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夜曲

這個周末下了班以後我覺得很是無聊,雜誌社的人都到一個姓米的四十多歲的女編輯家去包餃子吃,他們鬧烘烘招呼我的時候我裝做有事的樣子說了聲抱歉。人都走光了我還一個人坐在漸漸黯淡下來的辦公桌前抽煙,一邊翻動著通訊本,給我認識的一些女孩子打電話,結果僅僅只聯繫上了一個從前在我們雜誌社打字後來到北京外語學院自讀英文的東北女孩小俞,電話那邊說吃飯?不了,我姐姐要我到她那裡去吃。我說你哪裡來的姐姐?她說就是哈爾濱老鄉呵,比我大兩歲,叫她姐姐,在北京舞蹈學院進修的。我說那你吃完飯還有事嗎?那邊有點遲疑的樣子,我趁她還沒說出什麼婉拒的話來,連忙說那晚上我們到三里屯去泡吧怎麼樣?小俞說,這是個不錯的idea,行,那就這樣,幾點?在那兒會面?我說7點半,在「兆龍飯店」大堂,不見不散啊。

我在王府井的一家台灣快餐店裡馬馬虎虎吃了盤揚州炒飯和一缽冬瓜排骨湯,點上一支煙,打開在快餐店門外小攤上買來的一份北京晚報,迅速瀏覽完了就把它扔在旁邊的一張空椅子上。一個穿牛仔褲的女服務生端著盤子從我跟前過去,我覺得她那豐滿的臀部比那些不三不四的新聞要好看得多。

富康計程車穿行在升起的五顏六色的燈霧裡,車內的收音機在放著一個著名的長髮披肩的女歌手的情歌,咬牙切齒般地反覆唱著噢Mybaby噢Mybaby。司機嘖了一聲,伸出右手調了一個頻道,語速很快的某個男人的聲音在談論昨天的那場春天細雨中的足球賽。想像得出他那一副居高臨下而又饒舌賣弄的嘴臉。我們雜誌社的老厲就是這樣的人。

「您哪兒人哪您?」司機聽了一會也覺得無聊就同我攀談起來。

「湖南。」

「湖南?湖南好哇湖南。」

「你去過?」

「沒。毛澤東就是湖南的嘛。」

我瞥了一眼司機,他臉上有一種剛剛洗完桑拿的表情。我還看了一下計價器上的數字,此人至少給我繞了三公里的路程。

小俞瘦瘦的身子埋在兆龍飯店大堂的沙發上,正在朝大門張望。她比我早到幾分鐘。

三里屯這時還不是最喧鬧的時候。我們在一個沒有樂隊的酒吧的靠窗的位子坐下來。窗外人來人往,影子忽明忽暗。

「沒帶你姐來?」

「人家談戀愛呢。人家男朋友來了。」

「一起吃的飯?」

「嗯。」

「那你不是當燈泡了嘛。」

「就是。」

「你呢?」

「我怎麼啦,我?」

「還沒有男朋友?」

「誰看得上啊。」

「別自卑,別難過。喝點什麼?」

「隨便。」

「別隨便,綠薄荷酒怎麼樣,加冰?」

「行。」

小俞雖然青春,但並不動人,她身上吸引人的地方只有深藏不露的沉靜。這樣的女孩子只會給人做老婆,不會做情人。所以我也不會產生什麼別的想法,只是同她喝喝酒,聊聊天,打發周末漫長孤單的夜晚。小俞離開雜誌社一年多了,一直在學英文。

「想出國嗎?」

「那倒不是。反正就是學學,學了比不學好。」

「那還是多少有點茫然呵。」

「是。是有點茫然。不像有的同學,目的很明確,就是出國,或者到外企做白領。」

「聽說外語學院有許多女學生課外做那種事情是嗎?」

「你怎麼知道的?」她臉上呈現出奇怪的表情,展示了她的純樸同天真。

「這又不是什麼秘密。人人都要生活嘛。」

「那倒是。跟我同寢室的小曼,家裡在山西,不寬裕,她爸爸一個學期只給她一千塊錢,她只好跟了一個台灣人,一周去他那裡兩回。那人每個月給她三千塊錢,還給她買了手機,待她倒也蠻好。」

「沒有人打你的主意?」

「唉,我又不漂亮又不性感,誰瞧得上啊。再說,我就是窮死了也不會走那條路。多沒意思呵,代價太大了。」

「來,乾杯。」我被她的話所打動,手中的小瓶墨西哥柯羅拉啤酒舉了起來。這樣的女孩子不太少,但也不太多。我欣賞一個人有自己的生活立場同原則。

「我想掙一些錢,」她啜了一口綠薄荷,把高腳杯輕輕放下,「我想買一台五千塊錢左右的電腦。」

「五千塊錢可以有很好的配置了,」我假裏手地說。

「就是,我們同學就買了一台,好讓人羨慕的。」

「那你打算怎樣掙這五千塊錢呢?」

「為這事苦惱著呢,」她用一根指頭把垂在臉前的長髮挑到瘦削的肩後去:「要是找份工作吧又怕耽擱了學習,為了買電腦吧又不得不去找點事情做——我做啥事好呢?」

「還是到我們雜誌社來兼著做錄入吧,上半天班。」

「不不不,那樣掙錢太慢了,」她聲音略略高起來,「我也頂討厭你們編輯部的那個厲什麼,總喜歡故意在我手上摸來摸去,討便宜的樣子,下流。」

快到十二點的時候三里屯熱鬧得像要把人如氣體一般揮發掉。各式各樣的人穿進來湧出去,妖冶的女人、蓄馬尾辮的男人、異香撲鼻的洋人,還有一些神態不男不女的年輕人,都在眼前活劇似地晃動,狂歡般的熱潮輕易地捲走了安靜的談話。

小俞看了一下表,望了望我,意思是咱們走吧。

關於小俞要怎樣掙到五千塊錢來買電腦的事自然沒有結論。我想她有一些同學會對這樣的問題報以輕蔑的一笑。小俞是個好姑娘,與此同時她也是個有些乏味的姑娘,因為接下來的談話都有點近乎客套,東聊一下西聊一下,缺少興奮,缺少快樂。雖然我對她並無奢望,但至少我還是願意周末之夜遇上一個好的異性交談對手。即使沒有什麼故事,總還多少有那麼一點風情或微妙的電光石火吧。

「那就這樣,」因為四周太吵鬧,我聲音很高地說,「我送你回家。」

在的士上我們都沒怎麼說話。我覺得疲倦,也覺得惘然。我後悔剛才喝的是溫和的柯羅拉,其實我應當來一點有勁的白蘭地,在北京,所有的周末,我都渴望有一種刺激。不知為什麼,這種時候,異鄉人的孤單總是有點揮之不去。我忽然想起蒙克的那幅著名的畫:在橋邊有個人捂著自己的耳朵張嘴尖叫。我現在蠢蠢地有種想尖叫的感覺。

有兩部閃著紅燈的警車停在立交橋旁,一個站在前面的警察揚了揚手,的士順從地停在了路旁。

「請拿出證件來,」後車門被打開,探過來一張柿餅般的嚴竣的臉。

「你們倆是什麼關係?」看過身份證和暫住證後警察沒有馬上把它們物還其主,尖銳的目光電筒一樣朝我和小俞的臉上掃來掃去。

我說她是我以前的同事,怎麼啦?

「你下來一下。」

我跨出來,才發現這警察至少有一米八O,長得濃眉大眼,只是臉型不大好,像柿餅。

「她叫什麼名字?」

「俞麗萍。」

「你們從哪兒來,去哪兒?」

「從三里屯過來,送她回去。怎麼啦?」

「以前的同事,同什麼事?」

警察毫不鬆懈地盤問下去,還問了些其他的問題,我有些惱,反問道:「你看我們倆像幹壞事的嗎?」

「那可說不上,」警察聲音怪怪地,「這年頭好人壞人也不全寫在臉上,誰知道!」

經過了這番節外生枝,我愈加有朝車窗外的天空尖叫的衝動。送完小俞的回程路上我看了看錶,已是凌晨一點四十。的士沿著寬敞空寂的三環路疾馳,在車輪擦地的沙沙聲里我忽然覺得莫名的空虛,想一個人再殺回三里屯去喝他個爛醉如泥。這時我遠遠瞥見車窗外「凱賓斯基飯店」的霓虹燈,想起離那兒不遠有一個名叫「60年代」的酒吧,我跟司機說,靠右,靠右,過「凱賓斯基」就停。

我越過欄杆,向馬路左側的一個由紅綠兩色霓虹燈包圍的玻璃門走去。春夜微涼的風輕撫著安睡的首都,使人莫名其妙地想到搖籃里的童年。我把衣領豎起,彷彿要把空虛同躁動還有晦澀的期待包裹起來。

我把那張玻璃轉門推開,喧囂的聲音同混濁的暖氣像一群蒼蠅撲到臉上身上,我不由得打了一下寒噤。

「60年代」是北京一位筆名叫「呆瓜」的作家帶我來過的。這位呆瓜除了寫一些小說和時尚文章,就是把全部精力放在泡吧同泡妞上,四十一二歲了,離過兩次婚,臉上卻常常有一種初戀的年輕人的激情的毫光。

「只有泡吧和泡妞才使我有寫作的靈感,」他朝一支AB牌的暗褐色煙斗里填進異香撲鼻的荷蘭煙絲,「海明威和西默農就是這樣在酒吧里浪擲他們的生命和才華。」

他有些自命不凡,有些高談闊論,但也有些神秘,因為我始終弄不明白他哪裡來的錢抽那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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