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盛放 第四節

她看了看旁邊的小鬧鐘,心想要是它不再轉動,便好了。

他們去了朝陽區的公安局。父親和姐姐南勤已經已經在那裡等著她,整個公安局都是如臨大敵一般的氣氛。

她一去,便被和時樾分開。兩個人都是面色平靜坦然,沒有再多說什麼。

南喬自然受到了格外的優待。警察找她做了一版筆錄,便讓她離開了。她把手環上泰哥毒品交易的錄像傳給了警方,被重重感謝。父親在觀察室里沉默地聽著南喬講述當時的過程,一言不發,臉色沉沉的。

時樾沒有再出來。

父親把她領會了家,母親年紀大了,愈發的情緒化,抱著她看著她臉上的傷疤,險些哭了,「喬啊!你怎麼這麼不要命啊!」

南喬說:「對不起,讓您擔心了。」

母親說:「那個時樾就那麼好?讓你這麼死心塌地!你就給你爸發了條簡訊,你以為我們就不擔心你了?!你到底是跑哪裡去了!你爸和你姐去調了全北京的賓館入住名單都查不出來!」

南喬沉默著,平靜道:「對不起。」

母親重重地「唉」了一聲,南勤過去順著她的背,勸道:「別激動啊媽,這不是回來了么?這孩子不是一直就死性不改?您別和她置氣!讓爸再關她十天半個月的禁閉,看她還老實不老實!」

南喬不說話。

母親怨怒又心疼地看著她許久,終於是問道:「昨晚有措施沒有?還沒結婚就搞出個孩子出來,看你爸不打死你!」

南喬怔了一下,說:「沒有。」

母親急了:「沒有措施還是沒有小孩!」

南喬說:「沒有小孩。」

母親又重重地「唉」了一聲。

南宏宙自始至終,都沉默著,擰著眉頭,沒有說話。

這個案子牽涉複雜。常劍雄有專門的律師,在槍械來源、誤殺劉斌等的許多問題上都保持了沉默。

馬騮、龍頭這幫人都是性情無常的歹毒之人,知道自己販賣毒品證據確鑿,從量上看已經必死無疑,於是臨死也要拉人陪葬。

他們和時樾之前本來就結了梁子,時樾又槍殺了泰哥,錄下他們交易過程的南喬正是時樾的女人,他們竟像約好了似的,各種事情都往時樾身上栽贓,東一下西一下的不說一句實話,還扯出時樾的許多舊事出來,讓警察覺得十分棘手。

這一個案子的調查過程便變得十分漫長。

南喬最終在法庭上見到時樾的時候,已經是三個月後。

看到他的時候她的心就揪了一下。

他穿著橙色的囚服,戴著手銬。頭髮被剃得極短,露出青色的頭皮。

——他已經被當作人犯來看待了。

明明知道他不會受到什麼身體上的虐待,可是這卻是對人尊嚴的一種極大侮辱——更何況是對他。南喬的手指緊緊掐住了掌心。

常劍雄亦由律師陪同,作為涉案人員在法庭之中。

時樾一直沒有看向別的地方,沒有去搜尋南喬坐在哪裡。

南喬忽而心裡很清楚,他並不希望她看到他這副樣子。

她聽到旁邊有人說:「嘖嘖,這個時樾是二進宮了。真是能犯事兒啊,白長了這麼一副好模樣。」

她努力地控制著自己的平靜。

她忽然觸及了時樾的內心。當年在「藍天利劍」,他一生中軍人榮譽的最高之處。隨後便被懷疑,被開除出大隊和學院,繼而又被重重地砸向了監獄。他固然說過並不後悔,可是那一次入獄的經歷對他的榮譽和尊嚴究竟有多大折損,她直到現在,走進了這個地方,才真正明白。

很多違法的人是不懂得「恥」的。

可是時樾懂得。他太懂得了。

傷害永遠都是對最在意的人最有致命性的打擊。

榮譽、忠誠、責任。

他烙印在心上的三個詞語。可笑的是,命運一直在逼著他做出相反的選擇。

審判在無情地進行著。

公訴人拿出了那柄用塑料袋裝著的手槍。

「被告時樾,這是一把92式軍用手槍,具有較強殺傷力。經確認,上面殘留的有且僅有你一個人的指紋。而且手槍確屬從你手中繳獲。是否承認?」

時樾說:「是的。」

「馬劉(馬騮)和龍平(龍頭)指認這柄手槍是歸你所有,你有軍隊背景。是否屬實?」

時樾平靜地說:「不是我的。」

「他們還指認,你用這把槍殺死了劉斌。」

「我沒有殺劉斌。」

「你用這把槍殺死了何仁泰(泰哥)。」

「對。」

「是誰殺死了劉斌?」

法官語聲肅穆,全場的氣氛更加緊張起來。尤其是常劍雄,臉如鐵鑄,眼睛幾乎是一眨不眨地盯著時樾。

時樾淡然道:「我來得晚,沒看見。」

常劍雄的面色微微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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