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一-4

「他自殺了嗎?」

「遺憾得很,他並沒有自殺。不過,今後再過一千年,一定會全都採取自殺方式的。萬年以後,提到死,人們就會想到,除了自殺,是不存在死亡的。」

「那還了得!」

「會的,一定會的。這樣一來,對於自殺積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成為一門科學。諸如落雲館那樣的中學,就會講授自殺學,作為一門正課代替倫理學。」

「妙極了。我幾乎想去旁聽哪!迷亭先生,苦沙彌先生的高論,你聽見了嗎?」

「聽見了。到了那時,落雲館的倫理學教師會這樣說吧:『諸君,不許墨守所謂公德這種野蠻作風。作為世界青年,諸君首先要重視的義務是自殺。這等於說:己為所欲,施之於人。因此,為了擴大自殺效益,還可以進行他殺。尤其眼前那個窮酸臭的珍野苦沙彌先生,只見他活得十分痛苦,要爭取早一天殺了他,這便是諸君的義務。誠然,與往昔不同,爾今乃是開明時期,因此,不能再干那種舞刀弄槍或飛箭投矢等卑鄙手段,只能憑著高尚的諷刺技巧開開玩笑而置人於死地,這既對本人修好積德,也是諸君的榮譽。』……」

「講演實在太動人了。」

「還有比這更動人的哩。現代警察是以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為首要目的。但是,將來到了那一天,巡警就會掄起打狗的棍棒,到處打殺天下公民……」

「為什麼?」

「為什麼?如令的人珍惜生命,所以靠警察來保護;到了那時,因為國民活得痛苦,警察以慈悲為懷,才予以格殺的。當然,心眼快當些的人大多都已經自殺;要警察動手殺死的傢伙們只有優柔寡斷的人、缺乏自殺能力的白痴,或是殘廢。並且那些自願被殺頭的人都在門口貼上一張紙條。唉,只要寫清:『有男(或女)自願被殺』,貼在門口,警察在適當的時候巡邏到此,就會立刻應約處理的。屍體嗎?照例由巡警拉車去拾掇。還有更有趣的事哪……」

東風非常激動地說:「先生的笑談,說起來就沒個完嘍!」

獨仙又捻著他那縷山羊鬍慢條斯理地分辯道:「若說笑談,也算是笑談;不過,若說是預言,也許就是預言。不徹底掌握真理的人,總是被眼前的表面現象所束縛,愛把泡沫般的夢幻認定是永恆的真實;而稍微說得超脫些,便立刻被認為是笑談。」

寒月肅然起敬道:「就是說:『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吧?」

獨仙的神色彷彿在說:「正是如此。」又接著說:「從前西班牙有個地方叫作柯爾道巴……」

「今天還存在嗎?」

「也許存在。暫且不管它的今昔吧!按那裡的風俗,寺院一敲響晚鐘,家家戶戶的女人都要出去跳進河裡游泳……①」

①見法國作家梅里美的小說《卡爾門》第二章開頭。

「冬天也游泳嗎?」

「這一點了解得不大確切。總之,沒有老少尊卑之別,都要跳進河裡。但是,男人一個也不參加,只是遠遠地眺望。但見暮色蒼茫的浪波上,白花花的肌體在朦朧中躍動……」

東風只要聽說有裸體出現,就往前挪動身子。

「多麼富於詩意呀!可以寫成一首新詩呢!那是個什麼地方?」

「柯爾道巴呀!那裡當地的小夥子們不能和女人一同游泳,可又不許遠遠看清女人們的身姿。小夥子們覺得很遺憾,便開了個小小的玩笑……」

迷亭一聽開了個玩笑,非常高興,說:「咦?耍的什麼花樣?」

「他們對寺院里的敲鐘人行賄,將日落敲鐘的規矩提前了一個小時。女人們都很淺薄:『喲,鐘響了』。紛紛聚集在岸邊,只穿著小背心、短褲衩,劈哩噗嗵跳進水裡。水裡倒是跳了進去,但是,和往常不同,天還沒黑。」

「又是『秋日烈焰火辣辣』?」

「她們往橋上一看,許多男人正站在那裡瞧看。雖然害羞,也莫可奈何。據說臊得臉通紅呢。」

「這……」

「這嘛,說明人只被眼前習俗所迷惑,忘卻了根本原理。不當心些可不行喲!」

迷亭說:「深蒙教益,三生有幸。關於被眼前習俗所迷惑的故事,我也講一個吧?最近閱讀某某刊物,有一篇小說寫了這樣一個騙子手。假定我在這兒開了個書畫古董店。門市裡陳列著大家的書畫、名人的遺物。當然沒有贗品,全是地道的真貨,不折不扣的上品。既然是上品,自然要賣高價。一個好奇的顧客走來,問道:『元信①的這幅畫多少錢?』我說:『標價六百元,那就六百元吧!』顧客說:『買倒是想買,只是手頭沒帶那麼多錢,很遺憾,只好作罷。』」

①元信:狩野元信(一四七六——一五五九),日本室町時代的大畫家,在水墨畫的基礎上注入了濃彩技法,巢新風之大成。

主人照例不擅於逢場作戲,問道:「能肯定他是這麼說的嗎?」

迷亭佯作不知。「是啊!這是小說,我這麼說,你就這麼聽。當時我說:『唉,錢算得了什麼。如果您中意,就請拿去吧!』顧客說:『這怎麼行?』他有些猶豫。我十分慷慨地說:『那就按月付款吧!這樣可以細水長流,反正今後您是我們的主顧……唉,您一點兒不用客氣。每月付十圓怎麼樣?如果不便,每月付五圓也行。』後來我和顧客經三兩個回合的磋商,結局以六百元的價格將法眼①狩野元信那一幅畫賣給他,但是分期付款,每月十圓。」

①法眼:僧侶的級別之一。

寒月說:「簡直像讀《泰晤士百科全書》呢。」

迷亭說:「《泰晤士百科全書》很精確,而我說的可太不確切了。以下慢慢兒就開始進行巧妙的欺騙了。你好好聽著!六百圓,每月十元,你算算,要多少年才能還清?寒月!」

「當然是五年吧?」

「當然是五年。不過,獨仙君,你認為五年歲月,是長?還是短?」

「一夢千年,千年一夢。又短,又長啊。」

「說些什麼?是道歌嗎?真是缺乏常識的道歌。且說五年當中每月付十元,當然,對方要付款六十次才行。然而,這裡有個可怕的習慣勢力問題。假如同一件事情月月進行,重複六十次,那麼,第六十一次也還想照例付款十元。第六十二次也還想付款十圓。六十二次,六十三次……重複的次數越多,到期就非付款十圓不可。人,似乎聰明。但是有個很大的弱點,就是泥於舊習,忘卻了根本。利用這種弱點,我將無數次月月撿到十圓錢的便宜。」

「哈哈哈,是么!總不至於那麼健忘吧?」

寒月一笑,主人有點嚴肅地說:

「唉,那種事真的就有。我就曾月月不算帳,寄款償還大學時期欠下的債,以至最後對方謝絕再收。」他是把自己的丟人事當成千萬人共有的醜聞來宣布。

「瞧,這種人就在場,可見是千真萬確的呀!所以,對我剛才說過的『未來文明記』,笑它是開玩笑的人,正是認為六十次可以還清的分月付款要畢生都付才對的傢伙們。尤其是寒月、東風這樣缺乏經驗的諸位青年,必須牢記我的話,不要上當受騙!」

寒月說:「記下了。分月付款一定限於六十次。」

「噢,寒月君,這番話好像是開玩笑,實際上足以發人深省喲!」

獨仙沖著寒月說:「比如現在苦沙彌兄或是迷亭兄忠告你說:『你擅自和別人結婚,這有欠穩妥,快到金田家去請罪!』不知尊意如何?有心去請罪嗎?」

寒月說:「請罪一事休提!如果是對方向我賠禮,那就另當別論。至於我嘛,沒有這個意思。」

獨仙又問:「假如警察要你去請罪,怎麼辦?」

寒月說:「更是對不起!」

「如果是大臣、貴族的命令,如何?」

「那就愈發地礙難從命了。」

獨仙說:「瞧啊!過去的人和現代人發生了多麼大的變化!過去是單憑官衙權勢便可以恣意妄為的時代;繼之而來的卻是個縱然皇家也不能為所欲為的時代了。今日世界,管他是多麼非凡的殿下或將軍,想超限度地凌辱人格是辦不到的。說得嚴重些,如今,壓迫者的權勢越大,被壓迫者就越感到煩惱,要進行反抗。因此今非昔比,竟然出現了這樣的新氣象:正因為是權勢顯赫的官府,才落得莫可奈何。如今,若依古人看來,幾乎不敢相信的事情竟然無可非議地通行。世態人情真是變幻莫測!迷亭君的《未來記》若說是笑談,倒也算是笑談;但是,假如說它有所啟示,豈不確也韻味雋永嗎?」

迷亭說:「既然有了這麼好的知音,我就非把《未來記》的續篇講下去不可了。如同獨仙所說,在今日世界,如果還有人靠著官衙權勢耀武揚威,仗著二三百條竹槍橫行霸道,這猶如坐上轎子卻急忙要和火車賽跑,是一些時代落伍者中的頑固傢伙。不,是最大的糊塗蟲!是放閻王債的長范先生!對這幫傢伙,只要靜觀其變也就是了……」

「不過,我的《未來記》卻並非權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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