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律師——廠主——畫家(1)

一個冬天的上午,窗外下著雪,多霧,陰暗,K坐在他的辦公室里。時間還早,但他已經精疲力竭了。為了至少在下屬面前保全面子,他指示自己的事務員不讓任何人進來。借口說正忙著辦一件要事。但他並沒有工作,而是在椅子里扭動著身子,懶洋洋地整理好攤在辦公桌上的東西;然後,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擱在辦公桌上,低下頭,一動也不動地坐著。

他現在一直在考慮著自己的案子。他經常想,也許寫一份辯護書呈交法院會更好些。他將在辯護書中簡述自己的生平,每說到一件大事就解釋幾句:當時為什麼要那麼做,現在他對那時的做法是贊同還是譴責,理由是什麼。這種成文的辯護書與一位本身並非無懈可擊的律師的口頭辯護相比,優點很多,這是無疑的。K不知道律師正在為這件案子忙些什麼;反正成果不大。一個多月以前,霍爾德派人來找過他,他和律師初步接觸幾次後,便留下了律師幫不成什麼大忙的印象。開始時,律師很少盤問他,儘管有許多問題值得問。提問肯定是重要的。K覺得自己也能提出所有必須提的問題來。但是律師卻從不提問,不是瞎聊,便是默默地坐在K的對面。他微微朝自己的辦公桌傾著身子,可能是聽覺不靈敏的緣故;他捋著下巴中間的那撮鬍子,凝視著地毯,大概正瞧著K和萊妮躺過的那塊地方。他常常會給K提出一些毫無意義的勸告,就像人們對小孩提的勸告一樣。這些告誡既沒用處又令人厭煩,最後算賬時K肯定不會為此付一文錢。律師認為已經把K足足奚落了一番後,通常又要說幾句安慰話,稍稍給K鼓一下勁。他會聲稱,他已經打贏過很多類似的官司,有時全部贏,有時部分贏。雖然那些案子其實沒有這個案子棘手,但是乍看起來卻更加沒有打贏的希望。他辦公桌的一個抽屜里——他拍拍其中的一個抽屜——有一份這些案子的單子,但他抱歉地說,這張單子不能拿給別人看,因為這是官方秘密。不過他在過問這些案子時所積累起來的豐富經驗現在會對K有好處的。他當然已經為K的案子出力了,第一份抗辯書①已基本就緒,準備向上呈交。第一份抗辯書很重要,因為辯護所造成的初次印象常常決定日後的整個訴訟過程。不幸的是——他覺得有責任提醒K——有時發生這樣的事:法院根本不看前面的幾份抗辯書。法官們把抗辯書往別的文犢里一塞,說什麼:此時審察和審訊被告比看任何正式申訴書更為重要。如果申訴人堅持己見,他們往往補充一句:作出判決前會認真研究全部案卷的,當然包括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文件,其中也有第一份抗辯書。可惜這樣的事在許多案子的審理中不能完全做到,第一份抗辯書常常放錯地方,甚至不翼而飛,即使倖存到最後,也很少有人看過;當然——律師承認——上面說的情況只是謠傳而已。這一切都很令人遺憾,但並非完全沒有道理。K應該記得,訴訟過程是不公開的;如果法院認為必要的話,訴訟過程當然也可以公開,但是法律並未規定它們必須公開。當然,涉及本案的法院文件——首先是起訴書——是不能讓被告及其辯護律師看見的;因此,人們一般不知道,或者至少不能確切了解,在第一次抗辯中應該反駁哪些指控。所以,只有在完全碰巧的情況下,抗辯書中才會包含具有實質性的內容。人們只有在了解到或在審訊過程中猜到指控及指控依循的證據後,才能遞呈擊中要害的、說服力強的抗辯書。在這種情況下,辯護律師面臨的局面是棘手和繁難的,但他們卻執意這麼做。因為法律不鼓勵辯護,只是允許辯護,甚至在是否可以理解成法律允許辯護這一點上也有意見分歧。嚴格地說,法律不允許為被告辯護,作為辯護律師出庭的人事實上只被人們當作訟師而已,這給所有律師的臉上抹了黑。K下次參觀法院辦公室的時候,得去看看律師辦公室,這一輩子應該開開眼界。他大概會被聚集在那兒的人嚇得魂不附體。那間辦公室又小又擠,這說明法院根本不把律師放在眼裡。室內只靠一個小天窗採光,天窗很高,你想看看外邊,就得讓某個同僚把你馱起來,但這時附近煙囪里冒出的濃煙會嗆得你喘不過氣來,並且把你的臉薰得污黑。再舉一個例子,以說明這個地方到底是什麼樣子:一年多以前,地板上就有了一個洞,雖然沒有大到能掉進一個人,但足夠滑進一條腿去。律師辦公室位於閣樓頂部,所以,如果你的腳滑進洞里,它就會穿過閣樓的地板,高懸在那些委託人等待接見的過道上方。如果律師們認為這種狀況很丟臉,他們並非言過其實。他們向當局反映後,沒有絲毫結果;而自費進行徹底修繕和改建則是嚴格禁止的。當局採取這種做法是有所考慮的:他們打算取消辯護律師,最好一個也不剩;辯護的責任完全由被告自己擔負。這種看法很有道理;但如果從這點出發得出結論說,被告在這個法院里出庭時不需要辯護律師,那就大錯特錯了。相反,這個法院比任何其它法院更需要律師在場,因為訴訟過程對公眾和被告都是保密的;當然只能保密到一定程度,不過事實證明,保密的範圍可以很廣。因此,既然被告不能看到法院的文件,人們——尤其是被告,他們是當事人,有許多憂慮使他們分心——很難從一次審訊過程中猜出法院手中有哪些材料,於是便只好讓辯護律師插手干預了。一般說來,辯護律師不能參與審查,得在審訊後立即詢問被告,可能的話,在預審法院的門口就詢問,然後對他得到的大都是十分紛亂的材料進行整理,以便得到一點辯護時可能用得上的材料。但這也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因為通過這種方式並不能獲取很多材料;當然這兒和別處一樣,有本事的人可以比別人多摸到一些情況。最重要的事情是辯護律師與法官的個人關係;辯護律師的主要價值便在於此。K現在大概已從親身體驗中發現,法院組織的底層並不是潔白無瑕的,其中有不少貪官污吏,使這個天衣無縫的司法系統出現了一個相當大的裂口。許多小律師採取行賄,或是搜集流言蜚語等方法,企圖鑽這個缺口的空子;文件失竊的情況實際上已經出現過,至少過去有過這種事。不可否認的是,上述辦法可以暫時取得對被告有利的結果,律師們因此感到驕傲,並以此為誘餌,來招攬新的委託人;但是這些方法對案件的發展起不到作用,或者只能起壞作用。除了與地位較高的官員的令人羨慕的私人關係外,任何東西都沒有真正價值;這兒說的地位較高的官員當然是指基層的地位較高的官員。只有藉助這種關係,才能對訴訟過程施加影響;這種影響開始不易覺察,但隨著案子的進展,將變得越來越顯著。當然有這類關係的律師為數甚少,K的選擇可以說是很幸運的。也許只有其他一兩位律師才能自誇他們有像霍爾德博士那樣的關係。這些人不屑理睬坐在律師辦公室里的那班蠢貨,他們和那班平庸的律師沒有任何來往,而和法官們的關係則十分密切。霍爾德博士甚至用不著法院開庭時每次必到,用不著在預審法官們的前廳中恭候接見,也用不著為了取得一個虛假的成功或者更無聊的結果而在他們面前低三下四。這些都用不著,K自己親眼看見,法官們,其中不乏職位很高的法官,主動找到霍爾德門上來,心甘情願,毫不隱瞞地向他提供情況,至少對他進行大膽暗示,和他議論各件案子下一步的轉折;有時他們甚至會被他說服,接受他的一種新觀點。他們也許很快就能被說服,但是對此可別指望過高,因為他們可能會爽快地接受一種有利於為被告辯護的新觀點,但他們會立即回到辦公室,作出完全相反的決定,給被告判以重刑,比他們已經表示要放棄的原判重得多。反對已經作出的判決當然是辦不到的,因為他們私下裡對你說的,只是私下裡對你說說而已,不能在公開場合中照辦,即使辯護律師以別的理由竭力博取了這些先生的支持也沒用。另一方面應該考慮到,這些先生來拜訪辯護律師——他們當然只拜訪經驗豐富的律師——,並非出於善意的考慮或友好的感情;在某種意義上說,他們事實上離不開辯護律師。他們都知道,這個從一開始就堅持要保密的司法體系弊病甚多。法官們深居簡出,無法和公眾接觸;他們訓練有素,足以處理一般案件,這類案件的審理過程幾乎全是十分機械的,只需推一把就行;然而,如果案子過於簡單,或者特別棘手,他們便往往一籌莫展;他們完全不能正確理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因為他們白天也好,夜裡也好,只接觸司法體系的工作——而對人性的了解在處理這些案件時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他們到律師那兒去的目的是求教,他們身邊總跟著一個帶著機密文件的僕人。許多人們料想不到能碰見的先生們會坐在律師家的窗前,絕望地看著外面的街道;而律師則坐在辦公桌後面,研究他們的文件,以期幫他們出個好主意。在這種場合,人們會發現,這些先生們如何看重自己的職務,當他們遇到不可逾越的障礙時,又是多麼絕望。換句話說,他們的處境並不容易,如果認為他們的處境甚為容易的話,那就對他們太不公道了。在這個司法體系中,官員的級別層層上升,無邊無際,甚至連內行也不知道這個等級制度的全貌。法院的訴訟程序一般對低級官員保密,因此連他們也很難知道,他們曾經為之工作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