了雙眼,因為我們會去相信廣告帶來的虛假承諾。」英國牧師兼記者馬丁·羅如此寫道。然而,對於「魅力」而言,遠遠不是這些「痴迷」或者評論家筆下的印象。即使在其看似最輕浮的形式下,魅力塑造了我們最基本的選擇,並照亮我們最深切的渴望。雖然常常會危機四伏,並且常常舉棋不定,但是魅力的本質不是邪惡的。當我們看完這本書的時候,就會發現,魅力是具有普遍性、複雜性的,往往會給我們帶來生活的力量。

大衛·休謨認為「魅力」是一種奢侈品,「這是一個帶著不確定意義的詞」。近年來,文化研究學者試圖去描述歷史的魅力。然而,如果沒有解決潛在的心理誤解或充分發展一項魅力如何產生影響的確切理論,這種研究往往會落入碎片化的時尚和名人的編年史中。這種結果很諷刺,正如歷史學家斯蒂芬·岡德爾大肆誇獎帕麗斯·希爾頓為「毫無爭議的美艷」。希爾頓作為一位名人,她擁有很多:有錢、有名、上鏡、性感、漂亮、時髦。但是,卻很少有人會發現她的魅力。她與格蕾絲·凱利截然相反,常常成為人們解釋什麼是沒有魅力的範例。

為了避免陷入這樣的困境,本書從開篇就對「魅力」進行了定義,使我們能夠區分其與風格、名人或者名利的不同;建立起魅力與其相關現象,如吸引力、浪漫、壯觀、優雅和性感等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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