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我叫夏天。二十六歲,作家。此刻,卻是冬天。

風起來的時候,我正在路上走著,帶了點略微和緩的心情。腳步並不怎麼快,但覺得冷,冷到必須把臉埋進一條兩米長的圍巾里,上面或許還有幾顆沒來得及風乾的眼淚。我很想加速前進,卻走得越來越慢。打一個街角的彎,便在風裡卻步。這條狹長小街的兩旁,站滿了賣盆竹的小攤販。盆竹用紅絲帶紮好,有欣欣向榮的彩頭,應了年關的景。他們還搭賣一些玫瑰。當然,今天這些花骨朵的價格和昨天相比,有天壤之別,因為已經是二月十五日,情人節的第二天。

我挑了一大把粉色的珍珠梅,付錢的時候順便打開了手機。有幾條簡訊,全是未接電話的通知,其中一條是顧姳的。幾個小時前,她穿了件煙灰色的羊絨大衣,裡面襯一襲淺綠色長羊毛荷葉領開衫,並戴著一副GUCCI的太陽眼鏡,站在「時光」咖啡館門口等我。她頭髮很長,在尚很燦爛的陽光里顯得艷人,從小就習以為常的艷人。

「時光」咖啡館開在襄陽路的南端,里里外外才二十來平米的地方,一到下午便坐滿了人,一半老外,一半文藝男女青年,搭配些輕快調子的古巴音樂,常常顯得歡快、雜亂而鬧哄哄。平時,我和顧姳都很喜歡它的卡布基諾和布朗尼蛋糕,但今天又覺得這其實並不是個談私話的好地方,於是轉身出門去想尋他處坐下說話,卻突然被人叫住了:「夏天!」

我轉過身去,粗略地在人堆里掃視,沒有發現聲音的來源,但知道那是男人的聲音。

我捏了捏顧姳的胳膊,臉上還留了點獃滯的痕迹,僵著臉,眼神孱弱渙散,茫然地問道:「誰叫我?」

話音剛落,有個穿黑色西裝、花襯衫的男人在角落裡舉起了手。定睛一看,是英昊。

三年前,英昊是《今日早報》「城市生活」版面的負責人,打扮非常「朋克」,喜歡破舊牛仔褲和淺褐色的有框眼鏡,常常是耳朵里塞一副耳機雙手抄在口袋裡便疲沓沓地來上班了。他也會發出一些尖銳的笑聲,那種笑聲很像我在北京認識的那些玩搖滾的男人。可今天,英昊不僅身份有所變化,打扮也變了,即便連笑容和笑聲也都完全不同。他看上去很乾凈,一把長發扎在腦後,乾淨得有些出乎我的意料。要知道,在過去我的概念里,「朋克裝」男人是「不修邊幅」的代名詞。而此刻,換了種打扮的英昊,遞給顧姳的名片抬頭也換了,上面印著幾個油光小字:xx時尚雜誌執行主編。

我說:「聽說你要結婚了呀。」說這話的時候,話里有好幾層意思。我想英昊聽懂了。他顯得有些無所適從,半天才迸出兩個字:「是的。」而後是些寒暄客套的假話,官場得很。今天忽然發現這個男人在語言表達的方式上愈發親近了他的堂哥英颯,只是顯得有那麼點不自然和局促,好像這些本不該他用的措辭堂皇地被用了,自己心裡也發虛。

走出「時光」的時候,我仔細回想了一下,上一次見到英昊已經是一年前。那時候他還沒有留長發,我們在一間五星級酒店的餐廳里遇見。當時他具體穿了些什麼,我已無明顯記憶,但收拾得肯定不如今天精心,所以這猛然一見才會如此地心生意外。但其實,因為艾貝蒂的緣故,「英昊」這個名字一直都還在我的生活里打轉,耳邊常常響起,好像很熟絡。雖然真遇見了人,隔了那許久之後,又難免心覺生疏。

從「時光」里退出身來,我和顧姳尋得一間相對寬敞安靜的酒館。坐到角落裡,她想聽我說話,可我只是一味地掉眼淚,敘述得斷斷續續。而顧姳則坐在對面氣得咬牙切齒,恨不得立即出去找幾個小混混來把戴方克打一頓。

「他真是個混蛋!」顧姳說。因為情緒激動,聲音沒有控制好,幾個鄰桌的老外轉過頭來看我們,服務生也站在吧台里一邊佯裝擦杯子,一邊時不時地瞟來狐疑的目光。在他們看來,我是一個多羞憤而失意的女人呢?是的,此刻我看上去一定是個失意的、傷心的、恍然大悟的女人。

每次要臨到介紹自己的身份、職業時,對於「作家」這兩個字,我總有些忌憚,所以會習慣地用「坐家」的解釋來替自己解嘲。又生怕別人多問幾句,探究下去,比如拋來「你寫什麼的?言情?武打」,「用身體寫作嗎」……不知是糾正好,還是乾脆笑笑過去。而我的確「不務正業」許久,整整兩年里隻字未出,薄書未著,卻還領著某機構的固定寫作工資。有一個小藍本,標明了作家身份劃歸於該機構。

這兩年的每一天,我都會想到一個決心:明天就要開始寫新小說。那時候,我的同居男友戴方克也時常會鼓勵我。但他的那些鼓勵都是口頭上的,實際行動卻南轅北轍,因為戴方克對於女朋友的要求是:照顧、陪伴和牽掛,前面還要加一個副詞「每時每刻」。除此之外,他更善於製造一些「小插曲」來攪亂我們的生活,那些都和另外的女人們有關。後來我常會問自己,究竟是他太疏忽還是我過於警覺,才使得日子總在風平浪靜一小段時間後,又雲起瀾涌?半年前,最後一次,我忍無可忍,選擇將他趕了出去。

可趕出去並不代表一種結束,雖然在形式上來看,我渴望結束。

「戴方克這混蛋到底給你吃了什麼葯啊!」顧姳伸出一根手指來戳我的額頭。手指很白。這種恨其不爭的問責兩年來我聽得太多,全當了耳旁風。有人怒斥我軟弱,可對於怒斥的人,我卻強硬得很,一轉頭又接受了戴方克的眼淚、懺悔以及保證。一副我去撞南牆了,誰也別攔我的姿態。

今天清晨,我被一條署名為「戴GF」的簡訊吵醒,內容很利落,希望我不要再介入她和戴方克的感情生活,因為既然分手了,就請撤得乾淨些。這時,我才想起昨晚情人節之夜,我和那兩個閨中密友畢綠、艾貝蒂在KTV喝酒唱歌時,的確是趁著酒醉發了一條空白簡訊給戴方克。這樣的事在清醒時不會做,但仰賴酒精,很多不會做的事都一一去做了。其實,喝酒也不過是個借口,一切決定支撐得很累時,會想暫時卸下理智鬆掉防備去肆意妄為一下,即便心裡很清楚,到最後總還要回到清醒的早晨。可我沒想到,這條空白簡訊在第二天給我帶來了戴方克已經在半年前和這個「戴GF」同居的消息,並且,它還令這位「戴GF」以一種高姿態向我表明了身份。

「你覺得意外嗎?」顧姳有點冷笑。

我撇著嘴,低頭,輕輕點了一下。

「What』s wrong with you!」她終於開始冒英文了。每次只要一發急,顧姳跳出的第一句話必然是英語。「What a big surprise!」她氣得用調羹猛敲桌面。

就在這時,她的老公喬楓來電話了。我低著頭,不響,只是流眼淚。其實很多時候,我都覺得自己並不是個善於表達情緒的人,而流眼淚彷彿只不過是個習慣性的動作。過去,每當發現戴方克有些風吹草動時,除了流眼淚,我沒有其他的表達方式。所以這一整天,我只是重複著發獃和流眼淚。當顧姳給喬楓打電話的時候,忽然之間,我想到了「難過」這兩個字。我問自己「你難過嗎」這樣的問題,又覺得也許並不是很難過,因為令人落淚和獃滯的情緒有很多,比如屈辱、震驚、慌張……細細尋思,這次卻唯獨少了難過。也許是曾經難過了太多回,消耗完了。也許這結果也算合情合理,畢竟我們是分了手。於是我刪去分手後戴方克發來的所有留戀、挽回、懺悔、承諾的簡訊,一直延續到上一周。他一直都是個懼怕孤獨和沒有安全感的人,所以總怕自己沒有退路。

那麼也許,有一段時間裡那個女人是戴方克的退路,但後來,慢慢地,我變成了退路。當然,當他發現我不再像過去那般心軟,不再理睬他的簡訊和電話時,我這個退路也就失去了意義。而他早已提著行李箱,從一個女人的身邊去了另一個女人身邊。

末了,顧姳掛了電話,一字一句加了重音說道:「From one woman to another. It is his lifestyle!」

婉拒了顧姳提出的一起吃晚飯的邀請,我步行回家。陽光慢慢地收進烏雲里,像一個急速消失的漩渦。風從漩渦口透出來,開始夾雜了濕潤的雨水,拍打在臉上很陰冷。我將珍珠梅貼牢身體頂風走著,口袋裡的手機突然不停地響,便試圖騰出一隻手去接電話。

是畢綠。她和艾貝蒂正在家裡做飯,想盛邀我這個前夜與她們共醉的女人前往共進春節前的「姐妹團圓飯」。我也拒絕了。拒絕的理由是:累了,外面又太冷。心裡其實覺得什麼東西都不想吃,也不願讓她們在情緒里看出端倪。我往往自以為受傷後最好的恢複療法是,躲起來。

再看一下手機,還有一個未接電話是楚鴻的。昨晚是他送我回來,在樓下我們又一次借了酒勁擁抱。我好像還哭了,哭得很大聲,現在卻什麼都記不清了。臨上樓前,他約我今天一起吃晚飯。當時我好像答應了。

電話打過去,楚鴻正在家裡修圖。我說有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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