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到他那天我穿著黑色的平跟小皮鞋,純白的筒襪,只到膝蓋以上的半身短裙,還有一件超短式的牛仔外套,剛剛洗過的濕漉漉的頭髮披在肩上,那年我十二歲,稚嫩的像孩子手裡的棒棒糖。

……

我生命里最冠冕堂皇的25年時光,就這樣在我的不斷離開里一閃而過。

三歲那年的第一次搬家,我還會拉著媽媽的衣角,用眼淚反抗這種在我眼裡無謂的出走生活,但是從第二次開始我就學會了順從,我知道我的眼淚抵不上媽媽和爸爸要追求的理想。我不理解為什麼爸爸媽媽就不能都留在一個城市生活,為什麼他們各自合適的條件和夢想總是在不同的城市發芽。後來我才知道他們當時是在做我出生的那個八十年代最流行的一個動作——下海!

媽媽是個在男人眼裡典型的女強人,所以她要在爸爸奮鬥的同時自己也奮鬥,對媽媽而言,我是她的死穴,她不能離開我,所以她無論去哪裡都要把我帶上。

三歲的時候我跟著她從西雙版納到了南京,六歲的時候再次回到西雙版納,這樣一過就是六年,我以為從此西雙版納會順利地把我以後的日子鋪墊開,再也不會離開我,直到有一天我多了一個大我兩歲的哥哥。

我後來一直會回想起我十二歲那年的那一天,一個哭紅了眼睛的女人,旁邊站著一個比我高了一個頭的男孩子。那個女人就這樣對著我媽媽一直一直哭,媽媽一直面無表情。

那女人一邊哭一邊說:「活了這麼多年,我竟然不知道他在外面還有個女人。」這個時候我走了進去,那女人見了我哭聲更大了,「還有了孩子,都這麼大了。」

我媽媽對她說:「我們是領了結婚證的!」這是我那天聽到的媽媽說的唯一的一句話。

然後那女人就拉過了那個男孩子,說:「可是我們的兒子已經十四歲了啊。」

我媽媽便不再說話了。

第二天媽媽便開始收拾行李了。我也明白,這次我也是一定要走的,但是我不能明白為什麼那個男孩比我大兩歲就該我和媽媽離開,一張結婚證和兩歲的差距到底哪個分量更重?但比這更叫我困惑的是,這個時候爸爸去了哪裡!

這次的離開是最叫我刻骨銘心的,因為傷悲,也因為措手不及。

關於我要離開西雙版納的消息我只告訴了蔡雲河一個人,甚至走春我都沒告訴。

蔡雲河當時還是一副童里童氣的腔調,他對我說:「沒關係,小一,我會告訴走春的,我們以後會去看你的。」

蔡雲河不知道,他說的「我們」兩個字叫我心裡生生地孤寂了好幾年。

整整十三年過去了,我跟著媽媽從四川到了南京,再到天津,然後到青島,再到武漢,然後又是無錫。這些不停變換的城市讓我的生活與時間脫節,天津、青島和武漢只是短暫地停留,而我難以擺脫對西雙版納和南京的想念,也擺脫不了對無錫的依賴。因為西雙版納有蔡雲河和走春,南京有張想,而無錫有連秋、阿可和程然。對了,無錫還有凌點點,凌點點自從認識我之後就到處告訴朋友們,他開始啟用新名:一點。

我怎麼能夠想到十三年後,我再次見到了他,這個讓我承受十三年離別生活的男人突然再次出現在我面前,那個時候我沒有想到會和他糾纏不清,可是這糾纏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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