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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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到狄恩是在我與妻子分手後不久。那時我剛剛生了一場大病,對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過它的確與那次令人煩惱、充滿災難性的離婚有關,當時我似乎覺得一切情感都已經死了。自從狄恩·莫里亞蒂闖入我的世界,你便可以稱我的生活是「在路上」。在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夢想著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虛無縹緲地計畫著,從沒有付諸行動。狄恩這傢伙是個最理想的旅伴,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當時他的父母正駕著一輛破車經鹽湖城去洛杉磯。最初,我是從查德·金那兒知道他的。查德給我看了幾封狄恩從新墨西哥的教養院給他寫來的信。我對那些信頗感興趣,因為在信中他非常天真、虔誠地懇求查德給他講有關尼採的一切以及其他方面的知識。我和卡羅常談起這些信,並希望今後能有機會認識一下這個奇怪的狄恩·莫里亞蒂。這些都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當時的狄恩並不是今天這副模樣,他還是個身上籠罩著神秘光環的小囚徒。突然有一天傳來消息:狄恩從教養院里出來了,他將第一次來紐約;當然人們也在談論著他剛與一個叫瑪麗露的姑娘結婚的事兒。

一天我在校園裡散步,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訴我狄恩現在正住在東哈萊姆,也就是西班牙哈萊姆區的一座舊公寓里。狄恩是前一天晚上到的,他帶著他那聰敏、漂亮的小婦人第一次來到紐約。他們在第50大街跳下公共汽車,便沿街去尋找吃飯的地方。他們一下子就拐到海克特餐館去了。在狄恩眼裡,海克特餐館是紐約的一個重要象徵。他們在那兒品嘗了甜美的蛋糕和奶油鬆餅。

開始的那些日子裡,狄恩總是這樣告訴瑪麗露:「啊、親愛的,現在我們終於到紐約了。在我們渡過密蘇里河,尤其是從波恩維亞教養院出來的時候,我的感觸太深了。雖然我沒有將這全部告訴你,但我覺得目前我們最需要的是暫時拋開一切個人的愛好,集中精力設計好我們的未來。……」

我和幾個傢伙一起去了狄恩那所破舊的公寓,狄恩穿著短褲出來開門,瑪麗露也從睡椅上跳了起來;狄恩一面收拾卧室和廚房,然後點火煮上咖啡,一面和我聊著他對愛情的看法。他認為性是生活中唯一神聖和重要的東西,雖然他為了生存也不得不含辛茹苦地幹活。在我高談闊論的時候,他站在過道上輕輕地敲著自己的腦袋,眼睛盯著地面,不住地點著頭,就象一個年輕的拳擊手在接受訓教,那模樣讓你覺著他每個字都在認真地聽,然後給你扔過來一連串的「是,是,是」「對,對,對」。狄恩給我的第一印象是英俊、瘦長,有一雙碧藍的眼睛,講一口地道的奧克拉荷馬方言——多雪的西部一個標準的留著大鬢角的男子漢。在與瑪麗露結婚來東部之前,他正在科羅拉多州艾德·華爾的農場里幹活。瑪麗露是一個漂亮的金髮女郎,長長的捲髮披在肩上,象一片金色的海洋。她坐在睡椅的一邊,雙手垂在膝蓋上,那雙朦朧的有些鄉氣的藍眼睛警覺地注視著一切,因為現在是在充滿罪惡的黑暗的紐約的一所破公寓里,她曾聽說過這個神秘的西區。這時她似乎在等待隨時都可能發生的事,就象一個身材修長,面容憔悴的超現實主義女子呆在一間充滿危險的屋子裡。瑪麗露除了是個美麗、可愛的姑娘之外她還是一個特別深沉的人,有可能做出令人恐怖的事來。那天晚上我們喝啤酒、扳手腕、聊天,一直玩到第二天黎明。早晨,在昏暗的光線里我們仍圍著煙灰缸里的煙蒂抽煙,狄恩緊張地站了起來,圍著我們踱著步子,思考著,然後決定應當讓瑪麗露做早飯,並把地板弄乾凈。「換句話說我們應當靈活些,親愛的,否則我們對於自己的計畫沒有一個明確的認識,或者缺乏應有的知識,那麼我們就會動搖。」於是我就離開了。

接下去的那個星期他向查德·金透露他一定要跟他學習寫作;查德告訴他我是一個作家,讓他聽聽我的建議。這期間狄恩在停車場找到了一份工作,並且在哈波肯公寓與瑪麗露鬧翻了——天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去那兒——她簡直發瘋了,為了報復狄恩,她捏造了許多罪行去警察局歇斯底里地指控他,狄恩最後不得不從哈波肯公寓逃走。由於他無處安身,他便徑直去了新澤西州的帕特遜,我和我的姨媽住在那裡。一天我正在看書,突然有人敲門,來人正是狄恩。他躬著腰和我打招呼,繼而又在漆黑的樓廳里笨拙地討好說:「嗨,你還記得我嗎,狄恩·莫里亞蒂?我來這兒是想求你教我寫作的。」

「瑪麗露呢?」我問,狄恩說她當婊子掙了幾個錢回丹佛去了——「這個婊子!」於是我們一起出去喝啤酒,因為我姨媽在客廳里看報,當著她的面我們不能隨心所欲地交談。我姨媽只看了狄恩一眼,便認定他是個瘋子。

在酒吧間我對狄恩說:「喂,夥計,我非常清楚你來找我並不只是想當個作家,我知道你來的真實原因,所以你不必把吸安非他明的勁都拿出來同我爭論。」他說:「是的,的確如此。但是我現在需要的是認清這些因素,按照叔本華的哲學來認清這些事物的本質……」等等。他說的這些我一點也聽不懂,他自己也不懂。那些日子裡他真的弄不清自己在說些什麼,也就是說囚徒的經歷使他失去了成為一個真正的知識分子的可能性。他用學者的口氣說話,喜歡使用一些學究式的詞,但是這些詞被他用得亂七八糟,他是從那些「真正的知識分子」那裡聽來的。雖然他後來僅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就從卡羅·馬克斯那裡真正弄懂了這些專業術語。儘管這樣,我們仍然能夠彼此理解,甚至到了某種瘋狂的地步。我同意他在找到工作之前一直住在我這裡,並且我們還打算一起去西部。這都是1947年冬天的事了。

一天晚上狄恩正在我家裡吃飯——他已經在紐約的停車場找到了工作——我當時正趕著打字,他靠在我的肩上對我說:「快,夥計,那些姑娘可能等不及啦,快些打。」我說:「再等一分鐘,我打完這一章就走。」這是我書中最精彩的一章。

我換好衣服,就和狄恩一起趕到紐約會那些姑娘去了。在乘公共汽車通過象鬼似地發著磷光的林肯隧道時,我倆靠在一起手舞足蹈地大叫大嚷著,激動地談論著,我也開始象狄恩那樣變得瘋狂了。狄恩屬於那種對生活充滿激情的年輕人,雖然他還是個很自信的騙子,這是因為生活中他希望得到的東西太多了,他希望能引起人們的注意。我知道,他欺騙我,並且他也知道我知道(這是我們關係的基礎),但是我不介意,我們相處得很好——既不互相討好,也不互相干擾。我們相互鼓勵著,就象一對傷心的朋友。我開始向他學習,就象他也向我學習一樣。只要我一有工作,他就會說:「干吧,你做的事都是了不起的。」我寫作的時候,他就在我的背後看著叫著:「是的,非常正確!噢!夥計,太對啦!」或者「哇!」然後用手捂著臉。「噢,夥計,有這麼多事可做,有這麼多東西可寫!如果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把它們記下來,既沒有文學上也沒有語法上的禁忌,那該多好……」

「是啊,夥計,現在你就是在寫。」我能夠從他激動的夢幻中看到閃光的火花,他是那樣熱情奔放地描述著。如果在公共汽車上,人們一定認為他是個「發狂的怪人」。在西部他三分之一的時間去賭場,三分之一的時間蹲監獄,三分之一的時間進公共圖書館,人們常看到他光著膀子匆匆忙忙在冬天的大街上行走,有時挾著書去賭場,有時爬到樹上去找一個空心的樹洞,為了潛心讀書,或是逃避警察。

我們來到了紐約——當時的情景我已經淡忘了,只記得那兒沒有什麼女孩,只有兩個黑人姑娘,她們原打算和狄恩一起吃晚飯的,但都沒去。我和狄恩去了他工作的停車場,他在那兒有些活要干——然後他去後面的簡易工棚里換好衣服,整齊、瀟洒地站到一面破裂的鏡子前面再修飾一番,我們便駕車離開。就在這天晚上狄恩與卡羅·馬克斯會面了。正是他們的這次會面開始了後來所發生的一件驚人的事件。兩顆聰穎的心靈一相遇便立即互相吸引住了。一雙銳利的眸子搜尋著另一雙銳利的眸子——狄恩是個充滿美好理想的聖徒,卡羅·馬克斯是個憂鬱、隱諱的詩人。打他們相遇的那個時候起,我就很少看見狄恩,為此我感受到有些傷心。他們智慧相當,非常投合,而相比之下我簡直顯得有些愚蠢,便自覺不能與他們為伍。於是一切都開始變得昏暗起來;我所有的朋友以及家人似乎都處於巨大的混亂和騷動之中。卡羅給他講老布爾·李,艾爾默·哈索爾,還有珍妮;講李在德克薩斯種植野草,哈索爾在瑞克島上的情況,還給他講珍妮徘徊在時代廣場,沉浸在安非他明給她帶來的興奮幻覺之中的情景,她緊緊地摟抱著自己的小女兒,最後走進了麗人街。狄恩給卡羅講發生在西部的一些他陌生的趣聞。給他講湯米·斯那克這個腳有畸形的賭場老手和古怪的聖徒,還給他講羅伊·約翰遜,大個子艾迪·鄧克爾,講他童年時期的夥伴,他流浪時期的夥伴,還有他遇到的那些數不清的姑娘,他的情人,並且給他看一些色情照片,他所崇拜的男女演員以及他那些傳奇式冒險。他們一起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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