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金香幼兒園,有三十個小朋友。
這裡邊,有十八個是星星班的,有十二個是玫瑰班的。
星星班的小朋友,明年就要上學了,一個一個的,都挺神氣。
玫瑰班的小朋友,明年不能上學。玫瑰班裡還有三歲、四歲的。茂茂今年四歲。
「星星班可真好,我也想到星星班去!」
玫瑰班的茂茂,老是這麼想。
星星班的屋子和玫瑰班的屋子是鄰居。
星星班挺神氣地對玫瑰班說:
「星星在這兒,玫瑰在那兒,小傢伙們,到那邊去吧!」
每天,吃完午飯以後,老師給發書看。星星班得到「字書」,玫瑰班得到「畫兒書」。
「字書」寫著許多字,故事長。「畫兒書」畫著許多畫兒,只有一丁點兒字。
「星星班可真好!」
玫瑰班的茂茂老是這麼想。
鬱金香幼兒園,有兩個老師。
個子矮的春野春子老師和個子高的夏野夏子老師。
「春野老師因為小,就當玫瑰班的老師;夏野老師因為大,就當星星班的老師。」
「不管到什麼時候,春野老師總是玫瑰班的老師。」
「不管到什麼時候,夏野老師總是星星班的老師。」
鬱金香幼兒園,從成立的時候起,就這麼定下來了。
把樂隊的大鼓從最高的架子上拿下來,春野老師要蹬著小椅子,夏野老師踮起腳尖就行了。
可是,兩個老師也有一樣的地方。
那就是:挺容易地就能把茂茂送進放東西的屋子裡去。
放東西的屋子又黑、又有一股討厭的味兒。這兒是讓你想起忘掉的規定的地方。
「茂茂!收拾屋子的時候,你摔跤,對嗎?到放東西的屋子裡去好好想想吧!」
「茂茂!你爬到窗戶上去,對嗎?到放東西的屋子裡去,好好想想吧!」
「茂茂!踢小朋友對嗎?到放東西的屋子裡去,好好想想吧!」
一聽到「放東西的屋子」,茂茂就想起規定來了,他就說:
「我知道了,我這樣做不對。我不去放東西的屋子,我知道了嘛!」
說完,他就一溜煙跑了。
鬱金香幼兒園大概有七十條規定。最重要的有:
不許扔東西。
不許打人。
不許抓臉。
除了這三條,還有
要刷牙。
要洗臉。
要洗手。
要剪指甲。
自己穿衣服。
站隊的時候,不許推前邊的人。
跟誰都得拉手。
吃東西不許挑揀。
不許把衣服和蠟筆放到嘴裡。
玩完了以後,要把玩具收拾好。
老師叫名字的時候,要答應「有」!
……
還有好多、好多。大伙兒一聽,嗐,不就這麼幾條么,容易極了!說是這麼說,可茂茂今天這一天,就有十七次忘了規定,讓老師瞪著眼睛叫了好多次「茂茂!」:
1
不洗臉就來了。
2
吃手指頭。
3
舔鼻涕。
4
拿著剪子跑。
5
亂搶積木,還打小朋友。
6
瞎鬧的時候,踢了人家。
7
把拖鞋套在手上,往自己臉上蹭。
8
用笤帚掃頭髮上的紙屑。
9
扔布娃娃。
10
把手弄濕,使勁兒拍。
11
老師講話的時候,胳肢人。
12
唱歌的時候不耐煩,打起瞌睡來。
13
說「他媽的」。
14
吃午飯的時候,故意把胡蘿蔔扔到地上。
15
在走廊里跑。
16
搶玩具。
17
把鼻涕紙從窗戶扔出去。
他把這麼多條規定全忘了,可是一聽說要送他到放東西的屋子裡去,他又都想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