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SNEAKER故事

SNEAKER這個名稱不正確。SNEAKER意思是「卑鄙的人」,正確說法是SNEAKERS。不過這怎麼都無所謂。

SNEAK是「悄悄、偷偷行走」之意。的確,穿上SNEAKER就能悄聲走路。最初發明這膠底鞋的人肯定給朋友和家人大大數落過一番:「怎麼搞、怎麼搞的,原來是你!偷偷摸摸從後面過來豈不嚇人一跳!」「喂喂,你就別穿那新鞋了!弄得我心裡怪彆扭的,盤子都打三個了。」

但發明膠底鞋的人突然覺得好玩得不性,沒準弄出了很過鬼名堂,想像起來都十分好笑。細查之下,原來膠底鞋是波士頓一個叫詹姆斯·P·布雷德利的馬具店老闆在一八七二年發明的,至於布雷德利其人的為人則無從查證,太太打盤子以及被親朋數落的記載也沒有。愛迪生和萊特兄弟均有詳細傳記,而對膠底鞋發明者的評價如此之低,我認為這有失公允。

這個姑且不論。說起來布雷德利倒似乎是個相當奇特的人物。他最初發明的是膠底馬掌,因此挨了市政當局十三美元的罰款。這是因為,釘上膠底馬掌的馬走起路來悄無聲息,竟將走在前頭的老婦人的脖梗「呱嗒」舔了一舌頭。老婦人暈倒在地,布雷德利被警察帶走,罰了款,膠底馬掌敲掉作廢。

然而布雷德利仍不屈不撓地繼續研究膠底馬掌,終於被討飯印第安的軍隊採用了,目的是為了讓騎兵偷偷摸摸繞到印第安人背後,但似乎沒取得什麼響噹噹的戰果。波士頓老夫人同塞米諾族戰士畢竟兩碼事。

接著,一八九二年布雷德利腦袋來了個哥白尼式、岡本太郎 式的轉彎——既然馬掌可用膠底,那麼人們的鞋底不也可以用膠底嗎?這麼著,「布雷德利式膠底鞋」誕生了。

「布雷德利式膠底鞋」不知何時被叫成了SNEAKERS。叫法充滿惡意。由此看來,保守穩重的波士頓市民對於布雷德利的這項發明實在忍無可忍。

星轉斗移,一九八二年。

我可是最最喜歡膠底鞋,一年利有三百五十天穿它度日。鞋的樣式也五花八門:硬底的,矮口的、帶籃球明星的、紅的、綠的、白的、左右不對稱的……穿著膠底鞋在街上走,覺得上年紀根本不足為懼。

我時常心想,膠底鞋是什麼人發明的呢?想來想去,便說了上面的慌。統統胡扯,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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