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附註-1

作者附註

〔一〕(第52頁)——據希羅多德所述,偽斯麥爾第斯被殺後,波斯的七位解放者集會討論他們的國家應當採取哪一種政體。奧達奈斯堅決主張應當建立共和國。這種意見,出自一位總督口裡,是很令人驚奇的,因為除了他本人對於權勢可能有所希冀外,一般顯貴害怕強使他們尊重人民的那種政府,比害怕死亡還怕得厲害。正如我們所想的那樣:奧達奈斯的意見並沒有被採納。當他看到人們將要選舉君主的時候,他既不願服從,也不願命令,於是他甘願把自己對於王位的權利讓與其他競爭者,他所要求的全部報償,只是他本人和他的子孫能夠做自由自主的人。這一要求獲得了允准。雖然希羅多德沒有明白指出對這種特權所加的限制,但我們應當設想必然會有一定的限制。不然的話,奧達奈斯既無須服從任何法律,又無須對任何人負責,他在國家中會成為最有權力的人,甚至比國王還更有權力。但是在此情形下,一個能夠滿足於這樣一種特權的人,幾乎是不可能濫用這種特權的。事實上,無論是賢明的奧達奈斯,無論是他的任何一個後裔,都沒有利用這種特權在王國里造成任何紛亂。

〔二〕(第62頁)——從一開始寫這篇論文的時候起,我就懷著信心,以哲學家們所推崇的權威學說之一為依據,因為這些學說是出自只有哲學家們才能夠發現和感覺到的堅實而崇高的理性。

「無論我們對於認識自己是怎樣關心,我不知是否我們對於身外的一切事物反而認識得更為清楚。自然賦予我們一些專為自我保存之用的器官,我們卻只用它們來接受外部的印象;我們只想向外擴展自己,並只想生存於自身之外。我們過度地致力於增加我們感覺的功用和擴大我們存在的外部範圍,卻很少運用內部感覺。但是只有這種感覺才能使我們返還到我們自己的真正尺度,使我們和身外的一切事物分開。如果我們願意認識自己,正應該運用這種內部感覺,這是我們能夠用來判斷自己的唯一感覺。但是怎樣使這種感覺活動起來並且有全部的活動範圍呢?怎樣使我們的靈魂——內部感覺即存在於靈魂之中——擺脫我們精神上的一切錯覺呢?我們已經失掉了使用靈魂的習慣。在我們的各種肉體感覺的騷動中,我們的靈魂已處於停滯狀態,它被我們情慾的火焰燒枯了,心靈、精神、以及各種感覺都在侵蝕著它。」

〔三〕(第74頁)——從長期使用兩足行走在人體構造上所引起的變化來看;從我們在人類的雙臂和四足獸的前腿之間,至今還能觀察到的相似之點來看;從根據它們的行走方式所能得出的推論來看,會使我們懷疑到底哪一種方式才是我們行走的最自然的方式。所有的兒童最初都是用四足行走,必須有我們作榜樣,再經過我們的教導,他們才能學會站起來。甚至有些野蠻民族,如霍屯督人,對於兒童的照顧非常疏忽,他們聽憑兒童用手著地行走的時期過於長久,以致後來要使兒童站立起來都很困難。安的列斯群島上加拉伊波人的兒童,也是一樣。我們還有各種各樣四足人的例證,我可以引用1344年在黑森附近發現的一個兒童作例子。他是自小被狼飼養大的。後來他在亨利王宮裡常常說,要是他能夠完全自主的話,他願意回去和狼生活在一起,而不願意和人共同生活。他是那樣地習慣了象野獸一樣地行走,以致必須給他栓上幾塊木板才能使他直立起來,才能保持他用兩足站立時的平衡。1694年在立陶宛森林裡發現的生活在熊中間的那個兒童,也是同樣情形。孔狄亞克先生曾說,那個兒童沒有一點理性的表象,用腳和手一齊著地行走,沒有任何語言,發出完全不象人的聲音。許多年前,被人送到英國皇宮裡去的那個漢諾威的野蠻兒童,為使自己用兩足行走,曾受到極大的艱難和困苦。1719年,人們在比利牛斯山中發現的兩個野蠻人,都象四足獸一樣在山裡奔跑。至於說,或許有人提出一種異議,認為上述情況乃是對於有許多用處的雙手舍而不用的原故,除了猴子的實例說明手完全可以作兩種使用外,這種異議只能證明人能夠於天賦的用途以外,更方便地使用他的四肢,而並不能證明自然使人生來就用自然所指示以外的樣子行走。

但是,我認為要主張人是一種兩足動物,我們倒還有許多其他更好的理由可說。首先,即使有人能夠指出,人最初的結構可能和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有所不同,而他終於變成了現在的樣子,但這並不足以使我們得出結論說,人必然就是這樣變化過來的。因為,在指出這些變化的可能性之後,至少還須指出這些變化的真實性,然後才能承認這些變化。此外,雖然人的兩臂似乎曾經於必要時供他當腿來使用,這不過是對人是四足動物這一說法唯一有利的觀察,其他許多的觀察則和這個說法相反。主要的是:按人的頭部與軀幹相連的姿勢來說,如果人用四足行走的話,就不會象其他動物那樣,也不會象他自己在直立行走時那樣,使自己的視線與地平線平行,而只能使自己的視線直接注向地面,這對人的自我保存,是頗為不利的。人沒有尾巴,尾巴對於二足行走的動物,是完全沒有用的,但是對於四足獸則很有用,所以沒有一種四足獸是沒有尾巴的。女人乳房的位置對於二足動物的人來說,最適於使母親把兒童抱在懷裡,但對於四足獸來說,那樣的位置就太不適宜了。因之,沒有一種四足獸,其乳房的位置是與人相同的。倘若人也用四足行走的話,後軀比前軀要高的多,就必須用膝蓋來爬行,結果會使人成為一個體格不相稱、行走起來極不方便的動物。假如人把手和腳一樣放平,則他的後腿比其他動物的後腿少一個關節,就是連接脛骨和股骨的那個關節;當他只用腳趾著地時(這是他必然要這樣做的),勢必拿他的跗骨來代替其他四足動物的脛骨,那麼他的跗骨就未免太粗,還不用說組成跗骨的那些骨頭數目是那麼多,而且跗骨介在蹠骨和脛骨之間,連接的過於近,致使在這種情況下,人的腿不能具有象四足動物的關節所具有的那種易屈性。前面所舉的兒童的例子,並不能使我們得出什麼結論,因為那些兒童正處在天然體力尚未發達、肢體尚未堅固的年齡。如果那樣的事例就可據為定論的話,我同樣也可以說,狗並不是先天註定能行走的動物,因為在它出生後的幾個星期以內,它只會爬。一些特殊的事實,並不足據以反駁所有人們的普遍習慣;同樣,那些和其他民族沒有任何來往、因而也沒有從其他民族那裡摹仿到什麼東西的民族,其特殊事例也不足據以反駁所有民族的普遍習慣。一個嬰孩在會行走前,被遺棄在森林裡,由野獸餵養著,可能依照餵養者的榜樣,也學它那樣的走法。習慣會使他獲得本非天賦的一些能力;如同手臂殘缺的人,由於熟練的結果,能夠用腳來作我們用手所作的一切事情一樣,那個嬰孩不過是終於學會了把手當作腳來使用罷了。

〔四〕(第75頁)——假如讀者中間有一個浮淺的博物學家,對於我所假定的,土地天然就是肥沃的那種說法提出疑問,我將用下面一段文字回答他:

「由於植物從空氣和水裡吸取的養分,比從土地里吸取的養分要多得多,所以當植物腐爛的時候,它歸還給土地的東西比它曾從土地里吸取的東西要多一些。此外,由於森林阻止著水蒸氣,因而能引起多量的雨水。這樣,在一片長期被保存下來無人採伐的森林裡,供值物生長的土層,便大大地增厚起來。但是動物歸還於土地的比它們曾從土地里獲得的東西就要少一些,尤其是人們為了生火和其他用途而大量地消耗木柴和其他植物。因此,一個有人居住的地方,可以生長植物的土層,必然會經常在減少,而終於變成象阿拉伯·皮特里亞和東方許多其他地方的土地那樣貧瘠。實際上,東方那些地方是最早有人居住的地方;現在在那裡,只能找到鹽和沙石了。因為植物和動物中的鹽分凝固存留下來,其餘部分都蒸發了。」——見「博物學」中「土地理論的實證」,第七條。

在這一點,我們還可以加上事實的證據,最近幾世紀發現的荒島,幾乎都布滿著大量的樹木和各種植物;而且,歷史也告訴我們,隨著居民的逐漸增多,逐漸開化,就必須砍掉地面上一望無際的森林。在這裡,我還要指出下列三點:第一,如果有一種植物能夠補償由動物所造成的植物質的消耗,根據畢豐先生的論證,那主要就是樹木,樹梢和樹葉比其他植物能聚集和保持更多的水分和水蒸氣。第二,土地被耕耘的程度越深,愈益智巧的居民所消費土地的各種產品越多,土壤的破壞,亦即適於種植之用的物質的喪失,必然也就越發加速。第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樹木的果實,供給動物的養料,比其他植物所能供給的養料更為豐富。我曾親自用同等質量的兩塊土地(一塊上面種栗子樹,另一塊上面種植麥子)作過相互比較的實驗。

〔五〕(第75頁)——在四足獸里,食肉類的動物最普遍的兩個特徵:一是牙齒的形狀,一是腸子的構造。僅以植物為生的動物的牙齒都是平的,如馬、牛、羊、兔;而食肉類的動物的牙齒則是尖的,如貓、犬、狼、狐狸。至於腸子,食植物果實的動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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