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2

第三部分這還是我第一次呼她

去白夜酒吧的第二天我就回家住了。和苗苗仍然每天都見面,晚上九點我準時去六中門口接她下課,然後一起去吃飯(我在家裡已經吃過一頓)。吃完飯我送苗苗回東文,就像岳子清在家的時候一樣,我不上樓,送完苗苗我再獨自打車回家。

一天我去接苗苗,沒有接到,往她家裡打電話,也沒有人接,於是我去旁邊的電話亭里呼了苗苗。我用導演寄來的那筆錢給自己和苗苗分別配了一個尋呼機,這還是我第一次呼她。不久苗苗就回了電話,告訴我他們今天沒有課,她出去玩了。我問她和誰在一起?苗苗說和王雪梅。

我說:「你們在哪裡啊?我要見你。」

苗苗說:「不是昨天剛見過嗎?隔一天行不行?明天行不行?」

我說:「不行,我今天一定要見到你,你們在哪裡啊?我馬上打車過來。」

苗苗說:「你這個人怎麼這樣啊?」

突然之間我覺得非常的無助,覺得我和苗苗之間只有一根電話線相連,如果她把電話掛斷了,一切就全完了。因此儘管我很激動,卻努力控制著自己,沒有說任何過分的話。我只是一再要求和她見面,要麼苗苗過來,要麼我過去,實在不行我也可以去她家樓下等。我覺得今天晚上如果見不到苗苗當真就過不下去了。

我聲音顫抖著說:「我只求見你一面,我也知道,我們的關係出了問題,再也不能這樣下去了,我只求再見你一面,把事情說清楚,然後就做朋友……」

苗苗顯得很不耐煩,但最後還是答應了,也許我的央求起了作用,也許,是我說以後我們就做朋友了,她才同意見面的。誰知道呢?也許苗苗早就想結束她和我的關係了。

半小時後,在城市獵人我見到了苗苗。看見她後,我心裡馬上就踏實了,也不覺得有什麼話要說。我自己也很納悶,沒見到她以前我覺得有千言萬語,看見她後又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苗苗仍然在生氣,臉拉得很長,一絲笑容都沒有,她對我說:「有什麼話你就說吧。」

我說:「也沒有什麼好說的,就是想看見你。」

和以前一樣,我要了啤酒,苗苗要了一壺珍珠奶茶,我們相對啜飲起來。既然我已經說過了,這次見面後彼此就做朋友了,此刻自然不能變卦,在此前提下我們討論起兩人的關係。基本上是我在說,苗苗面無表情地聽著。我首先做了自我批評,說自己在感情上如何的自私,如何的控制不了情緒,我們的關係的確有很大的問題,再也不能這樣繼續下去了……

我一面說,一面很注意地觀察苗苗,只見一滴眼淚從她的眼角流了下來,慢慢地經過面頰。苗苗任其流淌,並沒有試圖擦掉它。這滴眼淚足以證明她是愛我的,對我依依不捨。苗苗並沒有說:「我們不要分手吧!」但即使如此,我已經獲得了必要的力量,覺得自己越來越鎮定了。

我說:「我們得分手,再不能這樣繼續下去了,那樣對誰都沒有好處。」又說:「分手以後我們還是朋友,你可以來找我玩,就像我們沒有談戀愛以前那樣。」

苗苗默默地流淚,過了一會兒她隔著桌子把手伸過來,苗苗抓著我的手,輕輕地搓揉著。我雙手握拳,苗苗的手包在我的手外面,她手小,包裹不住,移來移去的,就像是生怕把我的手露出來一樣。

談完後走出城市獵人,經外面的風一吹,我頓時覺得輕鬆了許多。我開始體會出分手的好處來,覺得和苗苗分手並不是不可想像的,我還是可以接受的。

苗苗挽著我,身體緊緊地貼著我的一側,她已經很久沒有對我這麼親熱了。然後我們打車,送苗苗回東文,在苗苗家的樓下我們道別,苗苗過來擁抱了我,並在我的嘴唇上吻了一下,這一儀式也荒廢多時了。之後她就上樓去了,我轉身向後,慢慢地步出東文。

快走到學校門口的時候,我想起有一本書落在苗苗家了。這本書我看了一半,本來是準備留在苗苗家繼續讀的,現在既然已經分手以後就沒有機會了,我得把書拿回來。於是我轉身,再次穿過東文校園返回苗苗家。我上樓敲門,苗苗打開門,看見是我顯得有些吃驚,她肯定認為我變卦了,改變主意不想分手了。

我並不想給她這樣的感覺,於是說道:「我來拿書,我正在看的那本書,在你房間的桌子上。」

我沒有進房間,站在客廳靠門口的地方,等苗苗去房間里拿書。她進去拿書的時候,我體會了一下這套房子里的氣氛,覺得已經大不一樣了,房子里響徹著音樂,是王菲的那盤磁帶,苗苗將音量開到了最大,廚房水池上方的水龍頭正開著,自來水嘩嘩直流,我敲門以前,苗苗正在洗涮什麼。地板濕漉漉的,顯然剛剛拖過。門邊的走道上放著一隻大號垃圾袋,鼓囊囊的,也已經裝了一大半。

這才幾分鐘啊?我走到東文門口再走回來,最多不過六七分鐘,苗苗真是夠麻利的,幾乎都有點急不可待了。想必我們在樓下分手後,她便狂奔上樓,打開音樂以及房間里所有的燈,然後就開始幹活。我住在她家的那幾天里,苗苗從來沒有收拾過房間,那時候她很懶,也很無所謂。而現在,看這架勢,苗苗是準備開始新的生活了。

她取來書,遞給我,我接過,再次離開時我們沒有擁抱和接吻,苗苗也沒有留我再坐坐的意思。她面無表情地把書往我的手裡一塞,就進廚房幹活去了,就像是如果她多說一句,我就會賴著不走似的。於是我也什麼都沒說,拿著書就走了。我的確是來取這本書的。

第二次下樓,穿過東文校園向大門走去,我的心情和第一次離開時相比已經有了變化,再也感覺不到那份輕鬆了。經過籃球場的時候我照例轉頭看了看苗苗家的窗口,燈光映出,顯然苗苗還在忙活。我在想,幸虧我拿走了這本書,不然的話沒準就被她當成垃圾扔掉了。苗苗挑燈夜戰,收拾房間,就是為了把我的痕迹徹底清除乾淨。王菲的歌唱在我的耳邊餘音繚繞、迴旋不已,使我意識到,它正是苗苗的力量所在,是她力量的源泉,在那如泣如訴的歌聲伴奏下苗苗變得堅強無比,和我分手不過是小事一樁。也難怪,這些歌都是她和李彬一塊兒聽過的。

第三部分我覺得自己已性慾全無

第二天,我心情自然很差,但也還說得過去,我的整個狀態有點懵懵懂懂的。在電腦上敲了幾行字,讀了幾頁書,聽了一會兒苗苗送給我的那盤王菲的磁帶(我想苗苗也在聽),一天就這麼過去了。這一天里,我和苗苗沒有任何聯繫,也沒有對方的消息,自從我們在一起以後,這還是第一次(閉關的那幾天除外)。我知道苗苗晚上會去上英語課,但我剋制住了自己,沒有跑到六中門口去等她。我反覆告誡自己說:「現在,我們只是一般的朋友了。」總之,我的表現還是不錯的,有著必要的平靜、鎮定和現實感。

直到第三天下午,苗苗才給我打了一個電話。她並沒有和好的意思,只是問候我一下,我將此理解為一種禮貌,雖然很激動但還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緒。

我對她說:「我很好,你呢?」

我們簡單地交談了幾句,苗苗就掛斷了電話。

自此以後,每天下午或者傍晚,苗苗就會給我打一個電話,一連三天都是這樣。

在電話里我對她說:「什麼時候我們出去玩啊?」

苗苗說:「好啊好啊,哪天沒課我就過去找你。」

三天以後是星期六,中午苗苗就把電話打過來了,她說:「我想去找你玩。」

我自然是求之不得,滿口答應。經過幾天的調整,我已經有些想通了,我覺得我們之間並沒有真斷,苗苗每天都打一個電話來,如果僅僅是朋友是不至於這樣的。她的心思和我一樣,想和好,當然這需要時間。我們約好在新街口的金鷹商廈門口見面,然後去東郊轉轉。

我先到,等了一會兒就看見苗苗從人群中笑吟吟地擠了過來。她穿著一件淺黃色的風衣,風吹起衣服的下擺。此時已是十二月初了,天氣變得異常寒冷,我覺得苗苗穿得過於單薄,如果去郊外風會更大。於是我建議先去金鷹裡面給她買幾件過冬的衣服,然後再說。

苗苗給我打電話的時候大約十二點多,在金鷹門口見面時已經快三點了,我們在金鷹裡面逛了兩個多小時,幾乎每一層樓的每一截櫃檯都逛到了。我牽著苗苗的手,在電梯履帶上上上下下了好幾次,最後苗苗選中了一件白色的半長羽絨服和一雙也是白色的皮鞋。羽絨服很輕薄,比苗苗身上的那件呢子風衣厚不了多少,但是新款,苗苗毫不猶豫地就買了下來。從試衣間里出來時她顯得容光煥發,羽絨服再也沒有脫下來,換下的風衣被捲成一卷放進了紙袋中。皮鞋也一樣,苗苗穿上後再也沒有脫下,鞋盒裡裝的是換下來的平底鞋。

從金鷹出來,外面已是昏黃一片,寒風蕭瑟,這時去東郊已經太晚了。於是我們打了一輛車,去了新華二村。

我的身上只剩下兩三百塊錢,我計畫好好地請苗苗吃一頓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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