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部分:「名校情結」的思考明天情人節

明天就是情人節了!

我是一個很喜歡過節日的人——只要能找到讓自己快樂的借口統統都不放過的。從小,快過生日之前都會給家人和朋友打電話:嗨,我的生日快到啦!媽媽常常笑我坦率直白得有幾分傻氣了,這樣的事怎麼可以提醒別人呢?可生命哪有那麼多規矩,打破不必要的矜持與等候也沒什麼不好的。

Valentines day是情人節的英語里叫法。這是西方的傳統節日,關於它的來歷也有好幾個版本,其中之一是說古羅馬暴君Claudius當政時,羅馬內外戰爭頻仍,為了補足兵員,Claudius下令,凡是一定年齡範圍內的男子,都必須進入羅馬軍隊,以生命為國家效勞並禁止國人舉行結婚典禮,甚至要求已經結婚的毀掉婚約。然而,暴政禁止不了愛情。一位德高望重的修士Valentine不忍看到一對對伴侶就這樣生離死別,便為前來請求幫助的情侶秘密地主持結婚典禮。事情很快被暴君知曉,他將修士打進大牢,最終折磨致死。修士死的那一天是公元270年的2月14日,人們為了紀念這位為成全愛情敢於與暴君鬥爭的人,便把這個日子定為情人節。這樣看來Valentine在西方文化傳統中的地位就相當於我們中國的月下老人,只是與我們那個留著長長的雪白鬍子長得胖乎乎拄著拐杖牽著個紅繩兒成天笑眯眯的老頭兒比起來,這位西方月下老人的命運實在是凄慘了點兒。

情人節前幾個禮拜,我就把電腦的桌面換成了一對熱情相擁的小熊,還下載了玫瑰園的屏保,看著一朵一朵嬌艷的玫瑰在屏幕上綻放,滿心歡喜的。寧靜的小屋裡,立刻瀰漫著春色。

從這個月初起,走在劍橋市中心的街道上就頗能感受到情人節的氛圍了。歐洲的那些小店,未必怎樣的氣派奢華,卻極善於製造浪漫溫馨的情調。粉色的曖昧,紅色的熱情,精緻的小擺設,角落裡點綴著粉嘟嘟的手持小箭的丘比特小天使,誘惑著來往的行人。街邊的小館子也紛紛推出情人節的套餐,門口的廣告牌上寫滿著煽情的字句配上掛在一根箭上的兩顆心。巧克力店的生意出奇地好,而且這樣的店是不需要吆喝的,巧克力濃郁的香味便會將人勾引入內。巧克力是情人間最曖昧的禮物,據說它的成份之一苯基胺能引起人體內荷爾蒙的變化,跟熱戀中的感覺相似。電台里播放著形形色色的為單身男女尋找另一半而專門舉行的派對的廣告,Would you be my Valentine? And would you be mine? (你願意作我的情人嗎?你願意成為我的所有嗎?)情人節,那是根本就是情人買單,商人過節嘛。商人越賣力地煽情,情人越賣力地掏錢,money越快地流通,不過反正是皆大歡喜,挺好。

下午去市場給自己買了一束花——玫瑰配著滿天星。很喜歡滿天星的英文名字的:baby』s breath,(嬰兒的呼吸),實在是溫柔得讓人動心。路上走著走著就想起中學時候,一次恰巧在情人節前和媽媽逛街,她忽然決定去花店訂一束紅玫瑰,以「愛慕者」的名義給老爸送去。當時鮮花價格已是在飛漲,她卻堅持要給她愛的人一個驚喜,我記得她孩子氣十足地對我說:「你說他回來會不會告訴我有一個『愛慕者』給他送花呢?」那一刻,我覺得面前的這個女人浪漫得極為可恥。

情竇初開的歲月我們都是浪漫得一塌糊塗的人,曾經是那樣的相信童話,對愛情對生命充滿著無盡的浪漫幻想。我們會像《大話西遊》里的紫霞一樣深情而堅定地說:「我的如意郎君是蓋世英雄,有一天他會乘著七色彩雲來迎娶我。」可是,在時光的穿梭中,年輕的生命如同浴室里的那塊白麗香皂,不管曾經多麼的芬芳高貴,在歲月的大手中,她褪色了,味淡了,瘦削了。也不知什麼時候起我們變得現實了,說起愛情時,我們會撅撅嘴:什麼白馬王子,吻上一千隻青蛙也未必有一隻能變成王子呢?年輕美麗的公主們不圖自力更生,一味憧憬「有朝一日我的白馬王子會出現」,這種觀念簡直比大灰狼還要可怕。談到浪漫時,我們平靜地分析:山盟海誓的諾言不過是脫口而出的靈感罷了,只是一種即興的點綴,是可以說可以聽,卻不可以信的。於是,世界上沒有了白馬王子和白雪公主的天長地久,多的是美女配野獸,美男配夜叉。不再相信童話,其實並不是因為長大,而是因為受過了傷。陽光下是燦爛如花的笑顏,可心的某個角落裡小小的傷疤還會隱隱作痛。漸漸的,生活變成了一本波瀾不驚的教科書,再也沒有了昏天動地出生入死的故事。於是我們學會了用懷疑和冷嘲來偽裝自己的懦弱,淡忘了曾經有過的純白如雪的心境。偶爾的,我會在一個人的時候哼那首BEECEES唱的「First of May」:

「The apple trees that grew for you and me,

I watch the apples falling one by one.

And I recall the moment of them all,

The day I kissed your cheek and you were gone,

Now we are tall and X』mas trees are small,

And you don』t ask the time of day,

But you and I, our love will never die,

But guess who cried e First of May.」

我經歷過浪漫的年紀了,可是我依然相信浪漫,不可救藥地相信地球的某一個角落裡有一個人真正深深地懂得你的。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他在遠遠的一角里看著我且歌且舞,眼裡滿是溫柔的笑意。Our love will never die!

晚上萍打電話來讓我去吃她煲的「鳥湯」。英國的雞長得無比肥大,從國內帶過去的電飯煲一般裝不下,所以我們通常會買一種體型小一些卻類似雞的動物吃,簡稱「鳥」。鳥在鍋里撲騰撲騰地冒著香氣,萍打開電腦說:要過節啦,送你一首歌吧,孟庭葦的《沒有情人的情人節》。我惡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在孤單的小鎮上,我要和她共度佳節。「沒有男人,只好拿你將就啦。」我忙著啃「小鳥」,萍問我理想中情人的樣子。「簡單!拜倫的才,梵高的藝,王子的風度,油王的鈔票。」我想也沒想就拿言情小說里男主人公的標準敷衍她。她依舊不依不饒,我老實作答說十七歲那年一家青春雜誌採訪我時就問過這個問題。當時的回答我還依稀記得,而且直到今天也沒有太大變化:個子不用太高,不比我矮就行;長得不用太帥,夜裡我醒來看著不害怕就行;錢掙的不用太多,養得活他自己就行,當然養得活我也歡迎。關鍵是心好,還有就是等我老的時候,能陪著我說很多有趣的話。萍說還有呢。我搖搖頭,沒啦!世界上能陪著我說有趣的話的人實在不多呵。

當一對小鳥紛紛落肚之後我打著飽嗝晃悠回家,小遙來找我玩,她教了我一個小玩頭,幫我消磨了整個夜晚。她說你知道怎麼找丈夫么?只要把對方和自己的名字筆畫加在一起然後除以四,餘數是一代表無緣,餘數是二代表朋友,餘數是三可以做情人,整除的就可以做生生世世的夫妻。我找來通訊錄尋丈夫,一個晚上找了六個情人,其餘的都是無緣人或朋友。我不禁有些擔心起來,這可不大好呢,我還是想和一個人生生世世的。小遙安慰我說不要緊的,沒丈夫你也可以有可愛的小孩子,真的要男孩陪你,自己生一個好了。這個長發飄飄的台灣女孩比我大了三四歲,滿腦子驚世駭俗的古怪念頭,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台灣什麼時候可以有合法的精子銀行。受不了她。

明天就是情人節了,do you have your Valentine?只要你愛著,或是愛過,體會過那份溫暖貼心的感情,那麼,就是有的。其實喜歡一個人哪裡有太多的準則呢,不外是一個「遇」字,正如我很喜歡的Vonda Shepard 的那首歌里唱的:I know he is out there somewhere; Just beyond my reach. Though we』ve never met; Haven』t found him yet; But I know him by heart.你知道你會遇見的,那個人;你相信你們會心靈交會的,在某個時空。媽媽說過的一句話我會一直記得:容易相信的人容易幸福。

我知道的,走過萬水千山,終有一天,我會與他相逢。相視的瞬間,彼此也只是淡淡會心一笑:哦,原來你也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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