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對那個苦戀著她的男人說:「如果你嘗試把你愛我的「想法」拿走,你便會發覺你並不是真的愛我。這只是你自己的偏見,這些偏見使你以為自己是愛我的。」
愛一個人,真的只是一種「想法」嗎?
對一個人的愛,是可以「拿走」的嗎?
也許,當你不愛一個人,你才能夠瀟洒地跟他說:「你只要拿走你愛我的想法,你便沒事了!」
如果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把自己對某人的愛拿走,那太幸福了。當你不愛我,我便把我愛你的感覺拿走。
當你令我痛苦,我又把你拿走,當你離開我,我又立刻把對你的思念拿走。
這樣的話,你永遠沒法傷害我。
當我們苦戀著一個人的時候,你以為我不希望那只是一個「想法」嗎?你以為我不想把對他的愛從心裡「拿走」嗎?拿得走的,便不是愛。
就是因為拿不走,所以才會受苦。
我對你的愛,不是一種想法,而是血肉感情,是不容易拿走的。一旦要拿走,也是血肉模糊的。要很久很久之後才可以復原。
你也可以說,我對你的愛只是一個偏見。偏見便是執著,是毫無理由,不分青紅皂白的。我就是喜
歡你。你可以拿走我這個人,但你拿不走我對你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