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輯 我的主要經歷-2

第三輯 我的主要經歷

第32節 抗戰以來自述(3)

個人接洽

同人都很消極,我的意見未被採納。結論是:我個人可以單獨進行,不與大家相關。黃先生對我說:你如果要進行,我勸你先問得張岳軍同意,然後再見周恩來。君勱先生對我說:你欲晤張岳軍,我可替你向他約個時間。張表方先生亦鼓勵我。我接受了幾位先生的美意,自願試一試看。

3月4日乘張岳軍先生過訪,相談甚暢。他還提到二十八(1939)年秋間,我從華北回來,力主軍隊應屬於國家之說,當時不過一空想,而今則居然得到兩黨的承認,何等可喜。又說:軍隊國家化,政治民主化,立國之道更無餘義矣!但我提議請他們與周君恩來直接商談委員會事,他卻說且待請示最高當局再說。於是我再三叮嚀,請其於請示好之後,告知我。

次日(5日)清早,我訪君勱先生,恰又與岳軍先生相遇。他說:今晚蔣公在嘉陵賓館招待全體參政員,他亦被邀陪坐,屆時定可答覆我。而在他走了之後,君勱極力勸我不必等待他,盡可先訪周恩來。我想亦無礙,就去訪周,未談眼前具體之事,而從根本大端上有所討論,如軍隊統一於國家等問題。其詳容另記。到晚上,嘉陵賓館席散後,岳軍招我於一旁,問我曾否進行,若未進行,過了明天再說。我轉問何故。他答:蔣公定於明天(6日)親自代表國民政府,向參政會宣布共產黨事件,並希望參政會對此問題有所表示。所以我們看了明天的形勢再進行。言罷,匆匆分手。

周恩來的意見

我聞言,急覓君勱商量。我說:不知蔣公將作何宣布,又不知要參政會作何表示?假若雙方洽商好,而以領袖之宣布,參政會之表示,作一轉圜文章,最妙。否則,多一次宣布表示,即加重一層痕迹,更難轉圜,我願盡今夜做一度努力,請你代約岳軍明早等候我。希望在明天下午蔣公出席參政會之前,能洽商一結果。君勱允為照辦。我即刻訪周傾談,當夜宿於周家。

我對周君誠懇地爽直地說出下列兩層要緊意思:

一、當局決定明日作一宣布。但我囑託張岳軍候我消息。我們都是愛護大局的,必不可使大局更僵。所以我來請教你,要趕在今夜明晨洽商一結果,俾大局從此轉圜。

二、最好集中到一個委員會問題來商量。商量時最好請你與張岳軍直接談,而第三者參加討論。委員會事確定了,大小事都交付委員會解決,請先出席參政會,以慰各方之望。周先生答覆我的話,總結有下列幾層:

一、由於王秘書長(世傑)何部長(應欽)連日在大會上的兩次宣布,我們出席參政會問題,可說已成過去,不必再談。我們固不知蔣先生明日如何宣布,但想其影響大局者,好亦好不到哪裡,壞亦壞不到哪裡。——自然是若能不再作何宣布最好。

二、撇開參政會出席問題,我們不拒絕任何的商談。像是各方合組委員會的問題,尤所願談。委員會如成立,一定參加。

三、同張岳軍先生直接談,無所不可,梁先生問得張先生同意,我馬上去見他。

四、前於3月2日有一件簽呈,系以周恩來名字,作為下屬長官(不作為黨派關係)口氣,列舉幾件小事,然而是很痛苦的事,例如某處扣車,某處扣人,幾個月不發下護照等等,請求委員長批交各該機關制止或糾正者,請轉懇張岳軍先生向委員長促請早為批下。——能批一「查明辦理」的字樣都好。

我只得照他的話,第二天據實轉告張先生,張表示且待過了下午再商。

這天(6日)下午蔣公代表國民政府對參政會宣布共產黨事件,詞義嚴重,並且話很長。報紙曾有披露,此可不述。接著參政同人臨時動議,表示盼望中共參政員出席之意。其決議文,和中共參政員的答文,均經揭載於報紙,此亦不敘,彼此一往一復文章愈多,彼此間的距離愈遠。我適有自己事待辦,亦就離渝回鄉了(我居住四川璧山縣鄉間)。

參政同人繼續努力

聽說我離渝期間,大會上有某參政員(陝西籍,忘其名)又提出一案,關涉到陝北邊區和十八集團軍,亦經議決通過,此事後來亦生影響。

10日我自鄉趕回重慶,大會已行閉幕式,因聞張岳軍先生將於翌日返成都,特於夜雨中偕張表方先生訪之。我對他說,那個委員會就是最好的辦法,一切問題可在委員會上有清楚明白的解決,並且馬上解決,不予拖延;解決時有第三者大家共同討論,自必有正義公道;萬一某方違背諾言,自由行動,則輿論亦必然援助政府的制裁。所以我希望當局不要以為那委員會是只利於共產黨和第三者的。蔣先生為中共問題很焦心,而少有人能替他分心籌劃,我們都盼望你能幫助他。岳軍先生似頗以為然。他說他十天後將再來重慶,希望我亦繼續努力。

參政會開罷過去,中共問題原無時限之督迫,而同人仍思儘力。13日午由黃炎培、沈鈞儒、張君勱、左舜生四位出名在一心飯店請客。被請的都是參政同人,而以中共參政員為主要對象,當由眾人公推褚(輔成)、黃、張、左及我五個人共負繼續進行之責。

蔣公傳見周恩來

14日下午聞訊,蔣公手諭張沖轉周恩來,約於15日下午見面。據說自上年冬以來,周君屢次求見皆不可得。一切交涉只能由葉劍英與軍令部劉次長接洽。因政府認定系軍令軍紀問題,葉為十八集團軍參謀長,在軍令部系統之間必須服從,無多少商量。而周君則代表共產黨,不見周即不願落於黨對黨的問題上也。忽然傳見,意必有話商談。

待到17日晚間,周、董各位回請我們吃飯之時,周君將15日謁見情形,說給我們。則據云並未談到要緊處,蔣夫人先面見,甚親洽,蔣公後出來,亦無不愉快之色。周君即未提出大問題來說,僅提到3月2日的簽呈,請早賜批示,蔣公謂這很容易。又謂你可再寫了來,周君自雲本日(17)遵即再度寫簽呈八件遞上。前次系一簽呈列舉多事,今改為一事一呈,委員長喜歡批哪一件即可批哪一件。

第三輯 我的主要經歷

第33節 抗戰以來自述(4)

委員會組織草案

在我們想,大局問題的解決,仍有待於那個委員會。適國民參政會王秘書長(世傑)亦向同人表示,委員會事仍可商量進行。遂根據從前我們的四條意見,經他協助,草成一個委員的組織章則。草案原文,我未保存,今不能全記。大致是這樣:

一、名稱定為國民參政會特別委員會。

二、委員定為十五人,設常委三人。委員人選不限於參政員,意在軍政實際負責人參加。

三、蔣委員長為主席。因事缺席則指定一常委臨時代理。

四、關於推進民主,加強團結,督促軍隊國家化,監督抗戰建國綱領之實行等四項,有權調查提議,決議並促其實行。

五、議決案由主席負責執行。

王秘書長前任法制局長多年,對於起草法規具有專長。其一條一條的文字,都經苦心斟酌,並不像我寫的這樣拙笨,但大意確是如此。

19日我們五人先在秘書處與王君洽談後,約好20日面呈蔣公核定。20日中午原系蔣公宴請國民參政會駐會委員廿五人。飯罷留下我們五人細談。對於草案認為可行,僅將常委改為三人至五人,委員改為十五人至十九人,余無改動。問我們若未曾與中共談過,可即往商談。

委員會之難產

22日我們約了周、董兩位於君勱家談話。即以委員會草案給他們看,而征其意見。周君說話雖多,但重要爭點則似無幾。最重要只有一點:他們反對以此委員會隸屬參政會。我們說:此委員會必有系屬之處,與其系屬於政府,不如屬於參政會。並且大會已閉幕,我們準備由駐會委員產生出來(且準備作為主席團的提議)。因為照駐會委員會的新章增加了建議權。周君亦認為不妥。他指出此屆大會上一次一次的宣布,一次一次的議決(特別是陝西某參政員的提案),使他們落於絕對不利地位,他們無法再出席產生於此參政會而且隸屬於此參政會之委員會。他又指出駐會委員會的建議,照章程上規定以不背大會議決案為限,如果有人指摘此委員會不合於大會議決案精神,或指摘此委員會所行者不合於大會所議決,那麼,都有被推翻的可能。因此,他堅決地說:即使延安同意了,而命他出席委員會時,他亦要堅辭不擔任。

我們覺得他的話相當有理,亦不強爭。更恐除此點外,尚有其他問題;恐周君意見外,延安尚有意見;故結論請其以草案全文電達延安征問後,再作討論。周君謂一二日必有復訊,遂約於24日再會面。

23日午前我們同訪張岳軍先生。——他已因國民黨中央開全會由成都來渝。我們將一切情形都說給他,並表示我們已不考慮這委員會隸屬參政會的問題,須另想辦法。他覺得其他辦法不易想,然或者亦非全無辦法。不過,若不屬於參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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