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卷 知識-3

但後來你甚至延伸這個表面,把它延伸為數學上的物體,正象你剛才承認你把線延伸為面那樣。你還假定在物體表面的背後有物體的一個現實存在的內部東西。那就請你告訴我,你難道能在這個表面的背後看見、觸摸到或以任何感官知覺到某種東西嗎?」

我:「絕對不能;這個表面背後的空間,我是不能看見的,不能觸摸透的,也是不能為我的任何感宮所知覺的。」

精靈:「你畢竟承認這樣一種內部東西是你根本不能知覺到的了。」

我:「我承認這一點;因此我更加奇怪了。」

精靈:「你所想像的表面背後的東西究竟是什麼呢?」

我:「噢,我想像的是某種類似於外表的東西,某種可以感覺的東西。」

精靈:「我們必須明確弄清這一點。——你能把你想像的那種構成物體的物質分割開嗎?」

我:「我能把它無限分割下去,當然不是用工具來分割,而是在思想中分割。沒有任何可能的部分是最小的部分,以致它似乎不能再加以分割。」

精靈:「你這樣分割下去,會達到你能設想其本身——我說其本身,是指除了你的感官所能知覺到的東西以外——不再可以知覺、看見、觸摸等等的某個部分嗎?」

我:「絕對不會。」

精靈:「物體是一般地可以看見、可以觸摸的呢,還是只有靠諸如顏色、光滑、粗糙等等特定的屬性才可以看見、可以觸摸呢?」

我:「最後一種情形。決不存在一般地可以看見或可以觸摸的東西,因為決不存在一般的視覺活動或觸覺活動。」

精靈:「這樣說來,你是把感受性,而且是把你所固有的、你所熟悉的感受性——對顏色的可見性、對光滑或粗糙的可觸性等等——推廣到整個物質里去了;而這種物質本身無論在什麼地方,也無非是一種可以感覺的東西本身罷了。你是這樣認為,還是另有別的看法?」

我:「絕對沒有別的看法。你所說的,可以從我剛才已經看到和承認的東西中推論出來。」

精靈:「然而,你現在實際上在這個表面背後沒有感覺到任何東西嗎?

你過去也沒有在它背後感覺到任何東西嗎?」

我:「假使我能看透這個表面,我會感覺到的。」精靈:「可見,這是你預先知道的。你說你在無限分割中決不會碰到絕對不可感覺的東西,這種分割你過去從來沒有進行過嗎?你也不會進行嗎?」

我:「我不會進行這種分割。」

精靈:「所以,你是在一種你實際具有的感覺上虛擬了另一種你不曾具有的感覺吧?」

我:「我只感覺到我置於表面上的東西;我雖然感覺不到表面背後的東西,但我還是假定那裡有和感覺的東西。——是呵,我必須承認你正確。」

精靈:「實際的感覺會有一部分同你這樣預言的感覺一致嗎?」

我:「假使我能看透物體的表面,如我所預言的那樣,我就確實會在表面背後發現某種可以感覺的東西。——是呵,我必須承認你也在這一點上正確。」

精靈:「然而,你所說的有一部分是某種超乎感覺的東西,而這種東西是根本不可能在任何實際知覺中出現的。」

我:「我說,我對物體的物質作無限分割,畢竟永遠不會碰到一個本身不可感覺的部分,因為我畢竟認為我不可能把物質分割到無限。——是呵,我必須承認你也在這一點上正確。」

精靈:「由此可見,在你的對象中除了可以感覺的東西,即除了作為屬性的東西以外,就沒有留下任何東西;你把這種可以感覺的東西推廣到連續的、無限可分的空間中,因此,你所尋找的那個物的屬性的真正承擔者也許就是這個物所佔據的空間吧?」

我:「儘管我不能安於這種說法,而在心裡覺得,除了這種可以感覺的東西和空間以外,我應當設想對象還有某種他物,但是我無法對你指出這個他物,所以我只得向你承認,直到目前為止,除了空間本身以外,我還沒有發現任何承擔者。」

精靈:「你要永遠承認你恰好現在看到的東西。目前還存在的不清楚的東西會浙漸變得清楚,不熟知的東西會漸漸變成熟知的。但空間本身是不會被知覺的;你不理解你是怎樣獲得空間這個概念,怎樣把可以感覺的東西擴展到它當中去的嗎?」

我:「是這樣。」

精靈:「你也同樣不理解你怎麼會一般地承認在你之外有可以感覺的東西吧?因為你畢竟只是知覺到在你之內的、你自己的感覺,但這種感覺並不是物的屬性,而是對你自己的感受。」

我:「是這樣。我清楚地看到,我只知覺我自己,只知覺我自己的狀態,而不是知覺對象;我也清楚地看到,我並沒有看見、觸摸到、聽到對象,倒不如說,恰恰是在應該行對象的地方,一切視覺活動、觸覺活動等等都結束了。

「但我有一種預感。感覺作為對我自己的感受,決不是延伸的東西,而是單純的東西;不同的感覺不是在空間上相互並列的,而是在時間中先後相續的。但我畢竟還是把它們擴展到了空間中。也許正是由於這種擴展,並且與這種擴展直接相關,那種本來只是感覺的東西就對我變成了一種可以感覺的東西吧?也許正是這個點產生了對於在我之外的對象的意識吧?」

精靈:「你的預感也許會應驗。但是,即使我們直接把它奉為信條,我們也總是得不到完整的理解,因為總會留下有待回答的更高問題:你究竟是怎樣才把感覺擴展到空間中去的?因此,讓我們就來立即討論這個問題,而且我們是——我有我這樣做的理由——更概括地用下列方式討論這個問題:你一般是怎樣用你的意識——這隻直接是對於你自己的意識——超出你自己的?你又是怎樣給你所知覺的感覺附加上你所不曾知覺的被感知和可感知的東西的?」

我:「甜或苦、香或臭、光滑或粗糙、冷或熱,在物上都表示這樣一種味覺、嗅覺和這樣一種觸覺在我之內引起的東西。聲音的情形也是如此。這總是標誌著對我的一種關係,我絕不會想到這甜味或苦味、香味或臭味等等存在於物之內;它們是存在於我之內,而且我認為僅僅是由物引起的。雖然視覺的情形看來不一樣,例如顏色,它似乎不足純粹的感覺,而是一種中介物;但如果我仔細考慮這一情形,那紅色和其他顏色也同樣是一定的視覺在我之內引起的東西。這就使我了解到,我一般是怎樣認識在我之外的物的。

我有感受,這我絕對知道;我的這種感受必定有一個基礎,這個基礎不在我之內,因此一定在我之外。我就是這樣迅速地、無意識地作出推論的;我設定了這樣一個基礎,即對象。這個基礎一定是這樣一個基礎,根據這個基礎,恰好這個特定的感受可以得到解釋;我是以我稱之為甜味的方式有感受的,因此對象也一定屬於那類引起甜味的對象,或者說得更簡單些,對象本身是甜的。我就是這樣獲得對象的規定的。」

精靈:「儘管你所說的不是關於這個題目應該說出的全部真理,但可能有幾分真理。事情到底怎樣;我們到適當時候無疑會知道的,然而,因為你在其他場合全然無可爭議地依照因果律——你剛才作出論斷說,某種東西(在這裡即你的感受)一定有一個基礎,我想把這個論斷稱為因果律——給你杜撰出幾分真理,因為你如我所說的,在其他場合是無可爭議地依照因果律這麼做的,所以,仔細研究這種做法,完全弄清楚你採用這種做法時實際做些什麼,就不會是多餘的事情了。如果我們暫時假定你的解釋完全正確,假定你一般是用一種無意識的由果到因的推論方法,才承認一種物的,那麼,你意識到是你的知覺的那個東西是什麼呢?」

我:「是我以一定方式得到感受的東西。」

精靈:「可是,對你所感受的東西你並沒有意識到吧?至少沒有意識到是一種知覺吧?」

我:「絕對沒有,我早已向你承認了這一點。」

精靈:「那麼,你是藉助於因果律,在你已有的知識上設定了另一種你所沒有的知識?」

我:「你說的話怪稀奇的。」

精靈:「也許我能使你打消這種稀奇感。不過,不管我這話可能使你有什麼看法,你都要讓我把它向你說明。我說這話的作用無非是讓你在你內心中產生一種象我在我內心中產生過的想法,而不是供你當作照著去說的規範來使用。一俟你堅定而請焚地掌握了這個想法,你願意怎麼說出它,就怎麼說出它,願意用各種不同的方式表達它,就這麼表達它;你反正沒有問題,總會把它很好地表達出來的。

「那麼,你是怎樣和用什麼方式知道對於你自己的那種感受的呢?」

我:「我很難用言詞作出自己的回答。因為就我一般是理智力量而言,我的意識作為主觀的東西,作為我的規定,是與這種作為其被意識的東西的感受直接有關的,因而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的;因為只有就我對於這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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