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別離是為了重聚

以前的人,為了一段愛情不離別,付上很多代價。

現在的人,卻可以為這些而放棄一段感情。離別,只為了追尋更好的東西。

一九八三年九月里的一天,大雨滂沱,還在念預科的我,下課後正趕著去替學生補習。

「周蜻蜓——」我的同學方良湄走上來叫我。

「哥哥問你有沒有興趣到電視台擔任天氣報告女郎,一星期只需要去三次,比補習輕鬆得多了。」良湄問我。

她哥哥方維志是電視台新聞部的監製,我們見過好幾次。

「為什麼你不去?」我問她。

「他沒有問我呀!怎麼樣,你有興趣嗎?」

「不,我怕。」

「為什麼不考慮一下?可以對全香港的觀眾報告天氣呢。」

「像這種惱人的天氣,我才不想報告。若說明天的明天還是會下雨,多麼令人氣餒。」

「誰又可以控制明天的雨?」

「但我可以忘記它。」我說,「我趕著去補習。」

「明天見。」她說。

我跟良湄在雨中道別。聽說,雨是女人的眼淚。在法國西北部的迪南城,如果結婚那天下雨,新娘就會幸福,因為她本該掉的淚,都在那日由天上落了下來。然而,在法國西部,普瓦圖地區的人卻相信,如果結婚那天下雨,新娘將來會比新郎先死,如果太陽當空,丈夫就會比妻子早一步進入墳墓。真是這樣的話,我寧願結婚那天下雨。比愛自己的人先死,是最幸福的,雖然這種幸福很自私。

回家的路上,雨依然下個不停。一間電器店外面擠滿了觀看電視新聞直播的路人。

「因香港前途不明朗,引致港元大跌,一美元要兌九點八港元,財政司宣布實時固定美元兌港元匯率為一比七點八。」一個名叫徐文治的新聞播報員報導。

我怔怔地望著屏幕上的他,從沒有想過有一天我們會相遇、相愛而又相分,一切彷佛是明天的雨,從來不由我們控制。

一九八六年一月,我在念時裝設計系,是最後一年了,良湄念法律系。

一天,方維志再提起找我兼職報告天氣的事。

「出鏡費每次一百五十元,每次出鏡,連準備工夫在內,只需十五分鐘,酬勞算是不錯的了。」他說。

「對呀,你還可以穿自己設計的衣服出鏡。」

那時候,拿助學金和政府貸款念書的我,著實需要一點錢,良湄和方維志是想幫我的,所以我答應了。反正,沒人能夠控制明天的雨,我不去,也有別人去。更重要的,是我想認識文治。

「哥哥,你們那個報告新聞的徐文治很受歡迎呢,我們很多女同學都喜歡他。」良湄跟她哥哥說。

「這個人很不錯,他是新聞系的高材生。」方維志說。

那一刻,文治對我來說,仍然是一個遙不可及的人。

天氣報告緊接著新聞報告之後播出,是在同一個直播室直播的。

我第一天上班,正好是由文治報告新聞。

從一九八三年在電視屏幕上匆匆一瞥,到一九八六年一月的這一天,經過兩年,我終於見到真實的文治。

在那搭了布景的狹小的直播室里,我們終於相遇,是現實而不是布景。

新聞報告結束之後,文治站起來,跟我點了一下頭。方維志剛好進來直播室,他拉著文治,介紹我們認識。

「周蜻蜓是我妹妹的同學,她是念時裝設計的。」

「蜻蜓?」他對我的名字很好奇。

「是的,會飛的那一種。」我說。

「要去準備啦。」方維志提醒我。

第一次面對攝影機的我,徹底地出醜。我把稿子上那句「一個雨帶覆蓋華南沿岸,預料未來數天將會有驟雨和密雲」,說成了「一個乳暈覆蓋華南沿岸」,我立刻發現直播室和控制室里每個男人都在笑。攝影師更笑得雙手都差點拿不穩攝影機。

節目結束之後,方維志上來安慰我。

「第一次有這樣的表現已經很不錯了。」

我看得出他的表情有多勉強。

我拿起皮包和雨傘,裝著若無其事的離開直播室。我真害怕明天走在街上有人認出我。

電視台外面,正下著大雨,我站在行人道上等車,文治剛好也下班,他的機車就泊在路旁。

「我第一次出鏡報告新聞的時候,也不見得比你好。」他微笑說。

他一定看到了我出醜,真是難堪。

「這幾天的天氣都不太好。」他說。

「是的,一直在下雨。」

「我第一次出鏡的時候,雙腳不停地顫抖。」

「我剛才也是。」

「後來我想到一個方法。」

「什麼方法?」

「我用一隻腳踏著另一隻腳。這樣做的話,起碼有一隻腳不會發抖。」他笑說。

這個時候,一輛小巴士駛來。

「我上車了。」我跟他說。

「再見。」他說。

「謝謝。」

小巴士開走,我把文治留在風雨中。在小巴士后座回望在雨中的他,我突然有一種很溫暖的感覺。我們彷佛在哪裡見過,在更早之前,也許是一九八三年之前,我們是見過的。

兩天之後,當我再次來到直播室,每個人都好象已經怕了我。

剛報告完新聞的文治跟我說:

「別忘了用一隻腳踏著另一隻腳。」

我坐在圓凳上,用右腳踏著左腳,整個人好象安定了下來。

我把攝影機當作是文治,告訴他,這天氣溫介乎最低的十二點四度和最高的十五點七度之間,相對濕度百分之五十五至六十,未來數日仍然有雨。文治,明天還是會下雨。

「你做得很好。」方維志稱讚我。

我很想多謝文治,他們說,他出去採訪了。

文治這天出去採訪,晚間新聞里,應該可以看到他的採訪報導。我洗了一個澡,正想看新聞,扭開電視機,畫面一片朦朧,管理員說,大廈的公共天線壞了,明天才有人來修理。我想起附近有一間涼茶店開得很晚,店裡有電視,於是匆匆換了一件衣服,冒雨到涼茶店看電視。雖然兩天之後就可以在電視台看到他,不知為什麼,這一晚我很想見他。

在電視屏幕上,文治正在報導一宗情殺案。男人用山埃 毒死向他提出分手的太太。他親自做了一個蛋糕給她,她不肯吃。他說:「你吃了之後就可以走,我不會再纏著你。」她吃了,死在他懷裡。他把她的屍體放在平台上淋雨,相信這樣可以把她潔凈,潔凈她不愛他的心。

他們結婚當天,是下雨吧?所以新娘先死。

從涼茶店出來,我發現文治的機車就泊在路邊。車身還是燙手的,他應該是剛剛走開。我站在機構旁邊,好想等他回來。我想,我可以裝著剛好經過這裡,而且順道向他打聽一下那宗情殺案。

十五分鐘過去了,仍然看不見他。

三十分鐘過去了,他依然沒有回來。

一個開私家車的男人在泊位,車向後退的時候,差點把文治的機車撞倒。

「你小心一點。」我立刻提醒他。

我突然覺得我像一頭狗,正替主人看守著他的東西,但是主人並沒有吩咐我這樣做。

四十五分鐘過去了,文治還沒有回來。他會不會就住在附近,今天晚上不會回來?

街上的行人愈來愈少,店鋪會關門。我為什麼要等他回來?也許我太寂寞了,我不想就這樣回去那個沒人跟我說話的地方。

車身早已經不燙手了,文治還沒有回來。如果他回來時看到我在等他,他一定覺得奇怪,於是,我決定在附近徘徊,如果他回來,我就像先前想好的那像,裝著剛好遇到他。

我走進便利店裡買了一包果汁糖,出來的時候,剛好看到文治騎上那輛機車絕塵而去。

我等了四十五分鐘,才不過走開五分鐘,結果只能夠看到他的背影。

我花了那麼多的時間看守著那輛機車,它竟然無情地撇下我。

我一個人,孤單地回去,雨落在我的肩膀上,明天,我要縫一件雨衣,那麼下次為文治看守機車時,便不會給雨淋濕。

這以後我經常在直播室里碰到文治,我從來沒告訴他,我曾經站在他的機車旁邊等他回來。

這種事,太笨了。

在陽光普照的一天,我用縫紉機縫了一件雨衣,像一條裙子的雨衣,腰間可以縛一隻蝴蝶結,連著一頂帽子。雨衣是檸檬黃色的,在煙霧迷霧的環境下,黃色是最顯眼的顏色。我希望下一次,文治會看到在他的機車附近徘徊的我。

也許,那件檸檬黃色的雨衣真的奏效,那天放學的時候,忽然下雨,我拿出背包里那件黃色的雨衣穿上,在巴士站等車。文治駕著機車經過,看到了我。

「你要去哪裡?」他問我。

「去灣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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