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傳部風雲

我們都知道,三省六部制是中國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中央官制系統。它始建於隋文帝時期,在唐代得到完善與進一步的發展,從宋朝以後,三省制有所廢棄,但掌管天下具體事務的吏、戶、禮、兵、刑、工這六部制度卻延續到清朝末年,前後一直存在了1200多年。

鴉片戰爭以後,中國在列強的環逼之下,已經走到了歷史的十字路口。國際局勢的風雲變幻,新思想、新制度的衝擊,已經逼得這個老大帝國必須要做出改革以求得基本的生存能力了,這也正是李鴻章在《複議製造輪船未裁撤折》中所提到的「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

八國聯軍侵華後,清政府在國內外的壓力下,宣布準備實行君主立憲制度,其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進行官制的改革以適應新的形勢要求。於是清廷首先把掌管外交的總理衙門改組成為外務部,隨後又新成立了管理商業的商部、管理國內安全的巡警部。1906年,清朝政府正式對六部制度進行徹底的改組,在把巡警部改為民政部、戶部改為度支部、兵部改為陸軍部、刑部改為法部、工部和商部合併為農工商部之餘,又設立了一個全新的「中央部委」,管理天下路、船、郵、電四政,稱為郵傳部。

郵傳部的政治職能,大致相當於我國建國初期交通部和郵電部的合體(郵電部98年改名信息產業部,08年改稱工業和信息化部,其政府職能亦隨之有所變化),它的前身,就是我們屢次提到的,由盛宣懷主持開辦的電報總局。

清朝末年,經過了兩次鴉片戰爭和太平天國之亂,清朝政府背負著沉重的軍費和戰爭賠款,對地方財政的控制空前弱化,雖然一再加稅加捐,也開始課收厘金,但中央還是經常陷入財政窘迫、無錢可用的尷尬局面。

中國的海關當時由英國人赫德為總稅務司,經營情況相對較好,年收入1200萬兩,是清朝政府的第三大稅源,也是各種洋務運動的主要資金來源。電報總局剛開始建設的時候,就是借用了海關的經費來經辦的。但是津滬線建成四個月,在一群腐敗官僚的管理下不但沒有盈利,反而虧損甚大。身兼官、商兩職的盛宣懷,自然想到了引入較為靈活、先進的商業資本來扭虧為盈。這個在前面說及盛宣懷時已經提到,不再細述,下面主要談一談中國的電報事業是怎麼由「官督商辦」又變回「官督官辦」的。

不得不說,「官督商辦」這一招在中國電報事業的前期發展中,是起了不可磨滅甚至是決定性的促進作用的。不但解決了資金匱乏的根本問題,而且商人們靈活先進的管理、經營,也不是官僚機構所能比擬的。從光緒八年(1882)三月初一日起,短短兩年間,8萬兩的初始資本膨脹了10倍,到了光緒二十五年(1899),資本總額更是達到了驚人的220萬元。

經營情況好了,股票自然水漲船高。剛開始每股100元面值的原始股最高時漲到160元,每股一般可派發紅利20餘元,最高時每股紅利居然漲到35元以上,投資商們自然個個賺得喜笑顏開了。

當時電報局實行的是「學堂與電局相表裡」之制度,進入電報學堂就學的學生,自動就擔任電報局的電報生。他們的薪水分為4等12級,要想薪水提一個檔次,就要通過考試進入更高一級。考試共分10項業務,每項業務20學分,最終的薪水是根據考試所獲得的學分來確定的。這就好比當年的大學生畢業包分配,而且電報局的薪水又頗為豐厚,自然吸引了不少人趨之若鶩。社會上也把電報與銀行、鐵路、海關等其他3門職業一同稱為「金飯碗」。

股東們和職員們雖然高興了,老百姓和當官的卻都鬱悶了。

先從百姓這邊說起吧,中國電報局在晚清時期的派頭很大,早期各地電報局皆為官辦官用,門前都豎有「虎頭牌」,上面還橫著用館閣體大字寫著:「非傳政令不得入內」,有近於「肅靜」、「迴避」等衙門大牌。所以老百姓們都敬畏地把它們稱之為電報衙門。後來電報局逐漸轉為民用,百姓們用得多了,敬畏之心日減,不滿倒是與日俱增。不滿的方面主要有兩個,一曰貴,一曰煩。

貴,是不用說的,據時人筆記記載,從天津發往通州的電報每個字的發報費用是銀元1角。這銀元1角在當時能買多少東西呢?可以買16斤大米或30個雞蛋,摺合成現在的人民幣,大概值50多塊錢。換句話說,假如您發一封10個字的電報,就要掏500塊錢——天津到通州才幾步路啊,要是發封跨洋電報,只怕一個月工資就全折進去了。

所以民間的商人和普通百姓,都曾多次呼籲電報能夠降價,但畢竟這玩意是絕對的壟斷經營,民間呼聲雖高,終究也是白搭。

如果說光是貴,服務態度能好一點,也算心裡邊稍微有點安慰。可是不然,那時候可不提倡人性化服務。當時的電報局,是不給私人提供解碼服務的。還是剛才那個比方,假如讀者大人您要在光緒年間發一封私人電報,就需要先到當地電報局或者書店去買一本解碼本,把您的電報按字翻譯成電報碼,再跑到電報局去交給發報員,發報員按照你翻譯的編碼發給目的地,目的地的收報員再把這一串數字送給收信人,收信人也要買一本解碼本,然後按字再翻譯回中文。如果您不小心翻錯了一個兩個字,收報人看不明白,對不起,這不是我們電報局的責任。

從官府的角度來說,除了同樣要頭疼高昂的電報費用以外,還多了一層矛盾。那就是「官報」和「商報」的順序之爭。

要知道,牽涉到切身利益的時候,商人們是很猛的。曾經有這麼個故事,英國公使巴夏禮有一次急等國內一條重要電報,可卻遲遲不見送來,一直等到電報發出3天後,這份該死的電報才送到巴夏禮手中,氣得堂堂公使大人滿頭是包,當即責問中國政府是怎麼回事。總理衙門追問電報總局,電報總局又追問分局,哪知回報上來,好懸沒把巴夏禮給氣樂了。分局理直氣壯地回答,按照規定,這條重要的外交電報是按「四等尋常商報」算錢的,所以理應和其他「尋常商報」一樣,排在一等官報、二等局報和三等加急加費商報之後發送投遞。晚了?活該!

英國鬼子咆哮如雷,中國大員臉上無光,可是下邊人是照章辦事,也不好太過追究。於是只好在英國人的強烈要求下修改章程:「合約各國公使、水陸提督、領事官等為國家之電音往來,均作一等電報,仍照四等電報核算報資」,「皆照中國一等官報看待」,「按照投報之先後次第發遞」,這個事才算最後了結。

對付洋鬼子是這樣,對付本國的官府股東們也往往嘖有煩言。按照電報局設立之初的章程,一等官報是免費發送的。平時還好,中法戰爭期間,羽書如雪,戰報頻繁往來,大大影響了普通收費電報的投遞。電報局商董謝家福等人於是代表江浙閩粵各地商人頻頻上書,希望政府能將頭等官報「核發現資」,官司扯皮了一年半,最後在李鴻章的調停下,規定了只有中央各部和各省的督撫將軍才有權利發送一等官報,而且從今往後,開始採用一等官報一年免費、次年半價這樣的模式輪流收費,這樣才算堵住了股東們的嘴。

這些鑽進了錢眼的傢伙如此不上路,自然讓上邊的大佬很不開心,再加上這個行當的確是獲利豐厚,又讓人眼紅不已。所以洋務派的泰山北斗李鴻章剛死,第二年接任北洋大臣的袁世凱就奏明朝廷,希望將電報收歸國有,並很快獲得了批准,袁世凱也隨即被任命為電政大臣。

股東們雖然不甘心,但是胳膊扭不過大腿,也只好認了。可是既然說是要「收贖商股」,這個價錢應該怎麼定呢?圍繞著這個核心問題,官商兩方爭得面紅耳赤。官方認為,這些年你們已經掙了不少紅利了,票麵價值100元的股票最多只能支付180元;而商人們拿出上一年的賬簿,說現在光賬面上的資產就有500多萬元,平均下來,一股不能少於240元才對。爭來爭去,大腿還是比胳膊粗,最後的贖買價格,就敲定在180元。

借著收歸國有一事,袁世凱入主電報總局,盛宣懷退避三舍。不過畢竟電報總局是盛宣懷、鄭觀應、經元善等人一手打造,他們的勢力已經浸透在電報總局中了。北洋、洋務、商人各派別互相勾心鬥角,這個情況到了成立郵傳部後,也沒有多少好轉。

公元1906年11月6日(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清政府批准成立郵傳部,主管有尚書(後期改稱大臣、正首領)一人,侍郎(後期改稱副大臣)分左右侍郎各一人。電報總局合入郵傳部成為電政司,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小京官等職位,其中主管級的郎中和員外郎每年薪俸可以達到160兩,比起其他部的官員來說是相當優厚的。

輿論的控制管理,是郵傳部電政司的一大職能。清末時人為了擴大輿論影響,往往採用電報與報紙相結合的方法,有什麼大的新聞事件就發私密電報或者公開通電,然後報紙予以轉載,這種方法可以在很短時間內讓信息傳遍全國,在清末很是興盛了一段時間。

比如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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