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敗之後

男朋友跟他女走了以後,每個人都說我風度好,處理得漂亮,連我自己也覺得難能可貴,姿態大方得近乎浪漫,只有戲中的女主角才會這麼做。

事實當然不是這樣的,真相同表面有很大的出入,但是我不想表露出來,因為沒有人能夠幫我。

每夜,落班之後,回到家裡,我斟杯威士忌加冰,對牢書房間的一面空牆,訴說我的滴血的苦楚。

細節不欲多提,整個人瀕臨精神崩潰,但仍設法維持清醒。

然後我發覺我變了。

自尊心受到很大的損害,自信喪失,有點自暴自棄。

往日在工作上遇到挫折,會得一笑置之,從頭奮鬥,不放在心上。

最近即使是寫錯日子這種小事,都會引起惆悵:真沒用,抓不住男人還情有可原,怎麼年月日都弄錯?王小珊王小珊,你倒底懂得做什麼?

自怨自艾成了習慣。

又開始多心。

老是覺得親友都在背後說閑話,所以不肯出外見客,漸漸孤獨起來。

朋友是要常見的,一次兩次不出來,人家也就不再來叫,誰沒有誰不行呢。

我另外結識一班人,開始到同事家打麻將作消遣,看到人家丈夫殷勤地服侍妻子茶水,非常感慨,悻悻然斜眼看那些品貌皆不算出色的婦女,內心有點妒忌──何德何能呢,心想:也許是前輩子做了什麼好事吧。

繼而自憐,我長得也不差呀,學識過得去,堂堂留學生,也頗懂得打扮,卻連一個普通的男人都留不住。

眼看這些女生都做了醫師夫人,董事長夫人,要房子有房子,要護照有護照,這麼有辦法。

獨獨我一個人憔悴不堪。

沒道理。

新朋友不知道我有心事.以為我作風如此,沉默寡言。

所以要找新朋友,貪他們不知首尾。

應酬完畢回到家中,也不見得有什麼高興,通常嘲笑地大聲對牆壁說:「我還有健康,我還有工作。」

多出來的時間,用來打扮自己。

以往一直沒有改髮型,因為男人都喜歡長發,因為短髮需要大量修飾時間,所以沒有勇氣實踐,這下子立定心意剪掉二十公分,看上去年輕十年。

頭髮多,貼頭皮剪,有種稚氣,不過每半個月要修理,與男士一樣。

我又放棄了高跟鞋,開始穿涼鞋,足趾修得乾乾淨淨,平跟鞋有它的方便,也有它的標緻。

一不做二不休,連衣著的模式也跟著變,買比較便宜的,隨和的便服,全棉、疏爽,舒適。

化妝也淡了,不知不覺改變形象,從一個矜貴明艷的事業女性一變而成為大學生風味。

辦事的地方最上路,大內高手如雲,卧虎藏龍,並不計較職業外表,只講究工作能力。

我把自己隱藏在工作里。

下了班看書,最近讀水滸傳,青面獸楊志(他不是臉色發青,只是臉上有一塔青痣)賣刀,捧著那把刀三日,乏人問津。

偌大的東京,竟無一人識得寶刀。

我馬上有感觸,覺得自己好比那把刀。

唉,竟這樣胡思亂想。

世界越來越小,自我越來越大。

難道人們說老姑婆怪僻,我已緩步進入那個世界。

苦笑苦笑。

真沒想到一個男人可以令我這麼衰老。

當然不值得。

我倒是沒有立志要另找一個更好的來揚眉吐氣,終歸能夠為你爭口氣的是你自己,靠男人是很落後渺茫的事。

我也開始讀紅樓夢。

適合失戀的人看,作者永遠站在情場失意的林黛玉這一邊,十分偏私,林妹妹並不可愛,甚至是討厭的,但作者很明顯的愛上她,非常護短。

看到落魄的情節會得哭出來。

心靜、心哀、心死,才能好好看這樣的書,飛揚跋扈之時,還是看悉尼修頓、馬里奧普索算了,對我來說,書只有兩種:好看與不好看。只要閱讀性強,中外古今通殺。

閱讀之餘,偶而也出去走動,錯不在我,我不必進修道院吧。

但本市地小人擠,不由你不信邪,一出去就碰見人家之新歡。

真是神采飛揚的,本來認為自己不差,同人一比,頓時矮一截。

做人要公道,誰是誰非是另外一件事,她比我年輕是事實,比我好看也有目共睹。

只見她戴著大耳環穿著大花裙,十分鮮艷活潑。

我偷偷溜走。

過幾天也買了同樣的衣飾,在家偷偷穿著,照鏡子。

發瘋了。

一個人發起瘋來是這樣子的。大膽的女同事叫我出去玩。

怎麼玩?

我實說:「怕臟。」指的是感覺。

她們卻視之為俏皮話。

開始喜歡嘉菲貓。史諾比太純,吃虧,我就是吃了大虧。

也開始抽煙,一天抽不了五枝,怕浪費,用一隻小小塑膠儲藏盒收起,防潮。

朋友發覺我有性格。

不美只好有型,最佳形容詞,弔兒郎當,標新立異,懶洋洋,都是有型。

致力於吃。

到肉食店去買冷藏雞翅膀,回來調味,搽蜜糖,放媧爐里烤廿分鐘,香得不似人間有的食物,開一罐沙士,用麵包夾花生醬,吃,撐死是理想的死,這一頓可增一公斤。

所有的礦泉水與沙拉俱往矣。

我不敢去旅行,太多單身女人做旅行專家,嘩,啥地方都去:康城、紐約、卡曼都、辛巴威……回來繪形繪色的講其艷遇及見識,一本照片本子到處傳聞。

也怕忽然致力於事業,要賣命便早賣,到三十餘可位極人臣,等破男人扔棄才努力,還有什麼好機會?

還有,也決不會出去學這學那,學啥個鬼,老狗學不到新意。

咦,這麼說來,倒還沒有亂了陣腳,是不是還有得救呢?

我堅持支撐下去。

我對牢牆壁大聲說:「魔鏡魔鏡,請替我作主,以後的日子該怎麼過?」

鏡子不答話。

於是我走過去貼著牆壁,似做卡通,以魔鏡的身份答王小珊:「不久會有愛你的人,手持金盾,前來打救。」

這樣的神話連我自己都不相信。

其實我從來沒要追求名利。

只要那位仁兄肯對我好,婚後各自出一分力,日後養兒育女,也就是一輩子了,我沒有野心。

可是他沒有給我這樣的機會。

於是我神經兮兮對牢牆壁說話。

早結婚有很大的好處,省力氣省金錢,現在看樣子無此可能,大可酸葡萄的說一句:早婚可惜,遲婚使人有機會將眼光放遠。

遲婚最可怕的地方是過了期限,生不出孩子。

可愛的嬰兒。

大表姐早婚,她女兒也早婚,祖孫三代走在一起,令人艷羨,分別是四十歲、廿歲與一歲。

四十歲的女人還可以很年輕,大表姐往往牛仔褲球鞋一度去照顧孫子,那小東西叫婆婆的時候,旁人聽得下巴跌下來。

真不簡單。

這個小孫,是咱們的成人玩具,他是通靈的,完全懂得大人在說什麼,極少哭鬧,很受歡迎。

因為空下來了,最近時常自告奮勇為照顧嬰兒。

他什麼都好,就是混身太軟,費九牛二虎之力才抱得起,心理負擔太重,情願將他放床上,可惜他又愛蠕動,所以帶他是相當吃力的一件事。

周末帶寶寶,偏偏該日有同事跑上門來借東西。

我有一隻電腦打字機,輕巧方便,同事甲想來試用,如果滿意,她也要買一架。

木來她來不要緊,偏偏她帶著異性朋友。

我抱著寶寶,披頭散髮去開門,腋底還夾著一隻奶瓶,看到有男人,幾乎找地洞鑽。

倒底還沒嫁人,還想留一個好印象給異性,這種景象傳了開去,死無葬身之地,那裡都不用去。

我瞪大眼晴。

女同事說:「還不招呼我們?這嬰兒是誰,好漂亮。」

那位男士太懂事了,立刻使一個眼色,像是說「問這些私隱來做什麼?」

我招呼他們進屋子坐。

客廳亂成一片,我騰不出手來,同事替我接過小孩,叫我去拿打字機。

我順便斟了茶。

寶寶怕生,開始扁嘴,我把他放進玩耍籃內。

沒有比這更難為情的事了。

我把打字機的操作性能說一遍,女同事沒有心情聽,不住的逗嬰兒玩。

「太可愛了!」她不住驚嘆。

女人就是女人,你看。

結果她男伴掌握了打字機的功能,她沒有。

女人在事業途中有太多旁騖,嬰兒尤其是致命傷。

她說:「真想馬上生一個?」

我說:「很麻煩的,別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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