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之六

我們所做的不自覺的動作,只要我們善於探索,差不多全都可以從我們心中找到它的原因。昨天,當我沿著新林蔭大道走去,準備到讓蒂耶那邊皮埃弗河畔採集植物標本時,到了離地獄門 不遠的地方,我就向右繞了一個彎,從田野繞過去,從楓丹白露大道登上那條小河邊的高崗。這一繞本身並無所謂,但當我想起我在這以前已經多次這樣不自覺地繞彎的時候,我就思量這到底是為了什麼。當我找出其中的緣由時,我不禁啞然失笑了。

在林蔭大道的一個拐角,地獄門外,夏季每天都有個婦女在那裡擺攤賣水果、藥茶和麵包。這個婦女有個小男孩,很可愛,然而是瘸子,架著雙拐,一瘸一拐地走到行人跟前,頗有禮貌地乞討。我跟這小傢伙早就認識上了,每次路過,他都不免向我問候一番,我也少不了施捨幾文。在開始時,我很高興看到他,十分樂意給他錢,在一段時間內一直都是高高興興地這樣做,甚至時常逗他說上兩句,覺得挺愜意的。這種樂趣一步一步地變成了一種習慣,後來也不知怎麼就變成了一種義務,我馬上就感到這是一件傷腦筋的事,特別是因為每次都得聽他一段開場白,聽他為了表示跟我很熟而叫我盧梭先生;而事實上他對我的了解並不比教他這麼做的人更深些。從此以後,我就不怎麼願意打那裡經過,最後不自覺地養成了快到那個路口就繞著過去的習慣。

這是我在進行思考時才發現的事實,而直到那時為止,這些事情從沒有清清楚楚地在我腦子裡映現過。這樣一個觀察結果使我陸陸續續地想起了好些好些類似的事情,它們充分表明,我對我的大多數行為的真正的原始的動機,並不像我原先所想的那麼清楚。我知道,我也感到,做好事是人心所能嘗到的唯一真正的幸福;然而很久以來,我就被剝奪了得到這種幸福的可能,而像我這樣命途多舛的一個人,又怎能指望可以自由地、有效地辦一件真正的好事!操縱我的命運的人,他們最關心的事就是讓我只能看到一切事物的騙人的假象,所以,任何合乎道德的動機都是他們用來引我墮入他們為我所設的圈套的誘餌。這,我現在是明白了;我懂得,我從此所能做的唯一的一件好事就是無所作為,免得在無意中,在不知不覺中把事情辦壞。

然而我從前也曾有過較為幸福的時刻,那時我有時還可以照自己的心愿,使另外一個人心裡高興;我現在可以毫無愧色地為自己做證,那時每當我嘗到這種樂趣時,我總覺得這種樂趣比任何其他樂趣都要甘美。這種氣質是強烈的、真實的、純潔的;在我內心深處,從來還沒有任何跟它不相符的東西。然而我也時常感到,我自己所做的好事結果招來一系列的義務,變成了一種負擔;那時,樂趣就消失了,同樣的好意在開始時使我非常高興,繼續下去卻成了叫人受不了的傷腦筋的事情。在我短暫的幸運的日子裡,很多人有求於我,在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我沒有拒絕過任何一個人的要求。我為他們辦的好事都是出於一片真心,然而招來了始料不及的層出不窮的義務,這一桎梏從此就無法擺脫了。在受惠者的心目中,我為他們辦的好事就好比是第一批付款,以後還得一筆又一筆接著繳納;而只要哪一位把所受的恩惠當作鐵鉤鉤到我身上,那就算把我從此拽住了,而我自覺自愿地做的第一件好事竟給了他無限的權力,以後一有需要就來要我為他效勞,即使是力所不及也無法推辭。就這樣,十分甘美的樂趣就變成了難以忍受的束縛。

當我默默無聞時,我覺得這樣的鎖鏈還不太沉重。但一旦我這個人隨著我的作品而引人注目了——這無疑是個嚴重的錯誤,叫我後來大大地吃了苦頭——一切受苦的人或自稱是受苦的人、一切尋找冤大頭的冒險家、一切硬說我有什麼崇高威望而實際上是要控制我的人,就統統找上我了。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我有機會認識到,人性中的一切傾向,包括行善的傾向在內,一旦有欠謹慎,不加選擇地在社會上應用開了,就會改變性質,開始時有用的也時常會變成有害的。那麼多慘痛的經驗使我原來的傾向慢慢地改變了,或者說得更正確些,被納入了應有的限度之內,教會我不要那麼盲目地依從我做好事的傾向,它其實只對別人的邪惡有利。

不過,對這些慘痛的經驗我也毫無遺憾,因為通過我自己的思考,它們啟發我認識了自己,啟發我對在各種情況下我所作所為的真正動機的認識——對這些動機,我時常是有著不切實際的想法的。我看到,為了高高興興去做一件好事,我必須有行動的自由,不受拘束,而只要一件好事變成了一種義務,那做起來就索然無味了。這時義務這個壓力就把最甘美的樂趣化為一種負擔;此外,就像我在《愛彌兒》中所說的那樣 ,我認為,如果我在土耳其人中生活的話,當人們被要求按他們的身份地位克盡職責時,我是當不了一個好丈夫的。

這就大大地改變了我長期以來對我自己的美德的看法,因為順乎自己的天性行事算不了美德,為天性所驅而給自己以做好事的樂趣也算不了美德:美德在於當義務要求時能壓抑自己的天性,去做義務要求自己去做的事——這是我不如上流社會人士的地方。我生來敏感、善良、憐憫心強到近於軟弱的地步,心靈因一切寬宏大量的行為而感到振奮,只要別人打動我的心,我這人是富有人情味的,樂於行善,樂於助人;如果我是最有勢力的人,那麼我就會是最好、最仁慈的人;只要我感到自己有能力報仇,心中那報仇的念頭也就全消了。我可以毫無難色地犧牲自己的利益而主持公道,但到要犧牲我所愛的人的利益時,我就難下決心了。當我的義務和我的感情發生矛盾時,前者很少能戰勝後者,除非是我不採取行動就能履行我的義務;這,我經常是能做到的,但要我違反我的天性行事,那總是不可能的。不管是別人、義務甚至是必然性在指揮我做這做那,只要我的感情未有所動,我也就木然而不會下定決心,我也不會聽從指揮。臨到我頭上的禍事我是看得見的,但是我卻不願動彈一下去防止,寧願眼睜睜地瞧它到來。有時我開始時也挺起勁,但這股勁兒很快就鬆了下來,經常是虎頭蛇尾。在任何能想到的事上,我要是不能愉快地去做的話,那就馬上變得根本不可能去做了。

不僅如此,一件事只要是帶強制性的,它儘管符合我的願望,但也足以使我的願望消失,使之轉化為厭惡之情,並且這種強制只要稍為厲害一些,甚至還會化為強烈的反感;就這樣,別人要求我做的好事,我只覺其苦;別人沒有要求我做的好事,我就會主動去做。我所樂於做的是純粹沒有功利動機的好事。但當受惠的人以此作為理由,要求我繼續施恩,不然就要恨我時,當他強制我永遠做他的恩人時,那麼,雖然我在開始時以此為樂,這時樂趣也就煙消雲散,困惱之情隨之而生。如果我讓步而照辦,那是出於軟弱和難為情:這裡已沒有什麼真心誠意;我在內心裡非但不為此誇獎自己,反而為違心地去做好事而深自責備。

我知道,在施恩者和受惠者之間是存在著一種契約的,甚至還是一切契約中最神聖的一種。施恩者和受惠者結成了一種社會,當然比一般所說的社會小些;受惠者應該在默默中流露出感激之情,施恩者則只要受惠者沒有對他不起,就應該繼續好心相待,凡有所求就必有所應。這些條件並沒有明文規定,但卻是兩人之間已建立關係的必然結果。誰要是在別人首次對他有所求時予以拒絕,被拒絕者是無權抱怨的;但誰要是對某人施過恩而下次拒絕,那就是使這個人有權去懷抱的希望遭到幻滅,使他的期待落空,而這種期待卻正是他自己讓對方產生的。這樣一種拒絕,人們就認為是不公正的,比前一種拒絕難堪得多;然而這樣一種拒絕畢竟也是出自我們內心的,是不願輕易放棄的獨立自主性的一種表現。當我償還一筆債務時,我是盡我的一項義務;當我贈與禮物時,這是我的一種樂趣。盡義務的樂趣卻只是經常按道德行事的人才能產生的樂趣,全憑天性行事的人是達不到這種境界的。

飽嘗了這麼多慘痛的經驗以後,我終於學會了怎樣預見我的最初衝動所能產生的後果,我也時常不敢去做我願做也能做的好事,唯恐冒冒失失地從事以後,日後陷於被動受制的局面。這樣的擔心卻不是一向就有的,恰恰相反,當我年輕的時候,我是非常樂於做好事的;我那時也時常感到,受我恩惠的人對我之所以有感情乃是出於感激之情,而不是出之利害關係。然而當我的苦難開始以後,在這方面,和任何其他方面一樣,事情就大不一樣了。從那時起,我是在另一代人中間生活,這一代跟我年輕時的那一代全然不同;別人對我的感情起了變化,我對別人的感情也起了變化。我先後在這迥然不同的兩代人中見到的同樣的一些人,可說是先後被這兩代人同化了。譬如夏梅特伯爵 ,我當初對他是如此尊敬,他愛我也是如此真誠,可當他一旦成為舒瓦瑟爾 集團的成員,他就為兩個親戚謀到了主教職位;又譬如 ,原來是受過我的恩惠的,年輕時也是我的好朋友,是個好小夥子,後來由於出賣我而在法國有了地位;又譬如比尼斯神父 ,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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