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裡,關稚瑤光著身子,坐在鋼琴前面,彈著Dan Fogclberg的《Longer》。
天長地久,本來便是一支哀歌。
她的鋼琴是自學的。心情好的時候,彈得好一點,心情壞的時候,糟糕一些。忽然之間,她聽到樓下傳來長笛的聲音,悲切如泣。是誰為她伴奏呢?不可能是鄭逸之,他已經不會再回來了。
她的手停留在琴鍵上,喚回了一些美好的記憶。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麗的。
無論長大之後有多麼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里最快活的回憶。
那個時候,她和鄭逸之是小學六年級的同學。他是學校長笛班的,她看過他在台上表演。鄭逸之臉上永遠掛著羞怯的神情。他長得特別的高、特別的白,使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顯得分外出眾。他們是同班的,可是他從來沒有主動跟她聊天。她暗暗地喜歡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學。他卻似乎一點也沒有留意。
一天放學後,她悄悄跟蹤他。那天下著微雨,鄭逸之住在元朗,離學校很遠,看著他走進屋子之後,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還是頭一次跟蹤別人呢!那時並不覺得自己傻。喜歡了一個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麼,只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後面,那樣也是愉快的。
當她決定回家時,才發現身上的錢包不見了。她想起剛才在路上給一個中年女人撞了滿懷,沒想到那人是個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從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著頭皮敲了鄭逸之家裡的門。
走出來開門的是鄭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
「關雅瑤,你在這裡幹甚麼;」
「你可以借錢給我坐車回家嗎?」她說。
「你要多少?」
「從這裡去香港,要多少錢?」
「大概十塊錢吧。」
「那你借十塊錢給我。」
「你等一下。」
他走進屋裡,拿了十塊錢給她。
「我會還給你的。」她說。
當她正要離去的時候,他在後面說: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會兒,他走出來了,手裡拿著一把雨傘,遞了給她。
她尷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傘,轉身便跑。跟蹤別人,最後竟然淪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蹤的人借錢回家,有甚麼比這更難堪呢?
小學畢業之後,她和鄭逸之各散東西。那段輕輕的暗戀不過是年少日子裡一段小插曲;直到他們長大之後重遇,插曲才變成了哀歌。
假使她愛戀著的一直也是他,那並不會是哀歌。可惜,在他們重逢之前,她已經愛上了另一個人,她已經差點兒忘記他了。小說或電影里,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戀情寫得天長地久,好像是此生註定的。現實里,人長大了,卻是會變心的。
他們在一家書店裡重遇的時候,鄭逸之長得更高了。
「你還欠我—把雨傘和十塊錢!」他笑著說。
他已經由一個羞澀的男孩變成一個可親的故人。跟蹤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開始了,她—直沒有機會把錢還給他。
「我請你吃飯好了。」她說。
「你只是欠我十塊錢!」
「那是十幾年前的十塊錢呢!你現在有空嗎?聽說附近有家義大利餐廳很不錯。」
「那我不客氣了!」
兩個人在餐廳里坐下來之後。她問鄭逸之:「你還有玩長笛嗎?」
「沒有了。長大之後,興趣也改變了。」
「還以為你會成為長笛手呢!」
「我沒有這種天分。」
「雖然沒有天分,我也開始彈鋼琴呢!」
「是第幾級?」
「是自己對著琴譜亂彈的,並沒有去上課。」
「你還是像從前一樣任性。」
「我從前很任性嗎?」
「小學時的你,好像不太理會別人的,自己喜歡怎樣便怎樣。」
「原來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還以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為甚麼會在我家外面出現?」
「放學之後,我跟蹤你回家。」事隔這麼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認。
「你為甚麼跟蹤我?」
「那時我暗戀你。」
鄭逸之笑了:「我有這麼榮幸嗎?」
「都是因為跟蹤你,結果遇上扒手。你把雨傘借給我,是不是你也暗戀我呢?」
「也許是吧!你小時的樣子很可愛。」
「那時候為甚麼會暗戀別人呢?暗戀和單戀,都是自虐。」她感觸地說。
「少年的暗戀,是最悠長的暗戀。」他說。
她已經忘了鄭逸之,他卻一直沒有忘記她。因為童年的那段歷史,他們成了親密的朋友。他更愛上了地。
少年的暗戀,是悠長而輕盈的。成年之後的暗戀,卻是漫長而苦澀的。她暗戀的,是余志希。第一眼見到余志希,她便愛上了他。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崇拜更為貼切一些。崇拜比愛更嚴重。愛一個人,是會要求回報的,是希望他也愛你的。崇拜—個人,卻是無底的,能夠為他永遠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時是崇高的。成年以後的崇拜,卻是卑微的。
余志希並不是常常在香港。一個月里,他幾乎有一半的時間不在香港。他不在的時候,她那半個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從來沒有承諾一些甚麼。有時候,他們只是吃飯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個時代女性。男女之間,不過是一種關係,而不是感情。關係是瀟洒的,感情卻是負擔。可是,她壓根兒便不是這種女人,那只是她無可奈何的選擇。
那天晚上,余志希從西班牙回來。她本來約了鄭逸之看電影,接到余志希的電話之後,她立刻找個借口推掉了鄭逸之。
余志希對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頭舐她的臉和頭髮,把她舐得濕漉漉的,像—頭小狗。她問他:
「這一次,也是和那個空中小姐一起嗎?」
他沒有回答。
「為甚麼她從來不在香港跟你見面,是因為她有男肌友嗎?」
他用舌頭舐她的嘴巴,不讓她說話。
「我有甚麼不好?」她哽咽著問他。
「你沒有甚麼不好。」他說。
「那為甚麼我永遠是後備?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說:「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嗎?」她難過的問。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脫下了胸罩,坐在他身上,用乳房抵著他的胸口,彷佛只有這樣才能夠縮短他們之間的距離。然而,無論她怎麼努力,他和她,卻是關山之遙。
她只是他永遠的後備。完美,是一種罪過。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個永遠的後備。那個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遠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經坦白的告訴鄭逸之:
「我是一個男人的後備。」
「他說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愛我。你說呢?」她問。
「那他也不應該跟你上床。」他有點生氣,是替她不值。
後來,她看得出他愈來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余志希。那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一個氣球,誰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兩個同病相憐的人。
可是,她比余志希更殘忍。余志希還是會疼她的。她對鄭逸之,卻任性得很。既然知道這個男人永遠守候;那麼,她也不在乎他。甚麼時候,只要余志希找她,她便會立刻撇下他。她的時間表,是為余志希而設的。
鄭逸之生日的那天晚上,她在那家義大利餐廳預先訂了一個生日蛋糕。兩個人差不多吃完主菜的時候,她的手提電話響起,是余志希打來的,他想見她。
「我現在沒有空。」她把電話掛上了。
「有朋友找你嗎?」鄭逸之問。
「沒甚麼。」她說。
可是,掛斷電話之後,她又後悔了。她看著鄭逸之,她喜歡他嗎?她十一歲的時候是喜歡過他的,往事已經太遙遠了。他坐在她面前,唾手可得;她牽掛的,卻是電話那一頭的男人。
她急急的把面前的鱸魚吃掉,期望這頓晚飯快點結束,那麼,她還趕得及去余志希那裡。鄭逸之在跟她說話,她的魂魄卻已經飛走了。
服務生把一個點了洋燭的蛋糕拿上來。鄭逸之沒想到會有一個蛋糕。
「很漂亮!」他說。
「快點許個願吧!」
「許個甚麼願呢?」他在猶豫。
她偷偷看了看手錶,又催促他:
「還不許願?洋燭都快燒光了。」
他平日很爽快,這天卻偏偏婆婆媽媽的,把她急死。
「想到了!」他終於說。
「太好了!」
還沒等他閉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