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和光陰賽跑

蘇明慧手裡拿著一面放大鏡,躲在圖書館二樓靠窗的一方書桌前面,讀著一迭筆記。她已經不能不藉助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盞燈,把燈擰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點。不過,用這個方法溫習,很累就是了。

她擱下放大鏡,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個小黑點大老遠朝這邊跑來,愈走愈近。雖然對她來說,仍然是朦朧的一條人影,但她早就認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點一點地把她的視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卻同時又一點一點地深深釘入她的記憶里。單憑他走路的樣子,她就不會錯認別人。

她朝他揮手,他也抬起頭使勁地朝她揮手,動作大得像停機坪上那些指揮飛機降落的工作人員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卻已經認出這個小黑點。

現在,他上氣不接下氣地跑了上來。

「怎麼樣?」一雙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來。

他從牛仔褲口袋摸出那張折迭成一角的成績單來,在她面前神氣地揚了一下。

她把他手裡的成績單搶過來抖開,用放大鏡看了一遍,吃驚地望著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著她坐下來,把臉湊近她,問:

「有什麼獎勵?」

她在他臉上捏了一把。

他摸著臉說:

「還以為會是一個吻。」

她低噓:「這裡是圖書館呢!」

他看到她口裡嚼著一些東西。

「你在吃什麼?」

她淘氣地朝他臉上吹了一口氣,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藍莓味的口香糖,藍莓對眼睛好嘛!」她往他嘴裡塞了一顆。

他把帶去的書打開,陪著她靜靜地溫習。

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鏡用神地讀著筆記,時而用手揉揉那雙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裡的書,吩咐她:

「轉過來。」

她乖順地轉過身去,背朝著他。他搓揉自己雙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溫熱,輕柔地為她按摩。

她閉上眼睛,頭往後靠,想起每個小孩子都玩過的一個遊戲:她的同伴不知道從哪兒跑出來,用雙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這個人是誰。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現在這樣,眼前有一雙溫暖的大手覆著,背後有一個可以依靠的胸懷將她接住。那麼,黑暗並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氣,嗅聞著身後那個胸懷的味道。自從眼睛不好之後,她的鼻子和耳朵竟變得靈敏了。她喜歡嗅聞他,他聞起來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氣、溫暖的氣息和到病房上課之後身上消毒藥水的味道,像個剛從產房抱出來的嬰兒似的。她能夠在千百人之中,很輕易的把他聞出來。

他抗議說,他已經是個成人了。至於她,他反而可以想像得到,她從產房抱出來的時候,一定是個怒髮衝冠,手腳亂舞,非常可怕和難馴的女娃。果然,幾年後,她就騎著一頭非洲大象橫渡鱷魚潭了。

她告訴他,野生動物的味道並不好聞。它們不像寵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後往身上灑香水。他的鼻子沒她那麼靈,但是,他還是聞得到她的味道。沒有一個人不能分辨戀人身上獨特的味道,那甜膩的氣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們,人的血肉肌膚,不光是由細胞組成的一具軀體,而是有了愛和塵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裡的那面放大鏡。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來代替這面小鏡子。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計算機,熒幕下面有一個可以升起來的架格,裡面藏著一部閉路電視,把書攤開在上面,然後調較焦點、字體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數,那一頁文字便會出現在熒幕上,閱讀時會比放大鏡舒服許多。

蘇明慧去了上課,徐宏志偷偷來到她的房間,安裝了這台機器,然後悄悄掩上門離開。

幾個小時之後,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間里做功課,發現蘇明慧來了。她望著他,想說什麼又不知道如何開口,臉上的表情複雜可愛。

他朝她微笑。

他一笑,她就明白了。

「你瘋了嗎?那台機器很貴的。」

「我把零用錢省下來買的。」

她不以為然:「你以為你是公子哥兒嗎?」

「我當然不是公子哥兒。」他說。

「那就是啊!」

「你需要它。」他溫柔地說。

他看過很多關於她那個病的資料,又去請系內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這個病目前還沒有醫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只能努力讓她過得好一點。

然而,一天,他難過地發現,課程里指定要讀的書對她的眼睛來說已經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讀其它書了。

「以後由我來讀書給你聽吧!」他說。

「是不是環回立體聲?」她問。

「我只有一把聲音,當然只能提供單音道服務。怎麼樣?機會稍縱即逝的啊!」

她想了一下,皺了皺鼻子說:

「但是,你會讀什麼書?」

「由你來選吧,我至少可以提供雙語廣播。」

「由你選好了,我信得過你的品味。要付費的嗎?」

他想了想,認真地說:

「這樣吧!用非洲的故事來交換。」

「那一言為定。」她笑笑說,飛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臉頰。

他摸著臉,說:

「呃,你又做動物才做的事?好噁心!」

她頑皮地笑了,像野兔般發出滿足的震顫聲。她從沒想過有一天,她要用耳朵來聽書。不過,假使在耳畔縈繞的,是他的聲音,也就不壞。

非洲的故事,她願意給他說一萬遍。每個人都會認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當那個故事可以在某天說與自己所愛的人聽,平凡才會變得不凡。我們都需要一位痴心的聽眾來為我們渺小的人生喝彩。

他把要為蘇明慧讀的書分成兩類:白天讀的和夜晚讀的。白天,他讀一些比較輕鬆的,例如遊記和雜誌,甚至是食譜。夜晚,他讀小說。由於朗讀一本書比閱讀要多花好幾倍的時間,他選了偵探故事,以免他這位親愛的,也是唯一的聽眾會忍不住打盹。

他擁有全套福爾摩斯小說。他初中時就迷上柯南。道爾筆下的這位神探。當然,他也喜歡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醫生。重讀一遍年少時已經讀過的書,他得以重新發掘個中的精彩。時日久遠,以前讀過的,他早就忘記了。

她對他的選擇似乎很欣賞,從來沒有一次打盹。她總是很留心去聽,彷彿要補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讀書的幸福時光。

她有時會開玩笑喚他華生醫生。讀到緊張的情節,她不准他讀下去,要自己猜猜結局。雖然她從來沒有猜中,倒是精神可嘉。

有時候,她會要他讀醫科書。他也因為朗讀而把書里的內容記得更牢。他漸漸意識到,她並不是真的喜歡聽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書,而是不想佔去他溫習的時間。

在宿舍台階上等她回去的那個晚上,他告訴自己,今後要為她努力。荒廢了一年的功課,需要雙倍的努力去補回。然而,能為一個人奮鬥,那種快樂無可比擬。他無法摘下星星作為她的眼睛,讓她的眸子重新閃亮,但他們可以彼此鼓勵。

兩個人一起,路會好走一些。

到了醫科三年級下學期,徐宏志已經為她讀完了三部引人入勝的福爾摩斯故事。她的「華生醫生」在朗讀方面很出色。他的聲音抑揚頓挫,還非常可惡的經常在緊張關頭故意停下來,懶洋洋地說:

「我累了,今天到此為止。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那麼,這件案到底是自殺還是謀殺呢?如果是謀殺,兇手又是誰?福爾摩斯到底是什麼時候就瞭然於胸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請求他,甚至假裝生氣,命令他繼續讀下去。

讀書,是他們兩個人之間最私密和幸福的時光。別的情侶是去跳舞、唱歌、看電影,他們卻在樹下、草地上、房間里,下雨天的某個樓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里。她難免覺得自己虧欠了他。於是,有時候,她會提議出去走走。

兩個人在外面的時候,無論走到哪裡,他總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深怕她會走失似的。那一刻,她會抗議:

「我還沒有盲呢!」

每一次,當她說到「盲」這個字,都立刻嗅得到他身上那股憂傷的味道。她豈不知道,她是在和時間賽跑?在失明的那天來臨之前,她要盡量地貪婪地多看他一眼,把他的一切牢牢記住。造物主拿走了她的視力,卻永遠拿不走她的記憶。

她曾經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愛的小斑馬,這種無法像馬般被馴服的動物,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飛揚的塵土後頭追趕一群羚羊,傻得以為自己總有一天能追上它們。

世上沒有任何一種動物,跑得比時間和生命快。賽過光陰的,不是速度,而是愛情在兩個靈魂之間的慢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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