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部分:「名校情結」的思考與自己相守

受殼牌石油公司的邀請,周末去倫敦參加一個酒會,順便去看了在LSE讀書的同學。比起劍橋來,倫敦是大多了,也繁華多了。同往的一個在牛津讀書的上海女孩感嘆道:跟倫敦比起來牛津簡直就是農村。她是喜歡熱鬧的,很多人都是的,所以倫敦是讓他們喜悅的。可我總覺得倫敦、上海、香港這些城市都太像了——它們太大,有太多的人,於是所有的物體之間都有了一種曖昧而冷漠的距離。我和同學走在倫敦最繁華的幾條大街上,從Bond Street, Oxford Street, 到Piccadilly,擁擠的人群,喧囂的環境,到處充斥著的強烈的物質感,讓我特別的疲倦。漫步在全世界最高聳密集的樓林之間,我心中居然產生了一種難以名狀的孤獨感。在倫敦的地鐵里熙熙攘攘的是來自世界各地的人,這讓我想到了大學時候在香港實習時每天坐地鐵的情形。那時我常常想:這是多麼奇怪呀,我和身邊的這些人身體距離如此接近,可是彼此的思想卻又如此疏離。緊張而忙碌的都市生活讓人無法安排自己的生命節奏;外在的形體是奔波不息的,只是無暇照顧靈魂的需求。真的,這些令很多人興奮的國際都市,竟然令我覺得心慌。早早結束了行程,匆匆回到劍橋。一下火車,心,立刻就踏實了。

我在這裡的生活真的是簡單的。早上在小鳥的清脆的啼聲中醒來,自己做早餐:牛奶香蕉泡麥片、蘋果、酸奶、烤麵包加覆盤子果醬,一杯咖啡或是錫蘭紅茶。然後步行30分鐘去上課。中餐或者在學院吃或者在外面買咖啡三明治。晚飯一般自己做中餐。閑時也就是讀書或者聽聽音樂。對了,這裡還有一個非常棒的語言中心,有各門外語的書籍影像資料,我常去溫習一下法語。劍橋只是個很小很小的小鎮,所以去哪裡都是可以步行的。常常會在路上碰到熟人,打個招呼也是一份溫暖與親切。最重要的是劍橋有著美麗的自然風景和深厚的歷史底蘊可以安定我的心靈。

剛來的那段日子天天都是天晴的,最近卻是常常有雨。英國是典型的島國氣候,變化無常的——一天當中從晴空萬里到烏雲密布再到大雨傾盆都是轉眼之間的事。所以街上穿什麼的都有———大冬天照樣有生猛人士穿短袖露肚臍,夏天也有那種疼愛自己的人,一看外面颳風了就立刻穿上防寒服。於是英國人把這樣幾種事物並列組成一個歇後語:英國天,孩子臉,女人心(當然這是男人們的說法)———說變就變。記得從倫敦回來的那天居然半路遭遇了小雨、冰雹、晴空萬里、雲淡風清。這倒也是一種獨特的體驗呢。只是在初冬時節,一旦下了雨便是特別的濕冷。自從上個禮拜夏令時改回去以後,下午四點鐘天就開始黑了,據說再過一兩個星期,下午三點天就要全黑了。我原本是一個非常受氣候影響的人,陰鬱的天氣會讓我莫名地孤寂不安。現在也學著適應了。在寒冷中能格外體會到溫暖的美好:這幾日走到家門口時,都能感受到一種春風撲面的暖洋洋;這幾日手中的那杯咖啡,除了解乏之外也可以暖胃了;這幾天吃飯的時候,感覺著熱量源源不斷湧入我的體內,每一口飯都格外有滋味。

晚上,回到一個人的小屋。放上一盤好聽的愛爾蘭音樂的CD,讓那像水滴一般清澈明凈的音樂包裹住自己,心裡安然。淡淡的燈光下,泡一杯香茗,鋪一張紙,執一支筆。寫字的人,只要有筆、有紙在手裡,心裡就會平靜下來,自己就會變成一個自己的世界,一個隨心所欲的世界,一個不用跟自己不喜歡的任何人在一起的世界,這個世界讓人覺得心裡很乾凈。在深夜和凌晨交接的這段曖昧時光里,我是平靜而敏銳的,可以做一些孤獨卻有趣的事情。無論多麼疲憊,在音樂,在文字里,我就會像一棵被晒乾了的青菜,被清水泡著,慢慢地充盈起來。我是個骨子裡很簡單的人,所以一個人的獨處,也可以有這樣的靜甜。在電話里我和媽媽說:遙遠的地方,我是個好姑娘…

想來也是有趣的,小時候常盼望早點長大,長大了就可以放開膽子做不許孩子做的一切事情:晚上不刷牙睡覺或徹夜不歸,以及孩子感覺到的一切轟轟烈烈,或者意氣風發的生活。可是真的長大了反而學會了約束自己,一個人生活,不需要遵守他人的規矩,但自己內心的準則有時卻更加嚴格。

到劍橋已經一段時日了。當最初的新鮮感慢慢消退的時候,當生活逐漸規律起來,人就不可避免地要面對孤獨了。我知道一個年輕的東方女子在這裡總是會受到較多關注的,本國的異國的。可那不過是別人的事。劍橋的生活是可以不寂寞的,這裡有著來自世界各地的優秀男女,有著數不清的宴會、party。聚會的場合往往是個小型聯合國。那麼多飽滿的青春在這裡相遇,每天都有邂逅和別離,每天都有開始和結束,每天都有甜蜜和傷心,每天都有嚮往和懷念……看到的是相擁相吻的愛人,看不到的是各不相同的故事。在這裡生活,幾乎教人無法拒絕異國戀情。無論是獵人還是被獵,無法抵擋愛火的蔓延與竄開。儘管他鄉之情很難帶著回家,也不易生根,陪他一段,愛短短的,也無妨。人們相信愛過總比沒愛好,這是個令人感情容易放肆的地方。

朋友試探著問:總有喜歡的人吧。我就笑,說有的,一直有的。我從小就痴痴地愛上了《西遊記》里的孫悟空,只可惜他是一隻猴兒,註定無望的愛情,要命吧。他罵我大大的狡猾,我說哪兒呀,我是大大的痴情,寧可愛中國的猴子,也不要外國的紳士。

不是小孩子了,開始明白戀愛絕對是一種愛的能力的表現。童稚期的愛情是簡單的,好像春天草原上兩匹相遇的野馬,感情的事順著性子也就自然發生了。

——你有多愛我?

——就像春天抱著小熊在草地上打滾。

——你有多愛我?

——直到森林裡的老虎全部融化成黃油。

那時的我也真是浪漫。村上春樹的句子曾經深得我心。小小的我對媽媽說,我的愛情一定是一見鍾情驚天動地的,那才叫驚艷,才叫做緣分。媽媽一邊剁青菜打雞蛋一邊笑著和我說了許多。細水長流?平平淡淡?我驚異,這樣怎麼行呢?我以為感情當是一樁讓人慾仙欲死的事情。不論是成是敗,每個人都一定認為自己的愛情是世界上最特別最動人的吧,不然誰會有勇氣和一個陌生人分享一張床,而且一睡就是好多年?

我那時恨不得像外婆那樣,十六歲就可以結婚,十七歲就可以生個孩子。孩子真是世界上最可愛的動物,小小的,讓人憐愛。柔軟的頭髮,天真的眼神,纏繞在身體上,糾結在靈魂里。我要一個男孩子,那樣在我三十多歲的時候他就該長成一個高高大大威武雄壯的小男子漢了,可以陪著我闖蕩江湖,天涯海角地玩去了,還可以保護我照顧我為我跟壞人去打架。就因為有這個念頭,我剛剛初戀的時候就很想結婚了。那時想像中的婚姻是這樣的:可以不用上學、不上班,早上起來陽光照在身上的時候我們就手拉著手上市場,我穿一件淡藍色的連衣裙,外面套一件丈夫的休閑米白襯衫,籃子里是一束綴滿清晨晶瑩露珠的紅色玫瑰,或是一大捧蓬鬆的淡黃色的雛菊還有一串絳紫色的半透明的葡萄加上三四個新鮮的橙子;回去後我們會一人一杯香茗,曬著溫暖的陽光坐在搖椅上聊天,倦了,就學著李清照和趙明誠「賭書消得潑茶香」——說穿了,那就是個忘了柴米油鹽的婚姻,浪漫得極為可恥。

諸如此類的浪漫行跡是不勝數的,但是面對每一樁每一件的時候都是那樣的認真和有誠意,許多年後看回去,幼稚也好,可笑也罷,都只像是在沙灘上回首看自己的足跡,一步步,清晰實在。是的,我知道它們是註定要被時間的浪潮或海風給湮滅的,但也畢竟還是,自己一步步走過來的呀。

少年的歲月里,異常投入地演出著自己的愛情故事,其間歡欣也好,悲愁也罷,也就是如一段繽紛的花事一場爛漫的焰火。到最後,天悠悠,光蕩蕩,人還是天地間飄飄晃晃清寂無恙。前塵往事暫且放下,到了真可以談婚論嫁的年齡,這事情倒是變得艱難起來。凡是有對我有好感的男士上我家做客,我媽媽都會急惶惶地明以告之:「我家女兒不適合為人妻,快快撤退了去。」轉過頭來還要數落我:「快別害慘人家吧!」遇到這般家長,真是世間稀罕!不過媽媽也有她的道理,她是見我相貌平平不諳家事又天性散漫,如此怎能做好人家的老婆呢?別害人家成天里冷鍋冷灶跟著拿書當飯吃還得遍天下地尋我去。這是老媽一輩子做人的厚道之處,總是替人著想而薄於待己,生怕「嫁」禍於人。

有時走在街上,看著男孩子大大厚厚的手牽著女孩兒柔柔纖纖的小手,真是歡喜得很。那會兒功夫,我也好想來談戀愛,想著自己是陽光下是春風裡招搖的花兒,也該有人欣賞有人捧在掌心裡來疼的。偶爾,路過哈根達斯冰激凌的小店,我會給自己買一盒瑞士香草冰激凌,一勺一勺地送入口中,然後想著不知道那個會給我買藏滿榛子綴滿巧克力碎片鑲著水果的白色冰激凌的男子究竟藏在世界的哪個角落裡。不是不想好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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