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我領上樓時,勸我把蠟燭藏起來,而且不要出聲。因為她的主人對於她領我去住的那間卧房有一種古怪的看法,而且從來也不樂意讓任何人在那兒睡。我問是什麼原因,她回答說不知道。她在這裡才住了一兩年,他們又有這麼多古怪事,她也就不去多問了。
我自己昏頭昏腦,也問不了許多,插上了門,向四下里望著想找張床。全部傢具只有一把椅子,一個衣櫥,還有一個大橡木箱。靠近頂上挖了幾個方洞,像是馬車的窗子。我走近這個東西往裡瞧,才看出是一種特別樣子的老式卧榻,設計得非常方便,足可以省去家裡每個人佔一間屋的必要。事實上,它形成一個小小的套間。它裡面的一個窗檯剛好當張桌子用。我推開嵌板的門,拿著蠟燭進去,把嵌板門又合上,覺得安安穩穩,躲開了希刺克厲夫以及其他人的戒備。
在我放蠟燭的窗台上有幾本發霉了的書堆在一個角落裡,窗台上的油漆面也被字跡劃得亂七八糟。但是那些字跡只是用各種字體寫的一個名字,有大有小——凱瑟琳·恩蕭,有的地方又改成凱瑟琳·希刺克厲夫,跟著又是凱瑟琳·林惇。
我無精打采地把頭靠在窗子上,連續地拼著凱瑟琳·恩蕭——希刺克厲夫——林惇,一直到我的眼睛合上為止。可是還沒有五分鐘,黑暗中就有一片亮得刺眼的白閃閃的字母,彷彿鬼怪活現——空中充滿了許多凱瑟琳。我跳起來,想驅散這突然冒出的名字,發現我的燭芯靠在一本古老的書上,使那靠著的地方發出一種烤牛皮的氣味。我剪掉燭芯,滅了它,在寒冷與持續的噁心交攻之下,很不舒服,便坐起來,把這本烤壞的書打開,放在膝上。那是一本聖經,印的是細長字體,有很濃的霉味。書前面的白紙寫著——「凱瑟琳·恩蕭,她的書」,還注了一個日期,那是在二十來年以前了。我闔上它,又拿起一本,又一本,直到我把它們都檢查過一遍。凱瑟琳的藏書是經過選擇的,而且這些書損壞的情況證明它們曾經被人一再地讀過,雖然讀得不完全得當,幾乎沒有一章躲過鋼筆寫的評註——至少,像是評註——凡是印刷者留下的每一塊空白全塗滿了。有的是不連貫的句子,其他的是正規日記的形式,出於小孩子那種字形未定的手筆,寫得亂七八糟。在一張空餘的書頁上面(也許一發現它還把它當作寶貝呢)我看見了我的朋友約瑟夫的一幅絕妙的漫畫像,大為高興,——畫得粗糙,可是有力。我對於這位素昧平生的凱瑟琳頓時發生興趣,我便開始辨認她那已褪色的難認的怪字了。
「倒霉的禮拜天!」底下一段這樣開頭。「但願我父親還能再回來。辛德雷是個可惡的代理人——他對希刺克厲夫的態度太凶。——希和我要反抗了——今天晚上我們要進行第一步。
「整天下大雨,我們不能到教堂去,因此約瑟夫非要在閣樓里聚會不可。於是正當辛德雷和他的妻子在樓下舒舒服服地烤火——隨便做什麼,我敢說他們決不會讀聖經,——而希刺克厲夫、我和那不幸的鄉巴佬卻受命拿著我們的祈禱書爬上樓。我們排成一排,坐在一口袋糧食上,又哼又哆嗦。希望約瑟夫也哆嗦,這樣他為了他自己也會給我們少講點道了。妄想!做禮拜整整拖了三個鐘頭。可是我的哥哥看見我們下樓的時候,居然還有臉喊叫,『什麼,已經完啦?』從前一到星期天晚上,還准許我們玩玩,只要我們不太吵,現在我們只要偷偷一笑,就得罰站牆角啦!
「『你們忘記這兒有個主人啦,』這暴君說,『誰先惹我發脾氣,我就把他毀掉!我堅決要求完全的肅靜。啊,孩子!是你么?弗蘭西斯,親愛的,你走過來時揪揪他的頭髮,我聽見他捏手指頭響呢。』弗蘭西斯痛快地揪揪他的頭髮,然後走過來坐在她丈夫的膝上。他們就在那兒,像兩個小孩似的,整個鐘點地又接吻又胡扯——那種愚蠢的甜言蜜語連我們都應該感到羞恥。我們在柜子的圓拱裡面盡量把自己弄得挺舒服。我剛把我們的餐巾結在一起,把它掛起來當作幕布,忽然約瑟夫有事正從馬房進來。他把我的手工活扯下來,打我耳光,嘎嘎叫著——
「『主人才入土,安息日還沒有過完,福音的聲音還在你們耳朵里響,你們居然敢玩!你們好不害臊!坐下來,壞孩子!只要你們肯看,有的是好書。坐下來,想想你們的靈魂吧!』
「說了這番話,他強迫我們坐好,使我們能從遠處的爐火那邊得來一線暗光,好讓我們看他塞給我們的那沒用的經文。我受不了這個差事。我提起我這本臟書的書皮嘩啦一下,使勁地把它扔到狗窩裡去,賭咒說我恨善書。希刺克厲夫把他那本也扔到同一個地方。跟著是一場大鬧。
「『辛德雷少爺!』我們的牧師大叫,『少爺,快來呀!凱蒂小姐把《救世盔》的書皮子撕下來啦,希刺克厲夫使勁踩《走向毀滅的廣闊道路》的第一部分!你讓他們就這樣下去可不得了。唉!換了老頭子的話可要好好地抽他們一頓——可他不在啦!』
「辛德雷從他的爐邊天堂趕了來,抓住我們倆,一個抓領子,另一個抓胳臂,把我們都丟到後廚房去。約瑟夫斷言在那兒『老尼克』①一定會把我們活捉的。我們受到如此幫助之後,便各自找個角落靜等它降臨。我從書架上伸手摸到了這本書和一瓶墨水,便把門推開一點,漏進點亮光,我就寫字消遣了二十分鐘。可是我的同伴不耐煩了,他建議我們可以披上擠牛奶女人的外套,到曠野上跑一跑。一個怪有意思的建議——那麼,要是那個壞脾氣的老頭進來,他也會相信他的預言實現啦——在雨里我們也不會比在這兒更濕更冷的。」
①老尼克——Old Nick,即惡魔。
我猜想凱瑟琳實現了她的計畫,因為下一句說的是另一件事,她傷心起來了。
「我做夢也沒想到辛德雷會讓我這麼哭!」她寫著,「我頭痛,痛得我不能睡在枕頭上。可是我還是不能不哭。可憐的希刺克厲夫!辛德雷罵他是流氓,再也不許他跟我們一起坐,一起吃啦。而且他說,不許他和我在一起玩,又嚇唬說要是我們違背命令,就把他攆出去。還怪我們的父親(他怎麼敢呀?)待希太寬厚了,還發誓說要把他降到應有的地位去。」
我對著這字跡模糊的書頁開始打盹了,眼睛從手稿轉到印的字上。我看見一個紅顏色的花字標題——「七十乘七,與第七十一的第一條。傑別斯·伯蘭德罕牧師在吉默吞颼的教堂宣講的一篇神學論文。」在我糊裡糊塗地絞盡腦汁猜想傑別斯·伯蘭德罕牧師將如何發揮他這個題目的時候,我卻倒在床上睡著了。咳,這倒霉的茶和壞脾氣的影響啊!還能有什麼足以使我度過這麼可怕的一夜呢?自從我學會吃苦以來,我記不起有哪一次是能和這一夜相比的。
我開始做夢,幾乎在我還沒忘記自己在哪裡的時候就開始作夢了。我覺得是到早晨了,我往回家的路上走,有約瑟夫帶路。一路上,雪有好幾碼深。在我們掙扎著向前走的時候,我的同伴不停地責備我,惹得我心煩。他罵我不帶一根朝山進香的拐杖,告訴我不帶拐杖就永遠也進不了家,還得意地舞動著一根大頭棍棒,我明白這就是所謂的拐杖了。當時我認為需要這麼一個武器才能進自己的家,那是荒謬的。跟著一個新的念頭一閃。我並不是去那兒,我們是在長途跋涉去聽那有名的傑別斯·伯蘭德罕講「七十乘七」的經文,而不論約瑟夫,或是牧師,或是我要犯了這「第七十一的第一條」,就要被人當眾揭發,而且被教會除名。
我們來到了教堂。我平日散步時真的走過那兒兩三回。它在兩山之間的一個山谷里:一個高出地面的山谷靠近一片沼澤,據說那兒泥炭的濕氣對存放在那兒的幾具死屍足以產生防腐作用。房頂至今尚完好,但是這兒教士的收入每年只有二十鎊,外帶一所有兩間屋的屋子,而且眼看恐怕就要決定只給一間了,所以沒有一個教士願意擔當牧羊人的責任,特別是傳說他的「羊群」寧可餓死他,也不願從他們自己腰包里多掏出一分錢來養活他。但是,在我的夢裡,傑別斯有專心聽講的滿會堂會眾。他講道了——老天爺呀!什麼樣的一篇講道呀,共分四百九十節,每一節完全等於一篇普通的講道,每一節討論一種罪過!我不知道他從哪兒搜索出來這麼些罪過。他對於講解辭句有他獨到的方法,彷彿教友必然時時刻刻會犯不同的種種罪過。這些罪過的性質極其古怪:是我以前從沒想像過的一些古怪離奇的罪過。
啊,我是多麼疲倦啊!我是怎樣地翻騰,打呵欠,打盹,又清醒過來!我是怎樣掐自己,扎自己,揉眼睛,站起來,又坐下,而且用胳膊肘碰約瑟夫,要他告訴我他有沒有講完的時候。我是註定要聽完的了。最後,他講到「第七十一的第一條」。正在這當口,我不由自主地站起來,痛責傑別斯·伯蘭德罕是個犯了那種沒有一個基督徒能夠饒恕的罪過的罪人。
「先生,」我叫道,「坐在這四堵牆壁中間,我已經一連氣兒忍受而且原諒了你這篇說教的四百九十個題目。有七十個七次我拿起我的帽子,打算離去。——有七十個七次你硬逼著我又坐下。這第四百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