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水柔情【1】

這件事發生在南方一個小城市裡,市中心有個小公園,公園裡有個派出所。有一天早上,有一位所里的小警察來上班,走進這間很大的辦公室。在他走進辦公室之前,聽到裡面的歡聲笑語,走進去之後,就遇到了針對他的寂靜。在一片寂靜之中,幾經傳遞之後,一個大大的黃信封支到了他的手裡。給他這個信封的警察還說:小史,這些郵票歸我了。小史看到這個大信封上的筆跡和花花綠綠的香港郵票,就知道它是誰寄來的。在這個屋子裡,在這些人目光的注視之下,當然以暫時不打開信封為好。但是他忍耐不住,還是打開了。信封里除了一本薄薄的書,別無他物,甚至書里也沒有一封夾帶的信,扉頁上也沒有一行手寫的字。小史在翻過了這本書之後,感到失望。就在這時,他看到扉頁上印著:「獻給我的愛人」看到了這行字,他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好像有一塊石頭落了地。他甚至還用手指仔細擦了一下這行字,然後把它鎖在了抽屜里,出門去了。

有關這本書,我們需要補充說,它是阿蘭寄來的。信封上寫了阿蘭的名字,書上也印了他的名字,這本書就是阿蘭寫的。這間房子里的每個人都看到了,小史收到了一本阿蘭寄來的書,看到了他如何急匆匆地搜索這本書,他如何急迫地注視扉頁上的題字,又如何撫摸這行字——這一切都在靜悄悄的眾目睽睽之下。這屋裡的人發現了小史很動情、很肉麻,絕大多數的人看到了這些就可以滿意了。假如有一個人認為這還不夠,需要打開小史的抽屜,把這本書拿出來給大家傳看,她肯定是小史的老婆點子。她真的這樣做了,拿出那本書,仔細地搜索,終於找到了扉頁上的題字,讓所有的人都看到小史這不可告人的一面。當然,這樣做是不理智的。然而,點子遠不是個理智的人。

小史收到了阿蘭寄來的書,心情非常的興奮。他的心臟為之狂跳,臉為之漲紅,手也為之顫抖;他不願呆在辦公室里讓別人看,所以跑了出來。這種心境我們稱之為愛情。他先去上廁所,而那個廁所是同性戀集會的場所,他在那裡碰見了幾個圈子裡的人,那些人對他的神色十分注意,他也不想被這些人所注意,所以趕緊跑了出來,在公園裡漫步,而在公園裡見到的每一個人都注意地看著他。他覺得所有這些注意都不懷好意。他仔細迴避這些目光,走到公園的一個角落裡。這裡有一把長椅,一年之前,阿蘭就坐在這個椅子上。此時此刻,小史也坐在這個長椅上,拿手遮住自己的臉。阿蘭離開他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他看不到他,摸不到他的身體,嗅不到他的氣味,但是他寄來的一本書卻能使他如受電擊。這種感覺從未有過。小史自己也說:這就是愛情吧。

與此同時,阿蘭生活在遙遠的地方,在一間白色的房間里。這間房子很是空曠,只是在窗前地上放了一個床墊子。天氣炎熱,他赤身棵體,只在胯下蓋了一條白色的毛巾被。在床墊上,放著他寫的書,和寄給小史的那本一模一樣。在他面前放了一個大可樂瓶子,還有一個空杯子。對他來說,那個小公園,公園裡的人等等,都成為過去了。但是他當然記得這些人,還有絕望。這就如孤身經過一個站滿了人的長廊,站在你面前的人一聲不吭地閃開了,一切議論都來自身後。這就如赤身睡在底下爬滿了臭蟲的被單上。這是來自身後的絕望。來自身前的絕望則是一個張牙舞爪的小警察,羞辱他,苛待他,但是阿蘭愛他。這個小警察就是小史。

有關這位小警察,我們需要補充說,他容貌出眾,衣著整潔,氣質瀟洒,正如你會在某個副食店裡見到一位容貌出眾的姑娘,並且為她在這裡而納悶,這個公園派出所里也有這麼一個小警察。這個公園是同性戀聚集的場所,他們議論起男人時,就和議論女人一樣,所以這個小警察就是公園裡的大眾情人。當然,這一點他自己並不知道。當他到公廁里去時——他當然也要到那裡去,因為那個公園裡只有一個廁所,而且大眾情人也要上廁所,所有的隔板後面都伸出人頭來看他。很難想像誰會追蹤一個異性的大眾情人到廁所里,看他在抽水馬桶(更不要說是蹲坑)上的形象,但是同性戀是會的。

有關這位小警察,我們知道,每次他值夜班時,都要到公園裡逮一個同性戀來做伴。有一天晚上,他在公園裡的長椅上逮住阿蘭。當時阿蘭正坐在別人身上,和那個人卿卿我我,忽然被手電筒光照亮了,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樣。小警察在燈光後面說道:嘿,你們倆,真新鮮哪。這時阿蘭站了起來,而另外那個人則跑掉了。小警察走上前來,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說道:你別也跑了。阿蘭並不經常被逮住,所以當時他感到如雷轟頂,目瞪口呆。小警察用手電筒在他臉上晃了一下,說道:挺面熟嘛。你是不是老來?而阿蘭因為過於驚慌,答不上來。

小警察說道:和我走一趟吧。他拿出一副手銬,說道:用不用給你戴上?阿蘭結結巴巴地問道:什麼?小警察說道:你想不想跑?阿蘭答道:不……不。小警察說:那就用不著了。就該是這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嘛。他把手銬別在腰裡,拉著阿蘭走了。時隔很久,當時的恐懼早已散去之後,阿蘭說:那天晚上開始時是多麼美好啊。小史的一握使他怦然心動,而小史要給他戴上手銬,又使他很是興奮。這些感覺使他張皇失措了。

小警察拉著阿蘭走在林蔭追上,一面走一面教育阿蘭。有趣的是,這場教育開始的時候,竟是勸阿蘭不要太害怕,不要這麼哆哆嗦嗦。他是犯了錯誤,但是這個錯誤並不大,「既不是搶銀行,又不是攔路強姦」,所以,小史也不想把阿蘭怎麼樣。我們知道,他抓阿蘭是要消遣他一場(這件事將會在後面談到),假如阿蘭嚇得像一團爛泥,就會沒意思了。

時隔很久以後,阿蘭回味那個夜晚,覺得小史拉著他走路,就像一個大人拉著一個搗蛋孩子一樣。這就是說,前者豎著走,後者橫著走。不過,他更願意把這想像成一個漂亮男孩拉著他的搗蛋女朋友,這當然是出於他自己的嗜好。

小警察這樣說到阿蘭所犯的錯誤:「你們的事我都知道……十個扁兒不如一個圓,是吧。差不多得了,那麼講究千嗎。扁就扁點吧,現在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咱們別來外國人的高級玩藝兒。」這倒使阿蘭吃了一驚,說:「這不是扁和圓的問題……」然後小警察粗暴地打斷他說:甭跟我說這個,我不想聽。時隔很久之後,阿蘭回味這些話,覺得小警察的這些粗暴、無知的話不僅是有趣,而且是非常的可愛。

那天晚上在公園裡,小警察拉著阿蘭走,阿蘭偷偷把手伸到他的後面,摸他的屁股。可能哪個搗蛋女朋友也會摸自己的漂亮男孩,但是他摸得過分了一點。阿蘭的手極富表現力,並且變化多端。小警察漸漸走不動了。走到路燈下,小警察放開了他的手,阿蘭放慢了腳步,逐漸和警察分開。最後他在路燈下站住,小警察單獨行去,越走越遠,直到在夜幕里消失,都沒有回頭。那天晚上,阿蘭就這樣逃掉了。而後來,他想起這件事,卻感到無限的追悔。顯然,他該和小警察到派出所里去,聆聽他的訓斥,陪他度過一夜。除此之外,伸手去摸小警察的屁股,是個粗俗無比的舉動。而逃跑這件事又實在有違他的本心。阿蘭把這件事歸咎於粗俗男子的劣根性。是他自己把那一晚的浪漫情調破壞了。

阿蘭以為,愛情的美麗不是取決於愛人,而是取決於自己:取決於自己的溫文柔順。因此,就算有最可愛的愛人,但是自己不溫文不柔順,也不算是美好的愛情。因為這個原故,後來,阿蘭又坐到了小史的面前,這完全是有意為之。而這一次小史不但毛躁,而且有點要算舊帳的情緒。這一點完全在阿蘭的意料之中。

晚上,小史回到派出所的辦公室里來,打開檯燈,在燈下翻看那本書。他希望這本書里會談到他們之間的愛情,但這卻是一本歷史小說,這使小史大失所望。不管怎麼說,他還要讀這本書,因為這是阿蘭寫的。但是他會抱著失望的心情來讀這本書。現在阻礙他真正閱讀這本書的,就是阿蘭本人,或者說,是有關阿蘭的種種回憶。一年之前,阿蘭坐在公園裡的椅子上。他穿了一件絲綢的衣服,是紫色的,在公園裡很是顯眼。在小史看來,他的樣子過於花哨,除此之外,他還覺得阿蘭看他的樣子相當古怪。

想起那天阿蘭的舉動,小史的心裡升起報復的願望,就把他抓到派出所里去。

小史命阿蘭蹲在牆根下。蹲在他左面的是一個教藝術的教授,蹲在他右面的是一個搞建築的民工,一共是三個人。左面的教授有口臭,右面的民工有汗臭,氣味不比廁所里好。這裡的規矩是要他們用最低的蹲法,也就是說,像屙屎一樣的蹲著,雙手伸在膝蓋上,腦袋朝前耷拉著,阿蘭覺得這種姿式不雅,總要把重心——說準確了,是臀部,升起來,放在小腿上,但被警察喝止。人家要求他們這樣蹲著想想自己的錯誤,而正常的人這樣蹲著時只會想到屙屎,這樣就給他們的錯誤定了性--這種錯誤十分的骯髒,而另外的蹲法就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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