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回 殺手行動

流星的光芒雖短促,但天上還有什麼星能比它更燦爛,輝煌!

當流星出現的時候,就算是永恆不變的星座,也奪不去它的光芒。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最鮮艷的花還脆弱。

可是它永遠是活在春天裡。

它美麗,它自由,它飛翔。

它的生命雖短促卻芬芳。

只有劍,才比較接近永恆。

一個劍客的光芒與生命,往往就在他手裡握著的劍上。

但劍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會變得和流星一樣短促。

流星划過夜空的時候,他就躺在這塊青石上。

他狂賭,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經有過各式各樣的女人。

他甚至殺人!

但只要有流星出現,他都很少錯過,因為他總是躺在這裡等,只要能感覺到那種奪目的光芒,那種輝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歡樂。

他不願為了任何事錯過這種機會,因為他生命中很少有別的歡樂。

他也曾想抓一顆流星,當然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他剩下的幻想也不多,幾乎也完全沒有回想。

對他這種人來說,幻想,不但可笑,而且是可恥。

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燈光還亮著,有風吹過的時候,偶爾還會將木屋中的歡笑聲、碰杯聲,帶到山上來。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卻寧可躺在這裡,寧可孤獨。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嗚咽,狂歡的時候已經過去了,現在他必須冷靜,徹底地冷靜下來。

因為殺人前必須冷靜。

他現在就要去殺人!

他並不喜歡殺人。

每當他的劍鋒刺入別人的心臟,鮮血沿著劍鋒滴下來的時候,他並不能享受那種令人血脈賁張的刺激。

他只覺得痛苦。

但無論多深遽,多強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殺人不可。

不殺人,他就得死!

有時一個人活著並不是為了享受歡樂,而是為了忍受痛苦,因為活著也只是種責任,誰也不能逃避。

他開始想起第一次殺人的時候。

洛陽,是個很大的城市。

洛陽城裡有各種人,有英雄豪傑,有騷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貧窮;還有兩大幫派的幫主、三大門派的掌門人住在城裡。

但無論誰的名聲都不如「金槍李」那麼響亮。無論誰的產業都沒有金槍李一半多,無論誰也無法抵擋金槍李的急風驟雨七七四十九槍。

他第一次殺人,就是金槍李。

金槍李的財富和名聲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連他自己都記不清。

但卻從沒有一個人妄想來殺他,也沒有人敢。

金槍李手下有四大金剛,十三太保。每個人的武功都可說是江湖中第一流的,還有兩個身長八尺的力士為他扛著金槍。

這些人經常寸步不離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著刀槍不入的金絲甲,別人非但無法要他的命,根本無法接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殺他,也得先突破七道埋伏暗卡,進入他住的金槍堡去、打退圍擁在他四周的力士、四大金剛、十三太保,然後一槍刺入他的咽喉,絕不能刺在別的地方。這一槍絕不能有絲毫錯誤,絕不能慢半分。因為你絕不可能有第二次機會。

沒有人想去刺這一劍,沒有人辦得到。

只有一個人能辦到,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個月的工夫將金槍李的生活環境、生活習慣、左右隨從,甚至連每天的一舉一動都打聽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個月的工夫混入金槍堡,在大廚房裡做挑水的工人。

然後,他再花半個月的工夫等待。

什麼事都容易,等卻不容易,金槍李就像是一個冷淡而貞節的處女,永遠不給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機會,甚至,連洗澡上廁所的時候,他身旁都有人守護。

可是,只要能等,機會遲早總會來的——處女總有做母親的時候。

有一天,狂風驟起,吹落了金槍李頭上的高冠,緊貼在他身旁的四個人同時搶著去追。

金槍李的目光也跟隨著被風吹走的帽子。

在這一剎間,沒有人留意別的,因為這一剎那實在太短,沒有人能把握住這一剎那機會的。

所以他們疏忽了,他們認為這根本沒有什麼值得擔心的。

孟星魂就在這一剎那間沖了過來,斜劍一刺。

只一刺!

劍往金槍李左頸後的血管刺入,右頸前的喉管穿出!

劍立刻拔出。

鮮血激飛,霧一般的血珠四濺。

血霧迷漫了每個人的眼睛,劍光驚飛了每個人的魂魄!

血霧散的時候,孟星魂已到了十丈處。

沒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時更沒有人能形容這一劍的速度。

據說金槍李人殮的時候,眼睛還是瞪著的,目中還是充滿了懷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己也會死!

他死也不信有人殺得了他。

金槍李的死訊立刻震動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卻還是默默無聞。

因為誰也不知道是什麼人下的毒手。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兇手」,為金槍李報仇。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救星」,跪下來吻他的腳,感激他為江湖除了一害。

還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劍客,也在找他,卻只不過是想和他斗一斗,比比看是誰的劍快。

這些他全不在乎。

殺了人後,他就一個人跑回那孤獨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著淚嘔吐。

到現在,他雖已不再流淚,無淚可流,但每次殺了人後,每次看到劍鋒上的血漬的時候,他還是忍不住要一個人躲著偷偷嘔吐。

殺人前,他是完全冷靜,絕對冷靜,極端冷靜的。

可是殺人後,他就再也不能控制自己。

他必須狂賭,酗酒,爛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個最好看的女人,來將殺人的事忘卻。他很難忘卻,甚至根本無法忘卻。

所以他只有繼續不停地狂賭,酗酒,繼續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殺人的時候。

那時他就會一個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著什麼事都不做,什麼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強地使自己冷靜下來,好去殺另一個人。

這個人和他既不相識,也沒有恩怨,甚至連見都沒有見過。

這個人的死活本來也和他全無關係。

可是現在他必須去殺這個人。

他殺他只因為高老大叫他這麼樣做。

他第一次見到高老大的時候,才六歲。那時他已餓了三天。

飢餓對一個六歲大的孩子來說,甚至比死更可怕,比「死」更不可忍受。

他餓得倒在路上,幾乎連什麼都看不到了。

六歲大的孩子就能感覺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議的事。

但那時他的確已感覺到死——也許那時他死了反倒好些。

他沒有死,是因為有雙手伸過來,給了他大半個饅頭。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饅頭。

當他接著這塊饅頭的時候,眼淚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來。淚水浸饅頭。他永遠不能忘記又苦又鹹的淚水就著冷饅頭咽下咽喉的滋味。

他也永遠無法忘記高老大的手。

現在,這雙手給他的不再是冷饅頭,而是白銀、黃金,他要多少,就給多少。

有時這隻手也會塞給他一張小小的紙條,上面只寫著一個人名,一個地方,一個期限。

這紙條是那個人的催命符!

「蘇州,孫玉伯,四個月。」

四個月,這期限就表示孫玉伯在四個月內非死不可。

自從他殺了金槍李之後,他從來沒有再花三個月的時間殺一個人。

就算他殺點蒼派第七代掌門人天南劍客的時候,也只不過用了四十一天。

這並不是因為他的劍更快,而是因為他的心更冷,手也更狠。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個月的工夫去殺人。

高老大也知道。

但現在,期限卻是四個月,這也說明了孫玉伯是個怎麼樣的人,要殺這個人是多麼困難,多麼艱苦。

孫玉伯這名字孟星魂並不生疏,事實上,江湖中不知道孫玉伯這名字的人,簡直比佛教徒不知道如來佛的還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目中,孫玉伯不但是如來佛,也是活閻羅。他善良的時候,可以在一個陌生的

返回目录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