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部 第十九章 為離開前想到我的那個人做點事

天氣漸漸有入秋的味道了。

學校也開學有一段時間了。

欣辛的婚期漸漸近了,她已經不來店裡了,基本上店裡最多的時候是我一個人在。

這天,店裡來了一個客人,竟是瀾清。

瀾清進來之後站在門口看了我好一會,非常的不友好。我本不想招呼她,但是一想到陳蒼,我還是招呼了她。

我說:「進來吧!有什麼事進來說。」

瀾清進來了,直接就坐在了沙發上。

我看得出來,她在生氣,但是她又強壓著自己不要對我動氣,所以她遲遲沒有開口跟我說話。

我給她倒了杯水,說:「你有什麼就直說吧!」

她瞪了瞪我,然後把臉轉到一邊,沒有看我,說:「你能離開這裡嗎?走的越遠越好!」

我無所謂地笑笑,說:「你是為三少來的?」

她又瞪了我一眼,說:「看來你是清楚的,你已經害了那麼多人了,就不要連三少也一起害了好不好?我不想看到他現在每天都那麼難過的樣子,他以前一直很開心,過的很好,你為什麼要插進來?」

果然是為了三少來的,她進門的時候我就有預感,她該是為了三少來的。

她看著我,等我的回答,我不是沒想過要走,可是,不是走就能解決的。

我說:「慢慢會好的!如果我走有用,我早就走了。」

「你這是自私你知道嗎?你不走是因為你自私!」瀾清氣憤地說。

沒錯,我是自私,所以我沒走,我要先讓自己能活下來,然後再去考慮別人。但是對於三少,我沒有自私過,我不能再傷他一次,不能再像三年前一樣再離開一次,我希望他在我的身邊慢慢好起來,慢慢將我忘記,然後才能真正的開心。

可是瀾清不懂。

瀾清接著說:「你走了,他就會接受別人,時間和新的感情會叫他慢慢開心起來,我真不懂你想幹什麼!」

我嘆了口氣,說:「你和三少同學該三年了吧!這三年里他接受過你嗎?或者接受過別人嗎?不是我不走,而是我走也沒用,你懂嗎?」

瀾清一聽,似乎更加氣憤了,她說:「不是他不接受我,而是你忽然出現了,要不是你忽然出現,他會接受我的!」

我無話好說了。

瀾清又問我:「你到底離開不離開?」

我說:「我心裡明白,知道該怎麼做。你就放心吧!好好照顧三少。」

過了一會,瀾清忽然態度緩和了很多,皺著眉,對我說:「就算我求你了,好不好?你離開好不好?你離開了大家都好過!你走吧,你走了以後我們之前的事一筆勾銷,就算我欠你的,好不好?」

瀾清說這話,叫我心裡像針扎一樣的難受。我真的叫大家這麼痛苦嗎?我真的該離開嗎?可是我為什麼要離開?我離開又能有什麼用?

我無奈地對瀾清說:「我會考慮你的話的。就算走,也不能就這麼走了,我會處理好所有的事然後再離開。」

瀾清很不相信卻也無可奈何地看了看我,什麼也沒說,離開了。

我忽然很理解瀾清的這個做法,她一定是對三少無計可施才會想到我,她為了三少不惜求我,求我這個她恨之入骨的人,可見她對三少也是用情很深的。我不能怪她。

可是我真的不甘離開,我也知道即使離開也於事無補,只會叫三少更加惦記我。但是這些天三少並未來找我,我想除了開學忙一些,他也許是在給我們彼此空間,也許是想先鎮定自己。無論如何,我都知道,現在的三少不會說放手就放手的,他是個執著到固執的人。我希望有足夠的時間給他,然後像我一樣學著遺忘。

這個晚上,我在店裡坐到好晚,獃獃地不知道要想什麼,事實上什麼也沒想明白。

我回去的時候月亮已經升了起來,只是因為路燈太過明亮,顯不出月亮的光來。

到了家門口,我停住了腳步。門口有個人,踱來踱去,像是還抽著煙,卻又看的不是很真切。

那人忽然也看見了我,扔掉了手裡的煙頭,用腳踩了踩,看著我,沒說話。

此時我才認出來,原來竟是阿軒。

我走上前,他尷尬地對我笑笑,說:「你回來了。」

我忽然想起之前他拿著雜誌站在門外等我模樣,與今日又大不同起來。

我點點頭,開了門,阿軒一閃身便進了屋。

開了燈我才看清他的樣子,憔悴了很多,連鬍子都長起來了,臉色也不好,人也瘦了一圈,身上還有很多煙味。

我很詫異他怎麼會這樣。他忽然說:「給我杯水吧!」

我倒了杯水給他,他一口氣就喝完了。

我坐下來,問他:「發生什麼事了?」

阿軒搓著手,說:「我遇到了一點麻煩……我要走了,這次是遠遠地走,可能不會再回來了,所以,我來看看你。」

看得出來,他一定出現了什麼重要的事,但是,他在這個時候還能想得到來看我嗎?我在感動的時候也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我說:「有什麼我可以幫你的嗎?」

阿軒看了看我,眼睛眨巴眨巴地閃爍了好幾次,終於說:「借我點錢吧!我現在狀況很糟,我不能回家,我不能見我的朋友們,只有你,別人不知道我還有你這個朋友。」

我說:「借錢給你沒問題。但是,你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阿軒搖搖頭,說:「不關我的事,我是被冤枉的,被栽贓的,真的不關我的事。」

我說:「既然不關你的事,你幹嘛走?你跟警察說清楚,跟法院說清楚啊。」

「說不清楚了,沒用的,說不清楚了,所有的證據都對我不利,都是他們事先準備好的套要我鑽的。如果法庭判下來,估計我的十來年就要在監獄裡過了。我不願意,我不能眼看著我最好的年華就這麼沒了。」阿軒沮喪地說。

我不相信沒有辦法了,我說:「需要多少錢,我幫你,不是你的錯怎麼可能就治了你的罪了呢?沒有說理的地方了嗎?」

阿軒無望般看真我,他的眼睛裡再沒有了以往的神采,他說:「現在法律是講證據的,有的人正好就抓住了法律的這一點,之前人家什麼都想的清清楚楚了,我沒有辦法的。」

「到底是什麼事?你到是說啊?」我著急地問。

阿軒看了看我,說:「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我們單位有個領導貪污了二十萬,他怕被查出來,之前做了手腳,現在說那錢是我貪污的。」

我心裡鬆了一口氣,在我的概念里,貪污二十萬實在不算什麼。

我說:「這至於你成了現在這樣子嗎?不就二十萬嗎?再說了,你又沒拿,他們從你這找不到那二十萬,還怎麼治你的罪?」

阿軒嘆了口氣,說:「哎!你不懂了,個人貪污十萬以上的話就可以判十年或十年以上的刑期了,嚴重的還有可能死刑。而我現在交不出那二十萬,他們還覺得我不配合。」

「那怎麼辦?你真就這麼走了?」我問。

「不然怎麼辦?能躲就躲吧!反正我也拿不出那二十萬。我也不想讓家裡為我擔心。」阿軒說。

「那你走就是辦法了?萬一通緝你,你家裡人不一樣要擔心?」我說。

阿軒不說話了。

過了一會,我問:「如果你能交出那二十萬,會怎麼處理?」

阿軒說:「我也不清楚,不過可以說成是挪用公款,並且沒有用在自己身上,應該情節不嚴重。那個領導雖說是找個替罪羊,但是如果我交了二十萬,他應該也會為我說情想辦法的,不會想這件事鬧的太大。但問題是,我根本沒有那麼多錢。」

我看著阿軒,斬釘截鐵地說:「我有!我給你二十萬,你回去,不要走,把這事解決了。」

阿軒吃驚地看著我。我說:「你不要問我錢是哪裡來的,你只管拿回去用好了,又不是不要你還,以後你發財了慢慢還我就是了。」

阿軒還是搖搖頭,說:「算了,我怎麼能要你的錢,你也不容易!」

我一瞪他,說:「你說的這叫什麼話啊?你現在不要我的錢,你想怎麼辦啊?你自己浪跡天涯去啊?世界就這麼大,你到哪了不能把你找出來?你以為有你落腳的地方嗎?就這麼定了,你要是覺得以後還我二十萬你心裡不舒服你就多還點,我又不嫌多。」

阿軒經我這麼一說,不再反對了。

我對阿軒笑笑,說:「今晚在這好好睡一覺,明天回去好好把這事處理了,一切都會好的!」

阿軒也笑了,他拉住了我的手,說:「江暖,真沒想到,最後能幫我的,竟然是你。我只不過是想來跟你道別,我不想以後都見不到你。」

我抽回了我的手,拍了拍他,說:「不要想那麼多了,你還能想到要來和我道別,那我幫了這個忙也是應該的。今晚你睡我房間,我睡子燕房間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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