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條命

半條命(1)

同村少女遭姦殺,現場發現他的衣物,由此定案,三判死刑,他卻始終喊冤。同為嫌疑犯,另一人戴銬脫逃,6年來無人追究,一朝被捕,立判死刑。8年懸案,到底誰是真兇?

1998年8月7日凌晨,安徽亳州華佗鎮邢庄村,64歲的村民邢呂氏突然被屋外的一陣響聲驚醒。她下了床,出門查看動靜,順道推開隔壁西屋的門,愕然發現自己17歲的孫女邢紅艷已然兩手冰涼,赤身死在床上……公安人員勘查後發現,邢紅艷死前與人發生過性關係。警察在現場發現了幾樣可疑之物:死者床上東北角的一件藍底帶豎白條T恤衫,葦席上的一根陰毛和數根紅色纖維,以及床東沿地面上一雙白色的塑料拖鞋和桌子西端的兩條毛巾。第二天一早,公安機關將邢庄所有的中青年人集中到村南小學一一排查。住在邢家隔壁兩戶的19歲青年趙新建發現,邢紅艷床上的T恤衫、拖鞋和毛巾正是他前晚丟失的。子墨:1998年8月7號那天發生了什麼,你還記得嗎?

趙新建:那天晚上,我在家休息,大約凌晨兩三點鐘,我父親聽到村東頭有人哭,他起來去看,回來之後把我叫醒說,你還在睡呢,東院二妹家出事了,你也不去看看。我醒了以後,就去穿衣服,但是T恤衫不見了,去穿鞋的時候,鞋也不見了。

趙建華(趙新建父親):當時東院吵鬧把我吵醒了,醒之後我去看,一看人太多,擠不進院子,只有在院牆外面看看。看了大概半小時,回來以後,我說,新建,你睡多死,東院邢紅艷被人殺了。我把他叫醒,醒了以後他去拿汗衫,發現汗衫不見了,又去穿鞋,拖鞋也不見了。孩子都不知道咋回事。

趙新建:第二天大概早上五六點鐘吧,亳州(橋中)分局和華佗鎮派出所讓全村18歲以上50歲以下的男的到村小學去開會,我也去了。一去就認出那是我的拖鞋、我的T恤衫。

子墨:警察有沒有告訴你,是在哪兒發現了那些衣服和鞋的?

趙新建:是在現場發現的。

子墨:你當時就承認東西是你的?

趙新建:我承認了。我說拖鞋是我的,T恤衫也是我的。

子墨:你沒想到這樣認了以後可能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嗎?

趙新建:沒想到。趙新建隨即被扣上鐐銬,帶回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他遭到了五六名警察的毆打和逼供,審訊一直持續了三天兩夜。這期間,他沒有吃過飯、沒有喝過水,也沒有睡過覺。招架不住的趙新建最終承認自己「殺人奸屍」。子墨:去派出所的路上,你會恐懼嗎?

趙新建:沒有,我認為我的鞋子丟了,T恤衫丟了,但是我並沒有殺人,沒有犯罪,我是配合他們(公安局)去調查。調查事情也是理所當然的,是我一個農民應該做的。

子墨:到派出所之後發生了什麼?

趙新建:派出所所長問我,趙新建這件T恤衫是你的?我說,是。拖鞋呢?我說,拖鞋也是我的。那你敢說你跟犯罪事實沒有關係嗎?我說,沒有關係。難道我丟了雙拖鞋,丟了件T恤衫,我就是罪犯嗎?他說我狡辯,開始侮辱我的人格,五六個人動手打我,用煙頭燙我的腿,擰著我的胳膊,用腳踩著我的臉,叫我趴在地上,用椅子砸我,用各種刑具來逼我。我的頭被砸流血了,鼻子被打得沒了嗅覺。現在這個鼻子都聞不到香臭。

子墨:你所敘述的警察對你行兇逼供,完全是事實嗎?

趙新建:完全是事實,沒有誇張的成分。他們拿我當兇手看待,逼我,硬要我講現場的事。我根本一無所知,讓我從何招起?在那種情況下,他們就打我。打累了,換人,他去休息,再找其他人打我。那時候真是難熬,我被打得確實沒有選擇了,就在派出所立了一個口供,承認這個事情,但是我承認的東西跟他們想的不吻合。他們就提示我,問邢紅艷睡在哪個方向?她家有幾間房?然後給我講她家有三間房,她睡在西間。睡在床上,也有個東西南北,我說東,他說不對,我就朝西說,反正總共四個方位,總有一個方向是對的。方向確定以後,又問我怎麼殺的她,我說用刀殺的。他給我提示說,邢紅艷身上沒有血,沒有傷口,我就不知道怎麼講了。沒有血沒有傷口能怎麼殺的?猶豫了十來分鐘,我就說是掐死的吧。承認「罪行」之後,趙新建被送往看守所,在那兒被關押了87天。其間,警方對現場提取的物證做出了檢驗報告——被害人邢紅艷為A型血,其陰道擦拭物上檢出的精斑為A型物質,嫌疑人趙新建恰是A型血。但是,現場提取的陰毛卻為O型,警方曾抓獲的另一犯罪嫌疑人李偉峰血型即為O型。而李偉峰卻帶著鐐銬從警方眼皮底下逃脫了,對此警方並未深究。1998年9月17日,亳州市公安局向檢察院提請正式逮捕趙新建。10天之後,檢察機關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不批准逮捕。1998年10月3日,趙新建被釋放。在家閑了半年多以後,他去往天津打工,以為自己和這件事畫上了句號。

趙新建被釋放,極大地刺激了受害者的奶奶邢呂氏。在她眼中,趙新建「不是什麼好人」。1994年,因偷盜本村人的銀元,趙新建被勞教兩年。在皖北這個觀念樸素的村莊,這給他帶來偷雞摸狗的惡名。邢呂氏認為:「衣服、拖鞋、毛巾都是趙新建的,公安局問口供他也承認是他殺害的,兇手不是他是誰?」邢呂氏開始四處上訪:兩次到北京、數次到合肥,省政府、公安廳、法院、檢察院,她一一去告;每每有政府領導的信訪接待日,老人也必定前往喊冤。目標全部對準趙新建。兩個多月後,在天津打工的趙新建被警方從千里之外抓回。2000年8月16日,趙新建案在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中院一審判處趙新建死刑。趙新建和他的律師所提出的有關案情中一些重大疑點的意見,法庭並沒有被採納。子墨:你認為這案子有不合乎常理的地方嗎?

黃迎春(趙新建律師):有。第一個不合常理的地方是趙新建作案當天是怎麼進入被害人邢紅艷家的。對這個過程,他的供訴不合常理。趙家和邢家之前還隔了一戶人家,按照趙新建供訴的路線,他是沒辦法進入被害人家裡的。第二個疑點是,趙新建說他進入邢家以後,和被害人還進行了長達幾分鐘的對話:我拍拍她(邢紅艷)的胳膊,她醒了,坐起來,問誰,我說我,她問我你來弄啥,我說來找你的。這時候她就伸手拉電燈,我看她拉燈,我也去拉。兩個人拉,電燈繩子就被拉掉了。這時她就說你可走?我說我不走。她又說你不走我喊俺媽。她張開嘴就要喊,還沒等她喊出聲來,我就用右手捂住她的嘴巴……

——節選自趙新建口供如果這個對話確實存在的話,案件就不可能發生,因為睡在臨屋的就是被害人的奶奶。第三個疑點是趙新建對作案現場的描述,他說當時被害人的上衣沒有脫下來,強姦過後又將她的三角褲給她穿上,但實際上被害人是裸體的,身上沒有一寸衣物。另外,趙新建的血型為A型,而現場發現的陰毛卻是O型,對這一重大疑點,法庭沒有給予重視。

子墨:你在法庭上有沒有提出血型問題,你自己是A型血,邢紅艷也是A型血,現場卻發現了O型血的物證?

趙新建:提了,我的律師給我辯護了,他們不採納。公訴人一直就覺得非得將趙新建槍斃掉。一審過後,趙新建提起上訴,安徽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判,發回重審。結果,2002年6月12日,亳州中院第二次判決趙新建死刑。趙再次上訴,安徽省高院再次撤銷原判,發回重審。趙新建:二審依然是死刑,我們家經濟不大好,又抓不到兇手,我永遠是個替罪羊。我從那時候開始絕食,絕食到第五天,大家勸導我,說你死了不算什麼,可是你給家裡人帶來經濟負擔不說,名譽上是受不了的,你對不起你家裡人。我自己想,也是,既然沒有殺人,為啥判死刑?為啥不吃飯?我決定上訴。就是沒希望,我也要上訴。我父母為這事給我上訪,上北京、上合肥、上亳州,東跑西跑,他們上訪,我也得上訴。

半條命(2)

子墨:家裡給你上訪花了多少錢?

趙新建:花了幾萬塊吧,家裡經濟困難。

子墨:這幾萬塊錢從哪兒來的?

趙新建:貸款,高利貸。

子墨:您相信趙新建的話嗎?他說他沒有殺人。

趙建華:相信,他平常就不是一個浪浪蕩盪的孩子。自己的小孩,從小在身邊長大,能不知道嗎?

子墨:趙新建在裡面這8年,對家裡影響有多大?

趙建華:損失太大了。趙新建在裡面蹲了8年,我跑了8年。起先在亳州跑了兩年,他們是一直推,刑警隊推到公安局,公安局推到法院,法院推到檢察院,互相來回地推。最後我跑到北京,找最高人民法院,找信訪的地方,那裡人山人海,我一問,有在那兒呆了半年的,也有呆了幾個月的,像我一個老農民,看樣子沒門,我心說就是死在這個地方,這事也辦不成。

趙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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