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

一、家中

一個為雷士先生寫小傳的人,曾這樣寫過:一個中年人,獨身,身體永遠是不甚健康到使人擔憂,他的工作是用筆捕捉這世界一時代人類的姿態到紙上。

因為是元宵,這個人,本來應當在桌邊過四小時的創作生活,便突於今天破壞了。先是想出門到某一個地方去看一 個朋友,到臨出門時又忽然記起今天是一種佳節,在這家有主婦與小孩子的家庭中,作一不速之客真近於不相宜,就又把帽子擲到房角書架上,仍然坐到自己工作桌前了。

心裡有東西在涌,也說不分明是什麼東西。說是「有」,不如說是「無」。他感到的是空虛。心情不能向任何事寄託,如沉溺的人浮在水面,但想抓定一根草或一支葦,便彷彿得了救,他於是在思索所有足以消磨這一天的好辦法。凡是辦法他全想到了,在未去實行之前,先就知道這樣不行那樣不行,到後就只有痴坐在那裡,面對窗格數對窗牆上的土蜂窠出入孔的數目了。

那覆在牆上如一堆牛屎的土蜂窠,出入泥孔道是六個,其一尚彷彿如普通許多地方之小北門,雖有此道,卻用物堵塞,禁止出入,為取吉兆那樣子。他望到蜂窠出神,不知道究竟這泥球內有無生物,假使是有,這些蜂子又正在作些什麼事,思想些什麼。他願意知道它們多一點,但做不到。他其實,何常不願意也多知道自己一點呢?但自己空虛的心情,是已分明了,如何將這空虛離開身邊,如何把生活變成如一般人那樣,既不缺少興味,也不缺少快樂,他可永遠不清楚了。

彷彿煩惱來了,就工作,不能工作也儼然做著工作的樣子,一面想,這是往日的辦法。有了這辦法,生活在本身上雖找不出意義,但另外,間一翻翻文件盒裡的成績,似乎是這樣仍然可以單獨活下去了。且當想到一切過去的偉大前輩,是如何在刻苦中度著日子,又不禁興奮起來。想到在生活上苦戰的英雄瘡痍滿身的情形,再看看自己,則又不禁臉上發燒。在另一時,自己的行為,不就已經給人說過這是「英雄」這是「戰士」了么?過去的,另一時代的戰士之流,是不是也就相差不遠,那不可知。然而所謂享樂者徒眾,他將用什麼方法在什麼情形下消磨著這每一天呢?明燈華筵周旋於女人之間,回來則頭痛心煩;或留心自己臉上一點粉刺,便每日照醫生所囑咐做事;或為一件衣和縫工吵嘴,不能自休……這裡就無處不可以得到人性的真實源泉,鄙視、憎忿、無端的傾心與有意的作偽,隨時隨處可遇。這些人,自然也就不缺少著那所謂煩惱,然而所煩惱者,當為另外一事,不比這時的他是十分顯明的。這時的他一事不能作,即空想,也倦於展開。

一個思想粗糙的人,他的行為將近於荒唐,一個思想細緻的人,他可以深入人生,然而一個倦于思想的人,他是只有幻滅的悲慟咬他那顆心的。

他低頭坐下,望了望腳上的皮鞋,鞋為新置,還放光,鞋底邊的線尚不曾為泥弄髒。因為鞋,想起買這鞋那一天,在那鞋店外邊,見到的一個女人苗條身體,看女人彷彿近於暗娼者流,就有意無意跟到那女人走去,隨後發現了這女人是舞女,就又回頭返家。鞋子使他生的聯想不過如斯而已。若是自己歡喜跳舞呢,那等到夜間,穿上這樣一雙體麵皮鞋,到各舞場去找那天鞋店前見到的舞女,陪她舞一夜,大致是可以感到一種沉醉的。但他不是能跳舞的人,他不學,懶去花費那一番功夫。

過一會,皮鞋與跳舞的夢過去了,他就把皮包從衣袋中掏出,檢察所剩的錢有多少。檢察結果知道了鈔票五元的是拾張,一元的是九張。還有一張一百元的滙豐銀行券為昨天一個書鋪送來的,還不曾拆兌成零數。他把皮夾捏在手上,想了想,若把這點點錢用到荒唐事上去,就可以使別人同自己即刻變成密友,也可以使一個好女人墮落,一個乞丐因得此歡喜而死,就搖了一搖頭,拍的把皮夾丟到地板上了。

然而他仍然望到這黑色印有凸花的小皮夾,彷彿見到這皮夾自己在動,且彷彿那鈔票就象一杯酒,在那裡勸駕,請他找機會好好用它一用,一面還似乎在那裡分解,說「這也可以說是誘惑,可完全不是惡意。」他承認這真不是惡意的。

一個曾經與金錢失過戀的人,對於錢的皈依是明白它的善意的。有了錢,於他是可以增加在人前若干勇氣的。沒有錢時他就想到他非常善於用錢的事情,買這樣那樣,或送誰借誰,都以為只要有錢時這樣一做,當可以得到一種快慰,如在神前還願。如今是錢在手上了,他卻不能把這個錢照他所想的去做。從前想到這樣那樣是可以得到幸福的,這時仍然不夠了。在沒有錢時節,他以為,若果有了錢,就可以把無聊這兩個字在字典上勾去,如今他明白錢不是能幫助他獲到他所要的東西了。一個老年人,身邊兒女繞膝,在家做善人,用錢打發在門外叫喊的無告者,錢的確能給這老翁好處的。一 個賭徒,在新年中輸了錢,正感無法可以扳本,得到一筆小款,他同樣也能感到錢的好處。窮人自然以錢為命,錢與幸福也不能分開,無從分開。可是,他拿這一點錢有什麼用處?

買書,書架上的新書已不能再加一本,床下未看過的書也滿了。縫衣則他不等穿新衣會客。送人則不知應送給誰,至於凡是窮的就送,他又以為這樣善事應當讓那些闊人去做,可不是他的事。胡花,彷彿只有這個辦法了,但是把煩惱當成一種病,這病可不是把錢胡花就可以醫好的!

他不願意吃酒看戲,又不歡喜到賭場去,又不能更荒唐獨自跑妓院去玩,這錢要花也難。

今天十五,他記得很清楚。因為是十五,就象平常那樣去各處走走也不行了。在這種日子,朋友中有家的,縱或比平常還更熱誠的款待你,做客的也不會得到好處。朋友若獨身,則多數不會在家,總出門到熟人處喝酒打牌去了。

一個身在外國的人,對於佳節的來臨,自然很寂寞。一 個身在本國的人,也還是感到寂寞,那緣故又不是窮,當然是另外一種情形了。他明白自己,卻不敢去思索這個問題的。

他只煩惱,並不細細追究為什麼這樣自苦。

在他那生活中就有那煩惱病根存在。「一個中年人,獨身,身體永遠是不甚健康到使人擔憂,他的工作是用筆捕捉這世界一時代人類的姿態到紙上。」在這幾句傳略中,就潛伏了這人病的因子,不承認那怎麼行。不承認也罷,就說是看不起所目睹過的一切女人,因而擱延下來了,話不妨這樣說。然而總應當有那樣可以傾心的女子,生到這世界上另一個地方另一個家中!在某一時這精細的頭腦,也應當想到這一件事來吧。應當想到過什麼樣女子是可愛的女子,什麼樣女子是可以作妻室的女子,無目的的夢也總在較年青的心中做過吧。

在這時,雖不是在那裡應付一件戀愛,或應付一件債務,然而就正因為不敢去對這債務加以注意或清理,意識的潛沉,就更容易把人性情變成悒鬱無聊,覺到生活近於一種苦事了。

應當去做的事,因為中世故的毒太深,以為這是一種笑話,已變成極其萎悴柔弱的人了。思慮綿密在事業上可以成功,在生活上卻轉成了落伍的人。所以這時的他,就只是仍然在桌邊,連心情的放蕩也不曾有。他沒有比喻,沒有夢,沒有得失,因此所有的就是空虛了。

一個人,生來若應當用行為去擁護思想,他想到的就去做,這人是無大苦的。若思想是應當裁製行為,則有思想的人能幫助人的行為,當向前時就向前,他也不會大苦。知道了思想與行為的如骨附肉,便不想,也不做,只徒然對於一 切遠離,然而仍然永遠是負疚的心情,他是這種人之一個。不幸的地獄便是為這一類人而設的。雖然這事也只是局外的人才能看出,他自己實在永遠不會看到他不幸分量之多。

也同旁人一樣,生活的改變是他所需要的。因為一切習慣是不可耐的,如沉在泥中,出氣也漸近於淤塞。他又想到若干變更自己生活的方法,只除了結婚一件事不想。其實,則沒有比這個對於救濟這時的他更為有效了。但他不對這個事多想,就因為有所謂「儼然笑話」的嘲諷先對自己的心情加以攻擊,到後他索興什麼都不想了。

他無聊無賴,把腳拍打著地板,地板發出蓬蓬的聲音,他於是又想起了買鞋,跟到女人背後走,走到了大東見到那女子與那舞場職員說話,就返了身。腳下的鞋子給他的聯想慢慢使他惘然失神了,他以為,若果是有這樣一個女人願意同他結婚,他無論如何要愛這女子一世,就是這女子再壞,同別人好欺騙他,只要這欺騙不為他知道,也無關係。他所想到的女人不是在他生活情形下所找不到的女人。就再好一點,完全一點,也不是很難的事。難的倒是他並不將這想望與事實連在一起,故無從稍有結果。日常生活中,社會上不乏與他同樣身分的女子,極方便中同在一處,到這時他想到的卻是凡女子都很平常,人的生存總是為女子以外的,雖然他說不出為女子以外的什麼,但在女子面前,他決不會承認自己有理由做成一個顛子模樣來為女人難過,這是經過太多回數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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