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世達賴倉央嘉措和他的情詩

六世達賴倉央嘉措(一六八三——一七四五)(?),是西藏歷史上著名的人物。出生在門隅拉沃宇松地方,從小資質靈,曾拜五世班禪為師,落髮受戒,取法名為羅桑仁青倉央嘉措。後被迎至布達拉宮,在著名學者桑傑嘉措的直接培養下,學習天文歷算、醫學及文學等,對詩的造詣很深。二十五歲時,作為上層統治階級爭權奪利犧牲品的倉央嘉措,開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活。先後周遊了青海、甘肅、蒙古、四川、衛藏、印度、尼泊爾等地。曾當過乞丐,送過屍體,生活極為艱苦。由於接觸過廣大的人民群眾,有豐富的生活實踐,從而寫出了優美動人的《倉央嘉措情歌》。一說倉央嘉措被解往北京途中遭害,所寫作品為二十五歲以前的東西。

《倉央嘉措情歌》

倉央嘉措(1683—1706)是藏族最著名的詩人之一。他所寫的詩歌馳名中外,不但在藏族文學史上有重要地位,在藏族人民中產生了廣泛深遠的影響,而且在世界詩壇上也是引人注目的一朵奇花異葩,引起了不少學者的研究興趣。藏文原著有的以手抄本問世,有的以木刻版印出,有的以口頭形式流傳。足見藏族人民喜愛之深;漢文譯本公開發表和出版者至少有十種,或用整齊的五言或七言,或用生動活潑的自由詩,受到國內各族人民的歡迎;英文譯本於1980年出版,于道泉教授於藏文原詩下注以漢意,又譯為漢文和英文。漢譯文字斟句酌、精心推敲,忠實準確並保持原詩風姿,再加上趙元任博士的國際音標註音,樹立了科學地記錄整理和翻譯藏族文學作品的典範。

倉央嘉措在藏族詩歌上的貢獻是巨大的,開創了新的詩風,永遠值得紀念和尊敬。

一、書名和版本

《倉央嘉措情歌》(以下簡稱《情歌》),按藏文原書名應譯為《倉央嘉措詩歌》。因其內容多屬愛情之作,所以一般都澤成「情歌」了。有人把它解釋成宗教詩,還有人解釋為政治詩。

《情歌》,一般都認定是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所作。但是,也有人認為不是倉央嘉措所作,而是別有用心的人為陷害他而偽造的。還有人認為,情歌不一定全是倉央嘉措的作品,有些可能是倉央嘉措所寫,有些則可能是採錄的民歌。對此,目前尚無充分的材料可茲考證。這裡我們按藏族的一般說法,認為它是倉央嘉措的作品。

據目前所知,集錄成冊的《情歌》,有拉薩梵式木刻本五十七首,于道泉教授藏、漢英對照本六十二首,西藏自治區文化局本六十六首,青海民族出版社本七十四首,還有一本四百四十多首的藏文手抄本。另有人說有一千多首,但沒見到過。看來還是以七十首左右較為可信。

二、作者生平

倉央嘉措,生於西藏南部門域地區納卧宇松地方的鄔堅嶺。父親扎喜丹增,母親才旺拉莫,是世代信奉寧瑪派佛教的家庭。倉央嘉措出生時,恰逢五世達賴脫緇不久,西藏地區政治鬥爭的形勢錯綜複雜,他從小就被當時西藏地方的執政者桑吉嘉措指認為五世達賴的「轉世靈童」。1697年,倉央嘉措十五歲,在朗卡子縣,以五世班禪羅桑益西為師?S發受戒,取法名羅桑仁欽倉央嘉措。同年,於拉薩布達拉宮舉行坐床典禮,成為六世達賴喇嘛。在此之前,倉央嘉措都是生活在民間,過著自由自在的普通人的生活。雖然家中世代信奉寧瑪派(或稱紅教)佛教,但這派教規並不禁止僧徒娶妻生子。再如當時藏族民間的愛情生活比較自由,所以,使白央嘉措形成了愛情方面的自由思想。但是,後來他被指認為達賴喇嘛,而達賴所屬格魯派(或稱黃教)佛教則嚴禁僧徒結婚成家、接近婦女。何況身為達賴喇嘛,就更要以身作則了。這便和他原來的思想認識產生了矛盾,使他難於接受這種極端禁欲主義的清規戒律,因此,他不顧來自各方的責難,衝破重重阻礙,變裝易名,經常於深夜前往拉薩城中,混跡於「茶坊酒肆」,做出了許多違反教規的「風流韻事」。而這些事情,恰恰被對立面所利用,使年輕的倉央嘉措成為西藏地區政治鬥爭的犧牲品,1706年在被欽使迎往北京的途中,逝世於青海湖濱。

關於倉央嘉措的最後結局,尚有各種不同的說法。一種傳說講:倉央嘉措帶著手銬腳鐐隨欽使走到青海扎西期地方時,即以神通脫身,往五台山山洞中修法。一天,忽然來了一位姑娘,送他一幅觀音畫像。他把像掛在壁上,便念「安像咒」,這時姑娘忽然離地而起,冉冉走人像中,那像隨即說道:「不必再念,我已到像中來了!」他才醒悟姑娘即是觀音化身。因此,那幅畫像被稱為「說過話的像」,他修法的山洞被稱為「觀音洞」。後來,他從五台山到了蒙古阿拉善旗,給一戶人一家放羊,有許多羊被狼吃了,主人對他大加申斥,他便去把吃拗狼找來,對主人說:「羊是它們吃的,請向它們理論吧!」主人大奇,才知他是有來歷的人。另在十三世達賴喇嘛:傳中記有:「十三世達賴到五台山朝佛時,曾親去倉央嘉措閉關靜修的寺廟參觀」等文字;還有說他被軟禁在五台山的。說明去五台山之說頗為流行。

關於倉央嘉措未死於赴京途中的說法,以蒙古喇嘛阿旺多吉所著《倉央嘉措秘史》最為詳盡。《秘史》中講:倉央嘉措被欽使解至青海的堆如錯納時,皇帝聖旨到,斥欽使辦事不周說:「爾等將大師迎至內地,安置何處?如何供養?」因之欽使懼罪,乃暗放倉央嘉措子身過去。之後,倉央嘉措經安多、康區,前往四川峨眉山,受到寺中僧眾熱情款待。然後返回藏區,經理塘、巴塘而到拉薩。又往山南朝拜桑耶、昌珠等寺廟。不料為拉藏汗所知,派人捉獲,於解往拉薩途中脫逃,乃遠遊尼泊爾和印度,復經聶拉木、定日、門域、工布、塔布返回拉薩。被人認出,因此存身不住,乃遠走高飛。先後巡遊於青海、蒙古等地。1717年,遊歷北京,半年後返回蒙古阿拉善旗,以此為駐錫地而活動於蒙古、青海一帶。1746年圓寂,終年六十四歲。

據此看來,關於倉央嘉措的後半生,還可以進一步研究。

三、思想內容

對於《情歌》的思想性,我們必須結合倉央嘉措所處的歷史時代和社會環境和他的特殊身份,來加以分析認識。前面說到,按照格魯派的規定,僧人是要嚴格遵守禁欲主義戒律的。何況身為宗教最高領袖的達賴喇嘛,則更應為眾增之表率。但是;倉央嘉措不但不做表率,反而偏偏以這種獨特而顯赫的身份,做出了不少「風流韻事」,寫下了情意纏綿的《情歌》,向佛教的清規戒律進行了大膽的挑戰,這件事本身,從寧瑪派的觀點來看,雖然無足怪異。但是,對於當時以嚴守戒律為標榜的格魯派以及整個佛教的出世思想來講,則無疑是一個嚴重的持挑戰,因此它但具有了非同一般的現實意義。他在情歌中寫道:

「若隨美麗姑娘心,

今生便無學佛份,

若到深山去修行,

又負姑娘一片情。」

(譯自青海省民族出版社藏漢對照《倉央嘉措情歌》第24首)

這首詩,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是出家修佛,還是在家生活?是對現實生活的執著的追求,還是捨棄今生去尋求那虛無縹緲的來生幸福?這個問題,在每個僧人面前擺著,在每個僧人心中想著。在廣大僧徒中,是一個具有普遍意義和深刻內容的矛盾問題。這種矛盾,是那麼不可調和,非此即彼,二者必居其一,每具僧人都不得必須做出自己的選擇。但是,在舊時代的西藏,在政教合一的農奴制度統治下,人們是沒有人身自由和信仰由自的。一家若有兩個男孩,便要送一個去當僧人;若有三個,但要送兩個去出家。所以,這裡完全抹殺了信仰自由,剝奪了自己選擇的權利。在這點上,倉央嘉措和廣大僧徒遭受到同樣的命運。

但是,對於行動的桎梏,並不等於扼殺了思想。失掉愛情的自由,倉央嘉措是不甘心的。所以在《情歌》中又唱出了如下的歌:

「我觀修的喇嘛的臉面,

卻不能在心中顯現;

沒觀修的情人容顏,

卻在心中明朗地映見。」

在佛教觀念中,「佛、法、僧」被稱為「三寶」。就是說佛、教義和僧人是佛教中至高無上、神聖不可侵犯的。任何信徒都要誡崇奉,絕不允許有絲毫不敬,更不用說褻瀆了。其中特別是向自己傳授佛法經典的喇嘛,那是引導自己進入教門、指引走向解脫道路的親教師,是佛的代言人。對之就更要畢恭畢敬,唯命是從,並要在修法中,時時加以觀修,否則就是大逆不到,罪惡難容。但是,在這首詩中,倉央嘉措卻把教導自己修習佛法的喇嘛與佛教嚴禁接觸的「情人」相提並論。而且還毫不避諱地宣稱,自己特意觀修的喇嘛,在心中不見影象,而沒有觀修的情人,卻佔據了自己的心田。這就充分說明詩人對於佛法和喇嘛是淡然視之,而對於人世生活卻是熱烈追求。

像這樣內容的詩,《情歌》中有七、八首。這些詩,不但否定了佛教的出世思想,而且對於強迫出家、把出家做為差役攤派給農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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