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卷 知識-2

你說過你看見、觸摸到和聽到這些東西。那麼你是用什麼方式,即用何種屬性看見或觸摸到它們的呢?」

我:「我看見這對象是紅的,那對象是藍的;要是我觸摸它們,我就會感到達是光滑的,那是粗糙的,這是冷的,那是熱的。」

精靈:「那麼,你知道這紅、藍、光滑、粗糙、冷、熱意味著什麼嗎?」

我:「無疑我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精靈:「你可不可以把它給我描寫一番呢?」

我:「那是不能描寫的。你看,把你的目光轉向這對象;當你看著這對象時,你通過視覺感知的,我稱之為紅;觸摸這對象的表面,你所感到的,我稱之為光滑。我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得到這類知識的,再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獲得這類知識。」

精靈:「但是,我們就不能至少從某些已經由直接的感覺得知的屬性,通過推論,發現與它們不同的其他屬性嗎?例如,如果某個人已經見過紅色、綠色和黃色,但沒有見過藍色,已經嘗過酸味、甜味和鹹味,但沒有嘗過苦味,他就不能單憑思考與比較,不看或不嘗這類東西,而懂得什麼是藍色,什麼是苦味嗎?」

我:「斷然不能。凡屬感覺事實的東西,只能加以感覺,而不能加以思考;它不是推導出來的東西,而是完全直接的東西。」

精靈:「奇怪!你自誇有知識,可是你又不能向我解釋你是怎樣得到這知識的。你看,你說對象的這種屬性是要看的,另一種屬性是要觸摸的,第三種屬性是要聽的;照這樣說,你必定會把視覺活動和觸覺活動區別開,會把這兩者和聽覺活動區別開,是這樣嗎?」

我:「沒有疑問。」

精靈:「你還說這對象看著是紅的,那對象看著是藍的;這對象摸著是光滑的,那對象摸著是粗糙的;照這樣說,你必定能把紅和藍區別開,把光滑和粗糙區別開,是這樣嗎?」

我:「沒有疑問。」

精靈:「如你剛才保證的,你不是通過你對自己內部的這些感覺的思考和比較而知道這樣的區別的。但是,你也許是在比較你之外的各個對象時,根據它們的紅色或藍色,表面光滑或粗糙,知道你在你自己內部一定會感到什麼是紅色的或藍色的,什麼是光滑的或粗糙的,是這樣嗎?」

我:「這不可能;因為我對於對象的知覺開始於我對於我自己的狀態的知覺,前者受後者制約,而不是相反。我區別各個對象,只是由於我能區別我自己的各個狀態。我能知道,這種特定的感覺可以由『紅色』這個完全任意的符號來表示,另一種特定的感覺可以由『藍色』、『光滑』與『粗糙』這類符號來表示;但我不能知道,各種感覺本身是有區別的,也不知道它們是如何區別的。我之所以知道它們有區別,只是由於我知道我自己,我感覺到自己,以及在這兩種情形下我感覺到自己不一樣。至於它們怎麼有區別,我無法描寫出來;但我知道,它們的不同正象我的自我感覺在兩種情形下不同一樣;而感覺的這種區別是直接的,決不是間接得到的、推導出來的。」

精靈:「你可以不依賴於有關這些物的任何知識而區別它們嗎?」

我:「我必定會不依賴於這種知識而區別它們,因為這種知識本身不依賴於那種區別。」

精靈:「那麼這種區別是直接通過單純的自我感覺給予你的?」

我:「正是這樣。」

精靈:「但這樣一來,你就應該滿足於下列說法:我覺得自己是以這樣一種方式感受影響的,這種方式我叫做紅的、藍的、光滑的、粗糙的。你應該把這些感覺只歸於你本身,而不應該把它們轉移到完全在你之外的對象上去,把那種畢竟只屬於你自己的形態變化的東西冒充為這種對象的屬性。

「或者,你告訴我:當你認為一個對象看著是紅的,摸著是光滑的時候,你除了以一定方式覺得自己受到影響以外,是否還知覺到其他更多的東西?」

我:「從上面所說的、我已經清楚地了解到,除了你所說的以外,我確實沒有知覺到更多的東西;把那種只存在於我之內的感覺轉移到我之外的某種東西上去——這畢竟是我無法避免的——我自己現在覺得是最奇怪的事。

「我在我自身感覺,不是在對象中感覺,因為我是我自己,不是對象;所以,我感覺到的只是我自己和我的狀態,而不是對象的狀態。如果確有關於對象的意識,那它至少不是感覺或知覺——這是很清楚的。」

精靈:「你的結論下得太快了。讓我們從各方面來考慮這個問題,以便令我確信,你對你現在甘願承認的東西永不食言。「那麼在對象中,是否象你平常設想的那樣,除了它的紅色、光滑表面等等以外,簡言之,除了你通過直接的感覺所得到的一些特徵以外,還有別的東西呢?」

我:「我以為是有的;除了這些屬性以外,還有一種包含這些屬性的東西,即這些屬性的承擔者。」

精靈:「那麼,你是通過什麼感官知覺到這些屬性的承擔者呢?是你看見它、觸摸到它、聽到它呢?還是另有一種知覺它的特殊感官?」

我:「沒有,我想我是看見它和觸摸到它的。」

精靈:「真的?讓我們來詳細地考察這一點吧!你是在任何時候都意識到你的一般視覺活動呢,還是始終只意識到一種特定的視覺活動呢?」

我:「我無論在什麼時候總是只有一種特定的視覺。」

精靈:「在對象方面這特定的視覺是什麼呢?」

我:「是紅色的視覺。」

精靈:「這紅色是某種實證的東西,是一種單純的感覺,是你自己的一種特定狀態。」

我:「這一點我已經理解。」

精靈:「所以,你應當看到這紅色象數學上的點一樣,簡直是單純的,而且你看到它也只能是這樣。至少這紅色在你之內,作為你的感受,顯然是單純的、特定的狀態,它沒有任何組合成分,我們只能把它描述為數學上的點。你是這樣認為,還是另有看法?」

我:「我得承認你是對的。」

精靈:「可是現在你把這單純的紅色擴展到廣闊的平面上,而這平面你肯定沒有見到,因為你只見到單純的紅色。你怎麼能知道這平面呢?」

我:「這當然是奇怪的。可是,我以為我已經找到了解釋。我的確沒有看到這平面,但當我把手伸到它上面時,我就能感覺到它。在進行這種觸覺活動的同時,我的視覺始終沒有變。所以,我把這紅色擴展到我始終在看同一紅色時所觸摸到的整個平面上。」

精靈:「假使你真的感覺到了這平面,那或許會是這樣。但讓我們來看一看這是否可能。你不是從來都不一般地感覺嗎?你不是感覺你的感覺,因而也意識到這種感覺嗎?」

我:「決不這樣。每種感覺都是特定的感覺。我從來不單純地看、觸摸或聽,而總是看、觸摸或聽某種特定的東西,例如看紅、綠、藍色,觸摸冷、熱、光滑、粗糙,聽提琴聲、人聲等等。——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就到此結束了吧。」

精靈:「好!照這樣說,在你說你觸摸到平面時,你只是直接感覺到光滑、粗糙或類似的屬性嗎?」

我:「當然。」

精靈:「這種光滑或粗糙畢竟也象紅色一樣,是單純的東西嗎?是寓於你這個感覺者中的一個點嗎?我剛才根據一種道理問你,你為什麼把單純的觸覺擴展到平面上,現在我要根據同樣的道理問你,你為什麼又以同樣的態度對待單純的視覺?」

我:「但這個光滑的平面也許不是在所有點上都同樣光滑的,而是在每一點上光滑程度不盡相同。儘管我缺乏明確地相互分辨這種不同程度的技能,也沒有文字元號來記載與標明這些不同的程度,但我還是無意地區分了它們,把它們相互並列起來,這樣我就形成了一個平面。」

精靈:「你能否在同一未分割的瞬刻有相反的感覺?或者說,以相互抵消的方式得到感受?」

我:「絕對不能。」

精靈:「為了解釋你所不能解釋的東西,你想假定那些不同的光滑程度;它們既然是各不相同的,不就是在你之內先後相繼發生的相反感覺嗎?」

我:「這一點我不能否認。」

精靈:「那你就應當把這些不同的光滑程度,按照你實際感覺到它們的那樣,視為同一個數學點先後相繼發生的變化,就象你在別的情況下實際做的那樣;但決不要把它們彼此並列起來,視為二個平面上很多點同時具有的屬性。」

我:「我明白這一點,我也發現我的假定說明不了什麼東西。但我用以觸摸對象和遮蓋對象的那隻手,本身就是一個平面,所以我知覺到這對象是平面,是比我的手更大的平面,因為我能在它上面把這隻手鋪好幾倍。」

精靈:「你的手是個平面嗎?你怎麼知道它是平面呢?你一般是怎樣意識到你的手的呢?你要麼用你的手去感覺某種別的東西,因而手就是工具,要麼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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