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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導心靈的規則

引言

人們長期被一種錯誤的信念所限制--經驗的各種對象決定了科學,即知識取決於經驗。但作者強調,知識的獲得有賴於心靈的使用。心靈,即「認識力量」,是單一的,因而它不論使用於什麼樣的對象,獲得的知識都是一個種類。正確地使用人的認識能力,就能獲得真理和確定性,否則便會陷入謬誤。凡是精神健全的人都具有分辨真理與謬誤的自然能力,這是一種「理性的自然之光」。當然,我們並不認為任何人僅憑這套規則就可以發現新的真理。人們除了在自身中具有天生的精神能力外,還需要長時間的自我訓練的見習期。如何自我訓練?這部手稿闡述了不同於傳統的另一種方法。尤其是它突出了人的天賦理性,把認識世界的權利從教會和神學家那裡奪了回來,給讀者以強烈的感受。

原則一

研究的目的,應該是指導我們的心靈,使它得以對於(世上)呈現的一切事物,形成確鑿的、真實的判斷。人們的習慣是:每逢他們看出兩個事物有某種相似之處,就在內心判斷中,把對於其一的真實理解同等施用於該二事物,即使兩者之間的區別也在所不顧,這樣,人們就錯誤地把科學和技藝等量齊觀。殊不知科學全然是心靈所認識者,而技藝所需要的則是身體的特定運用和習慣。同時,人們也注意到:單個的人是不可能統統學會全部技藝的,只有從事單一技藝者,才較為容易地成為出色的技藝家,因為同一雙手從事單一行當甚為方便。既適應田間作業,又善於彈西塔爾,或者還適應其它種種職司,就不那麼方便了。於是,人們曾經認為科學也是這樣,便按照各門科學對象的不同而加以區別,一度以為必須逐一從事,與此同時,其它各門科學則捨棄不顧。這樣,他們的希望就完全落空了,因為,一切科學只不過是人類的智慧,而人類智慧從來是獨一的、僅僅相似於它自己的,不管它施用於怎樣不同的對象;它不承認對象之間任何差異,猶如陽光不承認陽光普照下萬物互相徑庭;所以,大可不必把我們的心靈拘束於任何界限之內。既然正如運用某一單一技藝時的情況一樣,對一種真理的認識並不使我們偏離對另一真理的揭示,相反,協助我們去揭示。當然,我覺得詫異的是:大多數人極其細心地考察各種植物的特性、各個星球的運行、點鉛成金之術,以及諸如此類分科的對象,卻幾乎沒有一人想到這裡涉及的是良知,或者說,人皆有之的智慧,而其它一切之所以值得重視,與其說是由於它們自己,不如說是由於它們對此良知或智慧多少有所貢獻。

因此,我們提出這一原則並把它定為第一原則,不是沒有道理的。既然最使我們偏離探求真理正道的,莫過於不把我們的研究引向這個普遍目的,而引向其它目的。我說的還不是那些邪惡的可譴責的目的。例如虛假的榮耀和可恥的私利十分明顯,矯揉造作的推理和迎合庸人心靈的幻覺,比起確鑿認識真理來,所開闢的道路便捷得多。我要說的是某些誠實的可讚揚的目的,因為它們往往更為狡猾地欺騙我們,彷彿我們研究科學是為了有利於生活舒適,或者有利於靜觀真理而獲得樂趣,雖然這幾乎是人生中惟一不摻雜質的幸福,惟一不受任何痛苦驚擾的幸福。因為,儘管我們從科學那裡可以合情合理地期待獲得這些果實,其實,只要我們在研究的時候略加思考,便可發現它們常常促使我們捨棄許多為認識若干其它事物所需的事物,既然乍看起來,後者比較不那麼有用,不那麼值得注意,因此,我們必須相信,一切科學彼此密切聯繫,把它們統統完整地學到手,比把它們互相割裂開來,更為方便得多;因此,誰要是決心認真地探求事物的真理,他就必須不選擇某一特殊科學:因為,事物都是互相聯繫、彼此依存的;他必須僅僅著眼於如何發揚理性的天然光芒,--並不是為了解決這個或那個學派紛爭,而是為了在人生各個場合,讓悟性指引意志何去何從。這樣的話,不用多久,他就會驚奇地發現自己取得的進步,遠遠超過那些研究特殊事物的人,發現自己不僅達到了他們企望達到的成就,而且取得了超過他們可能達到的成就。

原則二

應該僅僅考察憑我們的心靈似乎就足以獲得確定無疑的認識的那些對象。任何科學都是一種確定的、明顯的認識;對許多事物懷疑的人,並不比從來沒有想到過它們的人更有知識,不如說,前者比後者大概更沒有知識,要是他們對其中的某些形成錯誤的見解。因此,與其考察困難的對象--惟其困難,我們無從分辨真偽,只好把可疑當作確定無疑--倒不如根本不去研究,因為對於這些問題,增長知識的希望不大,知識減退的危險倒不小。所以,通過本命題,我們排斥的僅僅知其或然的一切知識,主張僅僅相信已經充分知曉的、無可置疑的事物。然而,飽學之士也許深信:幾乎不存在這樣的知識,因為他們從不屑於加以思考,反而出於人類共同的一種惡德而斷定獲得這種知識是再容易也不過了,是人人都可以掌握的;但是,我要奉勸他們:它們的數量遠遠超出他們的想像,而且它們足以為不可勝數的命題提供確證,而以往他們對這些命題只能夠以想當然的辦法論述一番;他們覺得,自己既然博學多識,要是承認對於某個問題全然無知未免太難為情,所以他們往常的習慣便是百般美化自己的錯誤論據,以至於他們自己也就相信了,就把它們原樣發表出來作為真實的論據。

但是,如果我們真正遵循本原則,就會發現我們可以致力研究的事物極少。因為,科學上也許沒有一個問題,高明人士不是經常看法分歧的。然而,每逢他們有兩個人對於同一事物作出相反的判斷,兩人中間必定至少有一人是錯誤的,甚至可認為,兩人中間沒有一個是掌握了它的真正認識的:因為設若他的理由是確定的、明顯的,他就可以向對方提出,從而使他終於也能領悟。因此,凡屬推測其當然的題材,看來我們不可能獲得充分的真知,因為我們要是自命可以取得超過前人的進展,那未免太輕率了。這樣看來,要是我們細加斟酌,在已經揭示的各門科學中,施用本原則而無誤的,只有算術和幾何兩門。

不過,這並不是說,至今尚在揭示之中的那種哲學推理方法,我們要加以譴責;也不是說,結構十分巧妙、或許必須運用的三段論式,我們也要予以唾棄。三段論式的結構極為巧妙,以至於大可懷疑學校教育有無必要,因為,運用三段論式,就可以通過某種競賽,訓練和啟發年輕人的才智。對於年輕人,最好是運用這類見解加以熏陶培育,即使這類見解還顯示出不確定,學者們還在互相研討之中。對於年輕人,不可以聽其自然,放任自流;否則,他們既然得不到指導,就有可能最終走向懸崖深淵。但是,只要他們始終跟著老師走,那麼,儘管有時還會偏離真理,至少在較慎重者已經試探過的地方,他們也許還是可以走上比較確實可靠的道路的。況且,我們過去在學校也是這樣教育出來的,我們對此是很滿意的。但是,以往把我們束縛於夫子之言的誓詞現在既已解除,我們年齡漸長,我們的手心逃脫了戒尺,如果我們希望自己來提出原則,以求遵循這些原則達到最高度的人類認識,那麼,也許應該把這樣一條列為首要原則之一,即:絕不要像許許多多人那樣浪費我們的時間:他們輕視一切容易的事情,專一研究艱難的問題,以極大聰明構想出種種確實十分巧妙的推測和種種或許極其確實的論據。然而,歷經辛苦之後,他們終於後悔莫及,看出原來只是增加了自己心中本已存在的大量疑惑,並沒有學到任何真正的知識。

因此,現在我們在前面既已說過,在已知各門科學之中,只有算術和幾何可以免除虛假或不確實的缺點。那麼,為了更細心推敲何以如此的緣故,必須注意,我們達到事物真理,是通過雙重途徑的:一是通過經驗,二是通過演繹。不過,在這方面也得注意,對於事物,縱有經驗,也往往上當受騙。如果看不出這一點,那就大可不必從一事物到另一事物搞什麼演繹或純粹推論;而憑持悟性,即使是不合理性的悟性,推論或演繹是絕不可能謬誤的。辯證家認為支配人類理性的那些邏輯系列,我看對此並無多大用處,雖然我不否認它們完全適宜於其它的用途。人(只是人)可能發生的、而不是動物可能發生的任何錯誤,絕不是來自荒謬推論,而僅僅是由於誤信自己並沒有很好領悟的某些,或者,由於沒有任何根據就倉促作出判斷。

由此可見,算術和幾何之所以遠比一切其它學科確實可靠,是因為,只有算術和幾何研究的對象既純粹而又單純,絕對不會誤信經驗已經證明不確實的東西,只有算術和幾何完完全全是理性演繹而得的結論。這就是說,算術和幾何極為一目了然,極其容易掌握,研究的對象也恰恰符合我們的要求,除非掉以輕心。看來,人是不可能在這兩門學科中失誤的。不過假如有些人自己寧願把才智用於其它技藝或用於哲學,那也不必驚訝。所以如此,是因為誰都樂意胡亂猜想晦澀不明的問題,覺得比掌握明顯的問題更有把握,對於任何問題作點猜想,比隨便什麼極為容易的問題上確切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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