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覓母:新的複製基因

行文至此,我還沒有對人類作過殊為詳盡的論述,儘管我也並非故意迴避這個論題。我之所以使用「生存機器」這個詞,部分原因是由於,「動物」的範圍不包括植物,而且在某些人的心目中也不包括人類。我所提出的一些論點應該說確實適用於一切在進化歷程中形成的生物。如果有必要把某一物種排除在外,那肯定是因為存在某些充分的具體理由。我們說我們這個物種是獨特的,有沒有充分理由呢?我認為是有的。

總而言之,我們人類的獨特之處,主要可以歸結為一個詞:「文化」,我是作為一個科學工作者使用這個字眼的,它並不帶有通常的那種勢利的含義。文化的傳播有一點和遺傳相類似,即它能導致某種形式的進化,儘管從根本上說,這種傳播是有節制的。喬叟(Geoffrey Chaucer)不能夠和一個現代英國人進行交談,儘管他們之間有大約二十代英國人把他們連結在一起,而其中每代人都能和其上一代或下一代的人交談:就像兒子同父親說話一樣,能夠彼此了解。語言看來是通過非遺傳的途徑「進化」的,而且其速率比遺傳進化快幾個數量級。

文化傳播並不為人類所獨有。就我所知,詹金斯(P.F.Jenkins)最近提供的例子最好不過地說明了除人類之外的這種情況。紐西蘭附近一些海島上棲息著一種叫黑背鷗的鳥。它們善於歌唱。在他進行工作的那個島上,這些鳥經常唱的歌是大約九支曲調完全不同的歌曲。任何一隻雄鳥只能唱這些歌曲中的一支或少數幾支。這些雄鳥可以按鳥語的不同分為幾個群體。譬如說,由八隻相互毗鄰的雄鳥組成的一個群體,它們唱的是一首可以稱為CC調的特殊歌曲。其他鳥語群體的鳥唱的是不同的歌曲。有時一個鳥語群體的成員都會唱的歌曲不止一首。詹金斯對父子兩代所唱的歌曲進行了比較之後,發現歌的曲式是不遺傳的。年輕的雄鳥往往能夠通過模仿將鄰近地盤的小鳥的歌曲學過來。這種情況和我們人類學習語言一樣,詹金斯在那兒的大部分時間裡,島上的歌曲有固定的幾首,它們構成一個「歌庫」(song pool)。每一隻年輕的雄鳥都可以從這個歌庫裡選用一兩首作為自己演唱的歌曲。詹金斯有時碰巧很走運,他目睹耳聞過這些小鳥是如何「發明」一首新歌的,這種新歌是由於它們模仿老歌時的差錯而形成。他寫道,「我通過觀察發現,新歌的產生是由於音調高低的改變、音調的重複、一些音調的省略以及其他歌曲的一些片斷的組合等各種原因——新曲調的歌是突然出現的,它在幾年之內可以穩定不變。而且,若干例子表明,這種新曲調的歌可以準確無誤地傳給新一代的歌手,從而形成唱相同歌曲的顯明一致的新群體。」詹金斯把這種新歌的起源稱作「文化突變」(cultural mutations)。

黑背鷗的歌曲確實是通過非遺傳途徑進化的。有關鳥類和猴子的文化進化還可以舉一些其他的例子,但它們都不過是趣聞而已。只有我們自己的物種才能真正表明文化進化的實質。語言僅僅是許多例子中的一個罷了。時裝、飲食習慣、儀式和風俗、藝術和建築、工程和技術等,所有這一切在歷史的長河中不斷在進化,其方式看起來好像是高速度的遺傳進化,但實際上卻與遺傳進化無關。不過,和遺傳進化一樣,這種變化可能是漸進的。在某種意義上說,現代科學事實上比古代科學優越,這是有其道理的,隨著時間一個世紀一個世紀地流逝,我們對宇宙的認識不斷改變,而且逐步加深。我們應當承認,目前科技不斷取得突破的局面只能追溯到文藝復興時期,在文藝復興以前是一個蒙昧的停滯不前的時期。在這個時期裡,歐洲科學文化靜止在希臘人所達到的水平上。但正像我們在第五章裡所看到的那樣,遺傳進化也能以存在於一種穩定狀態同另一種穩定狀態之間的那一連串的突發現象而取得進展。

經常有人提到文化進化與遺傳進化之間的相似之處,但有時過分渲染,使之帶有完全不必要的神秘色彩。波珀爵士(Sir Karl Popper)專門闡明了科學進步與通過自然選擇的遺傳進化之間的相似之處。我甚至打算對諸如遺傳學家卡瓦利—斯福爾澤(L.L.Cavalli-Sforza)、人類學家克洛克(F.T.Cloak)和人性學家卡倫(J.M.Cullen)等人正在探討的各個方面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我的一些熱心的達爾文主義者同行對人類行為進行了解釋,但我作為一個同樣是熱心的達爾文主義者,對他們的解釋感到並不滿意。他們試圖在人類文明的各種屬性中尋找「生物學上的優越性」。例如,部落的宗教信仰一向被認為是旨在鞏固群體特徵的一種手法,它對成群出獵的物種特別有用,因為這種物種的個體依靠集體力量去捕捉大的、跑得快的動物。以進化論作為先人之見形成的這些理論常常含有群體選擇的性質,不過我們可以根據正統的基因選擇觀點來重新說明這些理論。在過去的幾百萬年中,人類很可能大部分時間生活在有親緣關係的小規模群體中。親屬選擇和有利於相互利他行為的選擇很可能對人類的基因發生過作用,從而形成了我們的許多基本的心理特徵和傾向。這些想法就其本身而言好像是言之成理的,但我總認為它們還不足以解釋諸如文化、文化進化以及世界各地人類各種文化之間的巨大差異等這些深刻的、難以解決的問題。它們無法解釋特恩布爾(ColinTunlbull)描繪的烏干達的艾克(Ik of Uganda)那種極端的自私性或米德(Margaret Mead)的阿拉佩什(Arapesh)那種溫情脈脈的利他主義。我認為,我們必須再度求助於基本原則,重新進行解釋。我要提出的論點是,要想了解現代人類的進化,我們必須首先把基因拋開,不把它作為我們的進化理論的唯一根據。前面幾章既然出自我的手筆,而現在我又提出這樣的論點似乎使人覺得有點意外。我是個達爾文主義的熱情支持者,但我認為達爾文主義的內容異常廣泛,不應局限於基因這樣一個狹窄的範圍內。在我的論點裡,基因只是起到類比的作用,僅此而已。

那麼基因到底有什麼地方是如此異乎尋常的?我們說,它們是複製基因。在人類可及的宇宙裡,物理定律應該是無處不適用的。有沒有這樣一些生物學的原理,它們可能也具有相似的普遍適用的性質?當宇航員飛到遙遠的星球去尋找生命時,他們可能發現一些我們難以想像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但在一切形式的生命中——不管這些生命出現在哪裡,也不管這些生命的化學基礎是什麼——有沒有任何物質是共同一致的?如果說以硅而不是以碳,或以氨而不是以水,為其化學基礎的生命形式存在的話,如果說發現一些生物在零下一百℃就燙死,如果說發現一種生命形式完全沒有化學結構而只有一些電子混響電路的話,那麼,還有沒有對一切形式的生命普遍適用的原則?顯而易見,我是不知道的。不過,如果非要我打賭不可的話,我會將賭注押在這樣一條基本原則上,即一切生命都通過複製實體的差別性生存而進化的定律。基因,即DNA分子,正好就是我們這個星球上普遍存在的複製實體。也可能還有其他實體。如果有的話,只要符合某些其他條件,它們幾乎不可避免地要成為一種進化過程的基礎。

但是難道我們一定要到遙遠的世界去才能找到其他種類的複製基因,以及其他種類的、隨之而來的進化現象嗎?我認為就在我們這個星球上,最近出現了一種新型的複製基因。它就在我們眼前,不過它還在幼年時代,還在它的原始湯裡笨拙地漂流。但它正在推動進化的進程。速度之快已為原來的基因所望塵莫及。

這種新湯就是人類文化的湯。我們需要為這個新的複製基因取一個名字。這個名字要能表達作為一種文化傳播單位或模仿單位的概念。「Mimeme」這個詞出自一個恰當的希臘詞詞根,但我希望有一個單音節的詞,聽上去有點像「gene」(基因)。如果我把「mimeme」這個詞縮短成為meme(覓母),切望我的古典派朋友們多加包涵。我們既可以認為meme與「memory」(記憶)有關,也可以認為與法語Meme(同樣的)有關,如果這樣能使某些人感到一點慰藉的話。這個詞念起來應與「cream」合韻。

調子、概念、妙句、時裝、制鍋或建造拱廊的方式等都是覓母。正如基因通過精子或卵子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從而在基因庫中進行繁殖一樣,覓母通過從廣義上說可以稱為模仿的過程從一個腦子轉到另一個腦子,從而在覓母庫中進行繁殖。一個科學家如果聽到或看到一個精採的觀點,他把這一觀點傳達給他的同事和學生。他寫文章或講學時也提及這個觀點。如果這個觀點得以傳播,我們就可以說這個觀點正在進行繁殖,從一些人的腦子散佈到另一些人的腦子。正如我的同事漢弗萊(N.K.Humphrey)對本章一份初稿的內容進行概括時精闢地指出,「——覓母應該看成是一種有生命力的結構,這不僅僅是比喻的說法,而是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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