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一

我們正在上自習,忽然校長進來了,後面跟著一個沒有穿學生裝的新學生,還有一個小校工,卻端著一張大書桌。正在打瞌睡的學生也醒過來了,個個站了起來,彷彿功課受到打擾似的。

校長做了個手勢,要我們坐下,然後轉過身去,低聲對班主任說:

「羅傑先生,我把這個學生交託給你了,讓他上五年級 吧。要是他的功課和品行都夠格的話,再讓他升高班,他的歲數已經夠大的了。」

這個新生坐在門背後的角落裡,門一開,誰也看不見他。他是一個小鄉巴佬,大約有十五歲,個子比我們哪一個都高。他的頭髮順著前額剪齊,像鄉下教堂里的歌童,看起來又懂事,又不自在。他的肩膀雖然不算寬,可是那件黑紐綠呢小外衣一定穿得太緊,袖口繃開了線縫的地方,露出了曬紅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捲起袖子干慣了活的。淺黃色的長褲給背帶吊得太高,漏出了穿藍襪子的小腿。腳上穿了一雙不常擦油的釘鞋。

大家背起書來。他豎起耳朵來聽,專心得好像在教堂里聽傳道,連腿也不敢蹺,胳膊也不敢放在書桌上。兩點鐘下課鈴響的時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和我們一齊排隊。

我們平時有個習慣,一進教室,就把帽子拋在地上,以免拿在手裡礙事;因此,一跨過門檻,就得把帽子扔到長凳底下,並且還要靠牆,掀起一片塵土;這已經成為規矩了。

不知道這個新生是沒有注意到我們這一套,還是不敢跟大家一樣做,課前的禱告做完之後,他還把鴨舌帽放在膝蓋上。他的帽子像是一盤大雜燴,看不出到底是皮帽、軍帽、圓頂帽、尖嘴帽還是睡帽,反正是便宜貨,說不出的難看,好像啞巴吃了黃連後的苦臉。帽子是雞蛋形的,裡面用鐵絲支撐著,帽口有三道滾邊;往上是交錯的菱形絲絨和兔皮,中間有條紅線隔開;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頂是多邊的硬殼紙,紙上蒙著複雜的彩綉,還有一根細長的飾帶,末端吊著一個金線結成的小十字架作為墜子。帽子是新的,帽檐還閃光呢。

「站起來,」老師說。

他一起立,鴨舌帽就掉了。全班人都笑了起來。

他彎下腰去揀帽子。旁邊一個學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揀了一回。

「不必但心,你的王冠不會摔壞,」老師很風趣地說。學生都哈哈大笑起來,可憐的新生更加手足無措,不知道帽子應該拿在手裡,還是讓它掉在地下,還是把它戴在頭上。他到底又坐下了,帽子還是放在膝蓋上。

「站起來,」老師再說一遍,「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新生口裡含了蘿蔔似地說了一個聽不清楚的名字。

「再說一遍!」

新生還是說了一個稀里糊塗的名字,全班都笑得更厲害了。「聲音高點!」老師喊道,「聲音高點!」

於是新生狠下決心,張開血盆大口,像在呼救似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氣叫道:「下坡花力!」

這下好了,笑聲叫聲直線上升,越來越鬧,有的聲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號,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腳,有人學舌:「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好不容易才變成零星的叫聲,慢慢靜了下來,但是一排板凳好像一串爆竹,說不準什麼時候還會爆發出一兩聲壓制不住的笑聲,猶如死灰復燃的爆竹一樣。

老師只好用罰做功課的雨點,來淋濕爆竹,總算逐漸恢複了教室里的秩序;老師又要新生聽寫,拼音,翻來複去地念,才搞清楚了他的名字是夏爾·包法利,就罰這條可憐蟲坐到講台前懶學生坐的板凳上去。他正要去,又站住了。

「你找什麼?」老師問道。

「我的……」新生心神不定,眼睛左右張望,膽小怕事地說。

「全班罰抄五百行詩!」教師一聲令下,就像海神鎮壓風浪一般,壓下了一場方興未艾的風暴。

「都不許鬧!」老師生氣了,一面從高筒帽里掏出手帕來擦滿臉的汗水,一面接著說。「至於你呢,新來的學生,你給我抄二十遍拉丁動詞『笑』的變位法。」

然後,他用溫和一點的聲音說:

「你的帽子嘛,回頭就會找到,沒有人搶你的!」

一切恢複平靜。頭都低下來做練習了。新生端端正正坐了兩個鐘頭,雖然說不定什麼時候,不知道什麼人的筆尖就會彈出一個小紙團來,濺他一臉墨水。他只用手擦擦臉,依然一動不動,也不抬頭看一眼。

上晚自習的時候,他從書桌里拿出袖套來,把文具擺得整整齊齊,細心地用尺在紙上劃線。我們看他真用功,個個詞都不厭其煩地查詞典。當然,他就是靠了他表現的這股勁頭,才沒有降到低年級去;因為他即使勉強懂得文法規則,但是用詞造句並不高明。他的拉丁文是本村神甫給他啟的蒙,他的父母為了省錢,不是拖得實在不能再拖了,還不肯送他上學堂。

他的父親夏爾·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原來是軍醫的助手,在一八一二年左右的徵兵案件中受到了連累,不得不在這時離開部隊,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贏得了一家衣帽店老闆女兒的歡心,使他順便撈到了六萬法郎的嫁妝。他的長相漂亮,喜歡吹牛,總使他靴子上的馬刺鏗鏘作響,嘴唇上邊的鬍子和絡腮鬍子連成一片,手指上總戴著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奪目,外表看起來像個勇士,平易近人又像個推銷員。一結了婚,頭兩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錢過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煙斗一大斗、一大斗地吸煙,晚上不看完戲不回家,還是咖啡館的常客。岳父死了,沒有留下多少財產,他不高興,要開一家紡織廠,又蝕了本,只好回到鄉下,想在那裡顯顯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織布,又不懂得種地;他的馬不是用來耕耘,而是用來馳騁;他的蘋果酒不是一桶一桶賣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里最好的雞鴨,都供自己食用;他的豬油也用來擦亮自己打獵穿的皮鞋;不消多久,他發現自己最好打消一切發財的念頭。

於是他一年花兩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個村子裡,租了一所半田莊、半住宅的房子;他灰心喪氣,怨天尤人,從四十五歲起,就關門閉戶,說是厭倦人世,決意只過安靜的日子了。

他的妻子從前愛他簡直著了魔,簡直是對他百依百順;不料她越順著他,他卻越遠著她。她本來脾氣好,感情外露,愛情專一,後來上了年紀,就像走了氣的酒會變酸一樣,也變得難相處了,說話嘮叨,神經緊張。她吃了多少苦呵!起初看見他追騷逐臭,碰到村裡的浪蕩女人都不放過,夜裡醉得人事不省,滿身酒氣,從多少下流地方給送回家來,她都沒有抱怨。後來,她的自尊心受了傷,只好不言不語,忍氣吞聲,逆來順受,就這樣過了一輩子。她還得到處奔波,忙這忙那。她得去見訴訟代理人,去見法庭庭長,記住什麼時候期票到期,辦理延期付款;在家裡,她又得縫縫補補,洗洗燙燙,監督工人,開發工錢,而她的丈夫卻什麼也不管,從早到晚都昏沉沉、懶洋洋,彷彿在跟人賭氣似的,稍微清醒一點就對她說些忘恩負義的話,縮在火爐旁邊吸煙,向爐灰里吐痰。

等到她生了一個男孩,卻不得不交給奶媽餵養。小把戲斷奶回家後,又把他慣得像一個王子,母親喂他果醬,父親卻讓他光著腳丫子滿地跑,還冒充哲學家,說什麼小畜牲一絲不掛,可能活得更好。父母對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馳,父親頭腦里有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斯巴達的方式嚴格訓練兒子,好讓他有強健的體格。他要兒子冬天睡覺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看見教堂遊行的隊伍就說粗話。可是小孩子天性馴良,辜負了父親的苦心,枉費了他的精力。母親總把兒子帶在身邊,為他剪硬紙板,給他講故事,沒完沒了地自言自語,快樂中有幾分憂鬱,親熱得又過於羅唆。她的日子過得孤寂,就把支離破碎的幻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夢想著高官厚祿,彷彿看見他已經長大成人,漂亮,聰明,不管是修築橋樑公路也好,做官執法也好,都有所成就了。她教他認字,甚至彈著一架早買的舊鋼琴,教他唱兩三支小調。但是對這一套,重財輕文的包法利先生卻說是太划不來了。難道他們有條件供養他上公立學校,將來買個一官半職,或者盤進一家店面?再說,一個人只要膽大臉皮厚,總會有得意的日子。包法利太太只好咬咬嘴唇,讓孩子在村裡弔兒郎當。

他跟在莊稼漢後面,用土塊打得烏鴉東飛西跑;他沿著溝摘黑莓吃,手裡拿根釣竿,卻說是在看管火雞;到了收穫季節他就翻曬穀子,在樹林里東奔西跑;下雨天他在教堂門廊下的地上畫方格,玩跳房子的遊戲,碰到節日他就求教堂的管事讓他敲鐘,好把身子吊在粗繩上,繩子來回擺動,他就覺得在隨風飛舞。

因此,他長得像一棵硬木樹,手臂結實,膚色健美。

十二歲上,他母親才得到允許,讓他開始學習。他的啟蒙老師是教堂的神甫。不過上課的時間太短,又不固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功課都是忙裡偷閒教的,剛剛行過洗札,又要舉行葬禮,中間有點閑暇,就站在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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