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贏得友誼的溝通藝術 第二章 成為溝通高手的六項修鍊

卡耐基的忠告:謙虛而有策略,你將無往不勝。

無論你用什麼方式指責別人,說他錯了,你以為他會同意你嗎?絕對不會!即使你搬用所有柏拉圖或康德式的邏輯與他辯論,也改變不了他的看法,因為你傷了他的感情。

永遠不要這樣說:「我要給你證明這樣……」那就會把事情搞砸了。因為那等於在說:「我比你聰明。我要告訴你怎樣怎樣,使你改變看法。」那是一種挑戰,只會引起爭端和反抗,使對方甚至根本不聽你下面的話就和你爭論起來。

西奧多·羅斯福入主白宮時,他就承認如果能有75%的時候不出錯,就達到了他的最高期望標準。如果這位20世紀最傑出人物的最高希望也只是這樣,那何況你我呢?如果你確信有55%的正確率,你大可以去華爾街,一天賺個100萬美元。如果你沒有這樣的把握,你又憑什麼說別人錯了?

在我研究青年時代的林肯的時候,我驚奇地發現,胸襟博大的林肯一開始竟然是一個以指出別人的錯誤為樂的人。在他年輕的時候,他非常喜歡對別人進行評論,並且經常寫信諷刺那些他認為很差勁的人。他常常把信直接丟在鄉間路上,使別人散步的時候能夠很容易看到。即使在他當上了伊里諾州春田鎮的見習律師以後,他還是經常在報紙上抨擊那些反對者。

1842年的秋天,林肯經歷了一件令他刻骨銘心的事情。當時他寫了一封匿名信發表在《春田日報》上,嘲弄了一位自視甚高的政客詹姆斯·希爾斯。這封信使希爾斯受到了全鎮人的譏笑。希爾斯憤怒不已,全力追查寫信人,最後查到是林肯寫的那封信。他要求和林肯決鬥,以維護自己的名譽。本來林肯並不喜歡決鬥,但是卻無可奈何,只能答應。他選擇了騎士的腰刀作為他的武器,並且請了一位西點軍校畢業生來指導他的劍術。

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林肯一直處在一種十分愧疚和自責的狀態下,因為這一切都是他指責對方的錯誤而導致的。他在這樣的心態下等待著那驚心動魄的時刻的到來。幸好——非常意外地——在決鬥開始的前一刻,有人出面阻止了這場決鬥。

由於指責別人的錯誤而被迫與別人一決生死,這是多麼愚蠢的一件事。林肯終於決定以後再不做這樣的事情了。他不再寫信罵人,也不再為任何事指責任何人。

內戰期間,林肯好幾次調換了波多馬克軍的將領,但是這些將領卻屢次犯錯。人們無情地指責林肯,說他用人不當。林肯並沒有因此而對這些將領進行指責,而是保持了沉默。他說:「如果你指責和評論別人,別人也會這樣對你。」他還說:「不要責怪他們,換作是我們,大概也會這樣的。」

1863年7月3日開始的葛底斯堡戰役是內戰期間最重要的一次戰役。7月4日,李將軍率領他的軍隊開始向南方撤離。他帶著敗兵逃到了波多馬克河邊,他的前面是波濤洶湧的大河,身後是乘勝追擊的政府軍。對北方軍隊而言,這簡直是天賜良機,完全可以一舉殲滅李將軍的部隊,從而很快地結束內戰。林肯命令米地將軍果斷出擊,告訴他不用召開緊急軍事會議。

為了確保命令的下達,他不僅用了電報下令,另外還派了專門人員傳達口信給米地將軍。結果呢?米地將軍並沒有遵照林肯的命令行事,而是召開了緊急軍事會議。他借故拖延時間,甚至拒絕攻打李將軍。最後,李將軍和他的軍隊順利地渡過了波多馬克河,保存了實力。

當聽到這個消息後,林肯勃然大怒——他從來沒有這麼憤怒過。失望之餘,他寫了一封信給米地將軍。信的內容是這樣的:

親愛的米地將軍:

我不相信,你也會對李將軍逃走一事感到不幸。那時候,他就在我們眼前,勝利也就在我們眼前。而現在,戰爭勢必繼續進行。既然在那時候你不能擒住李將軍,如今,他已經到了波多馬克河的南邊,你怎麼取得勝利?我已經不期待你會成功,而且也不期待你會做得多好。機不可失,時不再來,我對此深感遺憾。

你可以猜測一下米地將軍讀到這封信的時候會有什麼表情。但是,你可能會感到意外的是,他根本沒有收到過這封信,因為這封信林肯並沒有寄出去——人們是在一堆文件里發現它的。林肯忘記把這封信寄出去了嗎?這是不可想像的。眾所周知,這是一封十分重要的信件。

有人回憶了當時的情景:

「這僅僅是我的猜測……」林肯在寫完這封信時,心裡想道,「當然,也許是我性急了。坐在白宮,我當然能夠看得更加清楚,也更加能夠指揮若定。但是,如果我在葛底斯堡的話,我成天看見的是因為傷痛而號哭的士兵,或者成千上萬的屍骨,也許那樣,我就不會急著去攻打李將軍了吧!我一定也會像米地將軍一樣畏縮的。現在,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承認它。至於這封信,如果我把它寄出去的話,我想除了讓自己感到愉快之外,將不會有任何其他的好處。相反,它會使米地將軍跟我反目,迫使他離開軍隊,或者斷送他的前途。這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

於是,林肯把那封已經裝好的信擱在了一邊。因為他相信,批評和指責所得的效果等於零。

林肯總統從以前總愛指出別人的錯誤到後來如此寬容的巨大轉變,給我們樹立了一個榜樣。他以自己的切身經驗告訴我們:永遠不要指責他人的錯誤。蘇格拉底在雅典一再告誡他的門徒說:「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什麼也不知道。」我可不敢奢望比蘇格拉底更高明,所以,我也盡量避免別人說他們錯了。我發現這麼做很有幫助。

我現在已經不再像以前那樣輕易地確定任何事了。20年以前,我幾乎只相信乘法表,現在,我開始對愛因斯坦的書里所說的感到懷疑;而20年後,我或許也不再相信這本書里所說的話了。事實上,大多數人都不會進行邏輯性的思考,他們都犯有主觀的、偏見的錯誤。多數人都有成見、忌妒、猜疑、恐懼以及傲慢的心理,而這些缺點將給他們的判斷帶來影響。

柏拉圖曾經告訴人們這樣一個方法:「當你在教導他人時,不要使他發現自己在被教導;指出人們所不知的事情時,要使他感到那只是提醒他一時忽略了的事情。你不可能教會他所有的東西,而只能告訴他怎麼處理這種事情。」英國19世紀的著名政治家查斯特費爾德對他的兒子這樣說:「如果可能,你應該比別人聰明,但絕不能對別人說你更加聰明。」

當然,如果一個人說了一句你認為肯定錯誤的話,而且指出來對你們的交流會有好處的話,你當然可以指出來。但是,你應該這麼說:「噢,原來是這樣的。不過我還有另外一種想法,當然,我可能不對——我總是出錯。如果我錯了,請你務必毫不客氣地指出來。讓我們看看問題所在。」

如果你確定某人錯了,就直截了當地告訴他,那麼結果會怎麼樣呢?讓我們來看看具體的事例,因為事例可能更有說服力。

F先生是紐約的一位青年律師,最近參加了一個重要案件的辯論。這個案件由美國最高法院審理。在辯論中,一位法官問F先生:「《海事法》的追訴期限是6年,是嗎?」

F先生有些吃驚,他看了法官一會兒,然後直率地說:「審判長,《海事法》里沒有關於追訴期限的條文。」

人們頓時安靜了下來,法庭中的溫度似乎降到了零度。F先生是對的,法官是錯的,F先生如實地告訴了法官。但是結果如何呢?儘管法律可以作為F先生的後盾,而且他的辯論也很精彩,可是他並沒有說服法官。

F先生犯了一個大錯,他當眾指出了一位學識淵博、極有聲望的人的錯誤,所以他失敗了。他這樣做有益於事情的解決嗎?事實證明,一點也沒有。

即使在溫和的情況下,也不容易改變一個人的主意,更何況在其他情況下呢?當你想要證明什麼時,你大可不必大聲聲張。你需要講究一些策略,使對方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你的觀點。你可以用這類話,比如「我也許不對」「我有另外的想法」等,這樣確實會收到神奇的效果。無論何時,無論何地,不會有人反對你說「我也許不對,讓我們看看問題所在」。

詹姆斯·哈維·魯賓遜教授在《決策的過程》中寫了下面一段話,對我們也很有啟迪意義。

「……我們會在無意識中改變自己的觀念。這種改變完全是潛移默化而不被我們自己注意的。但是,一旦有人來指正這種觀念,我們一般會極力地維護它。很明顯,這並不是因為觀念本身的可貴,而是因為我們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我們總是願意相信我們所習慣的東西。當我們所相信的事物被懷疑時,我們就會產生反感,並努力尋找各種理由為之辯護。結果怎樣呢?我們所謂的理智、所謂的推理等,就變成了維繫我們習慣的事物的借口了。」

我們在聽到他人說話的時候,第一反應往往是進行判斷或進行評價,而不是儘力去理解這些話。當別人說出某種意見、態度或想法的時候,我們總是會說「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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