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國大革命、俄國的十月革命和中國的長期革命

法國大革命發生於18世紀末葉,俄國的十月革命繼二月革命之後,同時發生於1917年,中國的長期革命,迄今則已逾一個世紀,這200年來的事迹,及於遠東與泰西,當中地理環境各不相同,社會背景也千頭萬緒,其成果當然極不一致。可是從長時間遠視界來看,以上三種運動,皆發生於具有大陸性格的國家,也都被強迫放棄過去以農業為國民經濟本位的體制,而採取以數目字管理的趨向。

這三個國家在改革的過程中遭遇重重困難,由於過去農業體制積習過深,政治上中央集權牽涉過廣,所以不容易脫胎換骨。新社會需以商業習慣為前提,其活動以低層結構的功能為準據。法國的舊體制(an regime)、沙皇統治下的俄國和傳統中國,不能立刻順應環境,也實由於其現存體系中無法產生各項經濟因素完成自由交換之公式和法則,以適應此需要。

這三個國家所遭的境遇,不能完全歸咎於過去組織過於簡陋。他們都曾回光反照,表現出官僚組織(bureaucracy)的特長。法國的路易十四(1643~1715在位)自稱「朕即國家」,可見其享國時之叱吒如意。沙俄之凱撒琳二世(1762~1796在位)和亞歷山大一世(1801~1825在位),同為「開明專制」期間的明主,其文治武功也和盛清時的康熙(1662~1722)、雍正(1723~1735)、乾隆(1736~1795)三朝異曲同工。然其號召力量之雄偉,有賴於18世紀及以前的環境與背景。一到資本主義與重商主義,不僅這些國家的組織與結構不能與之抗衡,連其本身之存在都發生問題。甚至過去的行動與設施,反成為今朝的阻扼與障礙。

階級鬥爭都曾在以上三種運動中被提出。列寧提倡「所有權力交付蘇維埃」,顯然在仿效法國大革命時「山嶽黨」(Montagnards)利用「無褲黨」(sans-culottes)(詳下)的戰略。中國在文革期間組織所謂「造反總司令部」,亦非獨出心裁,因為「造反委員會」(insurre ite)也曾在18世紀末年的巴黎出現。可是法、俄、中所遭遇的艱難困苦,實由於社會上與經濟上的不平等,而階級利益的衝突,是一切問題的重心?反過來說,是否由於法國、俄國和中國的經驗,今後全世界的決策只有朝資本主義的道路上走,因為它才是「真金不怕火」?

問題尚不只此。資本主義之為一類組織和一種運動,固然發生於法國大革命之前,但是資本主義這一名詞卻因法國大革命及其過程而產生(詳第一章),所以至今也有近兩百年的歷史。以後的發展,尤以最近在中國大陸和蘇聯的發展,這名詞與社會主義對立的一個觀念,是否仍能原封不動,至此也成疑問。本書引用歸納法,主張先將法國、蘇聯與中國進入數目字管理的程序,或企圖進入這境界的經驗提出。我們從技術的觀點出發,如果能將上述三種運動作切實的解剖,再參照以前各章的資料,應能在下章作結論時,對以上各問題提出一個較客觀卻更具體的答覆。

法國大革命是一個極容易產生爭執是非的題目。史學家勒費弗(Gees Lefebvre)曾於1932年寫出:「舊體制已將法國農業史擱在資本主義的道路上,大革命突然將此工作完成。」這種說法不能獲得其他作家的同意,而勒費弗又在另一書里提及:「資本主義的進展,並沒有在這十年之內加速。相反的,環境只使它減低。」其實勒氏的兩種說法雖有矛盾,但仍可同時立腳。因為前者所言系指資本主義為一種制度,所涉及的為組織;後者則系實際存積資本的數量和動員人力與物力之程度。一種是長期間的看法,一種是近距離的論斷。可是這當中的差別極容易引起誤會。

從人身經驗寫歷史,糾纏更多。一個眾所周知的例子,是巴黎大學第一位任法國大革命專題教授的奧拉德(Alphonse Aulard)和他的門徒馬迪茲(Albert Mathiez)在本世紀初年的辯論。法國大革命的後期,過激派以丹東(Danton)、馬拉(Marat)及羅伯斯比爾(Robespierre)為領導人物,馬拉被女刺客刺殺之後,只剩著丹東及羅伯斯比爾。在奧拉德看來,丹東是英雄好漢,羅伯斯比爾則既虛榮又是書獃子,於是以他個人之好惡,決定革命之途徑。馬迪茲則強調羅伯斯比爾和他的同志真是真心誠意地為小民謀福利,丹東倒是貪污好貨,隨時可以出賣革命。他們所著的專書不說,又任教職、編輯專刊各數十年。此外撰寫大革命的各種專題著作,也近數千百部,動輒十餘冊,而瑣碎的期刊文字,更是汗牛充棟。本書脫稿之日,恰逢路易十六召開「三級會議」(Estates-General)及巴士底(Bastille)監獄暴動200周年,法國人士正籌備在紀念之中提供新感想,預料此時寫大革命的文字,必琳琅滿目。我們讀他們著作的千百分之一已是精力不繼,又如何能抽集其精髓,作短文評論?

可是歷史是一個非常廣泛的境域,我們涉豬其間,各人的目標不同。在我們看來,法國大革命是人類歷史上一個共通的題目,影響到其他國家的發展。如果我們放棄這段題材不顧,則本書以前各章的事迹無從交代,以後的發展也不便闡揚。在這種國際性的注意力之下,我們所企知的法國大革命,有其示範作用。上章說到美國、日本和德國過去缺乏中央體制,所以新體制之創造,阻攔較少,已給我們預先安排一種假說之中的借鏡,所以我們的觀察集中於18世紀末期,法國突然改組時,技術上所遇到的困難,而不著重人身方面之情節。茲舉一例於次:

路易十六在1791年6月企圖出奔,是大革命史中帶傳奇性的一段插曲。本來計畫周密,初步突破難關。只是一離開巴黎,一行人放鬆戒備,國王兩次被識破,車行亦不能保持預定的速率,以致途中預備接應的人員不得不撤離崗位,馬匹也已遣散。國王抵達華倫內(Varennes)時已黑夜,在此的遲滯是被截獲的一大主因。華倫內已去邊境不遠,也有奧軍準備接應。事之不成,誠然令替國王、王后同情的人扼腕不已,即歷史家內心也不免忖測:若是天假其緣,使路易平安抵達邊境,以後局勢將起何種變化?可是這種空想不僅無益,反而可能產生錯覺。以後的事實證明,當日法國的問題,已不是加強或甚至改革國家之高層機構所能解決,在這情形之下,國王之力量已是微乎其微。

法國大革命有其幕後之基本原因,其成分既複雜又磅礴,當時無人能掌握局面。倘非如此,決不會有如此眾多的革命人士與所謂反革命派先後被送上斷頭台。而且這些醞釀的因素出現既突然,在每一階段逗留的時間又不算不久,因此也不鼓勵各人立即爭取主動。勒費弗在敘述1789年10月,巴黎婦人強迫路易自凡爾賽宮遷居巴黎時,寫出:「沒有人能夠夢想到,革命至此,方才伊始。」可見得時人總以為當日的細雨微風已如未來的巨浪與狂飆。

路易十六曾被歷史家指摘為意態遊離。最初他有機會出走而不願脫逃,因為逃避責任非王老氣概。巴黎不穩定時,他調兵入防,也有壓制議員的情勢,可是他被亂民威脅時,又不肯動武。他多次謀算王后,臨時又改變主意,只有最後喪身於斷頭台,才算死得光明磊落。仔細分析後,我們認為,其缺乏決斷,主要的原因還是由於局勢不能明朗化。而他對各方的責任觀念,互相衝突,亦不可謂之不真。當革命初開始時,各人無法預知其牽涉之廣,即有少數人作大刀闊斧的看法,日後證明其眼光仍過於狹窄。大革命由政策的改進而至君主立憲,又前進一步而成立民國,再進一步修改整個人類的文化,上至倫理宗教,下運曆法及度量衡,最後改變而軍事獨裁,又受國際干涉,其餘波振蕩幾十年。在這情形之下,我們更只能體會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綽號「老虎總理」之克里蒙梭(Clemenceau)所說,「革命是一個整體,一個大方塊」。因為其中非人身因素(impersonal factors)比人身因素重要,這也等於說集體的責任(corporate responsibil-ity)比單獨各人的責任重要。也因為非人身因素,大革命才能與法國無直接關係的國家(如中國)之歷史銜接。

責備路易國王之不智不勇,等於責備羅伯斯比爾之不義不仁,更等於責備拿破崙之不忠不信。羅伯斯比爾穿淺藍色外衣,著貴族型馬褲,頭髮敷粉。他的親信同黨聖約斯特(Saint-Just)戴耳環,丹東和外國交涉時滲入個人利害,至少是不誠懇的。可是拿破崙也曾被指責與一個聲名狼藉的女性結婚,靠裙帶關係陞官。至於說到以革命起家發財,則有波拿巴一家姊妹弟兄統統裂土稱王,或帶貴族頭銜。而拿破崙在國外的掠奪也不曾公開交代。總之,道德是真理最後之環節,人世間最高品質,一經提出,即無迴轉餘地,故事只好因之結束。以上之評論與指摘,都沒有接近我們企圖審察的主題。大革命企圖重訂人類道德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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