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九

夏爾不在家的時候,她常常走到碗櫥前,從摺疊好的餐巾中,拿出那個綠綢雪茄煙匣來。

她瞧著煙匣,把它打開,聞聞襯裡的味道,聞到的是馬鞭草香精加煙味。這是誰的?……是子爵的吧。說不定還是一個情婦送給他的禮物呢。這是在一個紅木棚架上綉出來的,情婦把綳架當寶貝似的珍藏起來,生怕人家發現,她在這上面花了多少時間呵!輕柔的捲髮吊在綳架上,吊的是刺繡人的重重心事。愛情的氣息浸透了繡花底布上的一針一線;每一針紮下的不是希望,就是回憶,這些縱橫交錯的絲線,不過是在默默無言、不絕如縷地訴說著情人的心而已。然後,一天早上,子爵把煙匣帶走了。當煙匣放在寬闊的壁爐框上,放在花瓶和彭巴杜 風格的座鐘之間時,它聽見子爵說過些什麼話呢?現在,她在托特。他呢,他在巴黎,多麼遙遠!巴黎是什麼樣子?名聲大得無法衡量!她低聲重複這兩個字,自得其樂;這個名字在她聽來有如嘹亮的教堂鐘聲,印在香脂瓶的標籤上也閃閃發光。

夜晚,海魚販子駕著大車,走過她的窗下,口裡唱著「茉薺欒」 之歌,把她吵醒了;她聽著鐵軲轤轉出村莊,越走越遠,在土路上,響聲也越來越小。

「他們明天就到巴黎了!」她自言自語。

於是她的思想也跟著他們上坡下坡,穿過村莊,在星光下,在大路上奔波。不知道走了多遠之後,總會到達一個模模糊糊的地方,於是她的夢就斷了。

她買了一張巴黎地圖,用手指在紙上劃著路線,遊覽京城。她走上大街,每到一個街角,兩條路交叉的地方,或是看到一個表示房屋的白色方塊,她就停住。最後,她看累了,閉上眼睛,但在黑暗中也看見煤氣燈光隨風搖曳,聽見馬車在劇院的柱廊前,喀嗒一聲放下腳踏板。

她訂了一份婦女雜誌《花籃》,還訂了一份《紗籠仙女》。她貪婪地讀賽馬的消息、劇院晚場和首次演出的實況報道,一字不漏,她對女歌星初次登台,對商店開張,都很感興趣。她知道流行的時裝式樣,上等裁縫的地址,森林公園和歌劇院每天演出的節目。她研究歐仁·蘇描寫的室內裝飾;她讀巴爾扎克和喬治·桑的小說,在幻想中尋求個人慾望的滿足。甚至在餐桌上,她也帶著她的書,當夏爾一邊吃,一邊和她談話的時候,她就翻開書來看。她一讀書,總會回憶起子爵。在子爵和書中的虛構人物之間,她居然建立起了聯繫。這個以子爵為中心的聯繫圈子越來越大,他頭上的光輝也擴散得越來越遠,結果離開了他的臉孔,照到她夢想中的其他臉孔上去了。

在艾瑪眼裡,巴黎比海洋還更模糊不清,它在一片鍍了金的銀色空氣中,閃閃發光。不過這熙熙攘攘的芸芸眾生,還是可以分門別類的。艾瑪只看到兩三類人,就一葉障目,以為他們代表全人類了。第一類人是外交官,他們踏著閃亮的地板,客廳的牆壁上鑲滿了鏡子,橢圓形的桌面上蒙著金絲絛的天鵝絨毯子。這裡有長長的禮服,大大的秘密,微笑掩飾下的焦慮不安。第二類是公爵夫人的社交界,他們臉色蒼白,睡到下午四點鐘才起床;女人都是楚楚動人的天使,裙子下擺鑲了一道英吉利花邊;男人都是懷才不遇而毫無作為的平庸之輩,為了尋歡作樂,不惜把馬跑得筋疲力盡,到了夏天就去巴德溫泉避暑,最後,快到四十歲了,不得不娶一個有錢的繼承人了事。第三類人是五彩斑斕、成群結夥的文人雅士,舞台明星,過了半夜,他們才來到酒店餐館的雅座,在燭光下,吃喝玩樂。他們這班人,花起錢來像國王一樣不在乎,雄心勃勃,往往異想天開。他們過的是高人一等的生活,在天地之間,在狂風暴雨之中,他們顯得超凡脫俗。這三類以外的人,都失落在茫茫人海之中,在艾瑪心中沒有固定的位置,彷彿他們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而且無論什麼東西,如果離她越近,她越懶得去想。她周圍的一切,沉悶的田野,愚蠢的小市民,生活的庸俗,在她看來,是世界上的異常現象,是她不幸陷入的特殊環境,而在這之外,展現的卻是一望無際、遼闊無邊、充滿著幸福、洋溢著熱情的世界。她被慾望沖昏了頭腦,誤以為感官的奢侈享受就是心靈的真正愉快,舉止的高雅就是感情的細膩。難道愛情不像印度的花木一樣,需要精耕細作的土壤,特別溫暖的氣候?月光之下的嘆息,依依不捨的擁抱,沾滿了淚水的、無可奈何的雙手,這些肉體的熱血沸騰和心靈的情意纏綿,難道能夠離開古堡陽台的背景?只有在古堡里,才有悠閑的歲月、紗窗和繡房、厚厚的地毯、密密的花盆、高踞台上的卧榻,還有珠光寶氣和僕人華麗的號衣。

驛站的小夥計每天早上來刷洗母馬,大木頭套鞋踐踏著走廊;罩衫上還有窟窿,光腳丫穿著布鞋。有這樣一個穿短褲的小馬夫也該知足了!他幹完活就走,因為夏爾回來,會自己把馬牽進馬棚,卸下馬鞍和馬籠頭,女僕會抱一捆草來,放進馬槽,她也不會幹別的了。

娜塔西淚如泉湧地離開了托特之後,艾瑪找了一個十四歲的樣子很乖的小孤女來幹活。她不許小姑娘戴軟帽,教她回話不要用「你」,而要稱「太太」,端一杯水要用盤子,進來之前先要敲門,教她燙衣漿裳,伺候她穿衣服,想把她培養成貼身的女僕。新來的使女很聽話,不發牢騷,以免被女主人辭退;因為太太經常不鎖櫥子,費莉西每天晚上偷一小包糖,做完晚禱之後,一個人躺在床上吃。

下午,她有時也去對面驛站找馬車夫閑談。太太待在樓上的房間里。

艾瑪穿一件領子敞開的室內長袍,上身帶披肩的翻領之間,露出了打褶的襯衫,上面有三粒金紐扣。她腰間系一條有大流蘇的腰帶,腳上穿一雙石榴紅小拖鞋,還有一束寬頻子攤開在腳背上。她自己買了吸墨紙、一支筆、信紙信封,雖然沒有通信人;她撣掉架子上的灰塵,照照鏡子,拿起一本書來,然後,心不在焉地讓書掉在膝蓋上。她想旅行,或者回修道院。她既想死,又想去巴黎。

夏爾不管下雨或是下雪,都騎著馬到處奔波。他在農家的餐桌上吃炒雞蛋,把胳膊伸進潮濕的床褥,放血時臉上濺了病人噴出的熱血,聽垂死的病人發出嘶啞的喘氣聲,檢查抽水馬桶,捲起病人骯髒的衣衫;不過每天晚上回家,等待他的總是溫暖的火爐,準備好的晚餐,舒適的傢具,還有一個打扮考究的妻子,她身上有一種魅力,一股不知道從哪裡來的芬芳味,是不是她的肉體使她的內衣也變香了?

她做許多小事都能得到他的好感:有時在蠟燭托盤上放一張新花樣的剪紙,有時給他的袍子換一道鑲邊,有時給女僕燒壞了的普通菜取一個好聽的名字,夏爾就津津有味地把它吃光。她在盧昂看見過一些貴婦,錶鏈上掛了一串小巧玲瓏的裝飾品;她也買了一串。她在壁爐上擺了兩個碧琉璃大花瓶,不久之後,又擺上一個象牙針線盒和一個鍍銀的頂針。夏爾越不懂這些名堂,越是覺得雅緻。它們使他感官愉快,家庭舒適。這是鋪在他人生道路上的金沙。

他身體好,氣色好,在鄉下已經有了名氣。鄉下人喜歡他,因為他沒有架子。他撫摸小孩子的頭,從來不進酒店的門,他的品行使人相信他靠得住。他最拿手的是治傷風感冒,胸部炎症。夏爾非常害怕病人死了和找他麻煩,實際上,他開的藥方不過是鎮靜劑,或者偶爾來點催吐葯,再不然就是燙燙腳,用螞蟥吸血。他並不怕動外科手術;給人放起血來,就像給馬放血一樣痛快,拔起牙來手勁大得像「鐵鉗子」。

最後,為了「了解情況」,他收到了《醫生之家》的征訂書,就訂了一份這種新出的刊物。他晚餐後讀上一兩頁;但是房裡很熱,加上食物正在消化,他讀不到五分鐘就睡著了;就這樣他雙手托著下巴打盹,頭髮像馬鬃毛一樣鬆散,遮住了燈座腳。艾瑪一見,只好聳聳肩膀。她怎麼沒有嫁給一個好點的丈夫?起碼也該嫁個雖然沉默寡言,卻是埋頭讀書直到深夜的人,那麼到了六十歲,即使是得了風濕病,他那不合身的黑禮服上,至少也可以掛上一串勳章呀!她多麼希望她現在的姓氏,也就是包法利這個姓,能夠名揚天下,在書店裡有作品出賣,在報紙上經常出現,在全法國無人不知。但是夏爾沒有一點雄心壯志!伊夫托有一個醫生,最近同他一起會診,就在病人床前,當著病人家屬的面,簡直叫他有點下不了台。夏爾晚上回家講起這件事,氣得艾瑪破口大罵他這個同行。夏爾感激涕零。他帶著眼淚吻她的額頭,不知道她又羞又惱,恨不得打他一頓才能泄憤。她走到過道上,打開窗子,吸了一口新鮮空氣,好讓自己平下氣來。

「居然有這樣的窩囊廢!窩囊廢!」她咬著嘴唇,低聲說道。

她越看他,就越有氣。他年紀越大,動作也就越笨:吃果點時,他把空瓶的塞子切開;餐後,他用舌頭舐牙齒;喝湯時,他咽一口,就要咕嚕一聲;因為他開始發胖了,本來已經很小的眼睛,給浮腫的臉蛋往上一擠,擠得似乎離太陽穴更近了。

他穿衣時,艾瑪有時把他羊毛衫的紅邊塞到背心底下去,幫他重新打好領帶,把他捨不得丟掉的、褪了色的舊手套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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