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回 雅座

慕容秋水,男,二十六歲,未婚,世襲一等威靈侯。精劍擊,有海量。別人在背地都稱他為京都第一花花公子。

他聽見了之後,非但連一點生氣的意思都沒有,反而好像覺得很高興。

「三代為官,才懂得穿衣吃飯。」他說:「要做一個第一號的花花公子,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

雖然還沒有到冬天,暖閣中已經升起了火,四面的窗戶都關得嚴嚴的,連一絲風都吹不進來。

慕容秋水不喜歡吹風。

「有的人能吹風,有的人不能。」他說:「我就是個天生不能吹風的人,老天給我這一身皮膚就是不讓我吹風的,那些好風都留給別人去吹吧!我最好還是待在屋子裡,喝一盅醇酒,唱一曲新詞,讓一個漂漂亮亮的小女孩,把一瓣剛剝好的橘子,灑上一點潔白勝雪的吳鹽,放到我的嘴巴里去,這樣子我才會活得長一些。」

這些都是慕容小侯的名言,沒有人懷疑過他的話,因為他的確天生就是這樣一個人。老天爺生下他。好像就是為了要他來享受這人世間種種醇酒美人、榮華富貴,他天生就好像要比別人的運氣好得多。

銅爐上煨著一鍋桂花蓮子白果粥,清香瀰漫了暖閣。

慕容秋水瀟瀟洒灑的穿件純絲的長袍,赤著腳站在波斯國王送給他的羊毛地毯上,慢慢的啜飲著一杯琥珀色的葡萄酒,神思卻已飛回到四年前一個美麗的仲夏之夜。

那一天晚上是他永遠都忘不了的。

他永遠也忘不了,那個獨自泛舟在粼粼綠波上謎一樣的白色女人。

他當然更忘不了那一夜的繾綣纏綿,萬種柔情。

只可惜他醒來時,她已經走了。就像是一場夢一樣消失在他的心目中,帶走了他貼身的一塊玉牌,卻留給他無窮的思念。

暖閣外的小院中響起了細碎的腳步聲,秋風中的梧桐彷彿在低訴相思。

慕容秋水坐下來,坐在琴案前,「叮咚」一聲,清音出戶。暖閣的門開了,一個美如幽靈般的白色女人,隨著門外的秋風飄了進來。

——就是她,她果然又出現了。

慕容秋水故意不去看她,可是心弦卻已像琴弦一樣不停的顫動。

——偶然相逢,偶然相聚,聚散之間原本如夢。

因夢,因夢。

她也替自己用桌上的水晶夜光杯,倒了一杯波斯葡萄酒,靜靜的看著他。聽著他彈,聽著他唱。

——人世間萬事萬物,皆因夢而生,因夢而滅,夢如何?

「咚」的一聲,琴弦忽然斷了,琴聲驟絕,滿室寂寞。

過了很久很久,他才抬起頭看看她。

「是你?是你來了。」他說。

「當然是我,當然是我來了。」

「可是我記得你已經走了。」

他說:「我記得你走的時候,好像連一個字都沒有留,一句話都沒有說。」

「既然要走,還有什麼可說。」

慕容秋水好像要把自己的眼睛變成一把刀,直刺入她的心。

「既然已走,又何必要再來。」他問因夢。

「因為一句話。」

「什麼話?」

「我還記得你曾經答應過我,以後只要我有事要來找你,你一定會為我做。」因夢問慕容:「你還記不記得?」

慕容秋水當然記得。

那一次他偶然游西湖,偶然遇見了她,偶然相聚。雖僅一夕,這一夕問卻有情無數夢無數愁無數。

「我記得。」他說:「我對你說過的每一句話,我都記得。」

「你是不是也說過,一個人如果答應了別人一件事,就好像欠下了一筆債?」她問慕容秋水。

「是的。」

「我記得你說過的話,我也相信,所以今天我才會來。」

慕容秋水用刀鋒的眼睛瞪著她:「你今天是要我來還債的?」

她的回答簡單而直接。

「是。」

「你要我怎麼還?」

「我曾經聽說這個世界上最黑暗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一個叫做『雅座』的小屋。」

慕容秋水笑了。

「雅座?雅座怎麼會是黑暗恐怖的地方?有時候我也會到飯館酒樓去,我坐的就是雅座。」他說:「據我所知,雅座通常都是為貴賓貴客準備的地方。」

因夢看著他,看了很久,才輕輕的嘆了口氣。

「你什麼時候開始學會騙人?」她說:「據我所知,像你這樣的貴公子,通常都不屑於騙人的。」

慕容秋水的笑容彷彿已經開始變得有點勉強:「難道你說的雅座還有什麼別的意思?」

她直視著他。

「你應該知道的,在刑部大牢某一個最幽秘陰暗的角落裡,有三兩間很特別的雅室,是特別為了招待像你這樣的大人物請去的貴賓貴客而準備的。」

「哦?」

「我也知道你們特別派到那裡去接待賓客的韋好客先生,實在是好客極了,他接待客人的方法,常常令人連作夢都想不到。」

「哦?」

「據說,有一位已經練成金鐘罩鐵布衫十三太保橫練的江湖好漢,到你們的雅座去作客三天後,出來的時候,想爬到他最喜歡的女人身上都爬不上去。」

慕容秋水嘆了口氣:「看起來你知道的事還真不少。」

他說:「但是我卻不知道,你這次來找我,是想要我把一位貴賓從雅座中請出來呢?還是要我替你把一位貴賓送到雅座里去?」

因夢眼睛立刻又充滿怨毒。

「有一個人現在我還不想要他死,我至少也要讓他再多活兩年七個月一十三天。」

她忽然俯下身握住慕容秋水的手!「你一定要答應我,這一段日子一定要在雅座里好好的款待他,讓他每天都想死,卻又死不了。」

慕容秋水靜靜的看著他面前的這個女人,很仔細的看著她表情中每一個變化,過了很久才問:「這個人是誰?為什麼如此恨他?」他的聲音帶著種很難捕捉到的譏誚之意,淡淡的接著問:「其實你不說我也知道。」

「知道什麼?」

「花錯。」慕容秋水說:「你這麼樣做,當然是為了花錯。」

因夢的手忽然握緊,甚至連指節都已因用力而發白。

「花錯?」她的眼睛直盯著他:「你怎麼會知道花錯?」

慕容秋水臉上忽然露出一種很孩子氣的笑容:「我怎麼會不知道花錯,我從小就是個壞孩子,他甚至比我還壞。我相信這個世界上恐怕再也沒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如果不是為了他那種男人,你怎麼捨得放棄我?」

花錯,男,二十九歲,寬肩、細腰、窄臀。一雙眼睛看起來就好像是碧綠色的,彷彿是翡翠沉入海底時那種顏色,一張臉卻蒼白如雪。

所以有人說他是胡人,是波斯胡賈到中土來販賣珠寶綢緞時所遺下的後代。被他修理過的仇人甚至說他只不過是一個廉價娼妓生下來的雜種。

對於這種種傳說,花錯完全不在乎。可是有一點是讓他不能否認的,他一生下來就錯了。

第一錯,就錯在他根本不應該錯活到這個世界上來。

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誰?他從來也沒有看見過他們,甚至連他們的姓名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認識的第一個人就是他的乾媽。

那時候他不到三歲。

第二錯,是錯在他根本就應該有這麼樣的一個乾媽。

他的乾媽,長大,白皙,冶艷,明媚,雙腿修長,雙眼明亮。是一個江淮鹽運道的遺孀,所以也就順理成章的成了一個家資巨萬的寡婦。據說她每天吃的菜單里,都有一味是炒金絲雀的舌。

花錯從來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會被這家人收養的?他只知道他在十四歲的時候,就已經不是個小孩了。

以後他錯得更多,愈錯愈深,對女人卻愈來愈有經驗。

到了他十七歲的時候,已經是一個非常有名的浪子。

一個浪子的聲名,常常都會換取到很多極不平凡的經驗。

一個有名的浪子所累積到的經驗,能夠換取到的代價就不是別人所能想像得到的了。

所以花錯在未滿二十歲之前,就已經成為江湖中所有富孀貴婦和一些寂寞的名女人們追逐的對象。

所以花錯越來越錯,因為他身不由己。

金錢、名望、享受、情慾,他都可以抗拒。可是如果有人要用一種很隱秘的武功絕技來交換他的服務,他就傻了。

尤其是刀法。

他從小就喜歡刀,也許是因為刀和他生活的階級層次是密切相關的。

花錯從小就希望他的掌中能夠握有一柄無堅不摧天下無雙的快刀。

花錯最錯的就是這一點,因為世上根本就沒有一把這麼樣的刀。

——「無敵」這兩個字根本就不存在,那隻不過是某些自大狂妄的人,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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