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保爾,冰與火——我讀《布萊克·沃滋沃斯》

一個詩人,沃滋沃斯,他窮困潦倒,以討乞為生,一直夢想著完成他最偉大的詩篇,而最終,他孤獨地死去了。——這就是《布萊克·沃滋沃斯》,是《米格爾大街》的第六篇。

比較下來,在小說裡頭描寫詩人要困難一些。為什麼?因為小說的語言和詩歌的語言不那麼兼容。詩人有詩人特殊的行為與語言,詩人的這種「特殊性」很容易讓小說的腔調變得做作。當然了,小說的魅力就在這裡,麻煩的地方你處理好了,所有的麻煩將閃閃發光。

奈保爾是怎樣處理這個麻煩的呢?鋪墊。——你沃滋沃斯不是一個乞丐兼詩人么?你沃滋沃斯不是很特殊、不好寫么?那好吧,先鋪墊。只要鋪墊到了,無論沃滋沃斯怎麼「特殊」,他在小說裡頭都不會顯得太突兀、太做作。

什麼是鋪墊?鋪墊就是修樓梯。二樓到一樓有三米高,一個大媽如果從二樓直接跳到一樓,大媽的腿就得斷。可是,如果在二樓與一樓之間修一道樓梯,大媽自己就走下來了。奈保爾是怎麼鋪墊的?在沃滋沃斯出場之前,他一口氣描寫了四個乞丐。這四個乞丐有趣極了,用今天的話說,個個都是奇葩。等第五個乞丐——也就是沃滋沃斯——出場的時候,他已經不再「特殊」,他已經不再「突兀」,他很平常。這就是小說內部的「生活」。

鋪墊的要害是什麼?簡潔。作者一定要用最少的文字讓每一個奇葩各自確立。要不然,等四個人物鋪墊下來,鋪墊的部分將會成為小說內部巨大的腫瘤,小說將會疼死。我要說,簡潔是短篇小說的靈魂,也是短篇小說的秘密。

我們來看看奈保爾是如何描寫第三個乞丐的,就一句話——

下午兩點,一個盲人由一個男孩引路,來討他的那份錢。

非常抱歉,我手頭上所選用的《米格爾街》是浙江文藝出版社2003年版的。但是,我記憶中的另一個版本叫《米格爾大街》,它有另外一種不同的翻譯,同樣是一句話——

下午兩點,一個盲人由一個男孩引路,來取走他的那一分錢。

我不懂外語,我不知道哪一個翻譯更貼緊奈保爾的原文,也就是說,我不可能知道哪一種翻譯更「信」,但是,作為讀者,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第二個翻譯,第二個翻譯「雅」。道理很簡單,「來討他的那份錢」只描寫了一個討乞的動作,而「來取走他的那一分錢」,卻有了一個乞丐的性格塑造,——這個盲人太逗了,真是一朵碩大的奇葩,他近乎無賴,天天來,天天有,時間久了,他已經忘記了自己是一個乞丐了,他可不是「討」飯來的,人家是執行公務。這個公務員很敬業,準時,正經,在隨行人員的陪同下,他氣場強大,來了就取,取了就走。這樣的正經會分泌出一種說不出來的幽默,促狹、會心、苦難、歡樂,寓諧於庄。美學上把「寓諧於庄」叫做滑稽。這才是奈保爾的風格,這才是奈保爾。所以,第二個翻譯不只是「雅」,也「達」。

補充一句,美學常識告訴我們——

內容大於形式叫悲壯。——內容太大,太強,太彪悍,形式裹不住內容了,形式就要撕裂,就要破碎,火山就要爆發,英雄就得犧牲,這就是悲壯,一般來說,悲壯的英雄都是在面臨死亡或業已死亡的時候才得以誕生;

內容等於形式呢?它叫優美。——它般配,安逸,流暢,清泉石上流,關鍵詞是和諧。大家都知道「和諧社會」這個詞,什麼意思知道嗎?是指「人」這個內容與「社會制度」這個形式高度吻合,在優越的社會制度下面,每一個人都感到了自身的幸福,就像《新聞聯播》裡頭常見的那樣,鄉親們都說:「還是社會主義好。」

至於形式大於內容,那就不妙。是內容出現了虧空,或者說,是形式出現了多餘。猴子的腦袋不夠大,人類的帽子不夠小,這就沐猴而冠了。「沐猴而冠」會讓我們覺得好笑,這個「好笑」就是滑稽,也叫喜,或者叫做喜劇。喜劇為什麼總是諷刺的?還是你自己招惹的,你出現了不該有的虧空。虧空越大,喜劇的效果越濃,所以諷刺從來離不開誇張。所以啊同學們,做人要名副其實。你不能吹牛、不能裝,一吹牛、一裝,形式馬上就會大於內容,喜感即刻就會盯上你。就說寫作這件事,假如你只寫了幾部通俗小說,因為認識了幾個官員,藉助於炒作企圖裝扮文學大師,那就沐猴而冠了,就會成為喜劇里的笑柄。我常說,說實話、不吹牛不只是一個道德上的問題,它首先是一個美學上的問題。

——回到小說上來,乞丐可以來「討」,乞丐也可以來「取」。你看看,小說就是這樣奇妙,也就是一個字的區別,換了人間。

既然說到了翻譯,我在這裡很想多說幾句。你們也許會偷著笑,你一點外語都不懂,還來談翻譯,哪裡來的資格?我告訴你,我有。我是漢語的讀者,這就是我的資格。——看一篇譯文翻譯得好不好,在某些特定的地方真的不需要外語,你把小說讀仔細就可以了,我現在就給你們舉兩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來自茨威格,《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它的譯本很多。正如我們所知道的那樣,這是一篇書信體的小說,自然就有一個收信人的稱呼問題。關於稱呼,有一個版本是這樣翻譯的——

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

事實上,寫信的女人和讀信的男人是什麼關係?是情人關係。不只是情人關係,他們甚至還生了一個孩子。但是,這個男人的情人太多了,他狗熊掰棒子,已經認不出這個寫信的女人了。然而有一條,不管這個男人還認不認識這個女人,他們之間不可能是「素昧平生」的關係。他們之間的關係只能是這樣的——(你)見過多次、卻已經不再認識(我)

我特地把北京大學張玉書教授的譯本拿過來比對過一次,儘管我不懂德語,可我還是要說,張玉書教授的翻譯才是準確的。——我這麼說需要懂外語么?不需要。

第二個例子來自《朗讀者》,作者施林克。它的譯本同樣眾多。在小說的第四章,女主人公漢娜正在廚房裡頭換襪子。換襪子的姿勢我們都知道,通常是一條腿站著。有一位譯者也許是功夫小說看多了,他是這樣翻譯的——

她金雞獨立似的用一條腿平衡自己

面對「一條腿站立」這個動作,白描就可以了,為什麼要「金雞獨立」呢?老實說,一看到「金雞獨立」這四個字我就鬧心。無論原作有沒有把女主人公比喻成「一隻雞」,「金雞獨立」都不可取。它傷害了小說內部的韻致,它甚至傷害了那位女主人公的形象。——我說這話需要懂外語么?不需要的。

現在,布萊克·沃滋沃斯,一個乞丐,他來到「我」家的門口了。他來幹什麼?當然是要飯。可是,在回答「我」「你想幹啥」這個問題時,他是這麼回答別緻了:「我想看看你們家的蜜蜂。」

在骯髒的、貧困的乞討環境里,這句話是陡峭的,它異峰突起,近乎做作。它之所以顯得不做作就是因為前面已經有了四朵奇葩。我們仔細看看這句話,行乞是一個絕對物質化的行為,「看蜜蜂」呢,它偏偏是非物質的,屬於閒情逸緻。這是詩人的語言,肯定不屬於乞丐。在這裡,作者為我們提供了沃滋沃斯的另一個身份,詩人。

可是,我們再看看,這個詩人究竟是來幹啥的——

他問:「你喜歡媽媽嗎?」

「她不打我的時候,喜歡。」

他從後褲兜里掏出一張印有鉛字的紙片,說:「這上面是首描寫母親的最為大的詩篇。我打算賤賣給你,只要四分錢。」

這是驚心動魄的,這甚至是虐心的。頑皮,幽默。這幽默很畸形,你也許還沒有來得及笑出聲來,你的眼淚就出來了,奈保爾就是這樣。

現在我們看出來了,當奈保爾打算描寫乞丐的時候,他把乞丐寫成了詩人;相反,當奈保爾打算刻畫詩人的時候,這個詩人卻又還原成了乞丐。這樣一種合二而一的寫法太擰巴了,兩個身份幾乎在打架,看得我們都難受。但這樣的擰巴不是奈保爾沒寫好,是寫得好,很高級。這裡頭也許還暗含著奈保爾的哲學:真正的詩人他就是乞丐。

如果我們換一個寫法,像大多數平庸的作品所做的那樣,先用一個段落去交代沃滋沃斯乞丐的身份,再用另一個段落去交代沃滋沃斯詩人的身份,可以不可以呢?當然可以。但是,那樣寫不好。羅唆是次要的,關鍵是,小說一下子就失去它應有的衝擊力。

「只要四分錢」,骨子裡還隱藏著另一個巨大的東西,是精神性的,這個東西就叫「身分認同」。沃滋沃斯只認同自己的詩人身份,卻絕不認同自己的乞丐身份。對沃滋沃斯來說,這個太重要了。它牽涉到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尊嚴。在《布萊克·沃滋沃斯》裡頭,奈保爾從頭到尾都沒有使用過「尊嚴」這個詞,但是,「尊嚴」,作為一種日常的、必備的精神力量,它一直蕩漾於小說之中,它屹立在沃滋沃斯的心裡。

所以,從寫作的意義上來說,「只要分四錢」就是沃滋沃斯的性格描寫,這和「來取走的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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