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林翰和斯托克頓

加內特的縱觀全場技能是一個非常強力的輔助型技能,在林翰的心目中,這是一個輔助型超級技能,並不是一個真正的搶籃板球技能,或者是這個技能的核心並不是搶籃板球。

也許加內特的身體天賦太好了,所以這位球員在創造這個技能的時候,並沒有往身體方面上開發,不像韋斯特布魯克,林翰相信,韋斯特布魯克在沒有開發出那些恐怖的身體技能的時候,這個傢伙小時候或者是在進入NBA之前絕對不算是頂級的身體流天才。

所以,在加內特看來,以他的身體天賦,就算這個技能沒有身體上的加成,他也能夠有很強的實力去爭搶籃板球,所以他只需要考慮自己搶下籃板球之後的事情就可以了,也許這也是這個技能沒有辦法成為紫色技能的最大原因。

這是一個名稱上是搶籃板球的技能,但是搶籃板球卻並不是這個技能的最強功能,這說著雖然拗口,但卻是事實。

當然,林翰現在的身體天賦也不錯,但是如果縱觀全場那神一樣的輔助技能不能用,林翰相信現在自己只能用搶籃板球方面的話,也許馬龍的搶籃板球技能都比加內特的這個強上一點,那就更加不用說現在NBA可是還有著很多籃板怪獸,比如三大中鋒,比如奧尼爾,甚至還有那個活塞去馬刺的超級防守前鋒羅德曼以及太陽前鋒巴克利,這群傢伙的僅僅以搶籃板球來說,絕對不比加內特差,甚至更強。

只是,這些傢伙搶籃板球比加內特強,但是搶籃板球技能就未必比得上加內特的這個技能了,只是現在林翰真的無法完全使用而已。

但是不管怎麼說,林翰是一個後衛,很多時候他是爵士隊製造籃板球球員,本賽季卡爾馬龍場均籃板球的數據可是暴增啊,特別是前場籃板球,當然,馬龍也是一個籃板球製造者,這個傢伙真要刷起來,一場比賽扔個25次或者是三十多次同樣和喝水吃飯一樣簡單,否則,馬龍以前差不多賽季場均30分左右的數據是怎麼來的啊?

作為一個內線球員,出手次數本來就比外線要少很多的,比如馬龍一個賽季差不多都場均在20次出手左右,而他實際上的出手次數可遠遠不止20次,畢竟內線球員很多時候去內線造殺傷,造成罰球之後,出手次數不算的,馬龍雖然矮,這一點是天殘,沒有辦法,但是這個傢伙不得不說除了中距離投籃暴強之外,其他技術也非常全面,造殺傷能力聯盟絕對是屬於頂級的,職業生涯目前為止場均罰球次數經常性超過10次或者是11次以上,相當恐怖。

當然,實際上,現在的頂級內線技術都很全面,現在的頂級內線,要是不會玩外線的技術都不要意思說自己是頂級內線,所以別看爵士中鋒斯賓塞這個傢伙林翰很不爽他,白長了一副好體格,什麼用都沒有,其實林翰真的不喜歡這個傢伙不是他沒有用,而是這個傢伙沒辦法在被虐中成長。

現在NBA基本上每一個強隊都敢說自己內線有一個全明星級別的球員甚至有兩個或者是兩個以上,在這樣的大環境之下,只要內線球員有進取心,大家其實都很好進步的,被虐也是一種成長,不是嗎?只要有足夠的進取心和足夠的努力,和高手過招多了,就算真的天賦有限,實力有限,經驗也是爆棚啊,只是這個爵士的首發中鋒尼瑪見到內線高手就腿軟,這樣的性格怎麼去增長經驗啊。

如果不是阿隆威廉姆斯的身高實在是太矮,也就比馬龍稍微高一點點,兩人差不多,否則,斯賓塞這個傢伙早就該替補了,白白的浪費一個爵士隊的練級名額。

當然,現在林翰不用去考慮和現在的那些內線強人們去爭籃板,他是一個外線球員,只要能夠將屬於外線球員的籃板搶到就好了,以現在縱觀全場這個技能的搶籃板球能力,力壓聯盟中的大部分外線球員刷刷籃板是沒有問題的了。

控球:15,傳球:8,投籃:15,遠投:15,罰球:15,突破:15,個人進攻綜合評價:B級。

搶斷6,蓋帽:7,一對一防守能力:10,前場籃板:15,後場籃板:15,個人防守綜合評價:C-級。

判斷力:10,領導力:2,戰術天賦:6,攻防跑位:10,團隊合作:10,團隊攻防能力綜合評價:D-級。

力量:17,速度:17,爆發力:17,靈敏:17,彈跳:17,平衡:17,耐力:17,個人身體天賦綜合評價:A級。

加內特的這個紫金色技能雖然在使用的時候,沒有那麼多限制,沒有那麼多複雜的要求,但是在學習的時候,要求其實是非常高的,首先一點對身高臂章有要求,最少要臂展比身高多出10cm,對於NBA很多外線球員來說,臂展比身高多10cm,其實挺困難的,林翰現在1米98,臂展2米09,僅僅只是多了11cm而已,但是已經算是NBA後衛球員中不錯的了,當然,比不了禽獸級的喬丹,這傢伙身體天賦是非人類的。

除了身高臂展上的先天要求之外,還有其他屬性上的要求,比如在力量,靈敏,彈跳和平衡都要超過15,前場籃板和後場籃板屬性也要超過15,好在林翰的身體屬性上是沒有問題的,差在籃板屬性上,之前林翰的前場籃板能力是10,後場籃板能力是9,雖然這次有10點屬性點附送,但是還差一點,最後自然林翰又用了1點勝利點加500積分換了,反正林翰還沒有準備買裝備,勝利點不缺,只是積分倒是總感覺不足。

前不久剛剛沖了40萬美金換了10000點積分,買了幾次屬性點之後,再加上有愛麗這個坑貨,不知道這個小丫頭最近在幹嘛,每天積分都在瘋狂降低之中,現在已經又只剩下不到一半了。

「看起來,現在似乎還是需要坑一坑別人啊,貌似阿迪達斯似乎已經答應我的要求了,簽約也就在這幾天了,看來暫時還不需要為錢和積分擔心!」

想到之前阿迪達斯的事情,林翰也是心情有些不錯,阿迪達斯已經答應了他關於合作的全部要求,因為實在是沒有辦法不答應,現在林翰的崛起趨勢已經有點越來越像當年的喬丹了。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現在眼高於頂的耐克都沒有再拿5年250萬,他們當年簽約喬丹的所謂喬丹條約來忽悠或者是坑林翰了,在林翰直接斷絕了和耐克的談判之後,這家企業甚至再次找到爵士管理層,給林翰送上了一份5年1000萬的合同,雖然依舊比不上他們看好的未來一哥便士哈達威的合同,但是也絕對屬於逆天級了。

不過,最後林翰自然還是直接拒絕了,他最討厭別人和他耍小心眼,而且就算耐克再怎麼改變籌碼也不可能像阿迪達斯這樣答應林翰所有的要求,將林翰品牌球鞋完全獨立於阿迪達斯之外,阿迪達斯雖然作為母公司,但是只有51%的股份,而且公司管理權大家分擔,阿迪達斯想要做假賬坑林翰的分紅,基本上不可能,也不可能出現好萊塢那種一部全球票房10億的電影,最後一看公布出來的賬本,尼瑪居然還虧了好幾千萬,在美國,某一個人和某一家公司玩利潤分紅,就是找死找坑,最後鬧到政府上,政府都不會幫你,畢竟錢在誰手上不是錢?反正不要偷稅漏稅就好,大資本家的錢甚至更受保護,誰在乎你是什麼電影明星,體育明星,所以在好萊塢,頂級的明星除了所謂的千萬俱樂部或者是兩千萬俱樂部之外還要有一個權利,那就是查賬權,有權利看到真實的賬本,只有有了這個權利之後,那些什麼百分之一,百分之五的分紅才算是真的,否則全部都是虛的。

所以,喬丹和耐克簽約的分紅可不是什麼利潤分紅,直接是銷售分紅,這也是NBA球星的最頂級待遇,目前NBA也就喬丹一人,所以當初林翰提出銷售分紅的時候阿迪達斯高層就像全部死了爹一樣的難受,他們甚至願意給林翰49%甚至更多的股份,都不願意給林翰銷售分紅,只是在林翰看來,我要你股份有毛用,又不能上市圈錢,難道還要留給子孫後代?像很多美國中產階級一樣,在美國很多中產階級都是一群手握大量股份的窮人,身上真沒錢,但是有卻又很多股份,這些傢伙甚至還一直領著社會救濟金,林翰可沒有想過自己也變成這樣的人。

當然,林翰借著自己現在在NBA的表現和人氣,就是利用阿迪達斯需要重新打開美國市場來綁架阿迪達斯,要求阿迪達斯和他合作,對於阿迪達斯來說,要麼合作,要麼就放棄林翰,其實想要做出這個選擇很簡單,對於阿迪達斯來說,他們和林翰合作也根本不會付出太多,因為作為一家老字號的體育用品公司,他們該有的基礎全有,只是重新註冊一家公司重新設計一款球鞋造型而已,簡單的很,只是作為資本家的本能,他們的本能就是剝削,就是不願意被剝削的人和他們賺一樣的錢,就像喬丹和耐克的關係算平等了吧?實際上90%的好處還不是最後被耐克拿走了,喬丹也就剩下10%,而林翰居然要求和阿迪達斯平分好處,這簡直是要了這群資本家的命,只是沒有辦法,他們不願意放棄林翰,林翰又死活不鬆口,最後只能選擇不那麼貪,和林翰平分就平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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