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記之三 2

掘木與我。

相互輕蔑卻又彼此來往,並一起自我作踐——倘若這就是世上所謂「朋友」的真面目,那我和掘木的關係無疑正好屬於「朋友」的範疇。

仰仗著京橋那家酒吧老闆娘的狹義之心(儘管所謂女人的狹義之心乃是語言的一種奇妙用法,但據我的經驗來看,至少在都市的男女中,女人比男人更具有可以稱之為狹義之心的東西。男人大都心虛膽怯,只知道裝點門面,其實吝嗇無比),我得以和那香煙鋪子的良子同居在一起了。我們在築地[東京的一個地名]靠近隅田川的一棟木結構的兩層公寓處租借了樓下一個房間住了下來。我把酒也戒掉了,開始拚命地從事那日漸成為我固定職業的漫畫創作。晚飯後我們倆一起去看電影,在回家的路上或是雙雙摺進咖啡館喝點什麼,或是買下一個花缽,不,這一切都算不了什麼,我最大的樂趣乃是和由衷信賴自己的這個小新娘子呆在一起,傾聽她說出的每一句話,觀賞她做出的每一個動作。我甚至覺得自己正變得越來越像一個真正的人了,用不著再悲慘地死去。就在我心中慢慢醞釀著這種天真的想法時,掘木又出現在了我的面前。

「喲,色魔!哎呀,從你的表情看來,像是多少變得通曉事理了。今天我是從高圓寺那個女士那兒派來的使者吶。」他開口說道,又突然降低了嗓門,朝正在廚房裡砌茶的良子那邊翹起下巴,問我:「不要緊吧?」

「沒什麼,說什麼都無所謂。」我平靜地回答道。

事實上,良子真是算得上信賴的天才。我和京橋那家酒吧的老闆娘之間的關係自不用說,就連我告訴她自己在鎌倉發生的那件事時,她對我和常子之間的事也毫不懷疑。這倒不是因為我自己善於撒謊,有時候我甚至採取的是一種再明白不過的說法,可良子也只當是笑話來聽。

「你還是那麼自命不凡吶。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事,她讓我轉告你,偶爾也去高圓寺那邊玩玩吧。」

就在我剛要忘卻之際,一隻怪鳥扑打著翅膀飛了過來,用嘴啄破了我記憶的傷口。於是,轉眼之間,過去那些恥辱與罪惡的記憶又在腦海里復甦了,使我感到一種禁不住要高聲吶喊的恐怖,再也不能平心而坐了。

「去喝一杯吧。」我說道。

「好的。」掘木回答道。

我和掘木。我們倆在外表上是那麼相似,甚至被誤認為是一模一樣的人。當然這也僅僅局限於四處遊盪著喝那種廉價酒的時候。總之,兩個人一碰面,就頃刻變成了外表相同、毛色相同的兩條狗,一起在下著雪的小巷裡來回竄動。

打那天以後,我們又開始重溫過去的交情,還結伴去了京橋那家酒吧。最後,兩條醉成爛泥的狗還造訪了高圓寺靜子的公寓,在那裡過夜留宿。

那是一個無法遺忘的悶熱的夏夜。黃昏時分,掘木穿著一件皺巴巴的浴衣來到了我在築地的公寓。他說他今天有急用當掉了夏天的衣服,但倘若被他的老母知道了,事情就會變得很糟糕,所以想馬上用錢贖回來,讓我借點錢給他。不巧我手頭也沒有錢,所以就按照慣例,讓良子拿她的衣服去當鋪換點現錢回來。可借給掘木後還剩了點錢,於是讓良子去買了了燒酒。隅田川上不時吹來夾雜著泥土味的涼風,我們來到屋頂上擺了一桌不乾不淨的納涼晚宴。

這時,我們開始了喜劇名詞和悲劇名詞的字謎遊戲。這是我發明的一種遊戲。所有的名詞都有陰性名詞、陽性名詞、中性名詞之分,同樣,也應該有喜劇名詞與悲劇名詞之分。比如說,輪船和火車就屬於悲劇名詞,而市營電車和公共汽車就屬於喜劇名詞。如果不懂得如此劃分的緣由,是無權奢談什麼藝術的。作為一個劇作家,哪怕是喜劇中只夾雜了一個悲劇名詞,也會因此而喪失資格。當然,悲劇場合亦然。

「準備好了沒有?香煙是什麼名詞?」我問道。

「悲劇(悲劇名詞的略稱)掘木立即回答道。

「藥品呢?」

「藥粉還是藥丸?」

「針劑。」

「悲劇。」

「是嗎?可還有荷爾蒙針劑吶。」

「不,絕對是悲劇。你說,注射用的針首先不就是一個出色的悲劇嗎?」

「好吧,先算我輸給你了吧。不過你說,藥品和醫生不都意外地屬於喜劇嗎?那麼,死亡呢?」

「喜劇。牧師與和尚也一樣。」

「棒極了!那麼,生存就該是悲劇了吧。」

「不,生存也是喜劇。」

「這樣一來,不是什麼都變成了喜劇了嗎?我再問你一個,漫畫家呢?不能再說是喜劇了吧?」

「悲劇,悲劇,一個極大的悲劇名詞吶。」

一旦變成了這樣一種粗俗的諧謔,的確是有些無聊了,但我們卻自命不凡地把這種遊戲看作世界上所有沙龍都不曾有過的巧妙的東西。

當時我還發明了另一種與此類似的遊戲。那就是反義詞的字謎遊戲。比如,黑色的反義(反義詞的略稱)是白色,白色的反義卻是紅色,而紅色的反義是黑色。

「花的反義詞呢?」我問道。

掘木撇著嘴巴,想了想說道:

「哎,有一個餐館的名字叫『花月』,這樣說來,就該是月亮吧。」

「不,那可不能成其為反義詞吶,毋寧說是同義詞。星星和紫羅蘭,不就是同義詞嗎?那絕對不是反義詞。」

「我明白了。那就是蜜蜂。」

「蜜蜂?!」

「莫非牡丹與螞蟻相配?」

「什麼呀,那是畫題吶。你可別想矇混過關。」

「我明白了。花兒是與雲朵相對吧。」

「對,對,花與風吶。是風。花的反義詞是風。」

「這可太蹩腳了。那不是浪花節[一種三弦伴奏的民間說唱歌曲,類似中國的評彈]中的句子嗎?你這下可真是泄漏了老底兒吶。」

「要不,就是琵琶。」

「這就更不對了。關於花的反義詞嘛,應該是舉出這個世界上最不像花的東西才對。」

「所以……等一等,什麼呀,莫非是女人?」

「順便問一句,女人的同義詞是什麼?」

「是內臟唄。」

「你真是個對詩一竅不通的人。那麼,內髒的反義詞呢?」

「是牛奶。」

「這倒是有點精彩。按照這個樣子再來一個。恥辱的反義詞是什麼?」

「是無恥。是流行漫畫家上司幾太。」

「那掘木正雄呢?」

說到這裡,我們倆卻再也笑不起來了。一種陰鬱的氣氛籠罩住了我們,就彷彿喝醉了燒酒之後所特有的那種玻璃碎片扎著腦袋似的感覺。

「你別出言不遜!我還沒有像你那樣蒙受過當罪犯的恥辱吶。」

這讓我大吃一驚。原來在掘木心中,並沒有把我當作真正的人來看待,而只是把我視為一個自殺未遂的、不知廉恥的愚蠢怪物,即所謂「活著的殭屍」。他僅僅是為了自己的快樂而在最大限度上利用我罷了。一想到我和他的交情僅止於此,我不禁耿耿於懷。但轉念一想,掘木那樣對待我也是在所難免的。打一開始我就像是一個沒有做人資格的小男孩一樣。遭到掘木的蔑視也是理所當然的。

「罪。罪的反義詞是什麼呢?這可是一道難題喲。」我裝著若無其事的表情說道。

「法律。」掘木平靜地回答道。

我不由得再一次審視著掘木的面孔。附近那棟大樓上的霓虹燈閃爍著照耀在掘木身上,使他的臉看起來就像是魔鬼刑警一般威風凜凜。我煞是驚訝地說道:

「你說什麼呀?罪的反義詞不會是那種東西吧。」

他竟然說罪的反義詞是法律!或許世人都是抱著那樣一種簡單的想法而裝模作樣地生活著。以為罪惡只是在沒有警察的地方蠢蠢欲動。

「那麼,你說是什麼呢?是神吧?因為在你身上有一種恍若僧侶的東西,真讓人討厭。」

「別那麼輕易下結論,讓我們倆再想想看吧。不過,這不是一個有趣的題目嗎?我覺得,單憑對這個題目的回答,就可以知曉那個人的全部秘密。」

「未必吧。……罪的反義詞是善。善良的市民,也就是像我們這樣的人。」

「別再開這種玩笑了。不過,善是惡的反義詞,而不是罪的反義詞吶。」

「惡與罪難道有什麼不同嗎?」

「我想是不同的。善惡的概念是由人創造出來的,是人隨隨便便創造出來的道德詞語。」

「真討厭吶。那麼,還是神吧。神,神。把什麼都歸結為神,總不會有錯吧。哎呀,我的肚子都餓了吶。」

「良子現在正在樓下煮蠶豆吶。」

「那太棒了。那可是好東西呀。」

他把兩隻手交叉著枕在腦袋後面,仰面躺在了地上。

「你好像對罪一點興趣也沒有。」

「說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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