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購種種,好玩的「吃睡玩」貓手錶

也是由於國家大的關係,美國盛行郵購。習慣之後,這玩意兒十分方便和快意。看了樣品目錄打免費電話訂購,一般三四天就通過UPS 把現貨迅速送到,用信用卡支付,簡單至極。送來的東西若不中意,叫來運輸公司直接退回即可,麻煩事一概沒有。我認識的一個美國婦女郵購了一件晚會用的裙子,穿著出席晚會,第二天說「不太順心」,當即退了回去。依我看,這種做法終究不大合適。

一旦適應了這種郵購生活,特意去商業街這裡那裡轉商店就漸漸覺得麻煩起來。美國不像日本,只要去了新宿或銀座就應有盡有,而需要這裡那裡轉來轉去,商店與商店之間距離遠,找停車位都不容易,光買東西就可把人弄得筋疲力盡。而郵購登記一次之後,月月有各種公司接二連三寄來漂亮的樣品目錄,光看這個都夠過癮的。

這以前我通過郵購買的好東西有:

(1)首先是那個L·L·Bean的木製大型室內晾衣架。因為不能在外面曬東西,而我又不願意用烘乾機,所以室內晾衣架對於我就成了必需品。能晾很多很多衣物,實在難得可貴。而且,同塑料或金屬製造的「功能本位」的即物式晾衣架相比,總好像有一種鄉間暖烘烘的感覺,即使放在室內也不覺壓抑。今天好天氣,那麼一邊聽著賴·庫達或尼泰·格里迪一邊晾東西好了——便是這麼一種舒展的心情……這麼說未免言過其實,不過的確不壞。價格三十八美元。比附近賣的普通晾衣架貴是貴了點,但畢竟是天天用的東西,奢侈一點也未嘗不可。只是哪裡也沒有L·L·Bean標誌,講究牌子的人或許不夠滿足。作為L·L·Bean產品,此外我用的有攜帶型電腦的軟皮箱,這個也絕對好用(這回好端端的有標誌出現了)。

(2)看了《紐約客》雜誌廣告後郵購的貓手錶 。錶盤沒有數字,代之以「吃」、「睡」、「玩」三個詞,反覆出現。回想起來,和井上陽水 過去那個廣告一模一樣。價格大概六十美元。用了兩年多,走時極准。多餘功能一律沒有,非常好用。因為太合意了,買了兩個,準備什麼時候送人一個。戴這塊表走在街上,必定有人見了打招呼(美國人打招呼著實勤快):「嗬,好玩的表!」於是,眾人帶著嘆息說道:「是啊,EAT、NAP、PLAY ,這才叫人生嘛……」。看來,如此感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差不多。那個廣告沒準在美國都能受到不小的歡迎。

見《紐約客》編輯時出示了這塊手錶:「這是看了你的雜誌廣告後郵購的,的確是好東西啊!」對方問多少錢,我說六十美元。「六十?原價也就二十五美元吧!」對方笑道。喂喂,自己雜誌登的廣告怎麼好這樣講話!不過細想之下,《紐約客》上也登過不少奇怪的廣告。但至少這貓手錶走得准,作為我還是要推薦。

我這人原則上(總之就是小氣吧)不買價格在一萬日元以上的手錶,但便宜手錶有一大堆。這樣夏令時和冬令時更換的時候需要一一撥快或撥慢,做起來十分繁瑣。而另一方面,每天興之所至地從抽屜的一堆手錶中取一塊換上,卻讓人滿心歡喜。手錶這東西反正時間准就行了,為一塊手錶而出手二三十萬日元的人的心情我可是理解不了。

一次花四千日元買的「費利克斯(FELIX)貓」表讓我愛不釋手,可惜錶帶差勁,花五千日元換了條皮錶帶。如今想來,興之所至在我過去的人生中是舉足輕重的大開銷項目。打個比方,感覺上就像用礦泉水刷牙。說不值一提也不值一提,不過還是需要下相應的決心的。

(3)這個倒不是郵購的,是路過新罕布希爾州一個鎮時在廉價商店旁邊的舊貨店偶爾發現的形狀別緻的咖啡桌:雜誌架和咖啡杯承座連為一體。三十年代的東西,材質不壞,製作相當結實。連同一九三六年發行的兩冊一套的百科全書在內售價一百二十五美元,我覺得相當划得來。至於帶咖啡杯承座的雜誌架在生活中是否真有用處,NO,NO,似乎用處不大。不過擺在房間里氣氛瀟洒,絕對不壞。在這家舊貨店裡還買了鏡子等許多東西,都很便宜,但我還是試著問能否打個八折,老伯說「好的好的,喜歡什麼拿什麼」——語氣似乎無可無不可——隨口降下價來。因嘗到甜頭,兩個月後又去了一次,不料店已經沒了。當時再多買些就好了!

順便接著講購物。

最近逛哈佛廣場,鞋店裡傑克·帕塞爾膠底鞋正在減價,花不到二十美元買了一雙深藍色的。普普通通的老款式傑克·帕塞爾。談不上有多少喜歡,只是因為便宜才隨手買的。這類東西即使在日本買起來也應該比較容易,可第二天開始我就碰上了不無奇異的目光,很多人盯住我的鞋打招呼:「噢——,這不是傑克·帕塞爾么?在哪裡發現的?」讓我吃驚不小。

先是來我家送貨的「聯邦快遞」的年輕男子在門口看見了那雙鞋,接著是美容院一個老兄問起,上街又給素不相識的人叫住(那些人打起招呼來真是痛快):「我過去也有一雙同樣的藍色的,好親切啊!告訴我哪裡有賣的?」我當然都告訴了。不過在美國(至少在波士頓)為什麼這麼多人把深藍色傑克·帕塞爾膠底鞋當寶貝呢?我全然鬧不明白,感覺上就像被狐狸捏了一把鼻子。當然比莫名其妙挨個石子要好得多。

莫不是在我不知道的時間,里傑克·帕塞爾已經停止生產了?哪位曉得個中情由,務請指教。時至今日,缺點一是分量未免重了點,二是橡膠味太大(在鞋已獲得戲劇性進化的現在恐怕已成了恐龍般的存在)。不過光從設計來看的確簡潔,令人百看不厭——儘管若問是否我再買一雙,我只有回答「不不,差不多可以了」。

再接著談一下購物。

一九九一年剛來美國時,在住處附近一家舊唱片店發現馬特·丹尼斯的《遊戲和事業》(Plays andthings)的原版唱片以三十四美元出售。我過去就頂喜歡這張唱片,有KAPP版和日本發行的迪卡MCA版和CD三種(戀物癖相當嚴重),但TREND版是最原始的,作為東西難得一遇。問題是三十四美元未免貴了些,況且同樣的東西我已經有三張了——如此差不多苦惱了三個月。當然並非出不起三十四美元,在日本買恐怕還不止此價,這點心裡也清楚,只是從我的感覺——或從當地感覺——來說,三十四美元確實偏高了。說到底,收集舊唱片只是出於愛好,而愛好這個東西類似自己制定規則的遊戲。倘若只要出錢就什麼都手到擒來,那是毫無樂趣可言的。所以,縱使別人說比一般行情便宜,而只要自己覺得偏高,那麼也還是貴的。這麼著,苦惱到最後仍然沒買。

話雖這麼說,一天發現那張唱片已經賣掉並從唱片架上徹底消失,這時候到底有些悵惘。感覺上就好像心儀已久的女性突然同哪裡一個並不怎麼樣的男人結了婚。也有點後悔:當時買下多好!往後怕是再也見不到了。因此歸根結底不是那點錢的問題,而單單是我個人基本方針的問題。

不過人生這玩意兒也並不都是那麼糟。三年後,我在波士頓一家舊唱片店裡居然以兩美元九十九美分的標價發現了同一張唱片。質量雖說沒有新到光閃閃「一如新品」的程度,但也不算差。把它拿到手的時候我真是高興死了,雖不至於雙手發抖,卻也不由得咧開嘴角。終於沒有白等!

也許會被人說說到底還不是因為小氣,但決不是小氣。生活中為了發現「小確幸」(小而確實的幸福),或多或少是需要有自我約束那類玩意兒的。好比是劇烈運動後喝的冰鎮透了的啤酒——「唔——,是的,就是它!」如此讓一個人閉起眼睛禁不住自言自語的激動,不管怎麼說都如醍醐灌頂。沒有這種「小確幸」的人生,不過是乾巴巴的沙漠罷了,我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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