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六

萊昂到榮鎮來看她,時常在藥劑師家吃晚餐,覺得禮尚往來,若不邀請他來盧昂,未免說不過去。

「非常樂意!」奧默先生答道。「何況我也應該出去走走,因為老待在這裡,身上都要長出老繭來了。我們去看看戲,吃吃館子,玩個痛快!」

「啊!我的好當家人!」奧默太太聽說他要去冒一些模糊的危險,心裡不免擔驚受怕,就溫存體貼地小聲挽留他。

「哎,怎麼了?你以為我一年到頭在藥房里聞藥味就不會損害我的健康么?瞧!這就是娘兒們的德性:她們連科學也妒忌,甚至反對最合情合理的消遣。別聽她的!我一準來。說不定哪一天我就轉到盧昂,同你一起去把銅錢轉得嘩啦響。」

藥劑師從前是不肯說這種話的,現在也學時髦了,認為巴黎吃喝玩樂的風氣最有派頭,也像他的鄰居包法利太太一樣,非常好奇地向實習生打聽首都的風俗習慣,甚至還說說巴黎用語,來炫耀自己……使土佬財主目瞪口呆。例如他把卧房叫做寢室,把集市叫做商場,不說「好看」而說「漂亮」,不說「時新」而說「摩登」,不用法語而用英語叫「北大街」,不說「我走了」而說「我去了」。

這就樣,有一個星期四,艾瑪居然在金獅旅館的廚房裡,意外地碰到了奧默先生。他穿了旅行裝,那就是說,一件沒人見他穿過的舊披風,一隻手提著一個小箱子,另一隻手拿著一個店裡暖腳用的皮囊。他沒有把他的旅行計畫告訴任何人,唯恐他出門會使大家擔心似的。

一想到要舊地重遊,他當然興高采烈,一路上滔滔不絕,說個沒完沒了;然後不等到站,就趕快跳下車去,要找萊昂;實習生怎麼也推託不掉,硬給奧默先生拉到諾曼底大咖啡館去了,他大模大樣地走了進去,連帽子也不脫,認為在公共場所不戴帽子太土頭土腦了。

艾瑪等萊昂等了三刻鐘。最後,她跑到事務所去,心裡胡猜亂想,怪他漠不關心,又恨自己弱,就這樣把額頭貼在窗玻璃上,生了一下午的悶氣。

他們兩個對面地坐在桌子兩邊,一直坐到兩點鐘。大廳已經空了,只有火爐的煙筒管做成棕櫚樹的形狀,把圓錐形的金黃枝葉伸向白色的天花板:他們靠著窗子,窗外太陽光里,有一個小噴泉在大理石水池中沙啦沙啦地響;池裡有水田芥和石刁柏,當中有三隻遲鈍的龍蝦伸直了身子,碰到了一堆側身躺著的鵪鶉。奧默興高采烈。使他陶醉的與其說是美酒好菜,不如說是富麗堂皇的氣氛,但波瑪爾的紅酒也喝得他心情有點激動,等到酒煎雞蛋端上來的時候,他就談起女人傷風敗俗的妙論來了。對他誘惑力最大的是「時髦」。他喜歡服裝講究的女人和傢具講究的房子,至於體形,他倒不討厭大塊頭。

萊昂無可奈何地瞧著掛鐘。

藥劑師還是有吃有喝,有談有笑。

「你在盧昂,」他忽然說,「恐怕缺少知心人吧。其實,你的情人住得並不算遠。」

對方臉紅了。

「得了,老實說吧!不要瞞我,你在榮鎮……?」

年輕人結結巴巴。

「在包法利夫人家,你不是看中了……?」

「看中了誰」?

「女佣人!」

他並不是在開玩笑。但是萊昂太愛面子,沒有思前顧後,就一口咬定,說是沒這回事,因為他只愛棕色頭髮的女人。「你說得對。」藥劑師說,「她們的性慾更旺盛。」

於是他側著身子,對著他朋友的耳朵,怎樣才能看出一個女人的性慾旺不旺。他甚至扯到人種學上去了,說什麼德意志女人暖昧,法蘭西女人放蕩,義大利女人熱情。

「那黑種女人呢?」實習生問道。

「這是藝術家的愛好,」奧默說。「夥計!再來兩小杯咖啡!」

「我們走吧!」萊昂實在不耐煩了,最後又再說了一遍。「好,」奧默用英文答道。

但是他走以前,還要當著餐廳老闆的面,說幾句恭維的客套話,年輕人正想離開他,就推託說有事要走。

「好!我陪你去!」奧默說。

於是他陪著萊昂上了街,一路上大談他的老婆,他的兒女,他們的前途,還有他的藥房,講到藥房以前多麼糟糕,他自己如何把它搞得盡善盡美。

走到布洛涅旅館門前,萊昂出其不意的甩掉了他,三步兩腳上了樓梯,發現他的情婦正焦躁不安。

一提到藥劑師的名字,她就火冒三丈,然而他提出了一大堆理由;這也不能怪他;難道她還不了解奧默先生?怎麼可能相信他會喜歡和他在一起?但她轉過身去;他又把她拉過來,自己跪在地上,用兩條胳膊抱住她的腰,做出一副可憐相,又是懇求,又是動情。她卻一直站著,兩隻冒火的大眼睛認真地瞪著他,簡直有點嚇人。然後,她紅潤的眼皮下垂,半遮著朦朧的淚眼,讓萊昂吻她的手,那時進來了一個傭人,說有人要找先生。

「你回來嗎?」她問。

「當然。」

「什麼時候?」

「馬上回來。」

「這是個高招吧?」藥劑師一見萊昂就說。「我看你恐怕不願意拜訪人,就把你找出來了。我們去布里杜那兒喝一杯開胃酒吧?」萊昂說,老天在上,他得到事務所去了。但是藥劑師卻拿公文程序開玩笑。

「去他的什麼法學家!見鬼去吧!有誰攔住你呀?做個好樣兒的!我們去看布里杜;你去看看他的狗。真好玩。」實習生一定不肯去。

「我也去事務所。我看報紙等你,或者翻翻法典也行。」艾瑪發的脾氣,奧默先生的羅嗦,也許午餐吃得太多,使萊昂暈頭轉向,拿不定主意;藥劑師的疲勞轟炸更使他喪魂失魄:「去看布里杜吧!只兩步路,就在馬帕呂街。」

他怕磨纏,人又糊塗,加上一種無以名之、專和自己作對的情緒,居然使他跟著到布里杜那裡去了。他們看見他在小院子里,監督三個小夥計氣喘吁吁地轉動一部機器的大輪子,正在做塞爾茲礦泉水。奧默給他們出主意,他擁抱了布里杜,他們喝開胃灑。萊昂幾次三番要走,那一位總是拉住他的胳膊說:

「等一下!我就走。我們去《盧昂燈塔》報社看看。我給你介紹托馬森。」

他好不容易才脫了身,三步兩跳跑就到了旅館。艾瑪已經走了。

她剛離開,氣得要命。她現在簡直恨他了。說話不算數,約會沒信用,這是叫人跌交。她還要找別的理由,好說服自己離開他;他沒有男子漢大丈夫氣,軟弱,庸俗,比女人還溫順,而且吝嗇小氣,膽小怕事。

等到她心平氣和的時候,結果她又發現,她恐怕還是冤枉了他,但是詆毀自己心愛的人,總會或多或少地疏遠感情的。千萬不要碰泥菩薩的金身,只要一碰,金粉就會沾在手上。

他們終於到了這個地步,談起話來,十之八九和愛情毫不相干,艾瑪寫起信來,說的也是花呀,詩呀,月亮,星星,熱情已經如潮湧退,但又心有不甘,無可奈何,只好藉助外力,妄想死灰復燃,舊情重溫,下一次去盧昂之前,她總是不斷地給自己許願,一定要痛飲幸福的瓊漿,但是事後又不得不承認,和以前的幽會沒有什麼不同。這種失望卻並沒有使她灰心,只要一有新的希望,她就更加慾火中燒,更加如饑似渴地回到了他的身邊。她脫起衣服來毫無羞恥感,一下就把束腰的絲帶揪掉,細長的帶子像一條花蛇似地絲絲響,從她的光屁股上溜下來。她踮著腳丫子走到門邊。再看看門是不是關好,然後把身上的衣服脫得精光;她臉色發白,也不說話,神情緊張,一下就倒在他的胸脯上,渾身上下不住地打哆嗦。

然而,萊昂看到她額頭的冷汗、顫抖的嘴唇、失神的眼珠、擁抱的胳膊,似乎感到一種瀕臨絕境、預兆不祥、無以名之的力量忽然插身在他們之間,要把他們活活拆開。

他並不敢問她;發現她經驗這樣豐富,心裡不免尋思,她一定是個風月老手,經受過各種痛苦和歡樂的考驗。過去使他心醉魂銷的風情,現在嚇得他的點喪魂失魄了。還有更使他反感的,是他的人格一天比一天消失得更多。他怪艾瑪不該這樣長久佔領他的身心。他甚至想不再對她親熱,但只要聽到她的小靴子咯噔一響,他就像酒鬼見到好酒一樣,渾身軟弱無力了。

的確,她對他的關懷也是無微不至,吃得講究,穿得花哨,眼睛脈脈含情。她從榮鎮帶了玫瑰花來,放在胸前,一見到他,就把花投到他臉上。她擔心他的健康,出主意叫他怎樣對人對事;為了進一步佔有他的心,她希望老天也許會助她一臂之力,就在頸上掛了一個聖母像章。她像一個賢妻良母一樣,打聽他的同事。她對他說:

「不要去看他們,不要出去,不要管別人,只管我們自己吧,愛我吧!」

她甚至想到要監視他的生活,還起念頭要人在街上跟蹤他。旅館旁邊有的是遊手好閒的流浪漢,對這類事當然是不會拒絕的……不過這會有損於她的自尊心。

「唉!管他呢!要是他三心二意,和我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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