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你都知道,可我卻不知道。那是為什麼?」
我問。
「田邊的那一位,我說的是以前的那一位,在學生食堂把田邊搞得夠嗆。」
「哦?是為了我?」
「好像是啊。不過你們現在相處得很好吧。我,是這麼聽說的」
「唔,我倒是第一次聽說。」
我應道。
「可你們兩人住在一起吧?」
「田邊的母親(嚴格說來不應這麼稱呼)也住一起的。」
「哼!扯淡。」
宗太郎大聲叫到。我過去曾很愛他這種心直口快的性格,可是現在卻討厭,只能叫人羞怯難當。
「田邊那傢伙,」他說,「聽說很古怪?」
「我不大了解。」我回答。「我們不大見面……也沒怎麼聊過。我只是像狗一樣,被領去罷了。對他我一無所知。那場風波,我一點都不知道,跟傻子一樣。」
「你喜歡他,還是愛他,我不太清楚。」宗太郎說。「不管怎麼說,我覺得挺好。住到什麼時候?」
「不知道」
「你要好好想啊!」
「是啊,是得想想。」
我說。
回來時一直穿過公園。從樹叢之中可以清楚地看見田邊家的那幢公寓。
「我住在那裡。」
我用手指著。
「真不錯。就在公園旁邊。要是我,會早晨五點鐘起來散步的。」
宗太郎笑著說。他個子很高,我總得仰視。我盯著他的側臉想:我要是這個男孩,一定,一定硬拉著我。去找新的公寓,再拖我到學校去。
昔日我曾非常喜歡、愛慕他的這種果決乾脆的性情。而且為我自己與他不相配,而憎恨自己。他是大家族的長子,在家裡自然而然形成的爽朗性格,格外溫暖了我的心。
可是現在無論如何,我需要的是田邊家那種難以言狀的明快和安逸。我不想向他表述心緒,也沒有這個必要。與他見面時總有這種感覺。我自己只能是自己,為此哀嘆不絕。
「那就再見了。」
我內心深處有一團熾熱的感情,透過我的眸子向他明確地發問:
難道至今你的心還殘留著我?
「好好生活吧!」
他笑了,細眯的眼睛裡顯然存在著答案。
「嗯,我會記住的。」
我說著,揮手告別。這份情感就這樣消失在漫無際涯的遠處。
那天晚上,我看錄像帶時,雄一開門從外面進來,懷裡抱著一個大箱子。
「你回來了!」
「我買了電子打字機!」
雄一興緻勃勃地說。我最近才發現,這家人有著病態的購物癖。所購之物都是大件,主要是電子產品。
「好哇。」
我說。
「有什麼想打的東西?」
「呃——」我正想打歌詞。
「對了,給你打通知搬遷的明信片。」
雄一說。
「什麼,明信片?」
「在大城市裡,難道你打算沒有住處,沒有電話地活下去?」
「可是下次搬家時,還得通知,怪麻煩的。」
我說。
「哎——」
他好不失望。於是我又轉口相求:
「那就拜託了。」
可是剛才的話題又閃入我的腦海。
「不過這不合適吧?會給你帶來麻煩吧?」
我問他。
「麻煩什麼?」
他完全不解地愣住了。
假如我是他的戀人,也會狠狠打他一頓。這一瞬間,我完全將自己的處境置於一邊,對他產生反感。我搞不清楚他這個人,似乎一切都毫不在意。
「本人此次遷居如下地址,在此恭候信函電話:
東京都XX區XX3—21—1
XX公寓1002號
XXX-XXXX
櫻井美影」
雄一打了這張明信片,我一氣複印了一大堆(正如所料他家備有複印機),填上了收信人的名字地址。
雄一也幫我填明信片。他今天很空閑。他很厭惡空閑,這是才發現的。靜而透明的時間,與筆尖的聲音一起一滴一滴地墜落。
外面熱風如同春天颶風一般呼呼地刮著,使得夜色也在搖搖晃晃。我懷著平靜的心情寫著朋友的名字。我無意之中從名單上劃掉了宗太郎的名字。風颳得很猛,似乎可以聽到樹木與電線搖顫的聲音。我閉著雙眼,胳膊肘支在摺疊小桌上。想像著那聽不到風聲的街市。我不明白這房間里為什麼有這種小桌子。一定是隨心所欲地生活的她,買了這張桌子。今夜她還是去了酒吧。
「不要睡呀。」
雄一說。
「我沒睡。」我說。「這搬家明信片,寫起來很開心。」
「嘿,我也是。」雄一說。「遷居明信片啦,旅途發出的明信片啦,我都喜歡得不行。」
「不過,」我還是毅然又提出那個問題:「這明信片會引起風波吧?你不是在學生食堂被女孩子打了嗎?」
「剛才說的就是這件事呀。」
他苦笑一聲。他坦直磊落的笑容使我不由一震。
「所以呢,你可以實話實講。我只是呆在這兒就行。」
「別傻了。」他說。「喏,這是明信片遊戲不成?」
「什麼?明信片遊戲?」
「不知道。」
我們都笑了。由此又跑了話題。太不自然了,連反應遲鈍的我都明白過來。定睛看一眼他的眼睛,我猛然醒悟。
他也陷入極度悲傷之中。
宗太郎剛才也說過,田邊的戀人雖然與田邊相處一年之久,但絲毫也不了解田邊,因此對他已經厭惡。她說田邊只把女孩子當成鋼筆一樣的東西來喜歡的。
我沒有愛上田邊,所以完全理解。對他而言,鋼筆和女友,質量與分量全然不同。世上也許有對鋼筆愛得要死的人。然而這恰恰就是最可悲之處。只要沒有落入情愛之中,就能夠明白這一點。
「沒有辦法。」雄一注意到我的沉默,低頭說道。「根本不是你的原因。」
「……謝謝。」
我不由自主地道謝。
「沒什麼。」
他笑了笑。
今夜,我才了解了他,我覺得。在同一房間里住了近一個月,第一次觸及他的內心。這樣看來,說不準什麼時候我會喜歡上他,我這麼想。一旦愛上了,我會主動出擊,緊追不捨,這是我的戀愛方式。不過也許會像雲層中閃出的星星一樣,隨著今天這樣的談話,會逐漸愛上他。
可是,我一邊擺弄著手,一邊思忖:我得離開這裡。
因為我在這裡,他們兩人才分手的,這不是很清楚嗎?我搞不明白自己到底有多大毅力,是否現在馬上能夠回到單身生活中去。儘管如此,還是要離開這裡,當真要儘快離開。我的手還在寫著明信片,我想這彼此矛盾。
我必須離開。
這時,咔地響了一聲,惠理子抱著一個大紙袋走了進來,我嚇了一跳。
「怎麼了?酒吧?」
雄一回過頭來問。
「過會兒就去,聽著,我買了榨汁機。」惠理子從紙袋裡拿出一個大盒子,興沖沖地說。又買了,我想。
「我來把它放下,你們可以先用用。」
「打個電話過來,我去取就行了嘛。」
雄一用剪子剪著繩子說。
「不必了,這點事。」
雄一幾下就打開包裝,取出一台漂亮的榨汁機,似乎什麼東西都可以製成果汁。
「我要喝鮮果汁,讓皮膚白白嫩嫩的。」
惠理子喜滋滋、樂呵呵地說。
「已經是這把年紀了,不行了。」
雄一看著說明書說。
眼前這兩個人是母子之間極其平淡普通的交談,我聽著頭暈腦脹。這就像是《魔女夫人》。在這極為不健康的情境之中,卻有著如此明凈的氣氛。
「啊呀,美影在寫遷居通知?」惠理子看著我的手。「剛好哇,祝賀喬遷之喜。」
接著惠理子又遞過來一個包著幾層紙的東西,打開一看是畫著香蕉圖案的精美玻璃杯。
「用這個喝果汁。」
惠理子說。
「用它喝香蕉汁,會很雅氣的。」
雄一認真地說。
「哇,真高興。」
我感動得幾乎哭泣著說。
我離開這裡時,要帶著這玻璃杯;離開之後,也要常來這裡,給你們做粥吃。
我沒有說出口,只是在心裡那麼想。
珍貴無比的玻璃杯。
第二天是正式搬離原住所的日子。東西全都清理好了。總算可以舒一口氣。
午後晴空萬里,無風無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