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學者高官拿錢不辦事

作為學者型高官,國家農業部農墾局副局長兼農業部產業化辦公室副主任丁力的受賄特點與眾不同。雖然他受賄數額只有50萬元,但他受賄卻帶有政府中層官員"有權受賄無權辦事"的普遍特點,而他對"拿錢"的觀點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算受賄;拿錢先不辦事,等別人把事辦成之後自己落個順水人情,事情不成就把錢退給人家,反正自己不出頭,拿錢不算受賄。

因此,無論在雙規期間還是在法庭上,丁力都堅稱自己雖然拿了錢,卻沒有為企業提供幫助,而且還提前退回了10萬元。丁力認為自己沒有受賄,不然他不會主動自首的。當然,他的辯解是站不住腳的,在檢察官和律師的"啟發教育"下,他才最終認罪伏法。2007年12月17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以受賄罪依法判處丁力有期徒刑8年。

剖析丁力受賄案的意義在於,拿錢不辦事卻拿得心安理得,即使拿了錢也認為是給別人做事的報酬,這是很多政府官員隱藏不露的"發財秘訣",也是很多行賄者根本想不到的陷阱。

山東諸城是一個出文人的風水寶地,很多人擅長"寫寫畫畫",至於寫幾篇文章出幾本書的各方面專家更是多如牛毛。從這裡走出來的官員大多是那種靠寫作受到賞識的人,這類官員的普遍特點是名氣大權力小,雖有學術成就但在仕途上並不算順利,往往是單位里被冠以學者或者秀才型的中層副職幹部。56歲的農業部農墾局原副局長兼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副主任丁力,就是這類官員的代表人物之一。

說一句題外話,丁力是筆者同宗同族同姓的山東諸城同鄉,只不過他的父輩早年就離開諸城老家來到了北京,但是父輩骨子裡流淌的那些崇文重學的觀念,是無法改變的。

看看丁力的履歷我們就會發現他仕途上的蹤跡:丁力,山東諸城市人,1951年出生,曾先後就讀於北京十一學校和北京人大附中,大學畢業於北京經濟學院經濟系。1969年參加工作,先是在工廠當工人,1976年在北京冶金局任宣傳處幹部,1982年9月至1985年11月在北京經濟學院經濟研究所當教師。1985年11月之後在國家體改委工作,先後任調研組幹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雜誌社編輯、改革出版社圖書編輯室副主任。1991年8月起先後任農業部政策體製法規司體制改革處幹部、副處長,經濟調節處處長、經濟師,辦公室主任等職,對農業產業化頗有研究。1998年3月下派湖南省某州政府任副秘書長,回農業部後任政策體製法規司產業政策處處長,1998年10月起兼任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副主任,參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評審工作。2001年5月起任農業部農墾局副局長,分管計畫及學生飲用奶生產企業資格認定工作。

丁力是農業產業化方面的專家,也是伊利、蒙牛、娃哈哈等知名企業的顧問,不但對農墾系統和農業產業化有著非常深刻的認識和了解,同時也精通企業的經營管理和策劃。尤其是分管奶業之後,丁力通過對多家企業的調研,及時指出國內企業在奶業產業化認識上的誤區,否定把奶業產業化就是簡單地看成是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的錯誤認識。丁力及時提出奶業的產業化應該是具有現代特點的產業化,開拓出一條從生產加工、裝備、管理、科研等各個方面來整合總體農業的新思路,及時地引導一批奶業企業進入正確的經營軌道。

丁力最先出事並不是受賄上,而是在出訪期間的草率決策上。2005年9月16日到10月1日,身為負責中國奶業工作的農業部農墾局副局長,丁力率團到非洲的烏干達參加學生飲用奶國際會議,並順路考察一下南非實施學生飲用奶計畫的有關情況。但是,在這次出訪期間,身為團長的丁力架不住團員們的紛紛請求,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出訪路線,帶團先後到了辛巴威、肯亞和埃及3個國家參觀遊覽,這次參觀也將此次出訪時間延長了3天。

回國後當時並沒有人追問,這件事就悄無聲息地過去了。但是,事過半年,不知是誰無意中把這次活動的情況透露出去,接著就有一封"群眾來信"寄到了中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這封信另外一個舉報內容是丁力的個人財產大大超過工資收入,舉報人懷疑丁力的錢可能是企業送的。

2006年2月24日,中央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接到舉報後,經研究決定對這一情況進行調查。3月10日,紀檢組向丁力宣布立案調查的當天下午,丁力連忙將自己個人存款中的105萬元轉到了他的一位中學同學名下,另外的37萬元轉到了他原來的一位同事名下。

迅速轉移有"做賊心虛"的嫌疑,他的舉動更引起了紀檢組的關注。3月24日,紀檢組對丁力進行了雙規。在雙規期間,丁力不但詳細說明了出國期間違規超時旅遊的過程,更向紀檢組交代了他先後收受企業、同學、朋友錢物的情況,甚至連中學同學為了幫助他出書送給他錢的事情也全部交代了出來。這些錢累計起來,差不多75萬元。

按照現行的刑法386條的規定:個人貪污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這就意味著按照丁力自己的交代,起碼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當然,這時候丁力並不了解刑法的具體規定,他甚至只承認拿了企業和個人的錢,卻根本不承認自己是受賄。

丁力不肯認罪的最初原因,是他認為相信組織才全部講清楚,他以為"講清楚"就沒事了。當紀檢人員告訴他這種行為是受賄,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時候,剛開始丁力還跟紀檢人員犟嘴。經過紀檢人員的耐心解釋之後,丁力一下子後悔了、害怕了。隨即,在案件進入司法環節後,丁力在被羈押期間開始研究一些刑法書,他覺得自己原先的交代"可以辯解一下",所以檢察官提訊時丁力就毫不猶豫地翻供了。

其實丁力對法律規定還只是一知半解,沒有理解透徹。偵查人員就有關法律規定逐條進行講解,對他進行了"耐心教育",幫助他準確理解法律規定,讓他了解什麼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真正內涵,並提醒他在雙規期間的交代算是自首,如果翻供就難以得到從寬處理了。後來丁力在供述中說,他"親身體會到組織和檢察機關真心實意的關心",所以最終決定如實供述罪行,積極退賠,以爭取得到寬大處理。

丁力的交代從海南某飼料科技公司(以下簡稱海南某公司)談起。

2002年2月的一個晚上,丁力接到農業部原來一位調到外地的同事電話說:"有幾個朋友聚會,你來參加一下吧,一起吃個晚飯。"丁力盛情難卻,當晚來到朋友預定的飯店。除了早已認識的熟人之外,通過交換名片,丁力認識了海南某公司的總經理林先生。林總經理簡單向丁力介紹說:"我們公司是搞飼料科技的,在海南的規模比較大,希望丁局長多多關照,有機會到我們海南去視察工作。"

林總經理當然是客套話,但丁力卻認了真。這裡有一個重要原因,是丁力的女朋友沒有去過海南,一直嚮往那裡的海島風情。他興奮地說:"有機會我一定去你們海南的公司看一看。"

這次聚會之後,林總經理經常打電話盛情邀請,丁力也一直想著去海南的事情,但單位沒有安排到海南出差的機會。直到2002年國慶長假前夕,丁力覺得不能再等下去了,於是他給林總經理打了個電話:"我要去海南考察,希望你們能夠接待一下。"林總經理爽快地答應下來。

哪有什麼考察?丁力是陪自己的女朋友到海南遊玩,為了省錢才讓林總經理接待的。這裡說一句題外話,丁力的婚姻並不順利,他曾經有過兩次失敗的婚姻,而這位女友是他離婚後找到的新女友。

丁力帶著女友一下飛機,就被等候在機場的林總經理用專車接到了五星級的海口文華大酒店。

當晚,海南某公司的崔董事長請丁力在一家民族風情的大飯店共進晚餐。這位崔董事長對丁力說:"我們公司正在申報國家重點龍頭企業,丁局長在農業部正好分管這項工作,希望您能多多關照,給我們幫幫忙。"

丁力兼任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副主任,的確分管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申報工作。但不為人知的是丁力並不是決策者,只是負責材料的審核報送。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只負責匯總專家組審查意見,然後報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認定。不過,按照這幾年申報龍頭企業的經驗,只要企業進入省級向農業部申報的規定名額之內,一般都能順利審批。所以丁力問崔董事長說:"你們進入海南省的規定名單了嗎?"

"進入名單了。"崔董事長連忙說。

"成,我回北京了解一下,爭取幫你們辦成。"丁力很實在地說。

飯後,林總經理把丁力送回了飯店,將一個裝有3萬元人民幣的紙包塞進了丁力的包里。第二天,丁力帶著女友去海南某公司象徵性地轉了一圈兒,就去了旅遊景點。當晚,崔董事長設宴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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