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金香幼兒園

鬱金香幼兒園,有三十個小朋友。

這裡邊,有十八個是星星班的,有十二個是玫瑰班的。

星星班的小朋友,明年就要上學了,一個一個的,都挺神氣。

玫瑰班的小朋友,明年不能上學。玫瑰班裡還有三歲、四歲的。茂茂今年四歲。

「星星班可真好,我也想到星星班去!」

玫瑰班的茂茂,老是這麼想。

星星班的屋子和玫瑰班的屋子是鄰居。

星星班挺神氣地對玫瑰班說:

「星星在這兒,玫瑰在那兒,小傢伙們,到那邊去吧!」

每天,吃完午飯以後,老師給發書看。星星班得到「字書」,玫瑰班得到「畫兒書」。

「字書」寫著許多字,故事長。「畫兒書」畫著許多畫兒,只有一丁點兒字。

「星星班可真好!」

玫瑰班的茂茂老是這麼想。

鬱金香幼兒園,有兩個老師。

個子矮的春野春子老師和個子高的夏野夏子老師。

「春野老師因為小,就當玫瑰班的老師;夏野老師因為大,就當星星班的老師。」

「不管到什麼時候,春野老師總是玫瑰班的老師。」

「不管到什麼時候,夏野老師總是星星班的老師。」

鬱金香幼兒園,從成立的時候起,就這麼定下來了。

把樂隊的大鼓從最高的架子上拿下來,春野老師要蹬著小椅子,夏野老師踮起腳尖就行了。

可是,兩個老師也有一樣的地方。

那就是:挺容易地就能把茂茂送進放東西的屋子裡去。

放東西的屋子又黑、又有一股討厭的味兒。這兒是讓你想起忘掉的規定的地方。

「茂茂!收拾屋子的時候,你摔跤,對嗎?到放東西的屋子裡去好好想想吧!」

「茂茂!你爬到窗戶上去,對嗎?到放東西的屋子裡去,好好想想吧!」

「茂茂!踢小朋友對嗎?到放東西的屋子裡去,好好想想吧!」

一聽到「放東西的屋子」,茂茂就想起規定來了,他就說:

「我知道了,我這樣做不對。我不去放東西的屋子,我知道了嘛!」

說完,他就一溜煙跑了。

鬱金香幼兒園大概有七十條規定。最重要的有:

不許扔東西。

不許打人。

不許抓臉。

除了這三條,還有

要刷牙。

要洗臉。

要洗手。

要剪指甲。

自己穿衣服。

站隊的時候,不許推前邊的人。

跟誰都得拉手。

吃東西不許挑揀。

不許把衣服和蠟筆放到嘴裡。

玩完了以後,要把玩具收拾好。

老師叫名字的時候,要答應「有」!

……

還有好多、好多。大伙兒一聽,嗐,不就這麼幾條么,容易極了!說是這麼說,可茂茂今天這一天,就有十七次忘了規定,讓老師瞪著眼睛叫了好多次「茂茂!」:

1

不洗臉就來了。

2

吃手指頭。

3

舔鼻涕。

4

拿著剪子跑。

5

亂搶積木,還打小朋友。

6

瞎鬧的時候,踢了人家。

7

把拖鞋套在手上,往自己臉上蹭。

8

用笤帚掃頭髮上的紙屑。

9

扔布娃娃。

10

把手弄濕,使勁兒拍。

11

老師講話的時候,胳肢人。

12

唱歌的時候不耐煩,打起瞌睡來。

13

說「他媽的」。

14

吃午飯的時候,故意把胡蘿蔔扔到地上。

15

在走廊里跑。

16

搶玩具。

17

把鼻涕紙從窗戶扔出去。

他把這麼多條規定全忘了,可是一聽說要送他到放東西的屋子裡去,他又都想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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